防范制度萎縮完善農村社保論文

時間:2022-06-05 08: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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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制度萎縮完善農村社保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現狀以及重要性;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發展困境的分析;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對策建議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人總是要老的,這是一各客觀的不可逆轉的趨勢、農村居民生產方式分化,大量農村勞動力從土地轉移、農村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快,傳統家庭模式改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創新意義不言而喻、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價值理念發生偏移、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能很好的適應社會變遷、分類實施對策建議、為純農業人口(以經營土地為生的農民)建立農村養老保障、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資金來源、要使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順利實施還要做好以下工作等,具體請詳見。

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現狀以及重要性

人總是要老的,這是一各客觀的不可逆轉的趨勢。人老的后果就是獲得生存條件的各種能力逐漸喪失,那么,曾經為這個社會做了貢獻的老人們在其獲得生存的能力逐漸失去時,誰應該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為其提供物質和精神的幫助呢?這就是養老問題。隨著計劃生育政策在農村的實施,擁有大多數老年人口的農村地區將迅速出現家庭小型化的傾向。同時,農村勞動力向城市的流動、農村年輕一代道德觀念的下降等因素,都使得傳統家庭養老形式面臨著嚴峻挑戰。不難想象,在新的世紀,農村老問題將是最大的社會問題之一。農村養老這個被我們回避了半個世紀的課題,在人權制度逐漸完善、社會物質文化水平不斷提高的今天,我們已經沒有了回避理由。

(一)農村居民生產方式分化,大量農村勞動力從土地轉移。我國正處于從農業會走向工業社會的轉型期,社會流動性大大增加。

(二)農村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快,傳統家庭模式改變。據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農村60歲以老人已超過農村總人口的10%,且高出城市1.24個百分點,進入老人典型的老齡社會。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發展困境的分析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創新意義不言而喻,它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為農民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然而現如今卻產生了“政策微效”的現象,即政策結果距離政策預期有很大的差距。是什么原因導致了“政策微效”的結果呢?許多研究者大多從經濟學的角度或是具體操作層面尋求制度萎縮的原因,

(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價值理念發生偏移。

社會學研究探討的問題很多,但社會公平一直是核心問題。因此在社會學視野中,社會保障制度作為一項社會政策,應該是以追求社會公平為價值目標,旨在保障公民個人及家庭的基本生活要求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目前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與建設以“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為指導。面對城鄉收入的逐漸擴大和當前最大的弱勢群體—農民的邊緣化和弱勢化的進一步加深,政府將更多的社會保障資源投向了城鎮居民。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能很好的適應社會變遷

目前社會正處于快速變遷過程中: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家庭規模和結構發生變化;農村人口出現分化等。這一系列變遷引發了諸多社會問題,農民養老問題就是其中之一。鑒于此,政府積極探索為農民養老建立正式制度安排。可以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對社會變遷的積極回應,但卻又未能很好地適應并促進這一變遷過程。

三、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對策建議

(一)分類實施對策建議

1.為純農業人口(以經營土地為生的農民)建立農村養老保障。在已經推行的農村養老保險的基礎上進行適當的調整與改革。最重要的是改變“個人繳納為主、集體繳納為輔、政府給與政策扶持”的原則,政府應該給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一定的財政投入,由政府和個人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政府投入一部分納入到社會統籌基金,農民個人繳費和部分政府投入一部分納入劃入個人賬戶,國家投入要偏重于經濟欠發達地區。同時鼓勵建立由集體補助的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式的商業養老保險。

2.為農民工建立社會養老保障。農民工是一個流動不定、龐大而且復雜的群體。因此,為農民工建立社會保障制度是有一定困難的,但鑒于農民工中的絕大多數客觀上已經走上了非農化、城鎮化的不歸之路,并必然會因各種生活風險的客觀存在和平等意識的覺醒而提出相應的社會保障訴求,應該從現在起開始起動建立這項制度,并根據進城務工農民的不同情況納入有差別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二)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資金來源

除了通過發行國債的部分收益和部分國有資產的部分收益進行融資外,我們還要注意到另一條新的融資當道,就是把在城市化進程中的征地補償轉化為社會養老保障資金。但是,農民的土地被征用之后,只能得到政府和用地單位支付的數額不多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按目前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計算,只能維持7年左右的生活。按目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計算,僅能維持2年多的生活。如果把這僅有的補償轉化為養老保障基金是不現實的,對于建立養老保障基金也是杯水車薪。因此,今后應該提高征地補償,從其中拿出一部分資金作為保障基金。但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不能僅僅把這筆資金用來為失地農民建立保障基金。如果認為誰的土地被征用誰得益的話,這樣又會制造出新的不公平。因此,征用土地的補償應該為全體農民甚至全體城鄉人民分享。

(三)要使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順利實施還要做好以下工作

1、要盡快建立相應的社會保障法律法規,使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得以規范化。2、提高各級政府和農民對農民社會養老保障的認識。各級政府要認識到經濟發展是手段,人的生存發展才是最終目的,因此,不能僅僅把經濟工作當作政府工作的全部。3、農民工社會養老保障應與土地轉讓相結合。4、繼續倡導和推行家庭養老。建設全面的小康社會需要二個過程,為農民建立社會養老保障制度也不是一蹴而就的。5、加強政策宣傳,積極引導農民加入農保。6、加強基金監管,積極探索基金保值增值途徑。基金管理是農保工作的核心和關鍵,目前我省的農保基金大頭在縣級管理,中頭在高級管理,省里只管了小頭。對于已經發生的違規基金、問題基金,應該采取“先難后易,重點突破”辦法,加大回收力度,確保農民的“血汗錢”和“保命錢”不受損失。筆者認為,我省應該盡快建立“分級運營,省市為主”的基金運管機制,縣級農保機構保留一定數額的資金用于養老金兌付外,其余的資金應該上解到省、市集中運管。財政也可以提供一定比例的金額對農保基金收益進行直接補貼。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做好了,才能從根本上調動農民參保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