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幾點認識

時間:2022-12-26 09: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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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幾點認識

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的重要意義

養老制度在其直觀目的上,既保障了參保人員的基本生活,使得其在年老后可以老有所養,減輕子女的養老壓力。同時也解決了農村勞動力遷往城市障礙,縮小了城鄉居民經濟收入差距。其公平性理念更進一步的有效緩和了社會矛盾,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增強了居民的安全感和與政府之間的凝聚力,為構建和諧社會起到了重要作用。除此之外,參加養老保險也促進居民的消費需求,拉動了國民經濟的增長。

二、面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

由于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這項工作還只剛開始,相關制度還有待不斷完善,在其運行過程中,也遇到一些新情況,發現了一些問題。

1.經辦人員待遇低,工作量大,隊伍不穩定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點多面廣,縣、鄉、村三級經辦人員走村串戶,征繳相關費用工作量大,任務較為繁重。大部分鄉鎮基層經辦人員力量不足、待遇過低、流動性過大等現象較為突出。待遇過低,隊伍不穩定,也直接影響了政策的落實和管理服務的質量,這也對新農保的統計管理、基金安全和長遠發展構成一定的挑戰。解決辦法:政府要盡快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增加相關編制,加強縣鄉村三級經辦力量,穩定縣鄉村三級經辦人員隊伍,提高經辦人員待遇,明確縣鄉村三級經辦人員工資標準和相關補貼并納入縣級財政預算。村級經辦力量建議由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實施管理,將整個過程中登記、繳費、資金發放等全部交由服務人員管理,職能部門也要對其在流程監督上加強管理。

2.養老待遇離群眾的期盼還有差距

從一些養老保險制度的具體情況來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養老金相比,新農保待遇還不夠高,保障水平普遍偏低,對養老問題所真正起到的作用較小。比如目前六十歲以上的居民月領基本養老金80元,盡管比以前略高一些,但還遠低于當地一個低保的月補助,離群眾的期盼還有差距。尤其是那些當地經濟發展比較滯后鄉村,繳費就相對比較少,養老保險并不能保障基本的生活需求和解決基本問題,這樣一來,也導致居民參保積極性不夠強,熱情也不高。解決辦法:政府要逐年增加這方面的財力投入,提高保障水平,激勵居民了解和辦理相關養老保險的熱情,在真正意義上解決居民養老壓力大的問題。3.銜接問題新舊制度的銜接和轉化一直是政府反復討論和關注的一個難點,銜接是否合理關系著居民的切身利益,合理的利用轉化不同制度和模式的優缺點,是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內容。而目前,由于對于一些零碎的相關制度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銜接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辦法,有的則是重復和遺漏,因此也阻礙了該制度的推廣和試點。解決辦法:按照“制度并軌,賬戶統一,待遇疊加,平穩過渡”的原則,分類實施,穩步推進。需要政府根據相應的外部環境,在探索中尋找最優方案。同時加強相關機制的調節和完善,將零碎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進行有效的整合,在保證其基本的保障的前提下,也要廣泛覆蓋各個方面,并且能夠持續性的發展下去,讓居民沒有后顧之憂。

三、結束語

建立實施新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解決全體城鄉居民養老之憂,是縮小城鄉差距、緩解社會矛盾、保證社會和諧、維護社會公平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具體體現。只有我們不斷地發現問題和改進工作方法,及時處理好相關制度的銜接問題,繼續加大宣傳力度,逐年增加財政投入,適當提高保障水平和經辦人員待遇,逐步建立養老金待遇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正常增長及調整的長效機制,讓廣大城鄉居民共同分享改革開放經濟發展的成果,新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才會快速健康持續的發展。

作者:陳玲 單位:永修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