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設與經濟發展的關聯性
時間:2022-04-17 10: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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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發展形勢下,我國法制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一)經濟發展與法制建設的關系
在當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的經濟體制有著屬于自己的特征、運行機制和功能,經濟的發展實質上是法制建設的發展,經濟的建設如果單單依靠法制建設肯定是行不通的,必須培養良好的經濟關系,這就要求有關人員需要通過法制建設和培養市場經濟體系,以法律的穩定性、強制性等特質,保證經濟體制的正常運行。法制的建設應該要與經濟的發展緊密聯系在一起,沒有法制的建設,就沒有經濟的發展,沒有經濟的發展,法制建設也是一句空話。本文簡單談談經濟發展與法制建設的關系。
1.健全的法律制度是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經濟建設是以法律為界限的法制經濟,它實質上要求用法律法規來規范及調整經濟體系。在計劃經濟基礎下,經濟的發展和運行關鍵是依靠行政手段加以協助和調整,指導性經濟計劃就擁有法律效力,屬于企業跟著政府走,聽政府的指令。市場經濟實際上是分權決策,大多數的個人、公司等多種機構和組織,不但是獨立的經濟主體,同時又是獨立的實施主體,多種多樣的經濟活動以市場調節為手段,使社會資源能在市場配置下達到合理、有效。經濟發展、市場調節等必須要遵守規章制度,這些規章制度本質上就是法律。市場調節是“一只看不見的手”,而法律就是這只手最為重要的部分,以利益為主體的多元化、資源配置的市場化為主的市場經濟體制,必然需要解決運行的法制化。
2.經濟的發展需要健全的法律作為保障。經濟的發展必須沿著社會主義的發展道路前進,法律要明確保證以公有制為主體的經濟地位,遵循按勞分配為主體以及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為本質,禁止及反對一切損害經濟發展的行為。經濟發展體制的建設,必然需要有與之相適應的法律制度,不管是轉型的企業經濟機制將集團推向市場,加速培育市場體制,強化社會保障制度與分配制度的改革,還是變化政府職能,全部都是用法律規章制度來重新規范經濟發展關系,建設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和有效調整各個方面的利益關系。如果沒有科學合理的規章制度,那么以上問題的改革也不可能有實質性的效果,經濟的發展也就很難順利進行。
3.建立有效、規范的經濟發展秩序,與完善的規章制度密不可分。現階段,國家的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還只是在初級階段,不成熟的地方很多,主要為:經濟體系制定不完整,各領域與各市場之間結構不完善,地方保護主義與市場分裂嚴重;以行政部門對經濟的組織與管理導致經濟壁壘的問題嚴重,這違背了公平競爭原則,損害了經濟的協調發展;市場的主體是企業,但是很多企業沒有面對市場、參與市場競爭,國際市場還沒有完全與我國市場接軌;交易環境差,沒有制定出科學有效的關于市場交易的規章制度,這也就直接造成市場行為秩序混亂的出現;市場的發育程度不高,現代化的交易形式與交易機構少。
4.建立健全的規章制度是有效克服經濟發展中存在問題的主要手段。市場經濟并非萬能的,也有它存在的不足,在建立健全社會市場經濟體系中,需要國家充分發揮其宏觀調控能力,減少或解決市場經濟體系中的不足。[2]也只有健全規范、嚴厲強制和高度權威的法律,才能對市場經濟的信息事后性和自發調節形成分化性,從而有效地調整與限制市場經濟發展,使之在市場經濟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運行。
(二)法律建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的立法工作將面臨新的挑戰,立法工作的開展首先需要的是觀念與思維方式的改變,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與確立,使得相關法律法規的調整范圍在不斷擴展,調整方法也多元化。因而,在我國當前形勢下,對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將帶給立法工作更多的要求。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新經濟體制的運行,傳統的計劃經濟與立法工作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多,總結起來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問題:首先是一些行業的立法存在較為嚴重的滯后問題,造成有關規章制度和應該要調整的經濟關系脫離,使之不能很好地適應我國經濟發展要求。其次是對現階段實行的法律法規整理工作不太重視,導致某些早就不能適應正在變化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沒能科學修改或停止,對保障與促進新的經濟體制的確立帶來不利。再次,立法工作不配套,規章制度之間不夠協調,基礎法規、單行法規和實施細則之間也存在一些不匹配之處,還有某些法律制度過于簡略和籠統,有些法律條文甚至會有多種意思,這些都嚴重影響著法律的權威性。最后,地方法律作為國家法律的組成部分,太過強調其法規的從屬性,地方法律不能在憲法之外,在與憲法精神不矛盾的情況下,按照本地區經濟與社會的重要問題,作出科學自主的規定。現階段,地方立法一直缺乏必要的創新,沒能發揮好實驗性與先行性的特點。為了更好地適應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需求,加快改變新的體制建立與運行過程時無法可依的現狀,彌補新體制與舊體制在轉化中法律調節不足的問題,必須加快建立起我國市場經濟的法律框架,主要應該加強如下幾方面的工作:
1.加強市場主體的法律規范。在舊的計劃經濟體制中,政府是經濟計劃的主體。想要讓企業真正做到自主經營及自負盈虧,就必須從法律上真正確保企業的主體地位。首先使企業真正成為利益的主體,企業運行所使用的部分公有財產需要從整個公有財產中劃分開來,明確好企業和國家兩者的產權關系,產權關系必須要用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其次在組織形式上要使企業成為單獨的主體,傳統的企業都會有某個行政隸屬關系的結構,單位在組織形式上不獨立,靠下級行政部門。同時,企業領導人的任用、經費活動都必須由上級行政部門把握。這些措施都需要以立法的形式解決。最后,使企業真正變成決策的主休,將企業生產管理的決策權給企業,轉變傳統法律上給予政府部門參與企業生產管理的權力。因此,市場主體的法律規范化,出發點是規范一切實行盈利行為的法人及自然人,使企業有資格實施盈利行為,確定好企業的經濟地位和市場地位,確保市場經濟的參與者和競爭者地位平等,這是保障市場經濟有效、有序發展的最為基礎性的法律。
2.保證市場經濟秩序有效運行的法律。現階段,市場經濟活動魚龍混雜。目前的市場經濟非常需要平等與公平的競爭條件與環境。保證市場經濟秩序的法律,應該是以明確企業營利行為的范圍和企業營利是否違法為目的,杜絕非法謀利,保證市場經濟的有效運行。在我國市場經濟運行時,國家應該運用經濟手段、文化手段、行政手段,進行引導與宏觀調控,以保證我國經濟建設快速及健康的發展;與此同時,作為培育與發展市場的主體,政府行為直接涉及到市場經濟的成長過程,因此,所有的政府行為都應該做到規范。我國作為發展中的大國,應該有一個與世界市場經濟接軌的體制。在每種涉及國際性的經濟、資金、技術活動中,除了要遵守國際法規外,還應該制定各種規章制度,以保證我國的利益不被侵犯。
二、強化法制建設,提高經濟增長效率的策略
(一)加強法制建設,加快企業結構調整資源要想得到更加合理有效的配置,就必須進行結構優化,以改善要素效率為目的,進一步提升經濟增長的質量。從社會供給的層面看,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各個行業、領域的需求結構也將發生變化,并和社會供給結構相互適應。此時,就迫切需要調整市場經濟結構,提升單位資源的使用效率,從而促進經濟不斷發展。實際上,經濟增長是有規律的,因為經濟增長的不同時期其主導產業是不相同的,這導致形成不一樣的產業構造,而產業構造是否科學,對一個國家的經濟增長效益有著極為重要的影響。因而,提升經濟增長質量應該以產業結構的調整為核心
(二)強化法制觀念,加強資源管理從現有分析數據看,我國將來的經濟增長將面臨嚴重的資源環境問題,因此,現階段要處理好資源環境與經濟增長的關系。經濟的增長,主要在于提升對資源的管理,需從以下方面入手:首先,科學合理評價經濟發展與資源及環境的關系,實現好資源的優化配置,將保護資源放在最為主要的位置,并嚴格實施現有的有關資源的規劃,實行好資源的管理。強化對資源的配置調節,提升資源的利用率。其次要完善、優化資源開發機制與生態環境保護機制,使投入和產出成正比。[3]
(三)強化法制建設,推動制度創新提升經濟增長質量的前提是加強改善制度供給和制度創新,同時建立與經濟發展新時期相適應的政策安排和政策環境。首先建立科學合理的國家決策機制,降低政府行為與決策短期的程度,充分促進國家規劃與行為的有效化、長期化。其次,促進科技與教育制度的創新,為改變供給與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提供知識與技術支持。最后,創新、改革分配體制,優化各項社會保障措施。保障合法的勞動所得,使之縮小收入比例,打破現階段行業壟斷導致的高收入局面,規范、強化收入分配秩序。
三、結語
我國經濟的發展與法制的建設存在一系列矛盾,但是經濟的發展與法制的建設又不是必不可分的,要想經濟健康快速的發展,就必須要有法律作為保障,而法律的建設更是脫離不了經濟的發展。現階段,我國法律法規還不夠健全,公民法律觀念淡薄。在當今,經濟競爭日益激烈的環境下,必須充分處理好經濟與法律的關系,才能保障國家各個行業、領域又好又快地發展。
作者:石福寧工作單位:福建大中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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