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基本功能研究
時間:2022-04-10 10: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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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市場經濟并非是萬能的,市場經濟在發展中也會存在諸多問題。例如市場壟斷、信息失靈等會導致市場失靈,因此通過有效的積極策略處理這些問題有著積極的意義,在應對策略中經濟法因為其自身特點,有著積極的作用。本文分析了信息失靈的負面影響、體現,并有針對性的就信息失靈提出了相應的經濟法解決策略。
關鍵詞:信息視角;經濟法;基本功能
信息失靈會導致市場失靈,而市場失靈的發生降低了資源配置效率,增加了資源配置成本,不利于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對于信息失靈問題能夠運用經濟法對其開展一定的補救。信息失靈是計劃經濟以及市場經濟兩種經濟模式下均會發生的一種情況,信息失靈的危害性也是顯而易見的,要想采用積極策略應對信息失靈,就需要結合分析信息失靈的各種體現。
一、信息失靈的負面影響
(一)導致市場消亡。信息不對稱會導致劣幣驅逐良幣情況,并且會造成有關市場的消亡。此情況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也叫做逆向選擇,最初是在保險市場發生的,因為信息不對稱,保險買方會竭力隱瞞自身的風險,保險企業難以得到相關信息,也難以做出高、低風險的區分,僅能采取平均風險來收取有關的費用,此狀況會增加高風險人群的保單購買量,但是會降低低風險人群的保單購買量。(二)引起道德風險。信息失靈也會引起道德風險,多發生于委托雙方。委托人將有關經濟活動委托給被委托方,因為委托人沒辦法對被委托方做適時監管,被委托方有可能做出損害委托方利益的行為,進而引起道德風險。被委托方不依照委托協議開展合理經營,嚴重情況下,極有可能發生利益輸送情況,從而導致委托方承擔極大的經濟損失。(三)增大交易產生的成本。市場要想高效、公平進行交易,就需要信息共享、環境透明。可是如果市場發生了信息失靈狀況,交易雙方獲得的信息量必然是不對等的,信息量大的一方可能會利用信息優勢進行不當得利。信息量少的一方為了增加自己的競爭優勢,會去收集更多的信息,這回增加信息成本,從而增大交易產生的成本。(四)信息失靈引起的失誤決策。信息失靈會導致企業決策失誤,失誤的信息會讓決策者做出不合理、偏離發展軌道的失誤決策,此決策會帶領企業走向發展困境,也會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企業在信息失靈時候也沒有進行相關的專業咨詢,依舊會遵循錯誤決策發展,這也是很多企業發生經濟損失的原因所在。信息失靈會導致企業進行信息盲目跟從,難以做出合理有效規劃,進而影響其長遠發展[1]。
二、信息失靈的體現
(一)信息缺乏對稱性。信息會以勻稱狀態體現在市場經濟主體中,信息主體包括兩類,分別是優勢以及劣勢兩方,優勢一方利用信息優勢開展機會主義活動,進而獲得不法收益,對劣勢一方的經濟利益造成了損失。造成這種不對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個:第一,分工原因,該原因是導致信息缺乏對稱性的根本所在;第二,因為不法收益能夠實現的前提是存在有信息優勢,所以經濟主體通常會繼續想方設法保住相應的信息優勢。(二)信息缺乏準確性。信息準確度不夠說明信息不符合市場情況,此種情況會導致經濟主體的發展角色出現偏離。信息缺乏準確性是由以下幾點造成的:首先,過程存在偏差,例如計算方法、或是分析手段存在一定的錯誤;其次,發展目標存在偏差,這也意味著其本身的目標就是通過制造各種虛假信息來達到不當得利的目的,市場經濟主體、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等都可能成為信息制造主體。(三)信息缺乏充足性。信息總量不夠,這直接影響了市場的決策。信息不充足是由以下幾點造成的:首先,信息擁有較高的公眾性特點,從而致使信息的排他性不高,導致信息供給者在收費方面面臨一些難度,也會導致信息面對一些風險,很多投資者不愿意進入其中也是受此影響。其次,無論是收集、還是分析信息,都需要一定的成本,這種成本還可能出現邊緣成本不斷增加的狀況,這也導致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的市場經濟主體在收集以及分析信息時候,通常會選擇最優、而不是最充足。最后,信息量不達標的最直接影響因素是因為信息供給方能力限制。
三、應對信息失靈的經濟法策略
信息失靈對于市場的正常運營有著極大的負面影響,對此,應該采取積極措施解決信息失靈問題,利用經濟法的相關內容進行彌補以及干預,從而有效解決信息失靈問題。應對信息失靈的經濟法策略包括以下幾點:(一)針對信息不對稱的經濟法策略。1.利用直接方法解決。信息對稱性不夠通常會導致權利侵犯情況,對此,需要利用法律做具體的說明,從而強迫優勢一方進行信息告知的義務。比如,證券公司需要向股東以及民眾展示財務、投資相關的信息。商品制造者也應該將產品的優劣告知消費者。2.利用間接的方法解決這要求相關組織部門不能以盈利為目標,這也能處理信息不對稱情況。由于中介結構帶有較強的公正性,企業通常會利用激勵制度來降低道德相應風險,可以對優勢一方進行獎金激勵[2]。(二)針對信息不精確的經濟法策略。1.可以利用直接方式解決。縱觀經濟發,可以發現其中有多條法律規定都對信息精確度不夠作出了相應的禁止說明。比如,企業制造虛假信息是會計法明令禁止的;企業的違法宣傳是廣告法明令禁止的;企業欺詐消費者的現象是消費法明令禁止的;企業制造虛假信息是股票法所不容的。除此之外,經濟法對于非正當得利、違法市場良性競爭以及虛假宣傳都作出了禁止。這說明法律規定對虛假信息的生產是有著大幅度抑制作用的,這對精確信息也有著積極引導作用。2.對于精確信息要及時。如果經濟市場出現了過量的虛假信息,必然會影響市場秩序,對于此種情況,要及時的打擊虛假信息,盡可能避免虛假信息引起的經濟損害,在此過程中政府應該積極發揮其作用,要將精確信息第一時間出去,降低虛假信息造成的負面影響,保證市場交易的透明度。民眾對政府的信息較為信賴,政府能夠以較高的效率、較低的成本解決虛假信息問題,因此精確信息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三)針對信息不充足的經濟法策略。1.借助政府力量進行信息的。信息數量不夠是因為信息供給方能力有限,難以提供足夠信息,對此需要成立一個能夠提供不同足量信息的機構部門,該部門可以為企業提供相應的所需信息,推動企業進行經濟相關的交易,有利于降低企業交易產生的成本[3]。通常情況下,很多信息機構大多都是以盈利為目標的,但是政府在信息收集以及分析方面不會因為成本原因減少信息量,因此政府收集的信息量更為充足。在收集信息時候,政府需要以足夠的理性去開展工作,盡量讓失常交易的公平公正得到保證。政府在引導市場交易時候可以利用經濟法,為交易雙方提供全面的相關市場信息,這降低了企業在收集信息方面的時間耗費,有利于提高市場的資源配置,進而減少了市場經濟交易所產生的成本。此外,企業雙方交易時候,政府會率先將優勢一方的信息收集好,同時提供給劣勢一方,從而保證經濟交易的公平性。2.支持相關信息進行交易。如果市場信息也可以像商品一樣進入市場進行交易,一定程度上就會增加信息量,避免信息不充足狀況。在交易信息方面,政府應該報以支持態度,此情況有利于信息的收集,彌補了信息不足的缺陷,也能讓信息供給者產生更大的積極性,有利于促進信息供給行業的進步[4]。
四、結語
信息失靈表現為信息數量不足、不對稱、準確性缺乏等,解決信息失靈問題幼小手段之一就是利用經濟法。利用政府機構的社會公信力,保證收集到的大量數據的精確度,達到降低信息成本以及減少交易成本的目的,增加經濟主體的正當獲益,建立良好的市場秩序,推動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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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潔 單位:西安財經大學行知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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