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改革看民主法治的作用
時間:2022-05-13 1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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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經濟逐漸發展起來。與此同時,我國社會制度法律制度也在不斷進步完善,在這幾十年的發展中我國在立法方面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民主的法治化與法治的民主化貫穿這些年的立法改革實踐。
關鍵詞:立法改革;民主;法治化;依法治國
當前我國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當家做主是我國的本質特征。在我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民主與法治是我國社會逐漸發展的重要舉措,在我國當前的政治立法等改革方面占據著重要地位。
一、立法改革
改革開放四十年來,中華民族蓬勃發展起來,煥發出了新的蓬勃生機,形成了科學的社會主義,在我國社會發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讓我國逐漸擺脫貧困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讓我國逐漸由本國內部發展逐漸與國際接軌,社會經濟迅速發展。而與改革開放以來的社會政治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是我國的立法工作。我國由改革開放初期的立法工作極不完善,專門的立法機關權限尚不明確,中央地方的立法工作混雜,法律制度極不完善到現如今的構建了多種法律制度,基本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并不斷完善,形成了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為主的立法機關,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開展與改革開放發展的需要相適應的法律工作,從法律制度不健全———無法可依的歷史起點上起步,圍繞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有計劃、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法律制度建設。在新時代背景下,十八大期間,主席指出新時代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性,以及新時代背景下為更好的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在立法制度上的改革。主席曾經指出"我們在立法領域面臨著一些突出問題,比如,立法質量需要進一步提高,有的法律法規全面反映客觀規律和人民意愿不夠,解決實際問題有效性不足,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立法效率需要進一步提高。還有就是立法工作中部門化傾向、爭權諉責現象較為突出,有的立法實際上成了一種利益博弈,不是久拖不決,就是制定的法律法規不大管用,一些地方利用法規實行地方保護主義,對全國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秩序造成障礙,損害國家法治統一。”因此,要解決好所指出的我國當前法律制度中所存在的問題,需要進一步進行立法改革,努力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推進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二、從立法改革遇到的難題看民主對法治的作用
新時代背景下,我國進行立法改革時并不是一帆風順的,其中也遇到了一些難題,這些難題主要集中于幾個方面:其一是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地位的實現。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國家最高權利機關,行使立法權,進行法律的制定,但是地方政府部門也擁有規章的制定權,而在最高政府機關國務院可以進行政府部門的規章制定權,這在一定程度上分離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權限。近些年來,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逐步推進,中國共產黨治理國家的法治思維逐步深入人心,對人大在法治國家中的地位的認識不斷深入。同時,在黨的十八大中在立法改革中明確認識到了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性,因此近些年來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主導權逐漸占據重要地位。其二是中央與地方的立法權限問題。一般情況下,中央是立法工作的主要引領者,為國家社會建設中的各個方面制定較為完善的法律制度,規范社會上各個行業的亂象及各個行業遇到的各種問題,但是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國家之一,行政區域范圍大,各個行政區域內擁有自己本身特性,在經濟社會文化發展方面也各不相同,因此針對各個行政區域不同的現狀問題應采用不同的方式進行解決。而在地方的立法權限上也是如此,針對地方上的各個問題,一般情況下中央無法及時準確的預估到地方上出現的各種問題,中央只能從整體上進行領導。而在此種情況下,地方上的問題只能由地方本身采取有效措施,或制定相應規章制度,或采取相應舉措進行解決,因此也應當賦予地方一定的立法權限,但是權限的具體范圍也存在一些矛盾亟待解決。總而言之,從以上關于我國現階段的立法改革工作中所遇到的關于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主導工作與中央與地方的立法權限問題,本質上都是為了更好解決人民群眾的問題,提高民眾的立法參與權,是民主與法治的問題。在新時代的背景下,民主的法治化與法治的民主化是我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情形下形成的觀點,缺乏民主的法治社會是僵硬的不知變通的社會,而缺乏法治的民主只是一種理想主義社會,現階段如果沒有法律的約束,社會將會陷入動蕩,社會秩序混亂從而造成社會經濟倒退,因此民主法治兩者缺一不可,是全面依法治國,建設公平和諧美好的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的重要戰略。
三、總結
民主法治工作是當前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方略的主要工作,在當下依法治國的背景下,只有民主法治工作結合起來才能更好的治理國家治理社會。民主的法治化,法治的民主化是我國治理國家的兩種主要趨勢,兩者缺一不可,將兩者結合起來運用到國家的治理工作中,才能更好的治理國家,實現全面依法治國,建設公平和諧的社會主義新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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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海浴 單位:哈爾濱市委黨校黨風廉政建設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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