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權力清單制度的憲法分析

時間:2022-03-05 02:04:12

導語:論權力清單制度的憲法分析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論權力清單制度的憲法分析

【摘要】權力清單一直是我們黨關注的焦點,一直到新政府上臺大力開展權力清單制度,主張嚴格規范權力。開展權力清單不僅僅規范了行政執法部門的權力,加快了政府職能的轉變,它更是起到預防腐敗現象,加強廉潔政府的重要舉措。我們認為權力清單就是國家行政機關實施的權力以清單方式列出,行政權力列入清單之內的可以實施,行政權力沒有列入清單之內的,不得實施。并將此清單向社會公布,使權力接受監督。同時以河北省石家莊推行權力清單制度為重點,從憲法角度出發,分析石家莊在制定權力清單制度時遇到的憲法困境。總而言之,雖然權力清單制度還不完善,但是通過實踐的不斷積累和對其加深研究,權力清單制度會更好的推進法治政府的建設,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律授權必須為”,真正實現法治國家。

【關鍵詞】權力清單;憲法;控權

一、權力清單制度的基本理論

權力清單,是國家行政機關目前實施的各種權力以清單方式列出,并向社會公布,使權力接受監督。①顧名思義就是行政權力列入清單之內的可以實施,但要在實施前進行登記備案,并且不得擅自撤銷或修改,行政權力沒有列入清單之內的,不得實施。

二、石家莊權力清單制度的實踐基礎

(一)權力清單的落實。首先,1.明確開展權力清單的實施范圍,形成市縣鄉三級聯動的一張縱網。2.依據法律法規,厘清部門行政職權,形成行政職權目錄。3.以法律法規為依據,正確履行政府職能,確定和規范部門行政職權。4.順應當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把權力下放到基層管理,以便提高管理服務效率、便于監管。其次,編訂石家莊市權力清單運行程序圖,明確權力清單的公開范圍。②凡是沒有涉及到國家秘密和不應該公開的,我們都應當公開,并且通過電子政務的方式呈現。最后,由各級編制機構部門和政務公開職能部門負責梳理確認到審核該方案再到公布該權力清單,接受社會的監督。(二)實施后的初步成效。首先,建立權力清單制度,注重轉變政府職能、通過簡政放權上下功夫。石家莊市分5批進行并且刪除下放行政審批105項,審理和批改過程、辦理案件的時間限制都相應減少,通過不斷改善審批環節,大大優化了石家莊市行政效率。其次,全面落實石家莊市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監管清單制度建設。

三、石家莊市權力清單制度的憲法困境

(一)監督實效不明顯。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③在實施權力清單以前,由于石家莊市政府部門未對權力進行公開,容易形成非法的利益集團。推行權力清單之后,行政部門對內盡管有監督,但只是上下級間的監督,起到的成效尚不明顯。(二)缺乏違規用權問責機制。我國現行憲法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實行精簡的原則,實行工作責任制,實行工作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制度,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反對官僚主義。”④責任清單是指政府行政部門對其工作所承擔的責任進行明確,加以公布,并接受監督的目錄清單。⑤石家莊市政府在建立權力清單制度的同時,也建立了相應的責任清單,但是由石家莊市公安局部門中的責任清單⑥可以得知它只有大概的范圍,而對進一步落實問責的情形、責任的類型、如何對權力越界行為的監督等規定一概沒有。

四、推行石家莊市權力清單制度的進一步探索

(一)明確權力清單屬性。保障權力清單制度的合法性。⑦石家莊市權力清單制度必須嚴格貫徹“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職權不可為”的理念,對于需要刪除或者向下移動、合并的權力事項,應該保障其合法性,對于沒有法律規定的或是地方自己隨意建立的文件等,可以撤銷,而需要下移、合并的權力事項需要報請人大或者授權行政機關的審批才能實施。(二)建立用權問責機制。石家莊市政府在制定出對應的責任清單約束政府自身權力同時,也應該逐步細化責任清單。石家莊市在未來建設權力清單制度中應將責任清單劃分為兩部分,一是制定階段的責任制度,對于權力清單的制定機構應對制定的權力清單負責。二是實施階段的責任制度,主要任務就是讓各項權力依據清單的規定有效實施。這樣才可以更好的使政府部門規范行政職權。(三)加強監督約束體系。擴展行政權力監督的主體,發揮群眾的監督。我國現行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⑧今后石家莊市政府在推行權力清單制度中應當定期向群眾普及權力清單的內容和意義,讓群眾了解到權力清單和人民的利益是息息相關的,通過宣傳和普及權力清單知識以增強參與的積極性。

五、結束語

權力清單制度是為了控制和規范政府權力并最終實現法治國家的最優途徑。⑨因此,我們應當依照法律,從各地實踐中出現的問題出發,在實際中涉及的對政府職能部門的轉變和對社會利益的調整進行不斷的探索研究,最終形成一套科學的、規范的、有效監督的權力運行機制。

作者:高利佳 單位:河北經貿大學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