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的辯證性質探索
時間:2022-10-29 05: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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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薛志才
1質的規定性原理是犯罪概念理論的哲學依據
唯物辯證法說的質,是指一事物區別于它事物的一種內部規定性,它是由事物內部特殊矛盾決定的.我國刑法的犯罪概念,是由社會主義經濟基礎決定,反映社會主義上層建筑性質的犯罪諸要件辯證統一的特殊矛盾體.根據刑法第10條規定,多照馬克思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對犯罪概念的揭示,可以對我國刑法第ro條規定的犯罪概念作如下四方面的展開:(一)是孤立的刑事主體,反對社會主義政權制度的犯罪;(二)是孤立的合格主體反對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的犯罪;(三)是孤立的刑事主體反對我國社會主義社會秩序和法律秩序的犯罪,這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罪、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罪、妨礙婚姻家庭罪、續職罪等;(四)是有刑事責任能力的孤立主體,反對我國公民的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犯罪.這四方面內容,從根本上區別于資產階級刑法,體現了社會主義刑法犯罪概念的質的規定性.資產階級尤其是近達資本主義國家,為了維護寡頭政治和私有制,都把‘社會危險性,作為犯罪界定,從而使犯罪概念不可捉摸.如意大利刑法典,德國刑法典都規定“有社會危險性’的人為犯罪.在刑罰上則以不確定刑代替相對確定刑,使罪與罰相分離.所以‘工人有足夠的休臉知道得十分清楚,法律對他來說是資產階級給他準備的鞭子,.岡黑格爾說過:‘質是與存在同一的直接的規定性……某物之所以是某物,乃由于其質,如失掉其質,便會停止其為某物,.13]我國刑法規定的犯罪概念,與行為侵害刑法保護的社會關系直接同一某人的行為之所以構成犯罪,就是因為主體的意志行為或其結果的總和之質與刑法保護的社會關系形成直接同一刑法第為條規定的類推,雖屬例外,而且盡管被類推定罪的行為不具有刑法分則規定的具體罪名,但類推之罪則與侵害刑法保護的社會關系的行為具有直接同一性.不僅如此,被類推行為的矛盾主耍方面還決定了它必須歸屬于刑法分則最相類似之罪名,反映了被類推這一危害社會行為的本質特征,為刑法第10條規定的犯罪概念的外延所囊括.
2馬克思主義的度量觀是我國刑法定罪科刑的內在基礎
辯證的量,是事物的規模、程度、速度以及事物的構成成份在空間上的排列組合等等可以用數量表示的規定性,是對質的認識的深化.科學的度是一定事物保持自己的質的數量界限,這個數量界限是一個過程和區間.刑法規定的主犯、從犯、脅從犯、一般共犯、集團共犯的界限,犯罪階段中既遂、未遂、中止的區別,以及對量刑有積極意義的情節輕、重、特別嚴重等的規定,都是以辯證的度、量關系為基礎的,是犯罪分子犯罪行為的積極程度,犯罪實施的深度,以及危害結果輕重,影響大小這些客觀上的度量關系在刑法中的反映.由于犯罪行為危害社會的后果,客觀上存在著可以被感覺,計算或被反映的度量關系,因此,馬克思主義的度量觀始終要求我們貫徹罪刑相適應的社會主義刑事處罰原則.馬克思在《關于林木盜竊法》的辯論中指出,‘不論歷史或理性都同樣證實這樣一件事實:‘不考慮任何差別的殘酷手段:使懲罰毫無效果,因為它消滅了作為法的結果的懲罰.’如果犯罪的概念要有懲罰,那末實際的罪行就要有一定的懲罰尺度.’“罪犯受懲罰的限界應該是他的行為界限.’[’1根據馬克思罪刑相適應理論,我國刑法總則根據八大類犯罪對社會害程度的客觀差異,規定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五種主刑和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三種從刑.以及有我國特色的緩刑、假釋減刑等制度.刑法分則,又具體了罪刑相適應這一理論原則.如同是反革命罪,由于犯罪的規模、范圍、影響和對人民民主專政國家政權威脅的程度不同,除刑法第98條、第男條、第1眨條規定了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外,其他的反革命罪,如果對98條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又如危害公共安全罪,由于其本身的危害結果有著客觀的度量懸殊差,因此規定量刑幅度從拘役、直至死刑.再如就具體罪名而言,同是爆炸罪,根據刑法第105條,第106條的規定,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的,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這里刑罰的度量差別,完全基于犯罪主體的惡意及后果的度、量差別.重傷一人,與重傷多人;無傷亡,與致人死亡多人;損失幾百元,與損失上萬元,甚至上百萬;主觀上的故意驅使,與過失行為為之,其刑罰必然迥異.從這里我們可以深人窺視,社會主義刑罰是犯罪結果的度量化,它直接體現科學的度量關系.
3辯證的關節點原理是界定罪與非罪的分水嶺
關節點是事物質的量之極限,是量轉化為質的關鍵.它是事物量變的最高點,是質的規定性根本變化的起始點和事物飛躍的轉折點.刑法中主體的行為是否侵犯了客體,構成犯罪,其根本的事實標志就是行為是否超越了非罪的界限.這個界限就是關節點.沒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顯然各有其流離于刑法規范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有社會危害性但尚未侵害犯罪客體的行為也有其非罪的質和度.但是當違法行為在往深度發展的過程中達到了質變的關節點,行為的性質就發生了根本性變化,由非罪質變為犯罪.刑法總則犯罪主客觀方面的規定,結合刑法分則具體特殊的犯罪構成所形成的關節點,正是衡量行為罪與非罪的分水嶺.這個罪與非罪的臨界點,在刑法分則中主要體現在下述幾個方面.(一)以‘情節嚴重、情節惡劣’為罪之關節點.如刑法分則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共15條,其中有8條規定.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刑法第11條、第n7條、第1加條、第121條、第126條、第128條、第129條、第130條).又如刑法第1印條規定的流氓罪、第182條規定的虐待罪,情節惡劣者方為罪.(二)以‘數額較大,為犯罪的關節點.刑法第n6條,第117條規定的走私罪、投機倒把罪,結合司法解釋的規定,非達數額較大不為罪.盜竊、詐編、搶奪均以侵犯財產的數額較大為犯罪的起始點.貪污、受賄罪,刑法條文雖未敘明數額較大為犯罪,但各地在司法實踐中對上述之罪的數額起點的規定,是辯證法關節點原理的靈活運用和對它的具體化、明朗化.(三)以行為的危害結果為罪與非罪的分界線.刑法第113條交通策事罪、第114條重大貴任事故罪,非有嚴重后果不為罪.第158條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罪,第187條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罪,則以國家、社會、集體遭受嚴重損失為關節點.否則,即使有其他情節也不為罪.(四)以行為的發生為犯罪的碑界.如刑法分則第一章規定的反革命罪《刑法第90條一第104條),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105條、第107條、第108條、第1田條)和其他各章以‘實施行為’為犯罪標志的規定,都是從主體的行為是否實施了刑法所禁止實施的行為為罪與非罪的徑渭.在這里‘為’與‘不為’是罪與非罪的兩個不同極限.關節點原理作為罪與非罪的哲學界定,它的內部矛盾性,正如黑格爾在他的《邏輯學》中指出的‘在這種量變中,出現了一個點,在那個點上,質也將改變,定量表明自己的特殊化,以致改變了量的比率轉化為一個尺度,因而轉化為一種新質,一個新的某物.’閻黑格爾的這一論斷,在今天仍然可以幫助我們更深刻地理解罪與非罪的區別和它們的相互轉化.
二矛盾理論與聯系的觀點是我國刑法的核心
恩格斯在《英國工人階級狀況》中指出:.蔑視社會秩序的最明顯最極端的表現就是犯罪.只要那些使工人道德墮落的原因起了比平常更強烈更集中的影響,工人就必然會成為罪犯.“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把刑法學中的罪犯看成物質第一性的客觀對象.根據馬克思主義的基本思想,我國社會主義刑法公開承認犯罪的客觀性,犯罪與刑罰的辯證統一性.辯證法認為,任何犯罪都是現實地物質運動的結果,任何犯罪侵害的客體所反映的都是物質的客觀存在和普遍聯系中的社會關系.
(一)從矛盾理論出發,刑法規定了任何犯罪都是一系列要件的總和,是主、客觀方面的矛盾統一以刑法第148條規定的偽證罪為例,其構成要件是:¹主體是證人、鑒定人、記錄人或翻譯人;º出于故意并有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動機;»有對案件重要情節作虛偽證明、鑒定、記錄的行為;¼行為發生在偵查、審判期間.辯證的矛盾觀要求這方面實行內在的統一,才構成偽證罪;另一方面它又要求這些同時存在的事賣與刑法調整的公民的人身權利及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形成直接同一又如制造、販賣、運輸罪,要求辯證統一的內容是:¹犯罪對象必須是,即長期吸食、注射后能使人成癮癖的物品;º制造、販賣、運輸行為;»故意.這些事實互相補充,形成整體,方構成此罪.有些犯罪,刑法分則或全國人大補充規定未列明所有構成要件,但它與刑法總則的要求有機結合,仍然可以抽象出具體犯罪的辯證要素,看到它之所以成為該罪的矛盾特殊性及構成該矛盾內容的各種成份.如刑法第105條規定的縱火罪,第132條規定的殺人罪,第116條走私罪,第117條投機倒把罪等,分則并未敘明其構成要件,但組成犯罪構成的要素和矛盾化的統一內容,完全可以根據總則的要求及分則的規定加以認識和具體化.
(二)從普遍聯系的客觀性出發,規定刑法所特殊要求的因果關系因果聯系是一種包括時間順序在內的由某一現象必然引起另一現象的本質聯系.列寧曾經指出,因果關系的運動實際上=在不同的廣度或深度上被抓住,被把握住內部聯系的物質運動以及歷史運動.列寧的因果理論是適用于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的普遍真理.刑法第11條,第12條的規定具有深遂的因果內容一方面.罪與罰是一種因果關系,罰以罪為基礎,是犯罪導致的必然結果;另一方面,一行為之所以被認為是犯罪,是由于危害社會的具有刑事意義的結果的存在.如張某故意點燃火柴丟在棉花倉庫內的行為,引起火災的結果.刑法對這種前因后果的必然聯系的兩者,規定為犯罪的實質內容,要求行為人負縱火罪的刑事責任.此外,辯證的因果論,雖然認為必然因果關系與偶然因果關系的對立統一,并在一定條件下能夠相互轉化,但這種偶然因果關系轉化為必然因果關系之前,刑法對此是不予調整的,司法界也僅僅把偶然因果關系作為一種條件來對待.如陳某與王某二人因口角,陳某把王某打成輕徽傷,王某在去醫院包扎途中,被李某駕駛的汽車撞死,陳某致傷王某的行為與王某死亡的結果是一種偶然因果關系.由于陳某致傷王某的行為與王某的死亡的結果是一種偶然因果關系.由于陳某的行為不具有決定王某死亡的必然性,故陳某對王某死亡的結果不負刑事責任.這樣規定,可以防止擴大或縮小刑事打擊的范圍和對象,能夠較好地避免司法人員的主觀隨意性.
(三)從辯證思維的科學性出發,規定了刑法的任務是撩開形式,透過現象,抓住內容和本質事物的內容和本質是構成事物的內在要素,是事物的各種內在矛盾以及由這些矛盾決定的事物的特片、成份、過程、發展趨勢等等的總和.形式和現象則是事物的外部聯系和表面特征.從宏觀論,我國刑法第10條規定的犯罪概念,是分則規定的各種具體犯罪的本質和內容;分則各種其體犯罪的構成要件,則是各該犯罪的形式和現象;犯罪構成的各種要素,如犯罪方法、手段、時間、空間、對象選擇,又是各種犯罪構成要件的表現形式和現象.但刑法的任務是剖析形式和現象的東西,從而抓住深藏其中的內容和本質.如刑法第巧5條規定的貪污罪.其表現形式可能會多種多樣,甚至呈現與內容和本質完全相反的狀態.如某單位會計方某虛開鋼材購貨發票若干張,然后從出納處領取現金1以城X,元,占為己有,并將它記人企業成本.從形式和現象看,集體購貨發票在單位記帳,表現為無可執易}.但從內容看,該單位支出l.xx)元現金后,從未進過相當價值的鋼材,在這里虛報冒領是貪污罪的形式,其本質則是侵害了公共財產所有權.刑法中的犯罪形式一般是手段和對象的統一如刑法第111條規定的破壞通訊設備罪,其侵害對象是各種通訊設備,如廣播電臺設備、電話、電報設備及其他設施.手段可以是拆卸搗亂、沉滅等等.這二者統一,反映了通訊方面的公共安全受到侵害.隨著犯罪技術的智能化程度的提高,破壞通訊設備方面的犯罪形式可能會呈現更大的隱蔽性、新搜性.但無論形式如何,它并不影響該罪的本質內容.辯證法賦予社會主義刑法的一項十分艱巨的任務就是對各種行為及后果要求撩開其形式,透過其現象,抓住其內容和本質.因為在錯綜復雜的客觀事實中,同樣的行為和結果.可能會有截然相反的法律性質和法律意義(如正當防衛和故意傷害,緊急避險和重大貴任事故等)它需要通過深刻的辯證思維加以識別、把握,這樣才能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刑法打擊和保護的雙重作用.
三研究刑法辯證性質的實踐意義
馬克思在《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中:開宗明義指出:’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一包括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一的主要缺點是:對對象、現實、感性,只是從客體的或者直觀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們當作人的感性活動.當作實踐去理解,不是從主體方面去理解.’“人應該在實踐中證明自己思維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維的現實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維的此岸性’.[6l在這里馬克思強調了主觀與客觀、愿望與結果、現實同理想的內在統一,因此:
(一)司法實踐需要拋棄形而上學,確立辯證觀點認識的目的在于實踐和應用,在于改造客觀物質世界和發展主觀世界.這是客觀辯證法的哲學要求.如同是盜竊罪,李某為搶救其病危的妻子,順手竊取張某用于高消費的不義之財5。漢幻元現金:而范某在一個月內連續白闖十戶人家,分別竊得每戶人家100元一5(X)元不等錢財.而這個地區剛好規定以500元為盜竊數額巨大的起點.二者從數額看,前者高于后者,但行為人的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顯然后者大于前者.如果機械地根據數額量刑,前者張某依刑法第152條處罰,后者范某依刑法第巧1條量刑.其結果恰恰與罪刑相適應原則有悖.又如在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狀態下造成損害結果的,不僅不應該處以刑罰,而且應當得到法律的保護和全社會推祟.可見對犯罪行為及其結果的刑事權衡,只能根據刑法辯證性質的要求,客觀地、全面地、聯系地、矛盾地把握犯罪構成耍件內在的或外在的所有要素(如動機、目的、作案手段、侵害對象二客觀后果、社會影響、人們的心理承受能力和首先評價因素等等,進行綜合認識和評判,防止偏面地、孤立地、靜止地把各種行為、事實和客觀結果的存在簡單化、形式化、絕對化.
(二)認識刑法的辯證性質,有利于全面落實刑法的任務根據我國刑法第二條規定,刑法的任務是:一方面用刑罰同一切反革命和其他刑事犯罪行為作斗爭;一方面,通過刑罰保衛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我國刑法辯證性質的特點是,在主體一行為一結果之間,‘行為’是刑罰的軸心,有犯罪行為,才有刑罰的運用.正如馬克思所說:‘對于法律來說,除了我的行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對象.我的行為就是我同法律打交道的唯一領城”一而且因此我才受到現行法律的支配.’馬克思還指出:日凡不以行為本身而以當事人的思想方式作為主要標準的法律,無非是對非法行為的公開認可’.網根據馬克思主義的觀點.社會活動主體本身和支配主體行為的意識都不是我國刑法直接調整的對象,刑法只能在主體行為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一定程度時,才把它納人自己的軌道.由于物質活動的無限動態,決定了依賴于人們改造客觀世界的刑法.必須與發展了的經濟活動和全部經濟基礎相輔相成,為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服務.因此,它從客觀辯證法和犯罪的客觀物質性出發,要求我們充分保障刑法任務的實現,同破壞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的犯罪行為作斗爭.定罪量刑,該重則重,該輕則輕,無罪的不予追究;有罪的,罪重的,也應該客觀地,實事求是地適用不同規格的處罰等級和其體的量刑標準.這便是我國刑法任務的深刻性、客觀性、僻證性和全面性.
(三)樹立辯證的刑法觀,是鑄就無產階級司法隊伍的理論保證唯物辯證法是科學的邏輯思維的方法.辯證的刑法觀要求對行為的評判,從歸納到演繹,從抽象到其體,從分析到綜合,遵循‘實踐一再實踐一再認識,循環往復,以至無窮,的認識規律.由于刑法強大的實踐性,長期來使我國刑法教學和實際工作者,輕視哲學,輕視辯證思維,實踐中出現的冤假錯案,除了一些政治上的客觀原因外,其認識上的根源就在于缺乏辯證思維.因此,強化刑法的辯證意識,牢固確立和培養刑事評判辯證觀念,是司法工作者的重大任務.列寧在《論辯證邏輯的基本要求》中指出:.要真正地認識事物,就必須把握住,研究清楚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聯系和‘中介’;從事物的發展,自己運動、變化中來考察事物;必須把人的全部實踐一作為真理的標準.’l8]而這一切正是鑄成無產階級新型司法隊伍的理論熔爐和重要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