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刑法規制“兩面性”

時間:2022-10-17 09: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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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刑法規制“兩面性”

摘要:近些年來,互聯網已經成為人們工作和生活中必須可少的工具,借助互聯網方便了與外界的溝通,獲取信息也更加便捷。而以互聯網為依托的互聯網金融也應運而生,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一些不規范的現象。因此本文針對互聯網金融刑法規制的“兩面性”展開了分析。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刑法規制;兩面性

互聯網金融作為一種新興的金融模式,利用互聯網與傳統的金融模式相融合。互聯網金融的出現不僅有利于優化和完善我國的金融行業,還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為了互聯網金融的可持續發展,必須在刑法規制條件下進行,并對互聯網金融刑法規制的兩面性進行深入的分析。

一、互聯網金融刑法規制的必要性分析

(一)互聯網金融存在刑事風險

由于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發展較晚,在有些方面還沒有進行具體的明確。所以一些理財項目在經營的過程中,可能面臨著一定程度的刑事風險。網絡上的某些融資機構會以借款的形式來非法吸收公眾的資金,此種行為涉及欺詐罪,需采取刑法規制。只有這樣才能按照法律規定及時處理犯罪行為,保證社會的穩定。

(二)互聯網金融存在信用卡犯罪風險

當前,一些用戶根據信用卡可以透支的特點,防止出現充值賬戶,采用充值金額的方式進行借貸人的借款,而此類活動均可以通過網絡借貸平臺來實現。此種方法能夠滿足當前眾多用戶的需求,使得我國很多借貸平臺的客戶數量和業務量增加,相應的信用卡套現的行為也在不斷增加。如果借貸人沒有依照規定還款日期進行還款,那么出借人將不能向銀行返還本息,這將會涉及信用卡詐騙犯罪行為。

(三)互聯網金融存在洗錢罪風險

從當前的互聯網金融行為可以發現,很少有人會關注資金的來源。這主要是因為互聯網金融具有匿名性、隱秘性以及資金流動速度快等特征。網絡上的不法分子就會根據互聯網金融的特征展開洗錢的犯罪行為。在互聯網金融運行的過程中,洗錢犯罪這種行為十分普遍,網絡上資金流傳的各環節均有可能涉嫌洗錢犯罪的行為。

(四)互聯網金融存在職務犯罪風險

現階段,很多網絡借貸平臺在運營過程中將重點放在了經營規模的擴大上面,卻忽略了內部控制機制建設的重要性,對于關鍵崗位的員工在管理上不夠嚴格。此外,由于當前互聯網金融行業沒有科學完善的監督和約束機制,有些職員就會利用職務之便進行資金私自挪用或是侵吞等犯罪行為。

二、互聯網金融刑法規制存在的限制性分析

(一)互聯網金融刑法規制的限制性意義分析

互聯網金融在投資門檻上較傳統金融模式低很多,能夠給予人們更加優質和完善的理財服務。實現了資金管理方式的創新,能夠有效收集社會閑散資金并充分利用。不僅提高了資金管理與應用的靈活性,還促進了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由于互聯網金融刑法中仍存在一些陳舊的條款,沒有根據經濟模式的轉變而更新,這導致創新型的理財模式被扣上了非法集資的帽子,使得很多新興業務不能優先開展。如果只是利用刑法規制來懲治互聯網金融的犯罪行為,對于互聯網金融的進步性和創興性的舉措沒有進行明確的法律規制,這將會制約互聯網金融的可持續發展。

(二)互聯網金融刑法規制的限制性原則分析

互聯網刑法規制的目的旨在有效維護市場秩序,使其朝著健康可控的方向發展。假如每一筆交易在正常進行的過程中都要擔憂刑法規制的風險,這將會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不便。法律能夠起到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作用,因此在進行網上交易過程中,如果遇到問題要學會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但是站在人道主義的觀點來看,互聯網金融犯罪多是以貨幣的形式犯罪。法律應該保障人身安全,始終將生命放在第一位。因此對于犯罪嫌疑人犯下的經濟過失,在法律上甚至會危及到犯罪嫌疑人的生命。生命對于任何人來說都是寶貴的,只有一次而已。如果因為經濟犯罪就被處以極刑,罪犯連悔過的機會都沒有,這是任何人都不想看到的。

(三)互聯網金融刑法規制的途徑分析

近些年來,互聯網金融獲得了形式和內容上的創新,如人人貸、阿里小貸、騰訊財富通等微型貸款機構,都是通過在技術上進行革新,構建了新型的貸款平臺和貸款模式。此種形式的迅猛發展給互聯網金融刑法規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國家相關機關需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對互聯網金融在運行過程中可能產生漏洞進行及時的攔截追蹤調查。通過補救和預防措施,為金融秩序的穩定發展提供保障。那些沒有獲得證監會批準就私自發行股票,亦或是揚言說要控制股東人數這類抵抗法律紅線的行為都是不可取的。因此我國司法機關應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法律的威懾力,從根源上規避風險的發生。這樣一來很多人就不會存在僥幸心理,以身試法。互聯網金融刑法規制的途徑有很多種,根本目的是為了維護互聯網金融市場的安全平穩運行,保障公眾的利益不受到侵害,在最大程度上維護人們的權益。

三、總結

互聯網本身是一把雙刃劍,如果合理利用則會促進金融領域的健康發展。但是由于網絡交易環境存在一定的風險,使得互聯網金融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因此需要對其進行法律的保護,通過修改和制定新的刑法,保障互聯網金融市場的良性發展,但是在制定刑法時也應遵循適度原則,保持刑法規制的合理性。

[參考文獻]

[1]孫倩.淺談互聯網金融刑法規制及其“兩面性”[J].經濟研究導刊,2017(15):192-193.

[2]袁坤杰.論互聯網金融刑法規制的“兩面性”[J].法制博覽,2016(33):239+238.

作者:蘇旭 單位:海南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