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成本法論文

時間:2022-04-22 0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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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成本法論文

環境會計內容廣泛,其核心是環境成本。環境成本是指企業為保護環境;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特點可概括為:

1.使原來的產品成本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在傳統成本制度下,企業僅把產品生產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計入產品成本,而把設計開發和售后階段的費用計入期間費用。在環境會計中,要對產品整個生命周期內的成本進行核算,具體到環境成本,產品成本不僅包括生產過程中所發生的環境支出費用,且包括產品開發、銷售直至淘汰整個生命過程的環境支出費用。

2.費用發生額大且呈現不斷上升的趨勢。由于人們對環保的日益重視,作為主要污染者的企業對此承擔的責任日益加大,因而環境支出也非常巨大。而且隨著政府環境立法對企業約束力的增強,公眾對環境質量的要求標準越來越高,使得企業的環境支出費用呈現不斷上升的趨勢。

3.費用的發生時點不均衡。環境支出不像其它成本項目如直接材料那樣均衡地發生在產品生產過程中,它往往具有突發性或一次性,如違反環境法律受到的罰款而導致的支出、環保設施的投資等。4.潛在成本劇增。環境活動有其特殊性,企業當期生產經營活動對環境的破壞可能并不明顯,但這并不表明企業不負擔任何環境成本。因為企業對環境的破壞終究要付出這樣或那樣的代價,并且代價有越來越大的趨勢。

就日常的會計處理來看,我國目前的做法是;與環境有關的支出在實際發生時直接計入期間費用,例如營業外支出,或在金額較大時作為待攤費用處理,這種做法固然有操作簡便的優點,但也暴露出其內在的缺陷,是無法適應上述特點的。其嚴重后果表現在:

1.直接影響企業財務成果和稅負。鑒于目前多數企業只在實際發生時才列作費用。而對潛在成本忽略不計,使得當期收入與費用配比不合理,生產成本小于真實成本,虛增了當期利潤,增加了稅負。財務報表信息嚴重歪曲,將導致報表使用人做出錯誤決策。

2.模糊了成本發生的動因,不利于企業挖掘潛力,降低成本。由于企業把環境支出費用計入期間費用,搞“一鍋煮”,不利于企業管理當局對成木發生的前因后果進行分析,從而使得企業對環境支出控制不利,導致成本的上升。

為此,建立科學的環境會計迫在眉睫。環境會計在國內尚處于起步階段,筆者認為,結合我國實際首先應從環境成本做起,其中的作業成本法和生命周期成本法是兩種有效可行的方法。

一、作業成本法(Activity—basedCosting)

作業成本法(ABC)指以作業為核算對象,通過成本動因來確認和計量作業量,進而以作業量為基礎分配間接費用的成本計算方法。在ABC下,作業成本可分為四個層次血產品單位成本。即與生產單位產品有關的直接耗費,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等。該層次的作業成本與產量成正比例關系。②生產批次成本。即與生產批別和包裝批別有關的資源耗費,包括生產某批次所需要的生產準備成本、清潔成本、質量成本等。該層次的作業成本取決于生產批次的多少。③產品維持成木。即與產品種類有關的資源耗費,包括獲得某種產品的生產許可、包裝設計等方面的成本。該層次的作業成本取決于產品的范圍及復雜程度。④工廠級成本。即與維持作業生產能力有關的資源耗費,包括折舊、安全檢查成本、保險等。該層次的作業成本取決于組織規模和結構。

與傳統成本制度相比,作業成本計算采用的是比較合理的萬法分配間接費用。該方法首先匯集各作業中心消耗的各種資源,再將各作業中心的成本按各自的作業動因分配到各產品。歸根到底,它是采用多種標準分配間接費用,是對不同的作業中心采用不同的作業動因來分配制造費用。而傳統的成本計算只采用單一的標準進行制造費用的分配,無法正確反映不同產品生產中不同技術因素對費用發生的不同影響。因此,從制造費用的分配準確性來說,作業成本法計算的成本信息比較客觀、真實、準確。從成本管理的角度講,作業成本管理把著眼聲、放在成本發生的前因后果上,通過對所有作業活動進行跟蹤動態反映,可以更好地發揮決策、計劃和控制作用,以促進作業管理的不斷提高。

二、生命周期成本法(Life—cycledCosting)

產品生命周期成本法(LCC)是指在產品經濟有效使用期間,從產品研究開發階段開始,經過產品規劃、設計、制造、售后服務等階段,按每一階段累計其發生的成本。因此LCC法考察的是產品整個生命周期的完全成本——從設計到開發,它是為了優化企業價值鏈而在成本計算上的時空觀擴展。在當今社會,人們的消費觀念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對產品的需求從追求經久耐用轉向標新立異,突出個性,產品生命周期日益縮短,從而產品成本的構成也發生了重大變化。表現在制造過程中發生的成本所占比重下降,而制造過程以外的成本日益增加。

按LCC法的要求,企業應就產品生產經營過程中所消耗的能源材料和產生的廢棄物進行跟蹤檢測,就產品食)生產、銷售、使用(或消耗)過程中發生的環境支出進行全過程的累計。按LCC法環境成本可分為三類:

1.普通生產經營成本。這類環境成本是指在生產過程中與產品直接有關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能源成本、廠房設備成本等。包括為保護環境而發生的生產工藝支出,建造環保設施支出等。

2.受規章約束的成本。這類環境成本是指由于遵循政府環境法規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排污費、檢測監控污染情況的成本,因違反環境法規而繳納的罰款,向政府機構通過廢棄物排放情況的成本等。

3.或有負債成本(潛在成本)。指已對環境造成污染或損害,而按法律規定在將來發生的某種支出。包括由于環境污染嚴重而尚未治理,國家極有可能對企業處以的罰款,企業因污染對周圍單位或個人的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害而招致可能的賠付等。

對于第1和第2類成本,因為它們是已經發生的成本,數據現成,可直接從有關賬簿中取得。就核算而言,對第1類成本,可按傳統方法直接計入有關產品;對第2類成本,則要分析成本發生的動因,按作業成本法分配計入有關產品。

對于第3類成本,即或有負債成本,由于尚未發生,因而無現成數據。但是企業可據某些方法預測或有負債成本的數額,常見方法有:防護費用法、恢復費用法、影子工程法、替代品評價法、政府或法院認定法等,限于篇幅不再詳述。如果涉及未來一個較長時期的環境支出,采用一定的折現率(比如社會貼現率)折算出現值,由此現值作為或有負債成本的金額則更為合理。

LCC法除了運用預測方法以外,大多采用傳統方法或ABC法,與傳統法相比,LCC的優點可概括為:

1.完整性。LCC法補充了傳統成本法下未曾核算的全部內容,即補充了或有負債成本,保證了產品成本項目的完整性。

2.符合收入與費用的配比原則和權責發生制的原則。

LCC法計算出的產品成本真實地反映了產品所發生的真正的勞動耗費.便于企業管理當局根據真實的成本資料進行生產經營決策,挖掘內部潛力,降低成本。

三、小結

事實上,ABC法和LCC法并不是兩種獨立的方法,企業可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結合使用,效果可能更佳。二者的關系是:ABC法為企業提供了一種合理分配環廠;成本的標準——成本動因,而LCC法則使得作業成本的分析范圍延伸到未來成本—一或有負責成本。二者相互結合,共同為企業提供客觀、真實、準確的成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