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社會責任內容論文

時間:2022-07-16 0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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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社會責任內容論文

摘要:伴隨著公司的發展壯大,公司的社會責任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本文針對公司社會責任的產生,以及公司承擔社會責任的意義等角度進行分析,并對我國公司承擔社會責任的具體內容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社會責任;企業;內容

一、公司社會責任的含義

公司社會責任從類型上可劃分為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和倫理責任三大類型。公司的社會責任應當包括對職工(雇員)的責任、對債權人的責任、對環境、社區和慈善事業的責任。公司承擔社會責任,體現了正義的要求,有助于樹立正確的效率觀,有助于實現全球性的資源秩序。

2008年新年伊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了今年第一號文件《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一舉措不僅在國內引起了巨大的反響,也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有關國際組織和機構的領導人將這一舉措視為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取得重大進步的標志。該意見規定了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范圍,可以為其他公司履行社會責任有一定的借鑒意義。意見規定的企業應當履行的社會責任有:

1.堅持依法經營誠實守信。2.不斷提高持續盈利能力。3.切實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4.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5.推進自主創新和技術進步。6.保障生產安全。7.維護職工合法權益。8.參與社會公益事業。

二、公司社會責任在我國的現狀

我國作為一個正在建立完善市場機制的發展中國家,注重的是公司的經濟效益,因此學者們更加關注的是國外那些有利于公司如何盈利的制度設計,但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公司侵害利益相關者合法利益的事情時有發生,公司社會責任理念在中國的引進與完善已經成為歷史的必然,因此在我國提出公司社會責任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但是,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過渡,使得我國對公司社會責任的認識存在著以下幾種偏差:第一是企業辦社會:這是一個曾困擾我國國企改革的一個大問題,它成為長期以來背在企業身上的一個沉重包袱。在計劃經濟下,沒有真正意義的公司,有的是社會功能齊備的企業。企業與政府職能錯位,這是政府社會保障服務功能不健全的必然結果。這也是很多人對公司社會責任抱有天然警惕的根源所在,但是,“企業辦社會”和公司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第二是真正的社會責任無人承擔。伴隨著民營經濟的蓬勃發展,中國的市場體系逐步建立。但同時,由于企業公民意識淡漠,加之法律法規不完善、不配套,使得經濟壞的外部性也隨著充分顯現,侵吞資產、銷售劣質商品、損害職工利益、污染破壞環境等逃避社會責任的現象時有發生。第三是公司社會責任的困惑:公司社會責任作為一個含義豐富的概念,也易產生歧義。它作為企業追求一種有利于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的義務,在一些地方,卻可能成了無法律約束的“強制性負擔”,領導出面,要求企業贊助某項公益事業,地方要求必須安置一定數量的勞動力。小企業在初創階段,不切實際地要求它們承擔過多的社會責任,意味著企業的責任成本超出了企業現階段的承載能力,將壓垮這些小企業。

另外,公司的社會責任理論來源于公司強大的經濟力量以及由此產生的巨大的社會影響力。所以,通常論及公司的社會責任時,意指已積蓄相當多財富的、具有廣泛影響力的營利性團體。所以,公司的社會責任問題應集中指是大型的股份公司。對于那些規模較小的公司,由于其社會影響力不是很大,不太可能對社會上其他群體的利益造成太大的影響。

三、在我國構建公司社會責任的意義

1.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不應簡單地把公司看成是“股東們的聯合體”而應是物質資本所有者、人力資本所有者以及債權人等利害關系人組成的契約組織。無論在理念還是現實上,股份公司都是股東利益、公司債權人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等各種利益的錯綜物。因此,適當地強化公司的社會責任不僅不會增加公司的負擔,導致公司的低效益,還會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從而更加有利于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

2.預防公司濫用經濟力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司是對全社會經濟資源予以配置的最為重要的市場主體,絕非合伙、自然人獨資企業所能比擬的。從整個世界的發展來看,公司的經濟力量只會越來越強,社會財富越來越向公司集中。據統計單世界500強的財富就占全世界的一半以上,而且一些跨國公司的實力就可以和一些小國的實力相提并論。因此公司對社會的影響也只會日益增大,強調公司的社會責任就可以預防公司的經濟力量被人為地濫用來損害社會利益。

3.有利于保護利益相關者的合法利益。在市場經濟中,公司因其強大的經濟實力,加上市場經濟下公司與相關利益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利益相關者單憑自身微薄分散的力量無法與公司強大的經濟實力相抗衡,因此公司往往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擇手段去損害相關利益者的利益,而且在中國消費者買假貨、債權人拿不回自己的債款的事情經常會見之于報端。所以強調公司的社會責任,完善公司立法,規制公司行為便顯得特別重要。

四、企業社會責任如何體現

在“5·12”之前,汶川只是巴蜀大地一個鮮為人知的縣。當突如其來的里氏8.0級地震來臨時,汶川則成了世界人民關注的焦點。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國內外紛紛伸出援助之手,慷慨地捐款捐物。何等的骨肉情深!

大災面前,凝聚了13億人民團結的力量;大災面前,豐富了中華民族的精神寶庫;大災面前,13萬人民子弟兵舍身忘死地解救受災人民群眾的故事,將薪火相傳,并且成為永不倒的精神旗幡,它告訴世界人民,中國將堅強寫在96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中國這一東方巨龍永遠地翱翔在宇宙間。在5.12四川大地震發生后,我國企業沒有失語,沒有退縮,紛紛伸出援助之手,幫助受災地區的人們恢復生產,重建家園,這充分表現了中國企業的社會責任。

總之,企業在社會中所起到的責任,是一種社會進步的表現,一種社會的必須趨勢,至此可使社會更加和諧,國家更加繁榮。

參考文獻:

[1]李哲松著:《韓國公司法》,中譯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þ000年版,第2頁

[2](美)斯蒂納著:《企業、政府與社會》,中譯本,華夏出版社þ002年版,第127頁

[3]盧代富著:《企業社會責任的經濟學與法學分析》,法律出版社þ002年版,第45頁下

[4]劉俊海著:《強化公司的社會責任》,載《商事法論集》第2卷,法律出版社þ997年版

[5]劉連熠著:《公司治理與公司社會責任》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þ001年版第14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