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食品安全問題

時間:2022-12-07 08: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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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食品安全問題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全為先。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愈演愈烈,從“三聚氰胺”到“染色饅頭”,從“瘦肉精”到“塑化劑”,從“蘇丹紅鴨蛋”到“毒明膠”,越來越多的食品安全問題威脅著人類的健康,立法執法部門、專利審查部門、食品企業、審批部門都應義不容辭地擔負起所要承擔的責任,為人民的食品安全保駕護航,才有希望建立中國食品的誠信。專利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制定本法的目的是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發明創造的應用。因此,本文就食品領域的申請人在發明創造及申請專利的過程中如何杜絕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提出幾點參考。

1從食品領域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5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以下簡稱《專利法》)第五條第一款規定: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法律是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頒布的法律,它不包括行政法規和規章。《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是涉及食品安全問題的最相關法律。該法律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便開宗明義其立法宗旨是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1]。妨害公共利益是指發明創造的實施或使用會給公眾或社會造成危害,或者使國家和社會的正常秩序受到影響[2]。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包括危害公眾健康。專利法第五條的立法宗旨是為了防止對引起擾亂社會、導致犯罪或者造成其他不安定因素的發明授予專利權,也是為了維護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食品安全無疑是保障公眾健康的重中之重。

2發明創造過程中需要關注的食品安全問題

食品領域的科研工作者在食品領域的研發過程中應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注重自身責任,了解和掌握相關法律法規。食品領域常見的典型的違反禁止性規定的情形包括有明確許可性或禁止性規定的情形和沒有明確許可性或禁止性規定的情形(見表1和表2)[3]。具體而言,食品領域從業人員在發明創造的過程中可參考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獸藥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食品領域常用標準主要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對食品原料限制的主要名單有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食品中可能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單及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他化合物清單。

3關注法律法規的動態變化

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具有動態調整性,本領域科研人員在發明創造的過程中無疑需要具有與時俱進的思維,與新穎性、創造性審查時需使用現有技術(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不同的是,專利法第5條的審查過程中應以最新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為準。以發明名稱為“一種草香牛飼料及其制備方法”的發明創造為例,該發明的申請日為2011年7月29日,審查員在2012年6月20日發出的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中指出本申請的內容屬于專利法第5條規定的不授予專利權的范圍,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第40號令《動物源性飼料產品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中第十八條規定:“禁止在反芻動物飼料中使用動物源性飼料產品,但乳及乳制品除外”,而本申請中的香草牛飼料的原料包括骨粉,其來源于動物,屬于《動物源性飼料產品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中禁止在反芻動物飼料里使用的添加劑,可能存在導致瘋牛病、癢病等動物疫病的風險,進而存在危害公眾健康的潛在危險。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頒發了第3號令(《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于2012年7月1日開始實施,其中第26條規定,自該2012年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開始實施之日起,農業部2004年7月14日的《動物源性飼料產品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同時廢止。據此,在后續審查過程中本申請已不存在違反專利法第5條的內容而于2014年6月9日被授予專利權。可見,針對法律法規動態調整的特點,本領域技術人員應時刻關注其調整狀態,以使發明創造性符合最新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4對食品原料的正確選擇

食品加工所用的原料是決定食品安全性及食品品質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出于變廢為寶的思想,發明人有時會以廢棄物和副產物等為原料提取有用的成分作為食品或食品原料。此時,需要注意這種生產方法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發明名稱為“一種快速利用纖維素固體發酵生產食醋的方法”的發明專利申請要求保護一種快速利用纖維素固體發酵生產食醋的方法[4]。由說明書中的記載內容可知,其是以含纖維素的工業木糖廢渣為原料,經爆破、發酵、脫水制備食醋。而食醋是直接被人體食用的,其原料理應是食品級的。首先,本申請是以工業木糖廢渣為原料的,該廢渣未經任何提純或高溫處理等步驟,難以也不可能達到食品級原料的要求;其次,本領域最為常見的工業木糖生產方法是以硫酸水解玉米芯、甘蔗渣等富含纖維素的物質,得到的木糖渣必然含有殘留的硫酸,因此無法保證生產的食醋中滿足國家食醋衛生標準(GB2719-2003)中關于游離礦酸不得檢出的理化標準。因此,此發明因其實施或使用會給公眾或者社會造成危害,屬于專利法第五條第一款規定的不能授予專利權的申請。可見,對原料的選擇至關重要,在發明創造的過程需要對原料及生產加工細節嚴格把關,杜絕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這不僅是使發明得到穩定保護的前提,更是企業或科研人員對社會最起碼的責任。

5開發無食品安全隱患的產品

在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和食品安全備受關注的今天,如何克服本領域生產加工過程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無疑將成為本領域技術人員的關注點和開發點,如開發出天然抗氧化劑代替化學抗氧化劑以避免其過量使用所帶來的危害,此類研發也將是當今社會的熱點。以白酒塑化劑事件為例,2012年11月相繼在酒鬼酒、茅臺酒等多種品牌白酒中檢出DBP(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俗稱塑化劑)含量嚴重超標。對于造成塑化劑超標的原因,暨南大學食品研究中心主任傅亮認為,酒類生產整個過程都有可能跟塑料接觸,而塑料中的塑化劑溶于酒精,因此,生產過程中有可能受塑化劑污染,使用DBP等塑化劑對人體有嚴重的危害,無論是從飲食的安全衛生,還是從國家保護角度出發,特別是當前國家倡導大力發展綠色經濟,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有利時機下,迫切需要通過技術創新,加快開發出無毒且應用范圍廣的新型環保型增塑劑產品來取代現有的傳統產品,來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即開發使用無毒、環保的塑化劑代替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以“綠色、安全、環保”代替“毒性、危害、污染”。這對相關企業而言,無疑是一個契機,相應的,國內也已開發出生物基植物油類、檸檬酸酯類等多種無毒環保的增塑劑,各有其優缺點,盡快解決新穎環保型增塑劑大規模產業化的難題,開發無毒環保產品之路已迫在眉睫,雖然存在諸多困難,但開發前景無疑十分廣闊。

6結語

在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的今天,面對不斷出現的食品安全問題,僅希望以此文拋磚引玉,為食品領域的發明創造的安全性提供一些借鑒,為食品領域的申請人提供一些思路。同時,專利工作者對涉及食品安全性的發明創造必然要時刻保持謹慎的態度,希望能和企業及研發人員一起承擔社會責任,盡己所能為公眾的食品安全保駕護航,與此同時,我們也滿懷信心地期待我國食品安全的誠信、健康、和諧的新局面。

作者:朱春秋 程代 單位:1.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天津中心 2.天津科技大學

參考文獻

[1]呂可珂.專利審查如何關注食品安全問題[J].中國發明與專利,2011(7).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指南[Z].2010.

[3]田紅梅.淺談食品安全的專利審查思路[J].審查業務通訊,2014(1).

[4]朱春秋.以“綠色、安全、環保”代替“毒性、危害、污染”——由白酒塑化劑引發的思考[J].中國發明與專利,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