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經濟下逆向物流模式詮釋

時間:2022-04-10 0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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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環經濟下逆向物流模式詮釋

關鍵詞:循環經濟逆向物流物流模式

內容摘要:資源匱乏和環境污染問題使得循環經濟越來越受到關注。將循環經濟理念應用于逆向物流領域,改善逆向物流模式,優化物流環節,降低資源消耗,將對整個社會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基于此,本文探討了循環經濟理念下的逆向物流模式分類。

循環經濟(CircularEconomy),是對物質閉環流動型(ClosingMaterialsCycle)經濟的簡稱。它旨在以環境友好方式利用資源、保護環境和發展經濟,逐步實現以最小的代價、最高的效率和效益,實現污染排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它是在可持續發展思想指導下,按照清潔生產的方式,對能源及其廢棄物實行綜合利用的生產活動過程。它要求把經濟活動組成一個“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反饋式流程,其特征是低開采、高利用、低排放。

逆向物流與循環經濟

循環經濟的基本原則是“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即著名的“3R”原則。減量化原則是基礎和提前,它不是單純地減少對資源、能源的使用,而是要求生產和消費盡可能地從使用污染環境的原料和能源轉移到可再生利用的材料上來,從源頭就注意節約資源和減少廢棄物的排放,預防和抑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以消費較少的原料和能源來達到發展經濟的目的。再利用原則,要求產品能夠以初始的形式多次或反復使用,而不是一次消費就丟棄。再循環原則,就是要求產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盡可能重新變成可以重復利用的資源,而不是有害的垃圾。在經濟運行中應系統地避免和減少廢物,最大限度地提高資源生產率,實現污染排放最小化,廢棄物循環利用最大化。

一般情況下,逆向物流是指對由最終消費終端到最初的供應終端之間的退貨、積壓商品、各種包裝、廢舊物品、污染材料及廢棄物等,和隨之發生的信息流、資金流所進行的一系列計劃、執行和控制等活動及過程。目的是對它們進行適當的處理(如修理后利用、再生利用、再制造利用),恢復其全部或部分價值及減少其對環境的不利影響,也就是使逆流物價值再現最大化和環境影響最小化。逆向物流的目標正好契合循環經濟的基本原則。

2009年1月1日,我國開始實施《循環經濟促進法》,它標志著我國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開端,同時也使逆向物流的發展有了更廣闊的空間。將循環經濟的思想引入逆向物流領域,必將促進逆向物流乃至整個經濟社會的發展。

逆向物流模式分類

(一)退貨、積壓商品類

對于退貨類物品,有的是包裝箱損壞的,可以在某個流通節點比如物流中心或配送中心更換合格包裝箱即可的,就不必再浪費運輸成本而送到制造商或分銷商處解決;對于部分零部件損壞的,可以逆向回物流中心,由制造商派技術人員處理,實在處理不好的再逆向回源頭(見圖1)。這樣分類的結果,可以減少很多不必要的物流環節,節約社會資源。

對于積壓商品,如果是由于季節更替或者所在地域消費者興趣改變等原因造成的,這時的商品還具有使用價值,因而只需尋求另外的市場來拓寬銷售,重新流向需要此類商品的地方,而不必直接逆向到最初源頭。對于即將過期的商品類,可按“已經過期商品”處理。

(二)包裝材料類

對于包裝材料,可按具體情況分為兩類進行處理。一是彩電、冰箱類的包裝。這類包裝一般體積較大,是由配送公司送到最終消費者手中并且現場拆箱以驗證是否貨損,此時如果商品能正常交付,包裝箱可由配送公司按一定的費用馬上回收(見圖2)。這樣消費者獲得了更多利益,制造商也可以節約包裝箱采購成本,而配送公司正好可利用返空車輛裝運包裝箱獲利,更重要的是,減少了污染環節。二是其它包裝材料。這類包裝材料如玻璃/塑料飲料瓶、紙袋、塑料袋等,它們兼具“廢舊物品類”和“生活垃圾類”的特點,因此可按此兩類物品處理。

(三)普通廢舊物品類

狹義的廢舊物品回收即指此類。它包含廢舊書籍、報紙、塑料瓶、玻璃瓶等,還包括“包裝材料類”中沒有處理到位的包裝箱類。對于這類物品,已經有比較成熟的逆向渠道,這個渠道包括各個環節的廢舊物品回收部門和工作人員。對于“廢舊物品類”中沒有做到回收的物品則繼續流入“生活垃圾類”進行處理。

(四)生活垃圾類

生活垃圾主要指人類日常生活產生的垃圾,比如廚房與餐桌垃圾等。這類物品門類眾多,但有一個共同點,即含有巨大的熱量。這類物品現行的處理模式基本上是由環衛部門從各居民區等場所回收,然后再送往指定地點填埋。這樣處理的不足之處是,大量土地被無限期占用,大量有害物質將長期污染環境。而在循環經濟理念下,則可通過建設垃圾焚燒發電廠,利用燃燒產生的熱能發電,燃燒后的固結物或可做建筑材料,或再送垃圾填埋場(見圖3)。這樣,既回收了熱能,又減少了有機物類對環境的污染,還節約了大量土地。

(五)電子垃圾類

電子廢棄物俗稱“電子垃圾”,包括電視、通訊設備、復印機、電腦等。這類產品有個特點,即回收利用價值有限,但對環境的污染巨大且影響深遠。美國有的州已明令禁止對顯像管和電腦顯示器采用掩埋和焚化的方式處理。目前,國際上比較通行的做法是“誰污染誰負責”,這里也可以理解為“誰制造誰負責”,即制造商是始作俑者和技術相對成熟者,因此有義務和責任回收該類物品,對于尚且具有使用價值的元器件可以分拆加以利用,以節約社會資源;其余的則集中處理(見圖4)。

(六)電池類

廢舊電池對環境危害極大,但其在我國的回收情況異常嚴峻,單獨處理的廢舊電池跟龐大的電池使用量相比微乎其微。究其原因,一是人們對于廢舊電池對環境的危害認識不足,二是執政者提供的公共產品不夠,缺乏宣傳力度,缺乏逆向渠道。這樣就使得環境的負擔越來越重,治污壓力越來越大,一代代人繼續著“邊污染邊治理”和“只污染不治理”的老路。

廢舊電池的逆向物流也可以借鑒“電子垃圾類”的“誰制造誰負責”原則,強制電池制造商負責回收。在目前社會還沒有成熟的逆向渠道時可以先由執政者搭建渠道,比如在政府、學校、書店、醫院、大型商場、人口流量大的報亭等公共場所設置專用的電池回收箱,由專人負責定期清理。需要注意的是,廢舊電池回收箱要與普通垃圾箱嚴格區分開來(見圖5)。

另外,還可以通過銷售終端來促進回收,在零售商環節增加設立回收功能,就如同零售店銷售玻璃瓶裝酸奶的策略一樣(見圖6)。比如,對于現行售價為2元/節的電池,在銷售時直接將價格定為3元/節,如果在購買時能提供同樣型號的一節電池,則退還1元。這可以從經濟角度增大回收數量。

參考文獻:

1.邱奇,呂新元.逆向物流的發展動力機制研究[J].綜合運輸,2009(1)

2.張學高.淺談清潔生產方式與企業逆向物流的協同發展[J].商場現代化(下旬刊),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