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建設項目管理弊端及對策
時間:2022-07-07 09:01:31
導語:監獄建設項目管理弊端及對策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一、委托項目管理制存在的問題
在項目建設的工程實際中,委托項目管理制仍然表現出了一些缺點,制約了項目的科學管理。(一)法律地位不明確。目前,我國有關委托項目管理制的法律法規尚不健全,項目管理單位的法律地位尚未明確。同時,與較為成熟的建立制度相比,項目管理單位的職能、職責不明確,建設單位要求項目管理單位履行義務上,常常只能憑借經驗和慣例。實施階段項目管理單位的工作也僅涉及工程質量、安全、進度及外圍工作的協調等,尤其在施工階段工作范圍與監理單位高度重合,未能充分發揮項目管理單位特有的作用,如優化設計、投資控制等。另外,在項目管理過程中,作為出資方,部分建設單位對項目管理單位不主動配合,或者不愿放棄自己的權利,常常以業主的身份干涉項目管理單位對項目的管理,影響了項目管理單位開展工作的積極性與主動性,使得項目管理單位放不開手腳、不敢放膽管理。在項目管理遇到問題審,又因為建設單位、項目管理單位同時參與管理而出現權責不明、互相推諉扯皮的現象,不利于項目的科學、有序管理。(二)項目管理取費標準偏低。在委托項目管理制于全國范圍內推行多年的背景下,項目管理費迄今尚未有統一的取費標準。許多地區的項目管理單位是在建設單位管理費中列支的。但建設單位管理費主要是項目現場管理費,而項目管理即應包含項目現場管理費,還應包括企業管理費及利潤。同時,項目管理單位聘請專業技術人員、造價咨詢人員及高級管理人員組成項目部,對項目進行科學化、專業化管理,在管理深度、技術水平及管理質量遠高于建設單位的同時,人工費用也遠高于建設單位。另外,項目管理單位還承擔著工期延誤、質量不合格等造成的風險。從以上幾方面綜合來看,項目管理費普遍存在標準偏低的情況。這嚴重影響了項目管理單位和項目管理從業人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三)缺乏有效的管控機制。1、實施階段項目管理的弊端。實行委托項目管理制的目的在于提高項目管理的水平,實現科學管理、高效管理,但部分項目管理項目仍存在超投資、超工期的現象,有的項目甚至出現長達六、七年的工期。造成投資增加、工期拖沓的原因主要是項目管理單位在初步設計通過審批后、項目開始實施時才介入,前期工作缺乏項目管理單位把關,做的不夠細致,勘察、設計深度不夠。在建設過程中,問題才逐漸暴露,只能通過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解決,不僅拉長了工期,還浪費了國有資金。2、項目投資控制存在的弊端。項目管理單位對項目投資的控制不到位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對設計圖紙的審查把關不嚴,通常以技術可行、質量可靠為標準,忽視了設計的經濟效果。二是對監獄的管理運作模式不熟悉,對特殊行業建設標準、規范和相關只是不夠了解,造成設計方案與實際需求的沖突,一些功能、布局不合理的地方只能在施工階段通過設計變更與現場簽證解決,導致項目超概現象的發生。三是只按圖施工,不能對明顯不合理、不適用、不經濟的設計提出合理化建議。同時,由于缺乏對項目管理單位資金控制責任的約束機制,項目管理單位難以積極主動地控制投資。3、對項目管理單位考評存在的弊端。目前,我國委托項目管理制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尚不完善,制約、考核項目管理單位的制度還不健全,缺乏對項目管理工程的嚴格考核,監管制度不夠嚴格、規范,對項目管理單位的年度考評結果也不能十分準確地反映其項目綜合管理水平,項目管理單位仍能順利通過考評,這顯然不能有效約束項目管理單位對項目投資和工期的控制。
二、實行項目代建制的幾點思考
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學的組織實施體系,保障工程質量和進度,強化政府投資控制,提高政府投資效能,項目代建制孕育而生。上海市監獄管理局也積極響應市政府號召,也在先前項目建設中汲取經驗,計劃在“十三五”期間的幾所監獄遷建項目考慮實行項目代建制來管理項目。項目代建制是指政府通過招標的方式,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負責項目的投資管理和建設組織實施工作,項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單位的制度。代建制在我國推行的時間不長,已經顯現出諸多的優點,例如,保證工程質量、加快建設周期、提高投資效益等,發展的前景十分廣闊。但是從近年來實施的效果來看,依舊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委托項目管理制的弊端。現就代建制在工程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探討并研究對策,更將有利于進一步提高代建制的項目管理水平。(一)完善代建制管理實施辦法。建議代建制主管部門建立全國統一的代建資質評定體系并從以下方面進行評估、分級:企業的注冊資本;工程管理業績;企業信譽;項目經理、管理班子人員的職業資格、從業年限和專業技術職稱等。同時,出臺較為完善的代建制管理辦法,明確代建單位的法律地位,建立嚴格的政府監管制度和獨立的監管機構,對代建工作內容和程序,代建單位的條件和選擇,相關單位責任,代建項目執行、驗收和移交,費用標準和支付,代建項目終止,防止腐敗等進行規范,在各環節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權力制衡機制,合理、清晰第分清代建、使用、主管部門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避免出現一個代建、多個婆婆的現象。2015年9月由上海市發改委和上海市財政局制定的《上海市市級建設財力項目建設管理辦法》(滬府辦發〔2015〕39號)已頒布。(二)設定代建從業人員門檻。設立代建單位準入門檻;嚴格控制項目部人員更變,在招標文件中即可規定代建單位不得使用臨時聘用人員,投標人員需在本單位從業一定年限;嚴格限制人員變更的次數;對確需變更的,變更后的人員從業資格不得低于被更換人員;嚴格落實項目部人員簽到制度,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代建單位除了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外,更應聘請兼具外圍協調能力與現場施工管理能力的復合型人才;建立從業人員培訓機制,制定相應的人員聘用、考核激勵、培訓計劃,加大代建人員素質培養的力度。(三)建立有效考評機制。明確獎懲制度,建立代建市場準入、清楚、信用評級、考核機制,由于單位工作質量缺陷而造成工程損失的,應按照約定,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并在一定年限內不得參與該地區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同時為調動代建單位積極性,鼓勵代建單位在保證工程質量前提下切實做好投資控制,決算投資比合同約定投資有結余的,可從項目結余資金中支取部分資金對代建單位實行獎勵,具體比例由合同約定,獎勵開支計入建設成本。(四)適當提高代建管理取費標準。建議相關部門對代建管理取費情況進行調研,將市場化定價與政府指導相結合,根據工程類別與造價制定差別化費率,同時考慮給予代建單位適當利潤空間,提高代建管理費去非標準,以提升代建單位、代建管理人員的從業熱情與積極性,從而提高代建管理水平。(五)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在項目實施階段,建立代建、監理、建設單位三方定期、不定期聯席會議制度,對代建項目的招投標工作、合同簽訂及執行情況進行交底,及時發現代建項目具體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積極溝通、協調、增進互信、形成共識,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同時,讓建設單位勇于放權,讓代建單位在項目管理中真正發揮作用,推動代建制的健康發展。(六)建立落實投資控制制度。建議逐步推行全過程代建。代建單位應對項目所涉行業的技術有較充分的掌握和理解,對各單位的使用需求進行深入的了解,在初步設計工作開展前介入,對規劃、設計方案提出具體的使用功能配置要求,避免設計工作的深度不夠導致設計漏項;在方案設計完成后,由設計院、代建大單位負責對圖紙進行詳細說明,必要時應提供詳盡的效果圖,使建設單位各使用部門對設計成果產生直觀、感性的認識,從而減少實施過程中的變更、簽證。代建單位應遵循“投資控制估算、概算控制預算、預算控制決算”的三控制原則,根據批準的概算對項目進行科學的全過程造價控制,通過嚴格的專業化項目管理,達到控制投資、提高投資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七)建立代建擔保、保險制度。建議推行代建擔保制度。要求代建單位在簽訂代建合同時提供第三方保證金或保函以擔保代建單位按履行合同。如果代建單位履行合同不力,則由擔保方賠償建設單位的相應損失。建議同時引入代建工程責任險制度。如果管理人員因工作疏忽或其他過失引起工程的質量問題而給建設單位帶來的損失,則由代建單位投保的保險公司給與賠償。怎么從根本上解決委托項目管理制的弊端,代建制無疑是一個“瑕不掩瑜”的選擇。因此,大力倡導和發展代建制,盡快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針對代建制發展中的諸多問題及時進行改善,是監獄工程建設發展領域中比較重要的一環,是十分有必要的。
參考文獻:
[1]王岳虓.代建制在監獄工程項目中的應用研究[D].吉林大學,2015.
[2]田鈺.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2014(34):22-23.
作者:薛舟 單位:上海上咨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上一篇:綠色工程項目管理環境分析與對策
- 下一篇:經濟管理提升醫院管理水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