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稅收政策分析論文
時間:2022-03-22 11: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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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理論基礎
(一)中國高新技術產業1.高新技術產業的相關理論中國學者史及偉(2007)指出高新技術是一個包含多層含義的概念:第一,高新技術是一個科學技術領域內的概念。第二,高新技術是一個經濟學概念,即通過商業化能夠帶來巨大利潤。第三,高新技術是一個動態性概念。第四,高新技術是一個具有高綜合性、高滲透性的概念。筆者認為:高新技術是能引起當代生產領域變革的技術,處于當代科學技術前沿的技術,對一國的政治、軍事、經濟產生巨大的作用力,是具有重大社會價值或意義的技術。通常認為高新技術產業是指那些以高新技術為基礎,從事一種或多種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技術服務的企業集合,這種產業所擁有的關鍵技術往往開發難度很大,但一旦開發成功,卻具有高于一般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2002年7月國家統計局印發的《高技術產業統計分類目錄》,中國高技術產業的統計范圍包括航天航空器制造業、電子及通信設備制造業、電子計算機及辦公設備制造業、醫藥制造業和醫療設備及儀器儀表制造業等行業。高新技術產業具有高效益、高增速,主要在發達國家聚集,在地理空間上以高技術園區為中心呈現群落,運作日趨國際化,深刻地影響和改變了經濟社會發展等特征。2.中國高新技術產業現狀通過分析比較相關數據,可以看出中國高新技術產業的現狀,見表1。第一,高新技術產業的規模不斷擴大。一是高新技術產業的產值不斷增加,由2001年的12263億元增長到2009年的60430億元;二是參加國際競爭的能力增強,出口值增加,2009年達到3769億美元。第二,高新技術產業的經濟社會貢獻增大。這主要表現在吸收就業、增加國家和地方稅收兩個方面。2009年高新技術產業從業人員達到958萬人,極大地緩解了國家勞動就業壓力。同時,高新技術產業每年上交的利稅額增長迅速,2009年絕對數達到4660億元。(二)中國高新技術產業稅收政策1.稅收政策的具體內容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旨在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在現有的稅種中,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相關的有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等。稅收優惠的方式不僅限于減稅和免稅,還包括起征點的提高和應征額的減少等。優惠對象涉及到科技人員、科研組織、高等院校、企事業單位、高新區以及高新技術的研究與開發、新產品的試制與推廣、新技術的引進使用和機器設備的更新與改造等許多內容。同時,中國政府對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支持作用還體現在直接的R&D支出、政府采購支出、財政補貼和財政融資方面。2.稅收政策的具體作用第一,稅收政策可以為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提供動力機制。第二,稅收政策能夠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的良性運行機制的形成;第三,稅收政策能夠舒緩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中的約束機制。
稅收政策對中國高新技術產業激勵效應的實證分析
(一)變量的選?。ㄒ姳?)本文選取R&D投入為因變量,流轉稅、所得稅和政府資助為自變量,具體如下:1.R&D投入(RD)。R&D投入亦即R&D支出。R&D只是創新活動的一個要素,但它代表了工業創新活動中最可靠、具有普遍可獲得性和國際可比較性的統計指標。R&D投入可用于衡量一個國家科技活動規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國家經濟增長的潛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2.流轉稅(LZS)。流轉稅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3.所得稅(SDS)。本文中所得稅僅包括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是指對企業在一定期間獲取的所得額作為征稅對象的稅種。4.政府資助額(GOV)。(二)數據來源R&D投入用《中國科技統計年鑒》(2001—2010)歷年“全國R&D經費支出”數據。流轉稅、所得稅數據均來自于《中國統計年鑒》(2001—2010)歷年“各項稅收”。政府資助額用《中國科技統計年鑒》(2001—2010)歷年“國家財政科技支出”數據。高新技術營業總收入用《中國高技術產業數據》(2001—2010)歷年“全國高新技術企業主要經濟指標”數據。根據RD、LZS、SDS、GOV、OR的原始統計數據整理得出模型使用的流轉稅稅負TTB、所得稅稅負ITB、政府資助額占營業總收入比重數據。其中流轉稅稅負TTB=流轉稅LZS/高新技術營業總收入OR,所得稅稅負ITB=所得稅SDS/高新技術營業總收入OR,政府資助額占營業總收入比重=政府資助額GOV/高新技術營業總收入OR。(三)模型的建立、計算結果及分析在上述變量基礎上,選取R&D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RD)為因變量,流轉稅稅負(TTB)、所得稅稅負(ITB)和政府資助額占營業總收入比重(GOV)為自變量構建三元回歸方程為:RD=A1+B1TTB+B2ITB+B3GOV+u1式中u1為隨機誤差。參數估計有以下結果:RD=2.513486-12.50012TTB-2.802909ITB+105.8600GOVR2=0.589479,說明模型整體擬合效果比較好。1.流轉稅稅負TTB的t=-2.765569,|t|>t0.025(6)=2.447,這說明流轉稅這個自變量對因變量的影響是顯著的,且系數為負,表明流轉稅減少,企業R&D投入將增加。2.所得稅稅負ITB的t=-0.215721,|t|<t0.025(6)=2.447,沒通過置信度檢驗,這說明自變量對因變量的影響不顯著。這可能是由于統計數據的口徑不一致所致:一方面,我國的R&D支出包括獨立研究機構、大中型工業企業和高等學校,獨立研究機構和高等學校的R&D支出所占比重之和較大;另一方面,企業所得稅來源則既包括工業企業,也包括其他企業,工業企業(第二產業)所得稅占企業所得稅的比重近半。所以用企業所得稅與R&D支出匹配是有一定出入的。3.政府資助額GOV的t=2.029667<t0.025(6)=2.447,雖然仍然沒有通過置信度檢驗,但是相比ITB更接近于通過檢驗,且系數為正,表明政府資助額增加,企業R&D投入將增加。由于所得稅稅負的影響不顯著,下面將之剔除,選取R&D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RD)為因變量,流轉稅稅負(TTB)和政府資助額占營業總收入比重(GOV)為自變量構建二元回歸方程為:RD=A2+B4TTB+B5GOV+u2式中u2為隨機誤差。參數估計有以下結果:RD=2.462810-12.70831TTB+99.64552GOVR2=0.586295,說明模型整體擬合效果比較好。1.針對H0:B4=B5=0,給定顯著水平α=0.05,F0.05(2,7)=4.74,由于F=4.960145>F0.05(2,7)=4.74,拒絕原假設H0:B4=B5=0,說明回歸方程顯著,即流轉稅稅負(TTB)和政府資助額占營業總收入比重(GOV)變量聯合起來確實對R&D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RD)有顯著影響。2.流轉稅稅負TTB的t=-3.096613,|t|>t0.025(7)=2.365,這說明流轉稅這個自變量對因變量的影響是顯著的,且系數為負,表明流轉稅減少,企業R&D投入將增加。3.政府資助額GOV的t=2.465927,|t|>t0.025(7)=2.365,這說明政府資助額這個自變量對因變量的影響是顯著的,且系數為正,表明政府資助額增加,企業R&D投入將增加。
根據以上實證檢驗結果,可以得到以下結論:第一,流轉稅的稅式支出激勵效應大于所得稅的稅式支出激勵效應。而我國當前是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多于流轉稅稅收優惠政策,顯然這就影響了稅收優惠政策發揮作用的力度。因此,從近期來看,應注重從流轉稅角度研究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稅收激勵政策。目前增值稅已經全面轉型,可以考慮給予高新技術企業比一般企業更大的優惠。在流轉稅中增值稅是最主要的稅種,而高新技術產品一般都屬于高增加值產品,增值稅優惠會直接降低企業的稅負,給企業帶來實惠,促進了高新技術產業規模的發展。另外,需要從營業稅方面考慮稅收激勵政策。隨著經濟的發展,稅制的逐步調整完善,企業所得稅所占比重會提高,最終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稅收還是應以所得稅為主。不過,當前應將以所得稅為主轉向所得稅和流轉稅并重。第二,政府資助對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有較大的推動作用。我國應進一步加大國家財政科技支出,以提高企業R&D投入,進一步推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本文作者:胡曉娜陳新國工作單位:太原理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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