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圖樣管理分析論文

時間:2022-02-25 09:23:00

導語:人民幣圖樣管理分析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人民幣圖樣管理分析論文

一、我國人民幣圖樣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宣傳力度不夠

人民銀行的反假幣宣傳比較深入,但在人民幣圖樣管理方面的宣傳卻略顯薄弱。國內公眾對《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的認知度較低,在商品上濫用人民幣圖樣的行為時有發生,特別是網絡上惡意修改人民幣圖樣的現象比較普遍。在天涯論壇()、貓撲網()等著名華人社區上,用photoshop軟件修改人民幣圖樣曾經一度成為年輕網民的時尚。筆者在對這些網民的調查中發現,許多網民并不了解《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不知道濫用和篡改人民幣圖樣是違規行為,有的網民甚至認為公民手中的人民幣是其私有財產,對持有的人民幣進行掃描和修改是公民的自由。

(二)思想認識存在誤區

目前在人民幣圖樣管理工作中存在三種認識誤區,導致對人民幣圖樣保護的重視程度不夠:一是認為人民幣圖樣濫用的社會危害較小,僅在于損害人民幣形象等精神損失方面,并沒有實際的物質價值損失;二是認為人民幣圖樣管理范圍廣、難度大,應采用較為模糊的管理措施和手段;三是認為嚴格管理會對公民合法使用人民幣圖樣形成過多限制。第一種認識的錯誤在于低估了濫用人民幣圖樣的危害,沒有意識到人民幣圖樣極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于制作偽鈔,也忽視了人民幣版權遭受侵害造成的損失;第二種認識的錯誤在于沒有意識到模糊的管理措施和手段會使人民幣圖樣管理流于形式;第三種認識的錯誤在于沒有正確把握人民幣圖樣管理的尺度。

(三)管理法規不盡完善

目前國內涉及到人民幣圖樣管理的法規主要有《人民幣管理條例》、《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這些法規還有不完善之處。

1.有些條文規定模糊,缺乏可操作性。一是關于“非法使用”的規定不明確。《中國人民銀行法》第19條規定:“禁止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但沒有列舉非法使用的情況。二是缺乏有關網絡使用的具體規定。《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本辦法所稱使用人民幣圖樣是指通過各種手段在宣傳品、出版物、網絡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放大、縮小和同樣大小人民幣圖樣的行為”,即在網絡上使用人民幣圖樣的行為也在管理范圍之內。但除此條文外,《管理辦法》未再作具體規定,沒有明確網絡上使用人民幣圖樣需遵守的程序和條件。三是關于人民幣圖樣來源的規定缺失。《管理辦法》沒有規定人民幣圖樣采集方式、手段及有關模具的管理方法。科技進步和電子數碼設備的普及使得人民幣圖樣的獲取、制作變得簡單。目前部分法人使用的人民幣圖樣是自己通過電子設備采集制作的,制作后的模具也沒有進行相應的處理,帶來較大的風險隱患。

2.圖樣使用要求簡單。一是使用要求的規定更傾向于紙質圖樣,沒有根據電子圖樣與紙質圖樣的不同特點分別作出規定。二是只在文字標志和縮放比例上作了要求,對于圖樣的使用場合、人物影像、分辨率、長度和寬度、傾斜角度、顏色等沒有更加具體的規定。

3.有關規定靈活性不足。《人民幣管理條例》第27條第3款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列為損害人民幣的行為,即所有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的行為都必須經過人民銀行批準。但實際上,人們有時僅將人民幣圖樣影像作為一般性的貨幣標志使用,類似行為不是必經審核。

4.對違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行為威懾力不夠。《中國人民銀行法》第44條和《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銷毀非法使用的人民幣圖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下罰款”,這些懲罰措施對于利用人民幣圖樣進行詐騙、輔制偽鈔等已經構成違法犯罪的行為懲罰力度不大。即使《刑法》也只針對偽造、變造人民幣實物的行為進行處罰規定,對制作、傳播異形人民幣圖樣的行為沒有具體規定。

二、各國央行貨幣圖樣管理的特點

(一)法規條例較為完善

對貨幣圖樣的管理,各國均在本國多部法律中作了規定(見表1)。這些法規條文并不是空泛的,而是對貨幣圖樣的制作標準、使用條件、申請程序作了詳細的規定,如歐洲中央銀行《指導條例ECB/2003/5》的第一條提出了界定違規復制貨幣圖樣的標準,《決議ECB/2003/4》的第二條提出了界定非法復制的標準,《決議》第二條第三款提出了界定合法的及無需許可即可進行復制的標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