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探析

時間:2022-03-04 1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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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探析

一、引言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農村留守兒童問題隨著中國現代化進程不斷推進而進入人們的視野。城鄉發展的現實差距、農民的生存理性以及社會管理體制的變革讓更多的農民從農村走向城市,由此在農村出現了大量的留守兒童。留守兒童問題是社會轉型期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落差的體現,也是我國發展戰略演進與制度轉軌的產物。正視社會發展中出現的留守兒童問題,洞察其產生的深刻動因,探尋問題的解決路徑,對于實現農村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和城鄉統籌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二、留守兒童在教育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一)留守兒童教育與成長中存在的問題

1.學業方面。留守兒童正處于學習的黃金時期,理應在良好的家庭和社會環境中接受完整的教育,在學業上不斷取得進步,但由于缺乏父母有效的監管,留守學生難以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經常發生不完成家庭作業、逃學、輟學等現象。根據四川省婦聯2005年的調研結果,農村中14周歲的留守兒童在校率僅88%,在初中輟學學生中,留守學生所占比例較高。成績中等偏下和較差的占60.4%(眉山市),91%(遂寧市),成績優良的只有6%(遂寧市)。尤其值得重視的是,一些留守學生產生厭學情緒,成為流失學生中的新群體。[1]另據筆者對安徽省安慶市與河南省信陽市8所農村初中的抽樣調查,初三年級16個班2007-2008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成績測算顯示:留守兒童在學習成績方面與非留守兒童存在很大差異,留守兒童學習成績的平均優秀率僅為4.8%,而非留守兒童則高達16.7%。留守兒童在學習方面的差距表明,這一年齡段的兒童正處于獨立人格逐漸形成階段、社會化進程的關鍵時期,學習的自覺性還沒有穩定地形成。因此,父母的關愛、監管以及必要條件的提供是孩子在學習上取得進步的重要前提。

2.品德方面。留守兒童由于父母長期遠離,無法感受父母在情感上的關愛和呵護,在價值觀念、道德規范以及行為示范方面缺乏應有的指導,加上隔代教育本身存在的許多弊端,如縱容溺愛,重物質滿足輕道德教育,又因農村環境的特殊性,留守兒童在道德評價、行為習慣上極易發生消極變化。主要表現在放任自流,不服管教,違反校紀,小偷小摸,看不良錄像,沉湎于網絡游戲之中,或者同學之間拉幫結派,與社會上的問題青年糾合在一起抽煙、酗酒、賭博、搶劫等。有些孩子由于失去父母的監管,甚至走上罪惡的深淵。左澤華調查發現,13%的留守兒童平時有說謊的習慣;15%的人有過偷人錢物、破壞公物、抽煙喝酒等不良行為。[2]據統計,歷年刑事犯罪中有近20%的青少年為這類孩子。留守兒童正處于樹立理想、認識人生的關鍵時期,如果不能得到父母在思想認識及價值觀上的幫助,他們極易產生人生觀、價值觀念上的偏離,有的甚至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3.人格方面。《心理學大辭典》中對人格的定義是:人格也稱個性,指個體在社會化過程中形成的給人以特色的心身組織。表現為個體適應環境時在能力、情緒、需要、動機、興趣、態度、價值觀、氣質、性格和體質等方面的整合,具有動態的一致性和連續性。在心理學家看來,人格具有下列特征:整體性、獨特性、穩定性、社會性。人格形成和發展是在個體成熟和社會化中實現的。生物因素和社會因素的共同影響制約兒童人格的發展。生物因素主要有先天氣質、體貌體格、成熟速率等,而社會因素中對兒童人格發展影響最大的是家庭因素和同伴因素。家庭是兒童接觸最早、接觸時間最長的成長環境,在兒童最具可塑性的時候,主要是在家庭中度過的。孩子與父母建立的早期依戀、父母的教養方式、家庭結構等都對孩子的人格產生著長期而深遠的影響。

根據常青對江西玉山縣242名留守兒童和非留守兒童采用的問卷測驗、投射測驗、作業測驗三種不同的測驗工具進行的研究[3],發現留守兒童比較偏激、易猜疑、孤獨、內向、缺乏自信,容易悲傷,自覺性不如別人。從性格類型來說,留守兒童不穩定、不適應類型占了38%,穩定、適應但是消極適應型占了18%。留守兒童對于權力需要、愛情需要、歸屬需要方面的愿望比較強烈,他們的需要主要來自家庭和社會。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相差最大是在尚未滿足的需要所屬領域中的家庭和愛情需要,留守兒童顯著高于非留守兒童,而在權力需要等其它21個方面沒有達到顯著性水平。說明留守兒童來自家庭領域的需要比非留守兒童強烈的多,他們比非留守兒童更渴望父母的關愛與親情,更重視與父母之間的情感交流與理解。

4.心理方面。良好的家庭氛圍、和諧的親子互動對健康心理的形成有著重要的促進作用。現有的研究從不同的方面反映了留守兒童的心理問題。留守兒童在心理健康方面的問題主要有以下表現:一是孤僻內向。由于缺乏父母關愛,交流渠道不暢,留守兒童難以向外界表達自己真實的思想,容易形成自閉的心理;此外,留守兒童在與同齡人交往的過程中,由于顯性與隱性的現實差距,自己的想法不能得到及時的疏導,內心容易產生嚴重的自卑感和受挫情緒。二是冷漠乏信。長期得不到親人關愛的留守兒童漸漸淡漠了對親情的渴望。根據筆者的調查,有18%的孩子認為自己和父母的感情“淡薄了”,41%的孩子表示只是通過電話與父母聯系,其主要內容是“要錢”,一些留守孩子甚至表示把父母當成了“提款機”。[4]親情呵護的缺位,孩子在一個缺乏溫情的環境中長大,使得孩子們不懂得去享受愛,去關愛別人;心理支持的缺失,孩子缺乏應有的鼓勵和肯定,導致孩子自信心不強,以至對成功的期望值偏低。三是心胸偏狹。留守兒童過早過多地體會了生活的艱辛,認識到父母外出打工是生計所迫,容易產生社會不公的意識。因此,他們對社會的認識會多些灰色成分,便產生了仇視他人,仇視社會的心理傾向。這使得他們認識問題和解決問題時容易產生偏狹的認識和過激行為。

(二)留守兒童教育與成長中的問題分析

1.制度與體制共同作用的結果。留守兒童問題的產生,從根本上來說,是由于長期以來實行的二元體制的產物,這與發展經濟學的理論是不謀而合的。城市中的現代工業與農村中的傳統產業在效率上存在巨大的差別,因此,勞動力收益差距吸引農業中的人力資源向城市轉移,這也符合市場經濟條件下生產要素配置的規律。在中國,由于長期實行重工業優先和城市優先的發展戰略,使得原本就已存在的城鄉鴻溝更趨深闊。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在于落實統籌城鄉發展,把“三農”問題作為黨的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農業、農村、農民發展了,富裕了,實現了現代化,留守兒童問題才能迎刃而解。

2.政策實施的乏力。留守兒童問題因其涉及范圍廣泛而引起了全社會的關注,包括政府和學校。在政府的倡導下,很多城市學校已經竭盡全力地整合資源,讓一些留守兒童享受了城市的優質教育資源。但是,由于城市務工人員收入低微,根本無法繳納城市學校高額的贊助費和學費。即使經濟上有支付能力,也難以要求學校能敞開校門,因為許多學校考慮到這樣或那樣的因素,不愿意接受這些兒童。為此,政府應該出臺相關政策,規范城市學校的行為,鼓勵學校吸收農村兒童,讓更多的孩子不再留守。3.父母觀念的影響?,F實生活中,父母的言行與觀念對孩子的影響是巨大而明顯的。有些父母在外面掙錢后,看到大學生目前的就業形勢,產生了讀書無用的觀念,覺得孩子讀不讀書無所謂,與其花費大量的財力物力供孩子讀書,還不如讓他們早些走向社會。于是,“蠢孩”邏輯頗為盛行。這在客觀上也加劇了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嚴重性。

4.學校、社會努力的缺位。面對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現狀,學校、社會在這方面的責任是顯然的。學校除了是專門的教育機構外,還應該是社會的一分子,應該發揮自己的優勢,更多地擔當起培養關愛孩子的責任。但是,義務教育階段的初中和小學由于經費、編制和校舍等因素的限制,往往愛莫能助。另外,社區本來是個熟人社會,在幫助、教育、關愛留守兒童方面,有很多可利用的資源,但是,社區在這方面的行動還是有限的,并沒有充分發揮在關愛留守兒童方面的作用。

三、解決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思路與對策

(一)發展農村經濟社會事業,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產生,從根源上來講,是因為長期的城市優先和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以及城鄉分治的二元結構造成的城鄉發展差距的結果。從構建和諧社會的角度出發,解決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必須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和諧社會是一個內部諸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并產生良性互動和可持續發展動力的系統。構建和諧社會,必須統籌城鄉發展,消除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二元結構的影響。為此,要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和農村工業化,提高城鎮化水平。這樣,更多的農民就可以就地就業,使更多的孩子可以享受家庭的溫暖與關愛。

(二)體制改革與制度創新是解決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重要保證

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存在,某種程度上是由于“不為”,而非不能。2003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教育部等六部委《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文件中明確規定“農民工子女就學應該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學校為主”。為了全面貫徹國務院文件精神,很多地方也出臺相應的政策規定,并相繼取消了對流動人口子女入學的借讀費。但還有很多城市,在學校資源閑置的情況下,依然對農民工子女的入校設置了難以逾越的門檻,導致了大量兒童留守,無法接受良好的教育。因此,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應該從實際出發,在制度機制上不斷創新[5],創造條件,充分利用城市中小學的教育資源,讓更多的學校愿意接收農村兒童。如可以考慮設立協商機制和代償機制等,只有完善了制度,才能更好地關愛留守兒童。

(三)建立、完善農村社區對留守兒童的教育和監護體系

社區是個小社會,擁有豐富的教育資源。鄉鎮政府應該發揮主導作用,由村委會負責,聯合學校、關工委、婦聯、派出所,充分利用老教師、老干部和青年志愿者,構建立體的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與監護體系。這個體系將有助于全面、動態、細致地了解留守兒童的生活、學習和交往情況,及時掌握留守兒童的思想和行為傾向。并且在發現問題之后可以采取聯動措施,妥善處理。在這方面,很多地方已經有了很好的實踐。如安慶的姥山社區就成立了“留守兒童之家”,陶行知家鄉——安徽歙縣創立的“家長”制度,在實踐中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提高父母對孩子教育問題的認識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長對于孩子的影響是最大的。若要培養孩子健全的人格、健康的體魄、良好的品德和優秀的才干,父母是要有奉獻精神的。因此,父母在這方面應有開闊的眼界和長遠的打算,在物質條件基本滿足的情況下,應該多為下一代考慮,多關心他們的成長與發展。筆者認為,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的孩子至少應有一位家長留守,這對于孩子的人格的培養和學業成績都是有益的。[6]一方面,因為親子關系直接影響著兒童的人格發展。無論是國外Blunrind.D和Ainswirth.M的研究,還是國內孟育群、劉金明的研究,都印證了這一點:親子關系和早期家庭教育是兒童社會化和人格發展的核心和主要動因,對兒童的發展起決定性的影響。另一方面,親子關系與兒童學業成績存在明顯聯系。Ruttre.M等人認為,除智力低下和受教育機會缺乏外,兒童由于家庭環境和親子關系不良均可導致學習困難。俞國良等的研究得出了“學習不良兒童家庭資源、學習動機和認知水平因果關系的模型”,他們認為,對學習不良兒童而言,家庭資源對其學習動機有顯著的影響;學習動機對認知水平也有顯著的影響;家庭環境、父母關系和父母簡單化策略對認知水平有輕微的影響;學習不良兒童的家庭資源對學習動機和認知水平有因果性的影響作用。

(五)充分發揮學校的教育功能,關愛留守兒童

學校應把“留守兒童”的教育作為專項工作來抓,建立專門的機構,負責留守兒童的教育工作。首先,學校應健全和完善寄宿制,在此基礎上,配備專門的生活教師,對留守兒童進行科學的生活引導,配備專門的心理輔導老師解決他們平時心理上的一些問題。其次,建立留守兒童檔案。以班級為單位,將留守兒童的姓名、年齡、道德品質、行為習慣、興趣愛好、智力水平、性格特征、學習動機和態度、學習能力和方法,與代管人的融洽程度,與打工父母的溝通情況等;監護人的基本情況進行登記。再次,家長學校制度正?;?、規范化。學校定期召開家長會,通過會議形式,交流管教“留守兒童”的經驗教訓,了解留守兒童生活、學習、交往中存在的問題,共同制定教育策略。最后,建立定期聯系制度。學校和學生家長之間應建立暢通的定期聯系渠道,以便于共同教育管理孩子,家長宜每月與班主任聯系兩次,了解孩子的各方面情況并采取應對措施。班主任可利用“五一”、“十一”、春節等學生家長返鄉的機會約父母面談,這樣能使這些父母較為詳細地了解孩子,以便更好地進行短期的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