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經濟學研究對象探究
時間:2022-07-05 08: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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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族經濟學自創立以來其研究對象尚未達成共識,其發展面臨著官方不認可為經濟學分支學科和主流經濟學不認同學經濟學分支學科的雙重尷尬境地。將民族因素內生的民族經濟矛盾規定為少數民族經濟的研究對象具有合理性,民族因素內生的民族經濟矛盾作為民族經濟學的研究對象與其他相關規定有著很大的差別。
關鍵詞:民族經濟學;研究對象;民族性;內生性
民族經濟學自1979年創立以來,在學科歸屬、研究對象、研究方法上一直存在不少爭議,一些學者對民族經濟學學科發展持批判態度,另一些學者持擁護態度,但無論批判基礎上的否定還是批判基礎上的支持,民族經濟學這一學科在發展過程中確實面臨著“兩難困境”,其原因主要在于民族經濟學發展至今,尚未形成一個明確的和獨特的研究對象、研究方法、邏輯理論體系,甚至沒有獨立的核心概念即邏輯起點。盡管學者們提出了上述問題,但僅有少數學者提出了民族經濟學具有建設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議。要厘清民族經濟學的學科性質和目前出現的概念上和理論邏輯上的模糊性,首先應該確定民族經濟學研究對象和研究范圍,通過比較和分析相關研究成果,對確立民族經濟學學科的發展方向、理論體系的構建都是非常必要的?;诖?,文中提出以民族內生因素產出的矛盾作為民族經濟學的研究對象,以與大家進行探討。
一、關于民族經濟學對象的不同認識
民族經濟學的研究對象在學術界已有不同認識。黃云、王文長、黃建英等認為民族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是各民族的經濟問題,研究具體的各民族人民的經濟問題。施正一先生、施琳等認為民族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民族經濟問題,它是民族學和經濟學的交叉學科。李忠斌等認為民族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是我國少數民族經濟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矛盾及其在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的特點和規律。鄧艾等認為民族經濟學的對象是從微觀角度研究少數民族人民生活狀況和家庭經濟生活特點等。以上幾種認識都集中討論民族經濟學究竟是經濟學科還是民族學科。而劉永佶認為民族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應該是“在明確經濟的民族性前提下研究民族的經濟發展與關系的矛盾”。通過以上幾種表述可見,民族經濟學的研究對象尚未達成統一。要么以民族人本身的經濟活動作為研究對象,要么以要么以民族地區的經濟特征作為研究對象;要么研究的范圍過于狹窄,規定為中國各個民族經的經濟問題研究;要么研究的范圍過于寬泛,從全世界、全人類的共同體去研究。即便是劉永佶教授為民族經濟學進行的創新性邏輯論證,但他是站在全人類鳥瞰的民族經濟學,讓學者們感到概念過度膨脹,似乎世界主流的經濟學都應被囊括在民族經濟學的理論之中,并且只要仔細閱讀由其主編的《中國經濟矛盾論》就會發現,《民族經濟學》和《中國少數民族經濟學》的體系都似乎是對《中國經濟矛盾論———中國政治經濟學大綱》和《政治經濟學大綱》體系的一種演繹,而內容則是對中國政治經濟學與其他民族學理論的歸納(當然創新的智慧在其內容中無處不在,但從其構建的理論體系來說仍是不足的)?!睹褡褰洕鷮W》的理論框架與《中國政治經濟學》的理論框架本質是一致的,因為都是以勞動者主體而展開的對象、主義、方法、主題、內容、范疇、體系的規定,這樣一定會讓學者們質疑這樣一個問題,即究竟什么是民族經濟學,它與中國政治經濟學的區別何在?鑒于此種原因,本文更傾向于將劉永佶教授規定的民族經濟學看成是“中華民族經濟學”或者“中國政治經濟”(盡管這么看待也不盡合理)。盡管如上所述,民族經濟學自創立以來存在諸多分歧,但是多數學者認同的是民族經濟學是具有二重性的:“民族性”和“經濟性”。因此在理論研究中應該從這兩點去尋找學科的研究起點、研究對象,只有規定了對象才能明確研究的方法和學科性質,進而獲得廣泛認同。
二、民族因素內生的民族經濟矛盾是民族經濟學的研究對象
只要“民族與經濟的辯證結合在理論形態上尚未溶于一體”,就永遠無法解決關于民族經濟學學科的分歧。各民族經濟活動的特征以及經濟矛盾都體現著本民族特征,民族因素與經濟因素在”理論形態上溶于一體”,要求研究對象應該是民族因素內生的民族經濟矛盾,即考察民族人口經濟和民族地區經濟規律的民族性根源。將民族因素內生的民族經濟矛盾規定為民族經濟學的研究對象具有合理性。民族的含義決定民族經濟應突出民族性,也便于將民族因素內生于經濟理論和經濟模型研究。根據斯大林的定義,民族有四個因素,其中,共同經濟生活是民族經濟研究的重要內容,共同經濟生活表現在共同文化上。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的民族文化,這必定是因不同民族的經濟生活特點不同決定的。盡管隨著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日益密切,斯大林定義中的四個因素在當今看來也許并不完備,但只要是存在著的人,一定有其社會屬性、階級屬性、民族屬性,在經濟活動中一定會表現出具體的屬性。譬如,像中國這樣一個多民族國家,各個民族有自己的語言特征、心理特征、文化特征。回族、藏族、蒙古族、壯族、苗族、赫哲族等55個少數民族以及漢族,他們有自己的語言、心理特征、文化特征等民族性特征,這些特征對其表現出來的經濟活動也不盡相同。譬如,回族信仰伊斯蘭教,由其飲食特征發展了清真餐飲業;藏族信仰佛教,農業生產中不一;毛南族的“紅筵”、“搭紅橋”、“肥套”、“套三朝”①等迷信思想對本民族經濟活動有影響。這意味著各民族的經濟活動因內生的民族因素而呈現出不同特征,民族經濟問題研究也應突出民族性,民族經濟的研究對象應從各民族內在的特征去尋找經濟特征和經濟活動的主要矛盾,探尋民族因素內生的經濟規律。
三、民族因素內生的民族經濟矛盾與其他相關規定的區別
民族因素內生的民族經濟矛盾更加明確其研究內容,也更能反映研究的任務是要揭示民族因素對經濟影響的規律。首先,民族因素內生的民族經濟矛盾,表明不是簡單地用民族學的眼光去研究經濟問題;其次,民族因素內生的民族經濟矛盾觸及到了民族經濟特征的源頭性因素;最后,民族內生因素的民族經濟矛盾研究規定了主體的民族屬性。民族因素內生的民族經濟矛盾與其他相關規定的區別表現在:
1.與“民族經濟是研究各民族經濟問題”相比,內涵更加明確。各民族經濟問題研究比較模糊,以至于一些學者認為是各個民族的經濟問題研究,比如,藏族經濟、蒙古族經濟、回族經濟等。同時,各民族經濟問題研究的是從寬泛的層面,諸如各民族的產業結構、就業結構、貧困問題、經濟增長問題等都屬于其研究的范疇,無法體現明確地體現經濟的民族性,也很容易致使學者用一般的經濟原理去分析經濟問題,這樣也必將陷入學術界關于民族經濟缺乏特殊研究對象和理論體系的質疑中。
2.與民族經濟學是“是以研究民族經濟問題為對象的學科,它具有民族學和經濟學的綜合性質”相比,將民族經濟學的研究對象規定為民族性因素的內生的經濟矛盾研究,明確了民族經濟學是作為經濟學的分支學科進行研究的,這無疑對民族經濟學的長遠發展是有益的。
3.與“民族經濟學是研究我國少數民族經濟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矛盾及其在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的特點和規律”相比,民族因素內生的民族經濟矛盾研究這一規定除了在外延上更廣。除了研究中國少數民族經濟還可以研究世界民族經濟,不僅研究少數民族人口經濟還研究少數民族地區經濟,是民族性因素與經濟性因素融為一體的研究。
4.與規定為“在明確經濟的民族性前提下研究民族的經濟發展與關系的矛盾”相比,規定為民族因素內生的民族經濟矛盾研究,不僅明確要在民族性前提下研究民族經濟矛盾,還表明要將民族因素作為民族經濟矛盾的內生變量,并由此能區分民族經濟學與中國政治經濟學,從而要求構建的理論體系也有所不同。民族因素內生的民族經濟矛盾與一般經濟學存在著必然聯系。
民族因素內生的民族經濟矛盾的規定是把民族經濟學作為經濟學的分支學科來構建的,其理論必定是在一般經濟理論基礎之上的改造,它將與一般經濟學的聯系具體表現在:
1.與政治經濟學相比,政治經濟的研究對象規定為“生產關系”,社會生產中人與人的關系,是去民族的經濟研究,抽象了民族因素的、具有普適性的經濟研究。而將民族經濟學的研究對象規定為“民族因素內生的經濟矛盾”則正是“穿上民族服裝”的經濟矛盾和關系研究。
2.與發展經濟學相比,發展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是發展中國家或不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問題研究,是抽象了各民族經濟特征的一般經濟理論。民族因素內生的經濟矛盾研究作為民族經濟學的研究對象,不僅僅研究經濟的發展問題,而且還必須從民族性去探究其經濟發展規律
。3.與區域經濟學相比,區域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是某一地理區域的經濟問題,是具有某種經濟特征和經濟發展任務的“經濟地理區域”。在民族經濟學的發展過程中,尤其是碩士和博士的學位論文大多研究的是中國某一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問題,這恰恰也是學術界爭議或批判民族經濟學實際上是區域經濟學的“致命傷”。是少數民族地區為研究對象的經濟,故而不能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而存在的緣故。民族因素內生的經濟矛盾研究作為民族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是探索由民族的典型特征所引起的經濟特征的變化規律,比區域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更加符合民族的發展特性。因為地理區域在研究過程中對于有的民族而不能成為其根本的影響因素。譬如,生活在中國的朝鮮族和生活在朝鮮的朝鮮族相比,中國的朝鮮族雖然保留有朝鮮半島母體民族的部分文化,但也融合了中國的傳統文化,并且中國與朝鮮的經濟發展程度不同,經歷的社會變革不同,于是二者表現出不同的民族意識和不同的經濟特征,這并不是因為他們所在的區域不同,而是由民族性因素共同影響所致。因此,將民族經濟學的研究對象規定為民族因素內生的經濟矛盾,能夠更加準確地反映民族經濟學有別于其他學科不同的獨特的研究對象。綜上所述,無論從已有的規定看,還是從與其他學科的區別看,將民族經濟學的研究對象規定為民族因素內生的經濟矛盾更能體現民族經濟學作為一門學科所存在著的獨特的研究對象,更能反映民族經濟的根本矛盾,也能更能明確民族經濟學的研究任務。
作者:劉廷蘭 單位:中央民族大學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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