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商品生產和商業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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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商品生產和商業研究論文

關于商品生產商業的產生,及其在前資本主義社會形態中發展的程度、性質和作用等問題,是政治經濟學和歷史學上的復雜問題之一。在中國的歷史上,這些問題還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本文只是一個大膽的嘗試。

這里需要事先說明的,就是漢代社會經濟結構的性質還是一個爭論的問題。有人認為是封建社會的早期,有的認為已進入成熟期,還有人認為尚是奴隸社會。雖然對商品生產和商業的研究有助于對漢代社會經濟結構的性質和特點的了解,然而研究商品生產和商業的先決條件卻是要確定該社會經濟的性質,因為商品生產和商業不可能是孤立的社會現象,它的性質、特征是以周圍經濟條件為轉移的。本文是以假定漢代是奴隸社會為研究的出發點的。

全文包括四部分:①兩漢商品生產的發展;②兩漢商業的性質與歷史;③兩漢的對外貿易;④兩漢城市的特點。

第一節兩漢商品生產的發展

商品生產的產生是以社會分工、各個生產者生產不同的產品以及私有制的確立為前提的。商品生產比資本主義生產的資格更老。它在奴隸制下就存在,并且替奴隸制度服務過。它也存在于封建制度內,并且替封建制度服務過。問題在于:“決不能把商品生產看作是某種不依賴周圍經濟條件而獨立自在的東西”。①它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是不同的生產關系的體現,有著不同的社會性質和作用。而且,即使在同一社會形態里,在不同的生產部門中及不同的時期,也有著不同的地位與作用。

一、農業

漢代的基本生產部門是農業。在農業中,存在著多種經濟形式:自耕小農,佃農,奴隸制農業。為了分析農業中商品生產的情形,首先要依次分析這幾種經濟的生產性質及其與市場的聯系。

自耕農民占農戶大多數,是農業生產的基本力量。他們擁有自己的生產工具和土地(包括份地),經營生活中所必需的各種農作物;同時又用全家的勞動力生產各種必需的手工制造品,其中最主要的是紡織品。“耕田而食,桑麻而衣”,男耕女織是他們勞動與牛活的基本形式因為小農生產力很低,國家的賦稅和商人、高利貸者的剝削加在一起,頗為沉重,農民自己不紡織而僅靠農業是不能維持生活的。②另一方面,農民不僅沒有能力去購買紡織品,而且由于生產力及商業發展很有限,各地很不平衡,有些地區的農民往往無法買到布帛。許多不會紡織的地方,那里的人民往往穿不上衣服。③故農民為了免于凍死,為了延長破產時期的到來,只有依靠自己的家庭成員,把農業與手工業結合起來,以便全家的勞動力得到充分的利用,一切生活品都由自己供給,盡量避免與商人的接觸(因接觸就是受剝削)。而小農經濟的生產方式和農業生產的季節性給予了他們生產各種生活品的可能。因此“耒耜”“機杼”很自然地成為小農經濟的組合方式。及至東漢,政府開始以紡織品為賦稅對象。這種賦稅制度既是這種小農生產方式普遍存在的反映,又說明了政府是以強力來促進和鞏固這種結合,使農民不得不同時從事農業和紡織業兩種生產。小農經濟的這種結合方式,史書上有過很多的記載。下面,以東漢時的姜詩家庭為例,來說明其經濟形式與活動的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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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斯大林:《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3頁。

②班固《漢書》卷二四,《食貨志》記戰國時李悝計算小農家庭的收支,他假定農民是買衣服來穿,結果是人不敷出,不夠維持生活。漢代亦如此。

③這種情形到東漢時仍普遍存在。如北方的五原,“……不知緝績,冬至,積草伏臥其中,若見吏,以草纏身,令人酸鼻”(《全后漢文》卷四六.崔寔:《政論》)。東南廬江,“建初八年,(王)景為廬江太守,乃教民種麻桑而養蠶”(《東觀漢記》卷一八《王景傳》?!逗鬂h書》卷五二《崔寔傳》、卷七六《王景傳》略同)。南方的桂陽,建武時,“俗不種桑,無蠶織絲麻之利……少粗履,盛冬皆以火燎,足多剖裂”(《東觀漢記》卷一五《茨充傳》)。

姜詩家庭有四個人(一母,一子,一妻)。宅邊有泉,“其泉灌田六頃,施及比鄰”。夫婦皆參加生產,兒子亦從事勞動。其妻“晝夜紡績”,“常作冬夏衣”。糧食是自己生產的,也是自己加工(舂)的。在荒年,“與婦傭作養母”。其妻“晝夜紡績,市珍羞”,或“夫婦常力作供繪”。①即出賣自己的勞動力或多余的手工業產品,購買自己不能生產的少數物品。可見,他與市場有一定的聯系,這種聯系不是經常的,或者說只是偶然的聯系。②但是,由于一部分賦稅是征收貨幣,農民為此只能出賣自己的某些多余的,甚至是自己必需的農副產品,以從市場上獲得貨幣,即晁錯說的:“當具有者,半價而賣”。③商業的發達,使小農部分的自給生產物,“由商業而變成商品了”。④其結果,一方面使農民經濟在更大的程度上受到市場的影響?!肮荣v傷農”,⑤就是這種影響的證明;另一方面使農民的某些手工業或副業生產不得不去適應市場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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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見《后漢書》卷八四《姜詩妻傳》,《東觀漢記》卷一七《姜詩傳》,常璩撰:《華陽國志》卷一0中“龐行養姑,婦師之先”條及“士游孝淳,感物悟神”條。

②本文第四節分析河南縣城的考古材料,得出結論是,城市中的農民也是自營農業和手工業,基本上是自給的.不過與市場的關系稍密切些。

③《漢書》卷二四《食貨志》。

④馬克思:《資本論》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405頁。

⑤說到這種情況的人很多。如《漢書》卷七《昭帝紀》,元鳳六年正月詔:“夫谷賤傷農,今三輔,太常谷減賤,其令以菽粟當今年賦?!?/p>

在兩漢,除自耕小農之外,還存在有佃農經濟。漢武帝時,董仲舒說:“(秦時農民)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漢興,循而未改”。①甯成“貰責陂田千余頃,假貧民,役使數千家”。②西漢時,佃農當占有一定的數量,故王莽說:“漢氏減輕田租,三十而稅一,常有更賦,罷癃咸出。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稅一,實什稅五也”。③及至東漢,佃農制度得到發展。光武初年,桓譚就說:“今富商大賈,多放錢貨……收稅與封君比人”。④馬援“請與田戶中分以自給”。⑤此時有了個別的佃農經濟具體情況的記載。如鄭玄“游學十余年,乃歸鄉里。家貧,客耕東萊”。他自己說是,“假田播殖,以娛朝夕”。⑥這“以娛朝夕”的鄭玄式的佃農,是有獨立性的。又如楊震,“少孤貧,獨與母居,假地種值,以給供養.諸生嘗有助種藍者,震輒拔,更以距其后”。⑦假田耕種,在一般情況下,往往是自耕小農的土地被兼并后,暫時維持生存的辦法。他們的經濟比自耕小農更不穩定,更無依靠,受地主的剝削特別苛重。荀悅說:“……然豪強占田愈多,輸其賦大半,……豪強之暴,酷于亡秦”。⑧所以他們會很快地破產,嫁妻賣子,變為奴隸。崔富說:“故下戶崎嶇,無所躊足,乃父子氐首奴事富人,躬帥妻孥,為子服役。故富者席余而日織,貧者躡短而步蹙,歷代為虜,猶不贍于衣食。生有終身之勤,死有暴骨之憂。歲小不登,流離溝壑,嫁妻賣子。其所以傷心腐藏,失生人之樂者,蓋不可勝陳”?!爆F今尚未找到這種佃農經濟活動及其與市場關系的具體記載。從其經濟條件來看,它與市場的聯系比自耕小農更加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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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漢書》卷二四《食貨志》。

②《漢書》卷九0《寧成傳》.

③同②。又見《王莽傳》。

④《后漢書》卷二八上《桓譚傳》,《東觀漢紀》卷一六《桓譚傳》作“多收田貨”。

⑤《水經·河水注》.

⑥《后漢書》卷三五《鄭玄傳》。

⑦《后漢書》卷五四《楊震傳》,注引司馬彪《續漢書》。

⑧《西漢會要》引。這與恩格斯所說的雅典的情形幾乎完全一樣:“……農民只要被允許作佃戶依舊耕種原地,能得自己勞動生產品的六分之一以維持生活,將其余六分之五以地租方式交給新主人,那他就謝天謝地了?!薄恶R克思恩格斯文選》(兩卷集),第二卷,莫斯科中文版,第264頁。

漢代還有一種農業經營者,使用著奴隸勞動,其家庭成員或者不勞動,或者同時參加生產。在下述兩個材料中可以看出這種類型經濟活動的概貌。

西漢宣帝時王褒寫的《僮約》(奴隸賣身契),是一篇對奴隸主虐待奴隸的諷刺性文章。文學作品是形象化的歷史,極具典型性。它描寫王子淵(王褒,字子淵)在購買一個奴隸(名叫便了)時,在契約中給奴隸規定的工作種類。從這些工作中,可以看到王子淵類型家庭的經濟活動。奴隸除了做家務外,必須從事“浚渠縛落,鋤園斫陌(別本作‘土’)”,“種瓜作瓠,另落披蔥,焚搓發芋”,“四月當披,九月當獲,十月收豆,掄麥窖芋”等農業生產,以及“奴老力索,種莞織席”,“持斧人山,斷輮裁轅,若有余殘,當作俎幾木屐及焜盤”,“焚薪作炭”、“治舍蓋物”等手工業生產。這些生產活動是為了供給奴隸主家庭的消費。王子淵式家庭是一種自給經濟。但從奴隸所負擔的勞動來看,這種家庭與市場有一定的聯系。文中寫道:“奴當從百役……。舍中有客,提壺行酤。舍后有樹,當裁作船,上至江州下至湔,主為府椽求用錢。推訪堊,販棕索。綿亭買席,往來都洛。當為婦女求脂澤,販于小市,歸都擔杗。轉出旁蹉(原注:蹉,市名),牽犬販鵝。武都買菜,楊氏擔荷。往來市聚,慎護奸偷。人市不得夷蹲旁臥,惡言丑罵。多作刀矛,持人益州,貨易羊牛。奴當自教精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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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崔寔:《政論》,載《全后漢文》卷四六。

得癡愚”。①可見,文中的王子淵家出賣多余的產品(如棕索、鵝、刀矛),同時購買某些生產及生活上的用品(如牛羊、茶、席、脂澤),并使用奴隸從事某些販運性的商業活動。②

東漢桓帝、靈帝時崔寔寫的《四民月令》(或稱《農家四人月令》),③記載時令農事及治家處事要義,可以看成是一類農家經濟活動的概括。這種農家是帶有濃厚公社殘余條件的富裕家庭。其家庭成員參加農業生產或從事管理農業生產,同時使用奴隸從事生產。④生產著家庭所必需的物品,從糧食、油料、蔬菜、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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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王褒:《僮約》。載《說苑》。又載《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中華書局1958年影印本。此文所反映的是漢代一般奴隸主役使奴隸工作項目的一覽總表,實際上不會有這樣全能的奴隸。但它顯示漢代奴隸主對奴隸剝削的方面之多和奴隸工作之艱苦。

②“居延漢簡”中記錄了一個家庭的全部財產,其文如下。

原簡標號為[(146)37.35]。釋文見石印本卷三第48頁,排印本卷三第45頁。

這是一個小奴隸主家庭。從記載看,其經濟活動(有五匹馬及軺車,二頭牛與二輛牛車??赡苁墙浬?,才需要這多種的交通工具一一占全部財產四分之一以上。以及耕田五頃)是非二個小奴及一個大婢所能負擔得了的。這個家庭的成員可能要參加農業生產。

③載《全后漢文》卷四七。又載《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中華書局影印本,1958年。

④關于這種家庭中勞動者的性質,在《四民月令》中有如下的記載:“正月之朔,……躬率妻孥潔祀祖禰及祀日……命女工趣織布,典饋釀春酒”。

“二月,……命縫人浣冬衣,徹復為袷”。

“三月,……清明節令蠶妾治蠶室,涂隙穴具,槌*[木+寺]箔籠”.

“六月,……命女工織縑練”。

這是關于家庭手工業及雜務的記載.其中“女工”、“縫人”的身份是由主人“命”其工作?!靶Q妾”是奴隸。

“三月,桃花盛開,農人候時而種”。

“十二月,……休農息役,惠必下浹。……選任田者,以俟農事之起”。

“正月……農事未起,命成童(成童:謂十五歲以上至二十也)以上人大學”。

“十月……農事畢,人大學如正月焉”.

“農人”是被“役”和需要“惠必下浹”的人。他們不是家庭成員。成童是家庭成員。他們在農閑時才人學,正說明在農忙時要參加農業生產。

竹材木材、紡績原料、布絮、衣服、染料、水果以及家用藥物,①可謂百物俱全,無所不備?!端拿裨铝睢分械摹八拿瘛?,是指農、工、士、商。所述治家要義包括這些人的家庭經濟活動。它們與市場有著密切的關系:購買自己生產甚至還有剩余的東西,同時,又在另一時間出賣這同一物品。換句話說,他們的購買或出賣,并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而是為了其他的目的。如:二月,“可糶粟、黍、大豆、麻、麥子等,收薪炭”。三月,“可糶黍,買布”.四月,“可糶繽及大麥,敝絮”。五月,“霖雨將降,儲米谷薪炭,以備道路陷滯不通?!杉g大小豆、胡麻,糴穬、大小麥,收敝絮及布帛,至后,糴麬*[麥+有](注:冬可養馬)?!逼咴?,“糶大小麥、豆,收縑練,收柏實”。八月,“清風戒寒,趨織縑帛,染采色。擘絲治絮,制新浣故。及韋履賤好,豫買以備冬寒?!g種麥糴黍”。十月,“賣縑帛敝絮,糴粟、豆、麻子”。十一月,“糴秔稻、粟、豆、麻子”。

上述的記載說明兩個問題:①這種家長制奴隸經濟與市場的關系比較密切。②他們買賣的物品不是奢侈品,而是最主要的生活資料一一糧食與布帛敝絮一一以及某些生產資料(如種籽等),從而他們的交易對象不是那些富有的剝削者,而是廣大的貧困農民。其次,他們買和賣的時間與一般貧困農民買賣的時間恰巧相反。如他們自己生產了各種糧食,但在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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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這種家庭的生產品是家庭生活所必需的,其主要的如:糧食:五谷,粟,黍,麥,稻,稗。油料:豆,大小豆,胡麻。蔬菜:大小蔥,蒜。苜宿,雜蒜,薤,韭,芥,瓜,葵,瓠,蓼,芋。燃料:薪柴,木炭。紡績原料:麻,苴麻,牡麻,蠶絲.竹木材:竹,漆,桐,梓,松,柏,雜木。染料:藍,冬藍。果樹:桃,李,杏,梨。

十一月粟、豆、麻子收獲時大量糴人。此正農民“當具胡者,半價而賣”之時。而在二月、三月時,又大量糶出,而此正“冬谷或盡,椹麥未熟”春荒嚴重之時。四月、五月天漸熱時,則“收敝絮”;而十月天寒時,則賣敝絮。又如八月黍熟,故“糴黍”;又是種大小麥之時,故“糶種麥”??傊?,農民急切需要購買某物品時,他們就高價出賣;農民被迫急于出售某物品時,他們就乘機賤價購買。這就是他們利用自己的經濟勢力控制與掠奪農民的手段,也即司馬遷所說富人致富之道是“既饒爭時,此其大經也”。①

可見,家長制奴隸經濟基本上是自給自足的經濟,但他們出賣自己剩余的生產品,購買所需要的生產及生活上的用品,包括奢侈品。他們利用自己的經濟力量,從事某些物品的囤積性商業或轉運商業,以增加收入。兩漢農業經濟的顯著特點之一,是存在有一種使用大量奴隸勞動的大規模的農牧業生產經營單位。②漢初,“高祖購求(季)布千金,敢有舍匿,罪及三族。季布匿濮陽周氏,……(周氏)酒髡鉗季布,衣褐衣,置廣柳車中,并與其家僮數十人,之魯朱家所賣之。朱家心知是季布,乃買而置之田,誡其子曰:田事聽此奴??梢婂ш栔苁霞棒斨旒业臄凳畟€奴隸,都是農業生產奴隸。他們是使用大量奴隸生產的農業經營者。這種經濟,其生產目的是直接滿足奴隸主的需要,是消費性的經濟。正由于它是一種消費性經濟,大奴隸主又很富裕,奢侈欲望大,需要從市場上大量購買。為了獲得購買時所需的貨幣,就必須出賣自己的產品,從而要使自己的生產適應于市場。同時,由于大量奴隸的使用和大規模的生產,使他們有條件向市場提供更多的產品,或者使某些生產部門完全是為市場生產。所以這種經濟帶有很大程度的商品生產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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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司馬遷《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列傳》。

②《史記》卷一○○《季布傳》。參見《漢書》卷三七《季布傳》?!逗鬂h書·李善傳》等也記載著同類的材料。

大規模的農牧業商品生產在漢以前就已產生,而在漢代得到迅速的發展。司馬遷敘述武帝及武帝前的情況時說:“今有無秩祿之奉,爵邑之人,而樂與之比者,命曰素封。封者食租稅,歲率戶二百。千戶之君則二十萬,朝覲聘享出其中。庶民農工商賈,率亦歲萬息二千(戶),百萬之家則二十萬,而更徭租賦出其中。衣食之欲,恣所美好矣。故曰:陸地牧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澤中千足彘,水居千石魚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樹棗,燕、秦千樹栗;蜀、漢、江陵千樹橘;淮北、常山以南,河濟之間千樹蔌;陳、夏千畝漆;齊、魯千畝桑、麻;渭川千畝竹;及名國萬家之城,帶郭千畝畝鐘之田,若干畝卮茜,千畝姜韭;此其人皆與千戶侯等。然是富給之資也,不窺市井,不行異邑,坐而待收,身有處士之義而取給焉”。山可見,采取大規模生產的有畜牧區的畜牧業,水澤區的養魚業,森林地區的木材業,某些地區作為特產的漆、桑、麻與果木業,城郊的蔬菜、染料。這是司馬遷概括現實狀況的一般性敘述。這類大型經濟的個案也有記載。除上述濮陽周氏及魯朱家外,武帝時,橋姚在邊地“已致馬千匹,牛倍之,羊萬頭,粟以萬鐘計”。②卜式在河南,以田畜為事,“羊致千余頭,買田宅”。③養這么多馬、牛、羊,生產這么多粟,是一個家庭消費不完的。這是一種為出售產品的生產。當時商人占有大量土地,并使用奴隸勞動力經營農業。這些富有奴隸主,當國家有事之時,不佐國家之急,引起漢武帝頒布的治緡錢政策。武帝“乃分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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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傳》。

②同上。

③《漢書》卷五八《卜式傳》。

御史、廷尉、正監、分曹,往往即治郡國緡錢,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余頃;宅亦如之。于是商賈中家以上大氐破”。①很難想象,在商品生產如此普遍的經濟環境里,握有大量的貨幣、土地、奴隸的商人們,不會使他們的生產服從他們的商業上的需要。商業的發達浸蝕著漢帝國的統治機構。大小官吏們熱忱地從事商業和商品生產。武帝時,董仲舒說:“身寵而載高位,家溫而食厚祿,因乘富貴之資力,以與民爭利于天下,民安能如之哉?授其奴婢,多其牛羊,廣其田宅,博其產業,畜其積委,務此而亡已,以迫蹴民,民日削月朘,寢以大窮”。①哀帝時,有內容相同的詔令:“諸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與民爭利,百姓失職,重困不足?!雹?/p>

武帝以后,商品生產仍在繼續發展。成帝時,長安(所謂“名國萬家之城”)陳廣漢,家里的東西二困米,共一四四六石。曹元理計算他的財產時說:另有“諸蔗二十五區,應收一千五百三十六枚。蹲鴟三十七畝,應收六百七十三石。牛產二百犢;萬雞,將五萬雛;羊、豕、鵝、鴨皆道其數”。④城郊的這種大生產,產品數量如此之多,絕不是什么為了自給,而是為了供應長安及其他市場的需要。

東漢時,大奴隸經濟顯著減少,大規模的商品生產亦遠不如西漢,但仍有相當的規模。章帝時,“(馬)防兄弟貴盛,奴婢各千人已上,資產巨億,皆買京師膏腴美田……防又多牧馬畜”。⑤這是大奴隸生產。因為千多奴婢是與“膏腴美田”及“牧馬畜”相聯系。到了東漢末年,有下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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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漢書》卷五八《卜式傳》。

②《漢書》卷五六《董仲舒傳》。

③《漢書》卷一一《哀帝記》。

④《西京雜記》卷之四。

⑤《后漢書》卷二四《馬防傳》。

“余就醫偃師,道經陳留,此境人皆以種籃染紺為業。藍田彌望,黍稷不植,慨其遺本念末,遂作賦曰:

同丘中之有麻,似麥秀之油油”。①

陳留藍的商品生產已發展到很高的程度。像這種不植黍稷,皆以種藍染紺為業的地區,已是早期的專業地區分工;以商品生產為業的生產,不是貧困的小農經濟所能經營的。當時存在著許多大奴隸主“貨殖家”從事這種事業。獻帝時,東海麋竺,“祖世貨殖,僮客萬人,貲產巨億”。②

上面所列舉的大規模的農業商品生產或大規模的農業經濟,就其所使用的大量的勞動力的性質來說,文獻記載中有兩種情況,或是明確的說出是使用奴隸,或是沒有記載和說明。當然,更沒有記載是使用佃農或雇工的材料。這是很自然的,因為佃農有自己的小規模經濟,地主是不經營生產的;至于使用大量長工來經營商品生產的經營地主,還沒有產生的條件。所以當時的大規模的商品生產經濟,是使用奴隸勞動的經濟。只有奴隸制經濟,才可能成為大規模商品生產的經濟。

對奴隸制經濟的商品生產性質及其在社會經濟中的地位應作正確的估計。首先,就商品生產的范圍來看,除了大城市的郊區及邊地的糧食與牲畜、家禽的商品生產(因城市居民及邊防軍隊需要)外,其他的皆屬各地的特產(如安邑之棗,燕秦之栗,……),或非生產、生活的主要必需品(如姜韭、諸蔗、漆……)。在社會經濟結構主要是自給的小農經濟的條件下,商品生產的范圍必定狹小。其次,農業中發達的商品生產只存在于中原地區和特定的邊區,廣大的東北、西北、西南及南方,生產還非常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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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全后漢文》卷六二;《太平御覽》卷九九六。

②《三國志·蜀書志》卷三八,《麇竺傳》。他后來給劉備“奴客二千,金銀貨幣以助軍資”。

司馬遷指出東南地區的情況是:“總之,楚越之地,地廣人稀,飯稻羹魚,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蠃蛤,不待賈而足……。無積聚而多貧,是故江、淮以南,無凍餓之人,亦無千金之家”。①在生產力如此落后和社會的原始(未顯著分化)狀況下,大規模的商品生產是不可能存在的。第三,漢代農業生產的基本力量是小農,大奴隸制農業所占比重是有限的。最后,就是這種大奴隸經濟,雖然帶有明顯的商品生產性質,但它的生產,首先是為了自給,只是在有多余的人力時,才去經營供給市場的生產。所以漢代存在這樣矛盾的現象:大奴隸制農業經濟的為市場生產的性質,與它生產的自給性質同時存在。這種現象,在西漢末樊重家庭的經濟活動上表現得最清楚。

“(樊重)世善農稼,好貨殖?!錉I理產業,物無所棄。課役童隸,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財利歲倍。至乃開廣田土三百余頃。……陂渠灌注,又池魚牧畜,有求必給。嘗欲作器物,先種梓漆。……貲至巨萬?!渌厮儋J人間數百萬”。②或記為:“陂池灌注,竹木成林,六畜牧放,魚蠃梨果,檀棘桑麻,閉門成市。兵弩器械,訾至百萬”。③

樊重的經濟是以相當多的僮隸(奴隸)勞動為基礎的。他利用大量奴隸,進行了簡單的協作和分工,致能“財利歲倍”。他既是以“童隸”經營農、畜、魚、林、商業和高利貸的貨殖家,追求“財利歲倍”,集中了大量貨幣財富;他又生產一切自己需要的東西,甚至“嘗欲作器,先種梓漆”,故能“有求必給”或“閉門成市”,即家庭所需能基本自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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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記》卷一二七《貨殖列傳》。

②《后漢書》卷三二《樊宏傳》。

③《后漢書補注》卷九引《續漢書》。另《東觀漢記》卷一一《樊重傳》記為“樊重……世善農稼.好貨殖.治家產業……陂池灌,竹木成林,閉門城市……假貸人間數百萬”。

總之,漢代的農業是社會的基本生產事業。各種類型的農業經濟都進行一切種類的經濟工作,從采取各種原料起,到最后制成消費品止。漢代的農業就是由這些自給經濟單位所組成。這些自給經濟單位都與市場存在著不同程度的聯系。經營的規模愈大(即愈富裕),與市場的聯系愈密切。某些地區大奴隸制經濟中的某些生產部門,已具有為市場生產的性質。

二、手工業

漢代的工業有官營工業與民營工業二種類型。官營工業遍及全國各手工業發展地區及各主要工業部門;擁有大量的工業奴隸勞動、最好的工具、原料和最優良的技術條件,在各種主要工業中占主導地位。它使統治階級奢侈需要的主要部分,不必通過市場而得到滿足,并供給國家某些用品(如軍器等)。它不僅不是商品生產,而且有縮小商業活動范圍,限制商品生產發展的作用,是與商業及私人商品生產的發展相對立的。所以本文不詳細地探討它。民營工業主要包括城市手工業、冶鑄業、煮鹽業及農村手工業。

(一)城市手工業

城市手工業起源很早,它的一部分自始就是商品生產。因為“城市產業本身一經和農業分離,由于事物的性質,它的生產物自始就是商品,其售賣需要有商業作媒介”。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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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馬克思:《資本論》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410頁。

兩漢城市手工業呈現空前的繁榮。對此,司馬遷有如下概述:“通邑大都,酤一歲千釀,醯醬*[土+瓦],醬千甔?!L千丈,木千章,竹竿萬個。其軺車百乘,牛車千輛。木器鬃者千枚,銅器千鈞,素木鐵器若巵茜千石?!资种盖?,筋角丹沙千斤,其帛絮細布千鈞,文采千匹,榻皮皮革千石,漆千斗,蘗麴鹽豉千荅?!们?,羔羊裘千石,旃席千具,佗果菜千鐘?!艘啾惹С酥?,其大率也”。①這說明城市工業商品生產的主要種類與規模。司馬遷在這里反映的是利用“僮手指”工作和收入“比千乘之家”的大奴隸手工業的概況。有關的個案或具體例證,如長安,“(張安世)夫人自紡績,家僮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事。內治產業,累積纖微,是以能殖其貨,富于大將軍(霍)光”;②成都的“技巧之家”,“百室離房,機杼相和,貝錦斐成”;③瑯琊呂母,“貲產數百萬,乃益釀醇酒”,④散見于史籍。

城市中也存在小手工業商品生產者,如翟方進母織履,⑤崔富釀酒,⑥以及下文引王符所說東漢時洛陽手工末業的情形。

城市中普遍存在手工業,某些城市以某種手工業特別著名,成為某種商品的生產集中地,其產品遠銷國內外。臨淄的刺繡與縑,襄邑的文繡與錦,鉅鹿的綾,成都之蜀錦、蜀布與蜀刀,⑦廣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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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列傳》。另外城市手工業商品生產的普遍存在,我們還可以從“工稅”上看出來?!稘h書》卷二四《食貨志》:“諸作有租及鑄”,得出算賦(算緡錢)。兩漢在十個郡設有工官,這種工官的職務之一是收手工業者出賣產品時工稅?!逗鬂h書》卷三六《百官志》:“凡郡縣有工多者,置工官,主工稅物”。

②《漢書》卷五九《張湯傳》。郭況“累金數億,家僮四百人,萬金為器,工治之聲。震于都鄙,時人謂郭氏之室,不雨而雷,言鑄鍛之聲盛也”(《太平御覽》卷八三三,引王子年《拾遺記》)。與《后漢書》卷一0上《郭皇后傳》,《東觀漢記》卷一一《郭況傳》及《后漢書補注》卷五引《拾遺記》等材料配合起來分析,它是否商品生產性質的奴隸工場,有待深入研究。

③左思:《蜀都賦》載《文選》卷四(下同)。

④《后漢書》卷一一《劉盆子傳》。

⑤《漢書》卷八四《翟方進傳》:“翟方進……家世微賤,……欲西至京師受經。母憐其幼,隨之長安,織履以給方進讀?!?/p>

⑥《后漢書》卷五二《崔寔傳》:“初,(崔)寔父卒……資產竭盡,因窮困,以酤釀販鬻為業”。

⑦關于蜀布與蜀刀,見《漢書》卷八九,《循吏傳·文翁傳》。文翁“買刀布蜀物”。師古注:“刀,凡蜀刀有環者也。布,蜀布,細密也”。又《漢書》卷九0《酷吏傳》:“(帝)欲請蜀刀,問者價幾何?”

金銀釦器與漆器①等等皆如此。其中以絲織品最突出。

絲在兩漢有廣泛的用途和較大的市場。②它是城市手工業及農村家庭手工業經營的主要對象之一。其產地集中在今山東、河南、山西、陜西、安徽、江蘇、四川、湖北等省,而以山東最為著名。③

齊郡的臨淄是絲織業的中心之一。齊地絲織業有長久的歷史傳統。《禹貢》記九州的貢賦時指出:袞州“桑土既蠶,厥貢漆絲,厥篚織文”;青州“厥貢鹽晞,厥篚檿絲”。司馬遷在敘述各地的著名物產時說:齊地“宜桑、麻,人民多文彩布帛魚鹽”,④其人民多“織作水紈綺繡純麗之物,號為冠帶衣履天下”,⑤以至“齊郡世刺繡,恒女無不能。……日見之,日為之,手狎也”。⑥統治階級的衣著需要主要是靠臨淄供給,并在此地設立三服官。⑦齊三服官,作工各數千人,一歲費數鉅萬”。齊地的絲織品傳至西北各地。⑧所以臨淄的絲織品聞名全國。

陳留的襄邑也以絲織業出名?!跋逡刈猿鑫睦C”。⑨桑弘羊羅列各地物產時說:“兗豫之漆、絲、晞、紵”。⑩王充說:“襄邑俗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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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漢書》卷七二《貢禹傳》:“蜀廣漢主金銀器,歲各用五百萬”?!逗鬂h書》:“蜀漢釦器,九代佩刀并不復調”。今已在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及蒙古人民共和國境內發現四川的釦器和漆器,可見其散布之遠。

②漢代沒有棉花及棉織品。衣料主要是麻織品。絲的用途是:富裕者夏天的衣料與冬天之帛;作為書寫材料及用以編訂書契;對外貿易輸出的主要商品。

③絲織品的產地見《禹貢·職方》、《史記·貨殖列傳》、《漢書·地理志》。其詳細情況可參閱姚寶猷:《中國絲織西傳考》。

④《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列傳》。

⑤《漢書》卷二八《地理志》。

⑥王充:《論衡》卷一二《程材》篇。

⑦《漢書》卷七二《貢禹傳》。又卷二八《地理志》:齊都臨淄有服官。

⑧“任城國亢文縑一匹,幅廣二尺二寸、長四丈,重二十五兩,直錢六百一十八”(“流沙墜簡”釋二,第42—43頁)。

⑨《漢書》卷九《元帝紀》注。

⑩《鹽鐵論·本議第一》。

錦,鈍婦無不巧,日見之,日為之,手狎也”。①漢政府在此設服官。②三國時,許昌富人們以穿“襄邑錦繡”為闊氣。③這些記載,說明襄邑絲織生產的普遍及聞名。

成都是西南的絲織中心。人稱蜀地“女工之業,復衣天下”,④蜀地絲織品主要是成都生產的?!?成都》阛阛之里,伎巧之家,百室離房,機杼相和,見錦斐成,濯色江波。黃潤比筒,*金所過”,⑤曹操特地使人到蜀地買錦。⑥

其他如睢陽、⑦鉅鹿⑧等地皆以絲織業著名,這里不一一敘述了。

城市手工業的特征之一是奢侈品生產占很大比重。由于農村是自給經濟,農民購買力極低;由于統治階級的必需品是由貢賦和官工業供給;由于交通的困難,使遠距離的販運貿易及對外貿易只能限于體輕價貴的奢侈品;又由于城市是消費性的商業城市,統治者和剝削者的收入主要是用于滿足自己的奢侈需要,這使奢侈品有市場?!尔}鐵論》中的“賢良”和“文學”指出:“世俗壞而競于淫靡”,其用器“富者銀口黃耳,金罍玉鍾;中者舒玉紵器,金錯蜀杯。夫一文杯得銅杯十賈,賤而用不殊箕子之譏”,以至“一杯*[木+卷]用百人之力,一屏風就萬人之功”。這使城市手工業“女極纖微,工極伎巧”。⑨這些奢侈品被稱為“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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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王充:《論衡》卷一二《程材》篇。

②《續漢書·地理志》:“陳留郡襄邑有服官”?!逗鬂h書·輿服志》:“襄邑歲獻織成原文”。《尚書正義》及《南齊書·輿服志》皆記漢代袞衣和繡錦出在襄邑。

③左思:《魏都賦》。

④《后漢書》卷一三《公孫述傳》。

⑤左思:《蜀都賦》。

⑥《后漢書》卷八二《左慈傳》。

⑦《漢書》卷四一《灌嬰傳》:“灌嬰,睢陽販繒者也”。《太平御覽》卷八一九引《晉陽秋》“(武帝時)有司奏依舊調房子睢陽錦.武帝不許”.

⑧《東觀漢記》卷一二《馬援傳》:“賜鉅鹿縑三百匹”。“西京雜記”:“綾出鉅鹿陳光家?!?/p>

⑨《鹽鐵論·通有第三》與《散不足第二九》。

之物”或“淫器”。由于它們只是為了滿足少數人的奢侈欲望,故其價格決定于這少數人需要量的大小。①城市手工業的這一特征,使中國手工業走上以發展手藝技術為主的畸形的發展道路;所制造的生產用工具和生活日用品非常粗笨(漢代的農具還是“割草不痛”),②而供少數人賞玩的物品,其精巧已達到驚人的地步。③

由于生產力的發展,某些原來只是供少數人使用的奢侈品,由于大量的生產,以及價格的低廉,逐漸變成一般的民用商品了。以銅鏡為例。西漢初年只限于少數人使用,其銘文亦多富有文學意味的字句。后來由于鐵生產的迅速發展,制造兵器及日用品的材料多由鐵代替銅,而銅的產量又大量增加,銅的價格日益低廉,銅鏡大量生產,使用的人更多。其銘文變成一般通俗的,如“長宜子孫”等吉祥語??梢钥闯?,它的生產已是為了適應一般人需要的了。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東漢銅鏡的銘文上有:“劉氏作竟”、“王氏作竟”,“會稽師鮑作明鏡”,“師出洛陽”,“大師陳世嚴作明鏡”,“銅出丹陽”,“銅出徐州”等說明原料產地、成品產地及制作技師姓氏的字句,這是銅鏡已成為普遍日用商品及商品(銅鏡)生產者在宣傳自己產品質量以擴大市場的最好明證。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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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西京雜記》:“武帝過李夫人,就取玉簪搔頭。自此后,宮人搔頭皆用玉,玉價倍貴焉”。

②《鹽鐵論·水旱第三六》。

③出土的一些漢代漆器、金銀器都有很高的制作技巧。文獻上的記載亦多。如丁緩“又作九層博山香爐,鏤為奇禽,怪獸,窮諸靈異,皆自然運動”(《西京雜記》卷一)。

④參見王仲殊:《漢代物質文化略說》,《考古通訊》1956年第l期。另外,出土文物顯示:漢代的銅鏡輸出到匈奴、西域、朝鮮、日本各國。

城市手工業也制造民生日用品及農具等物,這對供給人民需要和促進農業生產的發展有一定的作用。關于民生用品,前引《史記》的記載中有軺車、牛車、船、鐵器、木器、衣服、酒醬。其中部分鐵、木器是農業所需的農具。此外還有迷信品及“無用之物”。①

(二)金屬冶煉制造業與制鹽業

這類手工業生產的地點絕大多數不在城市,但與一般的農村手工業不同。它們屬于城市手工業與鄉村手工業之外的另一類。

在這類手工業中,鐵業占著重要的地位。中國的鐵器時代是在秦漢以后才當令的。鐵工具和鐵武器在此時才獲得廣泛的運用(地下發掘證明西漢時,鐵尚未在武器中完全排斥銅)。戰國末年至西漢前期,出現一批擁有千百奴隸的冶鐵生產者。.臨邛是冶鐵工業中心之一。此地的大鐵冶家卓氏有奴隸“千人”,程鄭亦“八百人”,他們的鐵供應蜀、滇及西南各少數民族需要。卓氏兼營冶銅及鑄錢業,以至“貨累巨萬億”,“田池射獵之樂,擬于人君”。②南陽是中原地區的冶鐵中心。此地的孔氏“用鐵冶為業?!蠊蔫T,規陂池,連車騎,游諸侯,因通商賈之利……家致富數千金”??變H是全國最大的鐵冶家之一。山東也有冶鐵業。此地的曹邴氏“以鐵冶起,富至巨萬。……貰貸行賈徧郡國”。③冶鐵業及冶銅業分布很廣。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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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關于迷信品及“無用物”的記載也很多,如洛陽有許多人“或取好土。作丸賣之于彈,外不可御寇,內不足以禁鼠,……亡彈鳥淮。百發不得一,而反中面目……或作竹簧削銳……或作泥具瓦狗,馬騎倡俳弄小兒之具”(王符:《潛夫論》卷三《浮侈第一二》。王符認為這是人民饑寒的原因所在,因為干這種事的人太多了.“茂陵富人……以數千萬陰積貯炭葦諸下里物?!?《漢書》卷九0《酷吏傳,毋延年傳》)出土文物顯示,漢以后陶制的泥車、瓦狗、俑人,各物模型等明器更多,而且時代愈晚。種類和數量更大。(參見王仲殊:《漢代物質文化略說》,《考古通訊》1956年第l期。)

②《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列傳》:“蜀卓氏之先,趙人也,用鐵冶富。秦破趙,遷卓氏……致之,臨邛,大喜。即鐵山鑄,運籌策,傾滇蜀之民,富至僮千人。田池射獵之樂,擬于人君”?!俺锑?,山東遷虜也.亦冶鑄,賈推髻之民,富埒卓氏,俱居,臨邛”?!度A陽國志》卷三《蜀志》:“若卓王孫,家童千數,程鄭各八百人”。“漢文帝時,以鐵銅賜侍郎鄧通,通假民卓王孫,歲取千匹。故王孫貨累巨萬億,鄧通錢亦盡天下”。

③《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列傳》。

④關于銅鐵生產分布之廣,可從下面二個材料中看出來:

(一)《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列傳》:“銅鐵則千里往往山出*[上其下水]置”。

(二)《漢書》卷二八《地理志》:武帝后在全國的四0個郡(全國共一0三郡》中設有鐵官五0處(或說四九處,因桂陽之鐵官或作金官)。

冶鑄奴隸主很多,上述不過是幾個最著名的而已。所以昭帝時桑弘羊說:“往者,豪疆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鐵石,鼓鑄煮鹽,一家聚眾或至千余人,大抵盡收放流人民也”。①就是在武帝實行鹽鐵官營政策后,諸侯經營及民間私營的大規模冶鑄仍然存在,不過勢力及規模遠不及武帝前的盛況了。②

與銅鐵冶鑄業密切相聯系的是鑄錢業。西漢前期,允許民間鑄幣。鑄幣使生產者能夠掌握貨幣權力。正如恩格斯指出的,在金屬鑄幣出現以后,“誰握有它,那誰就操縱了生產世界。但是誰先握有了它呢?商人”。③漢初,私人有鑄幣權的除商人外,還有貴族。文帝時,“吳(王濞)鄧(通)錢布天下”,而為鄧通冶銅鑄錢的卓王孫亦“貨累巨萬億”。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壩118年)統一鑄幣權于中央以后,仍有“真工大奸”盜為之。④元帝時,貢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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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桓寬:《鹽鐵論·復古第六》。由此可知流放人民一經大奴隸主“收”去。就變成奴隸。

②鹽鐵官營以后仍有諸侯經營及民營鐵業的記載,如《漢書》卷五九《張湯傳》:“趙國以冶鑄為業,王數訟鐵官事”.同書卷六四《徐偃傳》:“元鼎中,博士徐偃使行風俗,偃矯制,使膠東、魯國鼓鑄鹽鐵……而直矯作威福,以從民望,干名采譽”?!逗鬂h書》卷六七《夏馥傳》:“夏馥……由是為豪族所仇,……乃自剪須變形,人林慮山中,隱匿姓名,為冶家傭,親突煙炭”。同書卷七六《衛颯傳》:“耒陽縣出鐵石,佗郡民庶常依因聚會,私為冶鑄,遂招徠亡命,多致奸盜”。

③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1955年,第160頁。

④漢初,讓民(商人)鑄錢的過程及民間盜鑄金錢的情形如下:“至孝文帝時……令民縱得自鑄錢,故吳,諸侯也,以即山鑄錢,富埒天子.其后卒以叛逆。鄧通,大夫也。以鑄錢財過王者.故吳、鄧氏錢布天下,而鑄錢之禁生焉”(《史記》卷三?!镀交磿?。景帝六年定“鑄錢偽黃金棄市律”(《漢書》卷五《景帝紀》,禁私人鑄錢,而由郡國鑄錢。此后,“郡國鑄錢,民多奸鑄”(《漢書》卷二四《食貨志》)。武帝建元初,“縣官往往即多銅山而鑄錢。民亦盜鑄,不可勝數。錢益多而輕,物益少而貴?!庇谑怯中衅拧捉稹⑷忓X,“盜鑄諸金錢,罪皆死。而吏民之犯者,不可勝數?!栽彀捉稹⑽邈忓X后五歲,而赧吏民之坐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其不發覺相殺者不可勝計。赦自出者百余萬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氐無慮皆鑄金錢矣?!痹魑迥杲T錢,銷前鑄錢,并輸其銅于三官,專令中央三官鑄錢,又提高錢的質量后,“而民之鑄錢益少,計其費不能相當,唯真工大奸乃盜為之”(同上)。此是西漢由民鑄到中央統一鑄錢的過程。在這過程中,民間鑄錢甚多。

“民坐盜鑄被刑者眾,富人積錢滿室”。①商人之所以不怕死,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鑄幣是最有利的商品生產。賈誼說:“鑄錢之情,非殽雜為巧,則不可得贏,而觳之甚微,為利甚厚”。故“黥罪日報,其執不止”。到“計其費不能相當”時,則鑄錢者亦少矣。②

作為銅鐵業及鑄錢業組成部分的炭的生產,也是大規模的商品生產。竇廣國被人掠賣為奴后,與百余人為其主人人山作炭。③這種商人對炭大規模的生產與囤集,與銅鐵業的生產情況配合來看,④無疑的是大奴隸制商品生產。

與冶鐵業并提的是煮鹽業。漢代產鹽的地方很廣。西漢在二八個郡國三十三個縣設鹽官三五處。主要在山東及沿海各地(在東萊者有五、在瑯琊者有三),其次在四川。⑤山東產海鹽。四川生產井鹽。有的地方生產池鹽。大煮鹽家一家聚眾或至千余人。刁間用奴隸“逐魚鹽商賈之利”。⑥沿海地區產鹽最多,生產者也最多。⑦四川井鹽。產地也很廣,⑧以至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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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漢書》卷七二《貢禹傳》。

②《漢書》卷二四《食貨志》。

③“竇太后弟名曰廣國,年四五歲,家貧,為人所掠賣。其家不知所在。傳賣十余家(可見奴隸買賣之頻繁,買奴隸與賣奴隸者人數之多)。至宜陽,為其主人人山作炭。暮寒。臥炭下百余人。炭崩,盡壓死,廣國獨得脫。”(王充:《論衡》卷二《吉驗》篇)又《史記》卷四九《外戚世家》竇少君“為其主人山作炭,暮寒,臥岸下百余人,岸崩,盡壓殺臥者,少君獨得脫”。

④大規模的銅鐵冶鑄業需要大量炭的供給.有人認為這里的“炭”指的是石炭(即煤),則中國很早就用煤冶鐵了。前引夏馥為冶家“親買煙炭”(見《歷史研究》1955年第6期)。但我認為是指木炭而言。

⑤《漢書》卷二八《地理志》。

⑥《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列傳》:“齊俗賤奴虜,而刁間獨愛貴之。桀黠奴,人之所患也,唯刁間收取,使之逐魚鹽商賈之租,或連車騎,交守相,然愈益任之,終得其力,起富數千萬。”

⑦《漢書》卷三五《吳王濞傳》:濞“即招致天下亡命者盜鑄錢,東煮海水為鹽,以故無賦,國用富饒”。

⑧關于四川鹽產地分布情況,根據《華陽國志》及《漢書》卷二八《地理志》的記載。有鹽井(鹽池)的縣(國)如下:江發,什邡,鄞,牛鞸,江陽,新繁,朐忍,臨江,臨邛,廣都,漢安,南安,定榨,南充國.有鹽官的縣是:南安,臨邛,朐忍,連然。剔除重復的,共一五縣(國)。

家大姓“家有鹽泉之井”。①井鹽的生產過程決定它是大規模的。②井鹽的生產利用“滇、焚僮”致富。③在鹽鐵官營政策之后,仍有大煮鹽家存在,成都羅裒是其一。他“擅鹽井之利,期年所得自倍,遂殖其貨”,“貲至巨萬”。④

銅鐵冶鑄及煮鹽等生產,由于其本身的特性,必須是以大規模的生產和使用眾多的勞動力(在漢代是使用大量奴隸及破產農民)⑤為條件,其產品是大量的。因此,也決定了它們不可能是自給性的生產。一方面是因為鹽鐵生產非小農及一般的自給經濟單位所能經營的(除經濟條件的限制外,還有自然條件的限制,不是任何地方都能生產的),卻又是生產與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故必須到市場上去購買(即有市場);另一方面,其經營既是大規模的,產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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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左思《蜀都賦》中有“家有鹽井之泉”之句。關于豪家有鹽井的情形,《華陽國志》的記載如下:“(廣都縣)有鹽井魚田之饒,大豪馮氏,有魚池鹽井。縣凡有小井十數所”。“臨江縣……有鹽官,在鹽涂二谿,一郡所仰。其豪民亦家有鹽井。”“什邡縣……山出好茶。楊氏為大姓,美田,有鹽井”?!皾h安縣……有鹽井魚池以百家,家家有焉,一郡豐沃”?!扒乜硕ù髧?,輒徙其豪杰于蜀,資我豐土,家有鹽、銅之利,戶專山、川之材,居給人足,以富相尚。故工商結駟連騎,豪族服王侯美衣”。“家有鹽井之泉”、“家有鹽、銅之利”的“家”是指豪家。鹽井非一般農家所能具有。這從鹽井的規模上可以看出。

②關于四川鹽井的規模。從四川成都楊子山漢墓出土的漢畫磚煮鹽圖中可以看出:鹽井上的井榦有數丈高,上有滑車,四人挽繩,用吊桶吸鹵汁;二人正在用桶背鹵汁趕鹽灶;鹽灶上有五個大釜,一人在用木柴燒火。一個鹽井最少需要七人。此外還需人斫運燃料和販賣等等。《華陽國志》記,涪縣張壽“賣家鹽井得三十萬,市馬五匹”。這是一個鹽井的價值。挖一個鹽井,還需十個以上的人工,經歷一年、二年甚至四、五年的時間才能成功??梢姺且粋€普通農民所能生產或經營的。

③四川的手工業經營者多是用“滇焚僮”致富的?!稘h書》卷九五《西南夷傳》:“巴蜀民或竊出商賈,取其榨馬、燹僮、旄牛,以此巴蜀殷富”。同書卷二八《地理志》;巴、蜀、廣漢,“南賈滇、焚僮”。

④《漢書》卷九一《貨殖傳》。

⑤有關兩漢煮鹽、冶鐵、冶銅、鑄錢、燒炭等生產的勞動者性質的記載如下:“僮仆千余人”?;颉案靼税偃恕保弧芭敗被颉拌铟锱?;“為人所掠賣者”,大氐盡收流放人民”,“招致天下亡命者”(皆見以上各注)。

多,鹽鐵等物又非生活上的奢侈品,是不能隨意地大量消費的,生產的大量產品必送到市場出賣。因此,鹽鐵生產,或者是官營的大規模商品生產,或者是私營的大規模的商品生產。①兩漢鹽鐵商品生產突出發達,以及鹽鐵生產之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固然表明鐵器時代的當令,大規模使用奴隸于社會生產事業,以及二者為社會帶來的進步;但也與鹽鐵業生產本身的特征有關。戰國秦漢時期鹽鐵業商品生產之所以突出,是社會分工不夠發達,以致其他生產事業尚未從自然經濟中分離出來,成為商品生產的獨立部門,只有鹽鐵業獨立出來,成為規模最大而且最主要的商品生產部門。因此,后來當政府變鹽鐵生產為官營時,也就嚴重地打擊了整個社會商品生產的發展。

銅鐵冶鑄、燒炭及煮鹽等大規模商品生產,還有如下兩個特點。首先,其經營者(大奴隸主)往往兼營農、商和放貸等業,②農、工、商、貸幾位一體,正說明工商不分、社會分工發展不夠充分。同時也說明漢代奴隸主經濟活動多個方面的特點。其次,其生產是以生產剩余價值為目標的。其“剩余價值”的主要來源是剝削生產中的大量奴隸和掠奪性的商業利潤。正因此,所以經營者“俯有拾,仰有取”,往往很快致富起來,如朐邴以布衣起家,③程鄭等皆以“遷虜”致富。他們得到大量財富之后,用之于擬于人君的“田池射獵之樂”。因此吸引許多農業經營者去從事這種有利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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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漢代有經濟眼光的人已看到了這一點。他們知道鹽鐵不官營,就一定掌握在大商人手中。桑弘羊說:“夫權利之處.必在深山窮澤之中,非豪民不能通其利”(《鹽鐵論·禁耕第五》).王莽也說:“此六者(引者按:指鹽、酒、鐵、名山大澤、五均賒貸、鐵布銅冶),非編戶齊民所能家作,必仰于市,雖貴數倍,不得不買,豪民富賈,即要貧弱”(《漢書》卷二四《食貨志》)。

②如曹邴氏以鐵冶起家,但“貰貸行賈循郡國”。刁間“逐魚鹽賈之利”。羅裒“賈京師”、“賒貸郡國”、“擅鹽井之利”。宛孔氏“大鼓鑄,規陂池……因通商賈之利”。程鄭,大鼓鑄,又“賈椎髻之民”。卓王孫兼營冶鐵、冶銅,鑄錢,“傾滇蜀之民”。

③《鹽鐵論·禁耕第五》。

(三)農村手工業

農村手工業有兩種形態。一是獨立的小商品生產者。他們或者生產農民所需要的鐵木器等用具,《鹽鐵論》中的農村鐵匠的這種活動是為農業生產或農民生活服務的;或者是經營采珠、提煉金銀等生產,①即所謂“鉆山石而求金銀,沒深淵求珠璣”者也。這種活動是為奢侈品市場服務的??偟恼f來,農村中的獨立小商品生產者是比較少的。

另一種是農村家庭手工業。它是農民或奴隸主家庭自給經濟不可缺少的部分,是手工業存在最普遍的形態。家庭手工業中某些產品,由于自給剩余,由于商業的發展及生產者對貨幣的需要,而變成了商品。②個別家庭的副業帶有顯明的商品生產的性質。但是,從整個社會經濟而言,這種手工業愈普遍,商品生產的范圍愈狹小。

漢代手工業中的商品生產情況可以概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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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舉數例如下:“孟嘗為合浦太守,郡俗舊采珠以易米.時二干石貪穢,使人釆珠積以自人,珠忽徙去合浦,無珠餓死者盈路。孟嘗化行,一年之間,去珠復還”(《太平御覽》卷八0二引謝承《后漢書》)?!坝啦ぶ?,亦有金焉。纖靡大如黍粟,在水涯沙中。民采得日重五銖之金,一色正黃”(王充:《論衡》卷一九《驗符》篇)?!皶x壽縣,木葭明城……有金銀礦,民今歲歲取洗之”(《華陽國志》卷二《漢中志》)?!爸T葛亮書云:漢嘉金,朱提銀,采之不足以自食”(同上書卷四《南中志》)。

②關于這一點在論述農業中的商品生產時已分析過了,現在補充一些帶有為市場生產性質的家庭手工業的材料。首先是紡織品,特別是絲織品生產,如前引“齊郡世刺繡,恒女無不能;襄邑俗織錦,鈍婦無不巧。日見之,日為之,手狎也”(王充:《論衡》卷一二《程材》篇)。又“秭歸縣多幽閉其女盡織布,至數十升,今永州僧猶呼貢布為女子布也”(盛弘:《荊州記》)。這二處所指,應包括城市手工業紡織及農村家庭手工業在內。又如永昌郡“有梧桐木,其花柔如絲,民績以為布,幅廣五尺以還,潔白,不受污,俗名桐華布。以復亡人,然后服之,及賣與人”(《華陽國志》卷四《南中志》)。這種布在成都市場很多,被視為“異物之一”。左思記成都市場狀態說:“異物崛詭……。布有橦花”(《蜀都賦》)。橦花即桐華。其次是織席織履等生產。“戾太子之亡也,東至湖,臧匿泉鳩里。主人家貧,常賣履以給太子”(《漢書》卷六三《太子據傳》)?!罢鲝V漢李元女,楊文妻也。適文,有一男一女,而文歿,以織履為業”(《華陽國志》卷一○中)。又李恂罷官后,在鄉里“獨與諸生織席自給”(《后漢書》卷八一《李恂傳》)。

第一,上述各種手工業類型都有本身的特點,在手工業生產中占有不同的地位。官手工業的規模最大,其直接生產者是官奴隸。城市手工業生產的主要力量是奴隸制工場或作坊。鐵鹽業是使用奴隸勞動力的大規模生產。農業奴隸主家庭的手工業勞動由奴隸負擔(如《僮約》、《四民月令》所反映的)。因此,奴隸勞動是漢代手工業發展的基礎。

第二,官手工業及家庭手工業一般不是商品生產。城市手工業中小商品生產的力量很小。手工業商品生產的基本形態是城市奴隸制工業及奴隸制的鹽鐵業生產。因此,奴隸制又是漢代手工業商品生產發展的基礎。

第三,整個社會經濟結構是自然經濟。與農業相結合的家庭手工業是手工業存在的最普遍的形式。官手工業在重要手工業中占統治地位,這使手工業中商品生產的發展限制在狹小的領域內。在西漢前期,在鹽鐵官營之前,私營手工業商品生產有發展余地,一度呈現出繁榮的狀況。

第四,手工業中商品生產發展的程度和規模遠較農業為大,特別是城市手工業和鹽鐵業。這一情況是由于工業生產區別于農業的固有特性所決定的。三、小結

綜上所述,能夠得出以下幾個結論:

(一)漢代社會是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工業與農業緊密結合的家庭經濟是社會經濟結構的基本形式。

(二)社會分工和交換的發展,促進了農業和手工業中商品生產有一定程度的發展。

(三)商品生產有兩種形態:獨立小商品生產及奴隸制商品生產。其中的奴隸制商品生產和商業的發展,影響奴隸制度本身的變化,使它由家長式(Patriarchalischen)的,以生產直接生活資料為目標的,轉化為以生產剩余價值為目標的。商品生產因此獲得進一步發展。

(四)由于手工業與農業本身性質上的不同,使兩個部門中的商品生產(在相同的社會條件下)發展得不平衡,在手工業中的發展程度要高一些。由于政府以強力手段實行官營手工業政策(最主要的是鹽鐵官營),打擊了手工業商品生產的發展。所以武帝以后,手工業商品生產急劇衰落,而農業中的商品生產仍在繼續發展。

(五)商品生產的發展限于黃河流域和四川的一部分地區,限于某些特殊生產部門(手工業中的鹽、鐵、絲織;農業中的各地自然特產、藍一類染料植物及城郊的瓜菜炭薪等物),因此,在全國經濟中的比重甚小,作用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