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糧農戶經營的困難與策略綜述

時間:2022-04-07 0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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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糧農戶經營的困難與策略綜述

論文關鍵詞:糧食主產區,農戶發展,規模經營,農業投資

論文摘要:通過對糧食主產區之一的湖南省種糧農戶生產情況的深入調查發現,當前農戶經營中存在農田分散和農田基礎設施薄弱、抵御自然災害能力差,土地流轉困難、租賃轉包不規范,部分種糧大戶經營目標不明確、相關農業部門涉農服務脫節等問題。改變這一現狀,促進農業發展,應當探索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國家農業投資實行向種糧大戶優先傾斜、索建立農村土地流轉保障機制、加強種糧大戶的示范引導、完善政府服務體系。當前,農村外出從事非農產業的勞動力增多,從事糧食生產的農民越來越老年化和婦女化,加上農戶糧食生產的分散經營,農業發展受到約束。

為了保證我國的糧食安全,充分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耕地,各地都在探索規模經營的生產方式,通過加快農村耕地的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以保證糧食產量的增加和農戶收入的提高。我們通過對糧食主產區之一的湖南省種糧農戶生產情況的深入調查,分析種糧農戶在發展規模經營中遇到的問題和普遍存在的困境,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對我國糧食主產區種糧農戶發展規模經營提供切實可行的幫助。

種糧農戶發展規模經營的情況

根據湖南省農業廳組織對全省的調查,2010年湖南省租賃轉包耕地面積3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達到95049戶,涉及耕地面積487.2萬畝,產糧達396.5萬噸,分別占全省耕地面積、糧食總產量的8.6%和13.2%。其中,10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比2008年增加了684戶,100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增加了70戶,1萬畝以上的種糧大戶增加了2戶。通過耕地的租賃轉包實現規模經營,解決了當前農村出現有地無人耕種的現象,發展種糧農戶規模生產經營已成為糧食主產區農業生產發展的著力點。

在調查中發現,湖南省的規模經營大戶都是以糧食生產為主,全部種植水稻,其中80%以上的為雙季稻生產,60%以上的種植優質稻,并通過與農業企業聯合,稻谷直接銷售給大米加工企業,經濟效果明顯。根據對汨羅和攸縣實地調查,15個種糧大戶租賃轉包農戶家庭承包耕地或者集體耕地的面積達到59692畝,其中雙季稻的種植面積48734畝,占水稻種植面積的82%。通過種糧大戶的生產經營,其雙季稻的平均產量達到1725斤,產值1625元,而其包括租金在內每畝的經營成本為1127元,每畝可實現利潤498元,較一般的散戶生產經營收益更高。

從實地調查的62個大種糧大戶的年齡狀況來看,種糧大戶較大部分年齡在50歲左右,他們大都是農村生產能手、種糧能人,具有較高的文化水平,肯接受新知識、新技術、懂管理,相對而言也有一定的經濟基礎,農業生產機械化程度相對較高。據對攸縣其中10個種糧大戶的調查,他們農機擁有量128臺,戶均13臺,其中7戶擁有大型的耕整機、插秧機、收割機。種糧大戶的科技推廣、輻射帶動作用大,他們的生產實踐成為糧食生產新品種、新技術的示范展示點,成為農民學科學、用科技的帶頭人、引導戶,成為農業生產新技術的宣傳窗口。

全省各地都在根據當地的自然經濟條件和農戶自身的情況,不斷探索土地規模經營的經營方式,在調查中發現湖南省主要有五種規模經營的生產模式。

1、種植大戶經營。一些熟悉農業種植技術并具有一定資金實力的大戶,通過土地流轉的方式獲得較多的土地經營權,將農戶閑散的耕地租賃過來集中耕種實現規模經營。如攸縣新市鎮山門村農民符和平,多年來一直以規模化水稻種植作為致富產業。在惠農政策鼓舞下,他不斷擴大水稻種植規模,在大同橋、新市兩個鎮的21個村,租賃了125戶農民的水田810畝,雙季種植水稻1620畝,全年產糧食1600噸,純收入達30萬元,成為該縣有名的“種糧大戶”,榮獲農業部“全國糧食生產大戶”稱號。

2、股份合作經營。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股權,入股組成股份合作制企業,農民入股后,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土地承包權與經營權分離,土地收益按股分紅。如攸縣網嶺鎮北坪村以每畝400斤稻谷的保底收益,加上合作社年終分紅的方式,將全村80%農戶組織起來成立了專業合作社,目前參加入股進行集中經營的耕地面積達1560畝。這種模式能夠使參股農戶更好地享受到集中經營帶來的經營性效益。

3、專業組織經營。以農民家庭經營為基礎,以農民專業合作社或農民專業協會為主導,集體統一組織部分生產經營環節,發揮集體優勢,形成規模經營的一種經營模式。這種組織模式正在蓬勃發展,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如汨羅市磊石融城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新市綠色食品加工合作社等共計有6000多戶參加了土地流轉,流轉面積2.4萬畝。這種模式能有效推進土地流轉,促進農作物品種改良,提高農業生產的組織水平,有效地促進農民增收。

4、龍頭企業經營。由龍頭企業直接租賃土地雇請農工與農戶形成利益共同體實現規模效益的模式。如攸縣萬豐生態農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以每畝300斤稻谷和60元現金作補償,直接租賃農戶的田土5100多畝(期限為10年),以湖南農科院、農業大學為技術支撐,為參與合作經營的農戶提供統一品種、農資、農技服務,并從綜合服務收益中給予農戶50%的返利。這種模式,發展思路、市場運作相對-成熟,發展潛力、綜合效益可觀,農民利益得到較好保障,能促進現代農業發展,達到了企業和農民雙贏的目的。

5、產業帶動經營。通過近年來的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攸縣形成了制種、蔬菜、苗木、席草等特色產業基地,這些基地建設帶動了土地流轉。如攸縣石羊塘鎮老虎巖村引進港商開發觀賞魚養殖項目(租賃魚塘、水田70余畝建設繁育基地),農戶通過出租耕地或自發養殖,每畝純收入達到1500元以上。這種規模經營模式經濟效益較好,農戶受益明顯。

種糧農戶發展規模經營的困難

近年來,湖南省的種糧農戶規模經營發展較快,同時種糧大戶在規模經營過程中也面臨不少的困難和問題,制約著農戶耕地的流轉、生產經營規模的擴大,突出表現為以下幾點:

農村金融服務缺失,種糧大戶融資難。在對種糧大戶的調查中,普遍反映影響農戶種糧經營規模的最大因素是融資難,融資困難成為制約種糧大戶生產正常運轉的最大瓶頸。由于種糧大戶的經營規模較大,其資金的投入也比較大,如購買種子、化肥、農藥,添置農機設備,農田整理投入、曬谷場地和糧倉的建設等。比如租賃轉包200畝耕地,租金至少需要6萬元,而且一般需要在生產前一次性付清,另外從播種開始,每季生產費用不能少于6萬元。

農田分散和農田基礎設施薄弱,抵御自然災害能力差。由于農業生產基礎設施不夠完善,自然條件較差,嚴重影響了種糧大戶的生產經營活動。主要表現為:一是農田未整改。由于種糧大戶經營的耕地都是從千家萬戶手中流轉過來的,農田都未經過整改,小丘田、高岸田、低洼田較多,不便于機械化操作,主要依靠人工投入。在調查中發現,98%的種糧大戶的農田沒有經過平整改造,都是“插花田”沒有集中連片。二是水利條件差。由于水渠年久失修,渠內淤塞,灌溉不暢,或水路較遠,要水無水,造成誤工誤時。

土地流轉困難,租賃轉包不規范。由于有些農戶對家庭承包責任制的理解存在誤解,以為自家承包的土地就是自家的私有財產,加上農民擁有的“耙頭頓得穩,作田還是本”傳統觀念,擔心把土地流轉出去以后會喪失土地的承包權。有的承包戶寧愿讓土地荒廢也不肯把土地轉包給種糧大戶經營,造成“有田的不想種,想種田的沒田種”的怪現象。在發生了土地流轉的農戶之間,存在著租賃轉包不規范的現象。根據調查發現,農戶自發流轉的占85%以上,農戶委托鄉村組織流轉的土地不足15%,且農村土地流轉行為多發生在村組內鄰近的農戶之間。

部分種糧大戶經營目標不明確。隨著種糧大戶數量的不斷增加,特別是有些耕種面積較大的種糧農戶,對其糧食生產經營沒有長遠的規劃。調查中發現有些人承包很多耕地的目的主要不是為了認真地搞糧食生產,而是希望以種糧大戶的名義爭取得到政府部門對其的項目資金支持或獎勵資金,或是通過銷售其經營的水稻種子、農藥、化肥及農機服務上獲取利潤。在對耕種面積超過1000畝的24個種糧大戶的調查發現,他們當中只有4人原來從事過水稻種植栽培,占總數的16.7%,其余的承包種植大戶都是從其他產業轉業而來,大多數是回鄉創業的打工族或農資產品的工商業經營戶,根本沒有農業生產經驗。據當地農業部門反映,有些種植大戶根本不知道怎樣開展水稻生產,經常電話咨詢農業部門技術人員。

相關農業部門涉農服務脫節。由于很大部分種糧大戶缺乏農業生產的經驗知識,致使他們在生產中經營管理不科學。調查發現,種糧大戶對農業科技服務要求迫切,雖然各地已建立很多基層農業綜合服務部門,由于其已從社會化服務向市場化運作的商業有償服務轉變,大部分農業服務部門是在搞種子、化肥、農藥的銷售經營業務,真正對農戶提供技術培訓、病蟲防治等農業技術的公益性服務不多。種糧大戶需要政府提供相關服務時,往往找不到相應的政府服務部門,在某種程度上阻礙了種糧大戶的發展。

對策與政策建議

在糧食主產區發展規模化生產經營是我國糧食生產的方向,是各級政府當前乃至今后一段時期在農村的中心工作,事關農業生產的發展、國家的糧食安全、種糧大戶的切身利益。因此,需要得到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要極力營造一個良好的規?;a經營環境,引導、扶持種糧大戶的健康發展。針對糧食主產區湖南省種糧大戶遇到的問題和普遍存在的困難,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探索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種糧大戶的農業生產投入比較大、風險高、利潤低,加之農業自身的積累能力有限,靠農戶自己的經濟實力很難從事規模較大的糧食生產。而種糧大戶本身又缺少符合金融部門抵押條件的資產,金融部門出于對貸款安全的考慮不愿對種糧大戶發放貸款。針對種糧大戶融資難的問題,各級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要積極探索種糧大戶融資的新渠道。政府要鼓勵引導種糧大戶成立資金互助合作社,或由政府出資控股成立村鎮銀行,合理引導社會閑散資金入股,增加新的民間融資渠道。需要不斷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積極探索用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戶宅基地和房產作為抵押物的新途徑,創新和完善涉農金融服務新機制,大膽探索切實可行的適應種糧大戶需要的信貸方式。

國家農業投資實行向種糧大戶優先傾斜。隨著政府對農業投資的不斷增加,農業生產的基礎設施條件得到了較大的改善。今后在國家現代農業投資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在整合農業、國土、財政、水利等部門的資源時,要盡可能與種糧大戶土地流轉相結合,優先安排有利于種糧大戶改善生產條件的項目資金。建議省級政府出臺糧食生產相關的激勵政策,以調動廣大種糧大戶的種糧積極性,通過農業綜合開發和水利設施等項目的建設投入,加大農田的土地平整,使小田變大田,坡田變梯田,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使水利灌溉條件得到有效的改善,農業機耕路確保得到暢通,為種糧大戶進行農業開發創造優越的基礎條件。

探索建立農村土地流轉保障機制。在引導農民進行耕地向種糧大戶流轉的同時,要積極摸索解決流轉出土地農民的養老保險、進城就業、就醫和子女就學的實際困難,或探索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換取養老保險等做法。在引導農民進行土地流轉的同時,鄉、村干部要深入到農戶對國家的政策進行宣傳,把愿意流轉的土地與不愿意流轉的土地進行協商,相互調整,使農業耕地沒有“插花田”,做到土地集中連片,有利于整組、整村的農業耕地進行流轉,這樣既有利于種糧大戶的耕作,也有利于農戶土地承包收入的提高。政府應在每年的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數量的資金設立土地流轉專項基金,重點用于鼓勵農戶參與土地流轉和培育種糧大戶。對于流轉面積達到一定規模且管理規范的種糧大戶,由縣級政府給予項目資金獎勵扶持,政府也可按不同標準獎勵積極參與耕地流轉的集體經濟組織。

加強種糧大戶的示范引導。自2007年以來,湖南省的農戶曾出現擴大耕地規模的熱情,種糧大戶的數量出現了猛增的勢頭。在種糧大戶不斷增加的過程中,種糧大戶自身也暴露出一些問題,需要正確地引導規范。要制定嚴格規范的種糧大戶資質條件,對種糧大戶的個人素質和經濟基礎要有一定的要求,確保農田流轉到真正想種田的大戶手中。以縣為區域單位,制定全縣種糧大戶的發展規劃,科學安排種糧大戶發展的數量、規模、布局和方向。要加大對種糧大戶的培優培強力度,通過開展創建示范性種糧大戶的活動,實現種糧大戶從技術、信息和產銷服務等層面向廣大農戶的示范和推廣作用。根據本地的資金、技術、場地、倉儲、農機和自然條件,合理控制種糧大戶的生產經營規模,建議種糧大戶生產經營耕地面積不超過1000畝,對個別面積過大、資金不足、技術缺乏、機械不夠的種糧大戶,要采取返包或轉包一部分面積由農戶自己耕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