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國際化理論詮釋

時間:2022-11-18 04:22:00

導語:民營企業國際化理論詮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民營企業國際化理論詮釋

一、研究目的和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浙江經濟發展迅速,已形成以出口型、加工型和中小型為主要特征的特有民營經濟體系。據統計數據顯示,2008年全省個體私營企業實現總產值10350億元,占整個浙江省GDP總量的72,5%。浙江的民營企業靠紡織服裝、五金機電、小商品等輕工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占據了一席之地,為浙江經濟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但是,在浙江民營企業國際化的進程中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導致其國際化程度不高,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企業規模小,無論是資金支持還是抗風險能力都缺乏與大企業抗衡的競爭力。本文要探討的戰略聯盟模式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中小民營企業國際化過程中的融資難、抗風險能力弱等問題,對更好地促進浙江民營企業和浙江經濟的發展具有非常現實的指導意義。

二、民營企業國際化研究評述

(一)民營企業國際化的理論

1.小規模技術理論。美國經濟學家劉易斯,威爾斯在1983年出版的《第三世界跨國企業》一書中,從三個方面分析發展中國家跨國公司的比較優勢:擁有為小市場需求服務的小規模生產技術、低價格優勢和低價產品營銷戰略以及擁有民族產品海外生產優勢。

2.技術地方化理論。英國經濟學家拉奧(1983)在《新跨國公司——第三世界企業的發展》一書中,從技術變動的角度對發展中國家跨國公司行為進行了解釋,提出了技術地方化理論。他認為,即使發展中國家跨國公司的技術特征表現為小規模、標準化和勞動密集型的性質,但技術變動性本身能夠使其同樣擁有競爭優勢。

3.中小民營企業國際化的資源基礎理論。彭羅斯在1959年出版的《企業成長論》中提出資源基礎論。該理論核心觀點是,企業之所以可以贏利,是因為它們擁有企業特有的稀缺資源,可以生產出成本很低或質量很高的產品。資源基礎論使人們認識到,中小民營企業也擁有許多獨特的資源優勢,合理利用這些資源優勢就會促進中小企業的國際化經營。

(二)中國民營企業國際化的研究情況

民營經濟是在中國特殊的國情下產生的企業形式,“民營”這一概念最早出現在上世紀30年代,而現代意義上的“民營”起源于1980年,中國科學院陳春先等人率先在中關村創辦了全國第一家民辦科技企業(高貴富,2006)。對民營企業國際化的研究也是近年來才逐漸增多的。

何玲玲、徐童迅(2002)總結了民營企業“走出去”的幾個階段:最初形式是利用海外關系將產品帶出去,用老鄉網絡來銷售商品。從開始的以親帶親,再到后來的產品走出去,人員走出去到國外擺攤,企業走出去建立跨國公司。

尤宏兵等人(2004)提出,民營企業有望成為企業國際化的主體,其依據是:民營企業自身優勢明顯,有實施國際化的堅實基礎,政府的政策支持也為民營企業國際化提供了良好平臺,同時又有成功的經驗可借鑒,跨國公司大舉進入中國市場也為民營企業國際化提供了良好機遇。

趙偉(2005)認為,民營企業其規模尚無法與國有企業比擬,更無法與國外私營跨國公司比擬,再加上其從事的主體產業、所處的制度環境及經營者的素質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使其國際化進程無法直接用大型跨國公司的模式,需要開拓其他路徑。

杭言勇(2009)提出,浙江中小民營企業可以通過集合聯盟模式“抱團”出海,將浙江民營企業的塊狀經濟延伸出國,開創中小企業走出去的新模式。

三、戰略聯盟研究評述

(一)戰略聯盟的定義

“戰略聯盟”最早是由美國DEC公司總裁簡·霍普蘭德和管理學家羅杰,奈格爾在20世紀90年代提出的,他們認為,戰略聯盟是指由2個或2個以上有著共同利益的企業(或特定的事業部門),為了達到共同開發或擁有市場、共同使用資源,最終實現增強競爭優勢的戰略目標,通過簽訂各種協議、契約而結成優勢互補、風險共擔、生產經營要素水平式雙向或多向流動的合作伙伴關系。

SierraMCauley(1995)認為,戰略聯盟是由實力強大的、平時是競爭對手的公司組成的伙伴關系,是競爭性聯盟。這種觀點強調的是實力相當的公司間競爭性的合作關系。

邁克爾,波特則認為,戰略聯盟是超出正常的市場關系又沒有達到合并程度的長期聯合協議。它的一般做法是通過與一家獨立的企業簽訂協議來進行價值活動(如供應協定),或與一家獨立的企業合作共同開展一些活動(如設立營銷方面的合資企業)。

以上對戰略聯盟的研究大部分是限于跨國公司之間或是實力較強的大型公司之間,而很少涉及到像浙江民營企業這樣的中小型企業。中小民營企業要用戰略聯盟的方式進行國際化,肯定要針對自身的特點進行一些改進。

杭言勇(2009)認為,從戰略聯盟理論的視角來看,民營企業“抱團”模式是民營企業通過靈活多樣的形式聯合起來,資源共享,風險共擔,克服和解決依靠單個企業的資源和能力無法克服和解決的困難和問題,實現企業發展目標的合作現象。

本文所要研究的聯盟模式指的便是這種中小民營企業間的“抱團”策略,或者是民營企業與跨國公司結成聯盟的策略,即民營企業為更好地實現各自的目標,通過各種方式聯合起來或與大公司聯合,以解決靠單個企業的能力很難解決的問題。

(二)戰略聯盟的理論基礎研究評述

1.價值鏈理論。邁克爾·波特在《競爭優勢》一書中創造了著名的價值鏈理論。波特認為,企業是一個綜合設計、生產、銷售、運送和管理等活動的集合體,其創造價值的過程可分解為一系列互不相同但又相互關聯的增值活動,其總和即構成“價值鏈”。一個企業不可能在整條價值鏈上都具有比較優勢,價值鏈上的企業有可能是在某些價值增值環節上擁有優勢,其他企業在另外的環節具有優勢。為達到“雙贏”的目的,企業在各自價值鏈的核心環節上合作,可促使彼此核心專長得到互補,在整個價值鏈上創造更大的價值。

2.交易費用理論。科斯1937年在《企業的性質》一文中。首次提出了“交易費用”概念。Ramanathan和Thomas(1997),認為當交易的風險表明內部化是有效的,但各種各樣的限制又阻礙完全一體化時,合資企業就會形成。

3.資源基礎理論。沃納菲爾特在《企業資源基礎論》一書中首次提出了“資源基礎理論”的概念。指出企業內部資源對企業獲利和維持競爭優勢的意義和對企業創造市場優勢起決定性的作用。資源基礎理論將戰略聯盟視為獲得其他企業資源的戰略,即當資源不能有效地通過市場交易或并購獲得時,戰略聯盟就可以用來與其他企業共享或交換有價值的資源。但是這種學說過于強調資源本身,而忽視了資源的創造過程。

4.組織學習理論。組織學習理論認為,如果企業擁有超常的創新知識,便能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因此,企業將獲取新知識和新技術放在優先位置,而戰略聯盟正是組織間轉移新知識和新技術的一條有效途徑,可以通過和具有經驗的企業結盟實現學習。從而推動戰略聯盟的形成。組織學習理論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資源基礎理論對資源創造過程的不足。

本文通過對戰略聯盟理論及民營企業國際化理論的研究,試圖提出更加適合于民營企業的聯盟方式,并期望能使這些聯盟模式在民營企業國際化經營中得到更廣泛的應用,從而使民營企業提高其國際競爭力,國際化得到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