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加入工會組織研究論文

時間:2022-12-22 0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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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加入工會組織研究論文

長期以來,我國的工會只面向和保護擁有城鎮居民身份的職工,數以億計的在城鄉之間流動的農民工一直被排除在工會之外。直到2001年,我國新修訂的《工會法》出臺,才第一次把進城打工的農民界定為“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流動工人”,在法律上肯定了農民工擁有參加工會組織的權利。短短幾年時間里,就有如此多的農民工加入了工會,進而“提升了農民工‘建筑工人’意識,提高了他們在工資發放、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生活條件等合法權益的保障水平”。廣大農民工加入工會不僅對農民工自身有著維權的重要意義,就是對我們建立和諧社會也起著重要的作用。

首先我們從農民工和工人的關系來說起,城市農民工的概念是我們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社會轉型的過程中形成的一種特殊的群體,它是指常年和大部分時間在城市企業務工,但戶籍仍在農村的一部分群體,以及人們常常所說的打工農民。他們在現行的戶籍制度下仍然在農村,但是他們已經到城市里來了,有的是幾年,有的是十幾年二十年,不同程度地融入城市社會,不再從事農業生產,我們把這部分群體定義為農民工。近些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民工的數量不斷地增多,目前在我國離開戶籍所在地半年以上的,進入城鎮在二三產業打工的農民就有約9200萬人,這個數字已經超過了國有和集體企業的總和,應該說他是我國職工的主力軍。但是農民工的生活的整體狀況卻令人擔憂。農民工加入工會意義重大。

第一點就是我們職工隊伍的重要來源是從農民中來的,1919年新民主義開端的時候,我們工人全中國總共才200多萬人,到1949年的時候是800多萬人,許多人都是來源于農民,這是天然的一個重要表現方面。再一個表現方面,許多工人自己在企業打工,他的親屬可能就是農民。還有一個表現方面,他亦工亦農,農忙的時候種地,不忙的時候打工。看一個社會群體它屬不屬于我們職工隊伍或者叫工人階級隊伍,得符合幾個特征,幾個特征符合了就是,不符合再說。通過我們的分析,現在的農民工,中國的職工隊伍的重要來源就是農民工,我們以前總說中國工人階級和中國農民階級有一種天然的聯系在反對剝削壓迫的斗爭中。從歷史上看,在轉化過程中,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的前提下,農民轉化成工人,是強迫式的,本來土地是農民的生命線,是農民之本,土地對于農民來說就是命根子,如果沒有外界條件他不可能放棄土地,戰爭以及自然災害迫使他們到城鎮謀生,可以說是背井離鄉,一步一回頭,我把這種從農民到工人的轉化叫強迫式的。我們建國后農民向工人轉化,是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我們也是招工的,招農民合同工,但是這種招工是由國家有計劃的招工,可以說是被動式的,農民是被選擇進城的,他自己沒有決定權。從歷史上看,在轉化過程中,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的前提下,農民轉化成工人,是強迫式的,本來土地是農民的生命線,是農民之本,土地對于農民來說就是命根子,如果沒有外界條件他不可能放棄土地,戰爭以及自然災害迫使他們到城鎮謀生,可以說是背井離鄉,一步一回頭,我把這種從農民到工人的轉化叫強迫式的。我們建國后農民向工人轉化,是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我們也是招工的,招農民合同工,但是這種招工是由國家有計劃的招工,可以說是被動式的,農民是被選擇進城的,他自己沒有決定權。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我認為這種轉化農民是主動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給農民提供了非常好的環境和條件,可以進城打工了,我們有的觀點認為農民是在城市的勞動力富余多了才打工,中華人民共和國每個人都有勞動權,農民在農村有自己勞動權的訴求,他現在有條件可以走向城市,所以有些人把農民叫盲流,我認為他們絕不是盲目流動,他們在追求自己的勞動權,在追究自己的幸福生活,他們是非常有理性的流動。所以,我說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民向工人轉化是主動式的,農民在城里在建筑企業里,組織起來自己打車、組織建筑隊,而城市實際上是接納他們的。反過來說,農民工是不是成為我們職工隊伍中的一部分,有幾個特征,第一,以工資收入為主要來源。實際上我跟一些農民工接觸,比如說在工建,他們的工資收入在700元—1000元之間,當然農民工不能一概而論,有的管理人員、有技術人員。技術工的工資高一些,壯工的工資就低一些。相對于農民的土地,工資收入多。第二,他是社會化大生產,以前我們總說農民是小農經濟,是封閉型的、保守型的,現在承包以后,是家庭聯產承包。現在進城是生產線了,不是說一個產品一個人做出來,得考慮到社會化大生產,而你做的產品賣不出去,也受市場的制約。第三,他進入了社會化大生產以后,就受到了城市文明的熏陶,這樣就能對他們思想產生變化,打開保守的思想。從這幾點看,我們說農民工就是工人階級,是我們職工隊伍中的一部分。農民工加入工會是應該的,完全是理所應當的事情。工會應該負責組織建筑行業的農民工入會,當然,從我們已建會的情況來看,效果還是不錯的,從我們工會的角度來講,我們叫協管,為什么呢?因為成立工會組織,他們得審計,你的戶口在原籍,你跟我有經濟勞動關系,和我們沒有別的關系,說白了,我組建工會,只能幫助你建立工會組織,至于你工會主席的批準、工會委員會的批準,由它的上級部門來主管。我們在這之中遇到了很多問題,在原省市縣,凡是在外打工的人員,多少人以上就應該成立工會組織,和當地的工會聯系起來,我們叫協管,管什么呢?跟上級包工隊長商量,跟駐京辦事處商量,他們愿意成立工會組織,我們就對他們進行培訓,包括建會程序、工會主席、工會委員會的產生,投票選舉,然后工會成立以后,應該干哪些事兒,我們都幫助他們,我們給規定了幾條,說工會組織建立了以后,首先一條要協助隊長搞好安全生產,維護工人的生命安全,這是最起碼的。第二,生活衛生、宿舍管理過去是大通鋪,比較亂,現在我們高額投入,包括現在的澡堂子、圖書室、運動室、廁所,有的還有洗衣機房、理發師、小賣部,讓他們感覺像在家里一樣,減少了很多不穩定的因素。第三,要聽取職工意見,維護職工的合法利益,過去沒有這些,原來外包隊長手下幾百人,管理不到位,有些問題及時發現,他們照顧不到,有這樣那樣的思想問題,有這樣那樣的難處,他不見得了解,工人缺少反映的渠道。工會組織成立起來以后,比如說工資問題,過去工資老不到位,一幫人上去鬧,現在有組織的反映,向工會主席反映,工會主席向施工隊長反映。

維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農民工的權益方面有哪幾項工作是工會必須要做的,剛才我們已經談到了農民工是工人階級的重要組成部分,既然他是工作工人階級的一部分,作為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工會,就要把它納入我們工作的范圍,把在農民工中開展工作作為我們的重要職責。基于這種認識,我們應該在農民工中做哪些工作?我是這樣看的,第一,我要最大限度的把農民工組織起來,近些年來,從北京市總工會來看,我們非常重視,在市委專門成立了領導班子,我們現在也在做這方面的工作,進行了大量的調查,也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離我們的期望還有相當的距離,有許多難點焦主席會談到。我們這兒有個大的建筑公司,它有八萬農民工,入會率在4%—5%之間,是比較低的,因為入會只有成為會員,我們工會才能去展開工作,這樣有載體,如果不成立工會組織,不建立工會,一切都談不上,所以這是重中之重,首要的問題是建會,要把農民工組織起來才能開展工作。我們在組織工作中,焦主席談到農民工的構成非常復雜,他們來自各個省市,而且他們在這兒干一會兒,可能半連可能一年就走了,這個問題就加大了管理的難度。另外,在一些小企業中,比如說餐飲業、商業也存在流動性的問題,由于流動性大,就帶來了一系列的問題。按照有關規定,比如說河南輸出的農民工到北京務工,工會應該建在河南,那么我們北京怎么銜接是個問題。另外就是交會費的問題,工資總和的2%。再比如說農民工他自己要交0.5%的會費,但是農民工的許多工資都不是按月開的,有半年一開的,有一年一開的,還有三節,那會費是什么標準?也存在這個問題。但這些問題的困難并不能成為我們不在農民工中建會的困難,我們要在克服困難中不斷的發展、壯大自己。外來農民務工的人員,對他們建立工會組織,難度主要反映在幾個方面。第一個方面是領導層,像我們這樣的總包單位,我們的黨組織也好,工會也好,為什么把農民工建工會的問題提到重要的議事日程,一個是以工資收入為主要來源,再一個它是工人階級重要的組成部分,再有一個他確確實實對我們現代化建設做出了很大的貢獻,是我們一支很強的生力軍,首都建工集團應該說他們對首都建設的發展貢獻了很大的力量,也是我們施工隊伍中很重要的力量。所以,理所應當已經建立起工會組織,但是由于他在這兒干活,身份還是農民,戶口還在農村,所以,現在很必要的要把工會組織建設起來。但是建設起來確實也存在一定的難度,工人在務工,戶口在原地,我的企業跟他們只是勞動關系,您跟我企業定的承包任務的合同,到時候我是給您的,往您那兒打,我并不對工人,工人跟您那兒有緊密的關系。這就帶來一個問題,我們是協助他們,當地的省市縣要有一個規定,應該多少人以上、多長時間就必須要建立工會組織。我個人的看法,必須要放在講政治、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上、全局上考慮。也是我們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表現。同志說了,我們工會組織也好,什么也好,要把人民群眾的積極性調動好、發揮好,要把人民的利益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咱們做工會不就是調動大家的積極性嗎?為社會主義現代化貢獻力量,盡快實現小康的目標。我想在某一方面也說明農民工本身愿意加入工會,希望工會為他們起到權益的幫助作用。工會在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方面具體的做哪幾項工作?第一是要建立工會,第二是要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我們現在看到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事情太多了,有拖欠工資的問題,有勞動生產安全受到損害的,還有勞動合同的問題。首先要貫徹勞動合同規范,建設勞動關系協調機制。京市建委發過一個規定,要求用工單位必須和農民工簽定合同,現在執行情況怎么樣?我們和外施隊,和省市公司簽訂這個合同,我剛才說了,和外施農民工本人的合同,我們沒有,為什么呢?他們的隸屬關系不在我們這兒,勞動關系不好簽訂。比如說我是外省市施工隊的公司或者是隊長,外施工人應該和我簽訂勞動合同,他是在我這兒做工,承擔任務,搞施工任務。北京市勞動合同專門有個規定,職工和企業簽的具有法律效益的合同,這是保證職工合法權益的重要方面,同時企業建立工會之后,工會要代表職工和企業簽訂集體合同,因為勞動合同只是企業和個人之間的,企業工會組織整體要有勞動工資、福利待遇等勞動條件,這個具有法律效率。所以,我們說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首先要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同時,不但要保證他們的經濟權利,還要保證他們的政治前來,民主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要保證他們的政治權利。我們的工人是國家的主人翁,在不同所有制里都應該有所反映,這就反映了他們的民主政治權利。現在存在的問題,比如說社會保險確實也存在著一些問題,社會保險咱們通常說的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農民工,特別是外地農民工他們存在一個異地支付的問題,所以這個問題就非常復雜,需要我們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中解決和克服。比如說我在北京打工,我的戶口在河南或者在安徽,我從北京交了養老保險,養老保險得等到我到一定的年齡之后才能領取,這些年我只不定在多少地方打工呢,這時候我到哪兒領?這是個問題。所以,在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上,也可以說農民工是實實在在的弱勢群體,更要加大對他們的保護。您剛才說的是社會保險問題,執行起來是非常困難的。但是,還有更重要的問題就是工資的問題,有的農民工辛辛苦苦的工作一年甚至幾年,但是拿不到工資,這個時候工會如何來幫助他們呢?我們按照市委和市建委的規定,每年拖欠工人款這塊,必須要完全80%幾,就是80%的工資必須要發到他們手里,為什么呢?因為百分之百的難度太大,我們承攬的好多任務的工程款不到位,也拖欠我們的錢。外施工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主要是表現在拖欠工資、安全生產、住宿條件差、不簽訂勞動合同、不簽訂社會保險,這些問題從我們來講,我們在維護他們的生命安全上檢查是相當嚴格的。我們每年對外施工人都要進行進場培訓,而且每月都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都要及時解決。他們跟我們是經濟關系,沒有勞動關系。比如說我是外包隊長,我的工人發射了事故,我有責任,我得給他撫恤金,但是他們到我們這兒來干活,我們跟他們只是工作關系,他要完成任務。如果他們加入了工會呢?我們會積極的反映他們的意見,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生產檢查,我們都是要參加的。因為維護職工民主權利、合法權利等等五大機制,首先是職工代表大會,我們本身企業,有平等協商基礎合同制度、有勞動調節制度,還有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制度,這是我們本企業的制度。我們對外施人員的合法保護,基本上做到這幾條,第一是安全生產,包括教育,杜絕違章指揮,這是非常嚴格的。我覺得很多北京的大集團做得都是不錯的。第二,他們的生活條件得到了極大的改善,要不然是大通鋪,我們現在八月十五給送月餅,送豬肉,我們工會投入了近60萬元,這60萬元并不是改善宿舍、買鋪什么的,那都是行政拿錢,我們就是用于他們改善生活,買電視、乒乓球案子、臺球案子,安裝電話,還有給他們送各種食物,改善他們的生活,他們在住宿條件和生活條件上得到了極大的改善,現在我們特殊要求變成長效的要求,作為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規定,正在推進。再一個是工資問題,我們基本上按照市政府和市建委的要求,到年底的時候80%都發給他們,而有的經濟形勢比較好的單位能夠做到百分之百,這樣的單位比較少,但是絕對有,大多數在年底能夠做到80%的工資給他們。我們也非常理解,我們自己在外面打工一年,到年底連工資都拿不到,怎么回家呀?作為領導,我們理解這個事兒,千方百計籌措資金,解決他們的工資問題。這三個方面基本上我們都能做到。在安全生產、工資、勞動合同上做得比較好的。但是很多農民工是得不到這樣的保障的。從北京市來看,拖欠工資的問題,應該說各級黨委、各級政府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出臺了很多規定和保護措施,因為這也是保持首都穩定的一個重要方面,不能說做了一年的工,到了年底不給錢,這都是不對的。除了這些做得比較好的地方,我想可能還要考慮到全國各地那些工會組織建立得不夠健全的,工會職能做得不夠完善的地方。請二位嘉賓談一下怎么充分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的問題。剛才講了兩方面,第三個方面就是要大力提高農民工的素質,包括政治思想素質和科學技術文化素質。農民工從農民轉化成功人,應該說他們在轉化過程中,職業轉換、身份轉換,咱們不說戶籍問題,這是國家政策問題,咱們不說,從農民轉化為工人,他的身份可以說轉換了,但是思想的轉化,科學技術素質的轉變,這個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因為工人階級不但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也是先進思想、先進文化的代表,我們工會的重要職能就是對職工進行教育。比如說我們工會舉辦的學校,職工大學,要給他們提高文化素質創造條件。另外,我們也豐富農民工的業余文化生活,另外在媒體上我們要多加宣傳,媒體的導向問題,要引導他們積極向上,這方面的工作是大量的。包括我們在企業中開展經濟技術創新工程,充分發揮農民工的聰明才智。我認為要從加強我們職工隊伍團結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說實在的,在城鎮的一些人當中,對農民工有不同程度的歧視。歧視使得他們得到一些很不公正的待遇。實際上我們大多數人認識到了我們的城市生活離不開他們,我們不能一方面承認他們的勞動,但不承認他們平等的權益,他們既然付出了勞動,就應該得到應有的尊重,我們應該一視同仁,同心同德,同等待遇來對待他們。工會也應該為他們做很多的事情,多說話。我們只有尊重他們,幫助他們,促進他們從農民的身份向工人轉化,真正提高他們的素質,我們的工人階級隊伍才能不斷的發展壯大。實際上工人階級隊伍的發展壯大,也奠定了我們黨的階級基礎。這方面工會的力量還是很重要的。從我們企業來講,從我們前階段的調查和了解,工會組織有義務組織他們學習,比如說黨的方針政策、大的方面的理論知識,特別是業務知識,增強他們這方面業務技能的提高是我們很重要的責任,這是一個方面。再一個方面,活躍他們的業余文體生活,工會是個家嘛,讓他們也感到工會組織是個家,活躍他們的業余文化生活是很重要的。再一個傾聽他們的意見和呼聲,他們遇到問題,能通過各種手段、不同渠道積極的反映。最起碼他們把工會當成他們自己的家,叫職工之家。什么叫橋梁紐帶作用?就是在工會組織和工人之間起到一定的作用,讓他們加強緊密的聯系。我們也相信在各級工會組織的關心和幫助下,我們的農民工朋友能夠依法的去實現和維護自己的權益,我們也相信隨著新力量不斷的進入,工會組織也會不斷的發展壯大,成為一支更加重要的力量,發揮更好的作用。農民工成為工人階級新成員

南方網訊昨天(23日)下午,正在北京出席中國工會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華全國總工會主席王兆國參加了河南代表團的討論。河南代表、信陽市總工會主席陳民向王兆國匯報了當地工會組織在農民工中建立工會的探索。前天開始,農民工加入工會的問題已經引起本次大會代表們的熱烈討論。

在開幕式報告中,王兆國首次談到“一大批進城務工人員成為工人階級的新成員”,以及將進城務工人員組織到工會中來的問題。

上月初,中華全國總工會已經宣布,將盡可能多地組織農民工入會,并將離開家鄉到城鎮打工的農民定義為職工隊伍的成員。此后一個多月的時間里,全國有3400多萬農民工加入了數以百計的打工地城鎮工會組織。

探索:農民工“會籍”可以流動

陳民說,信陽市是革命老區,改革開放后成為我國著名的勞務人員輸出地,總量近170萬人左右。這些人在全國各地參加所在地的建設,以自己的辛勤勞動換取回報,同時也帶動了家鄉的發展。但是,打工者權益遭受侵害的現象也時有發生。而作為勞務人員輸出地的黨政工組織,卻每每鞭長莫及,力不從心。如何通過機制維護外出務工人員的權益,始終是人們難釋的心結。

去年以來,他們以貫徹實施《工會法》為契機,結合推動鄉鎮及基層組建工會,并決定將加大維護外出務工人員合法權益力度,作為全市工會工作的突破點。

他們認識到,外出務工人員是通過勞動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和腦力勞動者,是職工隊伍的新成分。這個僅次于農民而多于工人的第二大勞動群體,強烈渴盼代表和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組織為自己撐腰、說話。在務工所在地各級工會組織持續加大對打工者權益保護的同時,作為外出務工者家鄉的工會組織,同樣有著義不容辭的職責。

他們以自愿參加為原則,積極吸收農民工加入工會。不到兩年,信陽市各縣(區)普遍建立了維護外出務工人員合法權益工作小組,各縣(區)及各鄉(鎮)均成立了外出務工人員工會聯合會,全市近500多個行政村都成立了外出務工人員工會小組。

在接納吸收農民工入會的同時,他們還設法與外地工會聯系并征得對方同意,在上海、廣東、新疆、蘇州、杭州等外出務工人員集中地,建立了40多個務工人員工會聯合會,接受當地總工會領導。

由此,形成了農民工輸出地與輸入地兩地工會聯手雙向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新機制。這種機制使農民工的工會關系可以“飛來飛去”,身份可以隨時轉變——外出打工前,可在當地辦理工會會員證;外出務工時,接受當地工會管理,享受會員待遇;回鄉務農時,打工地會籍自動取消。

推廣:農民工有權參加工會

陳民他們沒想到,信陽農民工工會聯合會這種形式,受到農民工的普遍歡迎。僅今年上半年,就有8萬余名農民工提出入會申請。更讓他們沒想到的是,他們的經驗做法得到了河南省乃至全國總工會的認可和贊揚。

今年8月4日,中華全國總工會發出《關于切實做好維護進城務工人員合法權益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各級工會組織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把進城務工人員組織到工會中來。

《通知》要求,凡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含事實勞動關系)的職工,不論其戶籍是否在本地區,無論工作時間長短,都有依法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

而且,各級工會要依照《工會法》、《勞動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組織進城務工人員加入工會。在公有制企事業單位,要對進城務工人員與城鎮職工一視同仁,不得拒絕他們入會。統計職工入會率,必須包括進城務工人員在內的所有職工。要抓緊做好非公有制企業特別是使用進城務工人員較多企業的工會組建工作,最大限度地把他們組織到工會中來。中華全國總工會的這一《通知》給陳民他們打了一劑“強心針”。而王兆國《報告》中有關“農民工加入工會”的論述,更給他們吃了一顆“定心丸”。

評價:社會進步的必然要求

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王思斌高度評價了接納農民工入工會的這一做法。他說,很多時候、很多情況下,僅僅因為出身問題,民工長期被排斥在城市主流生活之外,其中包括不能參加工會,接受工會組織的服務。工會組織接納并主動承擔起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重任,對于拆除我國城鄉二元結構的藩籬,加快城市化進程必將發揮重要作用。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所長陸學藝認為,其實,我們應該更早一點接納和承認農民工屬于工人階級這一事實。據他們的調查,早在2000年,全國制造業中,農民身份的工人已經占到了57%。他希望,各級工會組織不只是盡可能多地吸納農民工入會,還要努力培養、教育和幫助農民工盡快融入到城市產業工人中來,使他們真正成為工人隊伍中的一員。

而長期關注農民工維權問題的《工人日報》資深評論員王舟波認為,改革開放以來,在我國社會工業化、城市化發展進程中,作為以農村富余勞動力為主體的特殊勞動者群體,農民工為我國經濟的發展立下了汗馬功勞。

以廣東省為例,現有進城務工人員2629萬人,外來工對廣東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高達25%。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已有約兩億農業勞動力轉移到了非農產業。在有些行業,絲毫不夸張地說,撤除民工,也許整個行業都將癱瘓。事實上,數量龐大的農民工隊伍,已成為我國工人階級的新鮮血液和不可剝離的組成部分,在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中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作為中國工人階級的群眾性組織,接納農民工,并切實承擔起維護他們合法權益的重任,是中國工會分內職責。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工運研究室主任、教授馬子富認為,農民工加入工會天經地義。理由有三——

第一,關于農民工的身份定位。“農民工”一詞,只是說明這些人來源于農村,原來的身份是農民,并不能表示現在的階級或階層屬性。從與生產資料結合的方式,以及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來看,農民工已經從農民階級的一部分,變成了工人階級的一部分。他們是我國工人階級隊伍的新成員。我們不應以他們在農村還有承包土地或家居農村等理由,將他們排除在工人階級之外。

第二,加入工會組織是農民工的迫切愿望。農民工為城市的建設和鄉鎮企業的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是,他們的合法權益卻經常受到侵犯,諸如被拖欠工資、工傷事故、子女入學難等問題,亟須有一個組織幫助解決。而有些地方的農民工自發成立“同鄉會”、“打工者協會”等非規范性組織,尚起不到工會組織的維權作用。

第三,在農民工中建立工會組織,是工會工作的新領域。這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增強黨的階級基礎和擴大黨的群眾基礎的重要方面。在農民工中成立工會組織以后,既可以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又可以加強職工的教育和培訓,提高農民工的覺悟和專業技能,更好地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服務。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法學系主任、教授楊漢平認為,農民工加入工會,是社會進步的必然要求。它反映了社會對農民工參加城市建設所做貢獻的認可,是工農融合的開始,是我國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必然結果,符合《工會法》的精神與原則。

他說,農民工加入工會,使農民在城市找到了自己的家園,有利于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而且,接納農民工加入工會反映了工會組織與時俱進的品質以及作風,是工會實現“三個代表”的具體行動。(編輯:姜志)

全國總工會有關人士說,全國約4000萬進城務工的建筑業農民工中,已有35%加入各地工會組織,總人數超過1100萬人。

第一,《工會法》規定,會員要拿出工資總額的2%作為工會費用。今年的《農村經濟綠皮書》顯示,外出務工收入是農民增收的重要來源,2004年,外出務工收入對全年農民增收的貢獻率達到了16.6%。如果在農民工的工資中拿出2%作為工會的會費,會不會加大入會農民工的負擔?進而影響到農民增收的速度?第二,很多單位并不愿意吸納農民工入會。因為工會會員與非會員在一些單位中存在福利上的某些差別,所以這些單位并不真心愿意吸納農民工,即使是吸納,也不愿意給農民工和正式工人一樣的待遇。中國社科院研究員陸學藝就在他的新作《“三農”新論》中,不無憂慮的指出,“相當一個時期里,他們(農民工)不能參加工會。現在可以參加了,但也是另外登記,享受不到正式工人一樣的工會會員的同等權利。”

第三,農民工“候鳥式”的遷徙方式可能會影響到他們享受相應的工會權利。農民工跨地域、階段性的務工方式和“誰使用誰主管、誰幫助協調建會”的原則在技術上存在一些矛盾。如何協調這對矛盾?至少從現在看來,還沒有更成熟的實踐方式。

第四,工會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為農民工“撐腰”。雖然《工會法》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了工會維護農民工權益的法律地位,規定了工會有權代表農民工跟資方談判、解決勞資糾紛和職工困難,等等。但這些在現實中多大程度上能夠落到實處?一些工會干部就直言不諱的指出“在實際問題上工會的確處境尷尬”。

一方面,我國當前勞資力量嚴重不平衡,勞動力供應源源不斷,雖然出現了一時一地的“民工荒”,但這遠遠不是主流。就農民工本身來說,是要就業權,還是要好的工作環境,兩者如何選擇顯而易見。

另一方面,工會作為一個缺乏執行權、缺乏直接有效處置手段的群眾組織,扮演的主要是協調的角色。這就決定了,在農民工權益受到侵害時,如果沒有勞動監察、社會保障等政府部門的支持,單單工會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

如此看來,從農民工加入工會,到他們的合法權益真正得到保護,還要有相當長的路要走。

廣東省建工集團工會副主席陳鳳年在談到為農民工維權時,連說:“難、難、難”——作為廣東省具有特級建筑資質的國有大型企業,該集團下屬30多個建筑公司,固定職工2.8萬人,簽了勞動關系的合同工有1.1萬人,而更多的則是沒有合同的臨時工。單在廣州市就有300多個工地,以每個工地最少200個臨時工計,就有6萬人。

陳鳳年說,這種狀況的形成與建筑行業的大環境有關。由于市場不規范,工程建設方大都要求帶資建設,包工頭有錢、有關系,有辦法拿到工程,他們缺的往往是建筑資質,或過硬的企業品牌,便掛靠在國有大型建筑企業身上參加招投標。

以廣東建工集團為例,1996年以前自營完成的工程占80%,而到1998年以后這個比例開始倒轉,現在自營部分只占10-20%,有80%的工程是通過聯營分包的方式完成的,實際上就是包工頭的工程,包工頭自帶資金、自帶人馬,掛靠單位只是派出幾個管理人員,保證工程不出質量問題,臨時工的權益維護就是包工頭的事了:是否能按時足額拿到工錢,是否加班加點,出事故后能否得到合理賠償,都是包工頭說了算。至于買工傷保險、養老保險更是不可能。以去年年底的“清欠風暴”為例,廣東省勞動保障廳找上門來,廣東建工集團所屬工程中,包工頭拖欠臨時工工資就達1000多萬元。

農民工加入工會“破題求解”

記者調查發現,在建筑行業,廣東建工集團的情況具有代表性。農民工“候鳥式”的打工特點對現行的工會組織模式提出了挑戰。來自廣東梅縣的木匠師傅李長朋說,說不準在哪個工地能干多長時間,有時半年,有時幾個月,有的散工“早晨提著鋪蓋卷來,晚上就提前鋪蓋卷走了”。

為解決這一問題,廣州市建委嘗試推行勞務公司制度,勞務公司先與農民工簽訂合同,再把他們租賃到各工地,這樣民工只是不斷流動,基本的管理還在勞務公司,勞動合同、各種社會保險都與勞務公司簽,工會組建也就有了基礎。但在實際的操作中,這種模式并不成功。農民工情愿相信有一定地域緣份的包工頭,而不愿意去勞務公司,目前廣州的幾家勞務公司生意都很慘淡。另外,在勞務輸出地區,一種在源頭上組建工會的方式正在推行,如遼寧省嘗試加強輸出地和輸入地的區域合作,入會主要由輸出地負責,而發生在工作中的維權由輸入地的工會出面,中間的銜接就是工會會員證,農民工在當地加入工會,然后轉到工作地工會。理論上這一方式沒有什么問題,但在全國最大的勞務輸入地,廣東省的一些工會干部表示疑慮:來自全國各地的外來工分散在各工廠企業、建筑工地、娛樂場所,已經不同于“打工潮”出現初期,來源地相對集中的情況。同時,農民工手里要新增一個工會會員證,會否形成新的負擔?而大范圍的跨省、跨區域協調的難度也不可小視。

陳鳳年說,在建筑行業,一線最艱苦、最容易出事的作業場所幾乎都是臨時工,如果臨時工的權益得不到保障,那企業的發展就會出現大問題。廣東建工集團正在努力探索維護臨時工權益的改革辦法,首先是在針對分包多、聯營多的現實情況,在與包工頭簽定聯營分包合同時,把保證發放民工工資一條寫其中;其次,就是在一些下屬公司進行試點,將相對固定半年以上的臨時工吸收進工會組織,通過組織形式進行維權。除建筑行業外,廣東省吸納外來工加入工會的工作在近幾年已大面積鋪開,廣東省總工會提出“哪里有職工,哪里就要建立工會組織”,“最大限度地把職工群眾組織到工會中來”。最近三年廣東新建企業建會13.39萬家,是全國同類基層工會組織的十分之一,工聯會還覆蓋個體戶7萬多家;發展會員590.85萬人,是全國三年新發展會員總數的八分之一。

“變形”的工會:廠長兼做工會主席

在珠三角地區,廠長兼作工會主席的現象十分普遍。記者采訪東莞長安鎮美泰玩具廠,廠長麥慶華兼任了廠里的工會主席。他說,這里大部分企業都是這么干的,工會主席要么由企業主自己當,要么委派親屬或親信來擔任。為了擴大工會的覆蓋面,針對非公有制企業資方對建立工會組織的抵觸情緒,珠三角的許多地市近幾年大都采取了這種“折衷”方式。表面上,工會覆蓋面擴大了,外來工都加入到工會組織中去,但遇到實際的勞資糾紛問題,工會的協調能力繼續弱化,工會組織形同虛設。

一個民間維權組織進行的“珠江三角洲工傷研究項目小組”在過去的一年時間里,對佛山、中山、東莞、惠州、廣州、深圳6個城市,38家醫院、1家職業病防治醫院的582位工傷者進行了面對面地探訪和問卷調查,得出的結果讓人驚訝:在遭遇工傷這種特殊困難關頭,53%的工傷者表示得到過一些關心,20%表示很少有人關心或者沒有人關心。對于“如果您得到了關心,他們是誰?”的多選項提問,工傷者的回答是:朋友、老鄉(78.4%)家人、親戚(73.7%),同事(58.1%);老板(23.9%),好心人(20.6%),醫生護士(16.2%);社保局(2.1%),勞動局(2.4%),工會(1.9%),婦聯(1.4%);社區(0.5%)。在這里,工會的比例只占到1.9%。

而按照有關統計,到2003年末,廣東就業半年以上相對穩定的流動人員約1900萬,這些流動人員以農民工為主。廣東省外來工中,有1100多萬人在企業工作,600多萬人已加入工會組織,占50%以上。此次調查的結果讓一些社會研究者對工會的作用產生懷疑:當打工者遭遇困難時,伸出援手的往往是老鄉、家人,而理論上是工傷者最大后盾并應承擔起維護打工者權益的一些社會機構,來自他們的關心卻幾乎看不見。

廣東省總工會一位干部認為,在實際問題上工會的確處境尷尬。我國當前勞資力量嚴重不平衡,勞動力供應源源不斷,就工人本身來說,是要就業權,還是要好的工作環境,兩者如何選擇顯而易見。在工人權益受到侵害時,工會的協調能力也非常有限,要看地方政府“買不買帳”。而第三方面,作為一個缺乏執行權、缺乏直接有效處置手段的群眾組織,工會扮演的主要是協調的角色,可以為他們提供法律咨詢和援助,但如果沒有勞動監察、社會保障等部門的支持,工會很難真正發揮作用。工會自身改革迫在眉睫

華南師范大學政治學教授王金紅認為,工會組織要從“依靠政府,背對工人”轉變為“依靠工人,面對老板”,要在勞資糾紛中真正發揮作用,工會自身的改革迫在眉睫。

目前,直選工會成為沿海一些省市改革工會組織、運作模式的新探索,特別是在廣東、浙江、福建等地區正在蓬勃展開,各種類型的外來農民工工會相繼誕生。如早在1986年,廣東深圳蛇口工業區就開始了工會直選的嘗試。蛇口工業區還專門成立了工會聯合會,在工業區進行工會直選實驗。到2003年,廣東12萬多個基層工會組織中,有將近1/3的企業實行了工會直選。2000年12月,浙江寧波市有15家企業進行了工會直選實驗。到2003年7月,浙江省杭州市的余杭區有310家企業進行了工會直選,其中非公有制企業占70%。王金紅認為,這些非公有制企業中的新型工會,基本上沒有政府背景,工會組織由非公有制企業的職工自主建立,工會領導人由工人代表直接選舉產生,并且向工人負責,沒有行政級別,也不享受什么政治待遇。新型工會的產生和直選工會領導人的出現,使廣大勞工有了真正代表自己利益的組織和代言人,既有利于依法維護勞工利益,也有利于協調勞資關系,將勞資關系從沖突對抗引向談判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