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審計監督分析論文
時間:2022-10-26 08: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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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單位行使著各種行政管理職能,所需管理資金由政府直接撥付,它在日益繁榮的市場經濟發展中起了重要作用,但是不少行政事業單位管理上存在著不少問題、尤其是小金庫現象屢禁不止,已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因此,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審計監督十分重要。
行政事業單位“小金庫”的主要表現形式有七種:將預算外收入不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直接坐支;截留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擠占挪用專項款彌補經費不足,專項款在銀行儲蓄專柜儲存以謀求私利;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賬實不符,擅自處理固定資產;利用往來賬戶隨意調節收入支出;私設“小金庫”;超過規定列支招待費。筆者結合自身多年的會計管理工作經驗,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加強行政事業單位預算外收入管理
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外收入項目多,收支頻繁。未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直接坐支現象嚴重。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既有單位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入,又有納入預算管理的應繳財政收入、代征代管收入以及勞務性收入。⑴加強收入項目內容審計。是否與會計賬科目核算內容一致,有無將應繳財政的各項收入作為單位管理的收入。⑵詳細核對銀行收支賬。檢查單位銀行賬戶時,不能只簡單地核對余額是否相符,要認真審核銀行對賬單的收入和支出發生額與單位會計賬所列的收支額是否相符。查看檢查單位有無將應繳預算款項直接列支的現象。
2加強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管理
要嚴格收費管理,審查其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行政事業單位大多數具有執收執罰職能。要關注以下環節:⑴審查收費項目審批權限是否合法,對于由國務院和省級審批的基金和收費是否認真執行,有無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或收取已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問題。⑵審查收費入庫管理及繳庫級次是否正確。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由財政部逐年下文,分別劃歸預算內和預算外歸口管理,看有無混淆預算內外列入渠道問題。一般來說,收費和罰沒收入入庫級次與執收執罰單位的財政財務隸屬關系直接相關。如省級管理部門的收費繳入省級財政專戶,審計時應檢查執收執罰單位有無為了單位利益將收費或罰沒收入繳入地方國庫,造成截留上級收入的問題。⑶審查收費和基金是否及時足額繳庫,有無隱瞞、截留、轉移和坐收坐支預算資金等問題。⑷檢查其票據領用及繳銷和庫存情況,對于自制和購買的收費票據應采取詳查法,進行延伸審計。
3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支出管理
行政單位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國家對行政機關的人員、房屋、車輛等編制及各項支出標準均有明確規定。審計時應注重審查其預算批復及預算執行情況,注重審查支出的合法性、效益性,檢查經費使用是否符合規定的用途和開支標準,有無擠占挪用、提高開支標準、擴大開支范圍、揮霍浪費等問題。其次,要審查經費開支是否真實,有無虛列支出,將資金轉移下屬單位進行支出的問題。
4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專項管理,嚴禁專款彌補經費不足
挪用專款將直接導致嚴重的經濟后果,千里之堤毀于蟻穴,貪腐現象的發生起初都是從擠占、挪用資金開始,進而無法彌補,導致越陷越深。加強系統內專項資金檢查力度,提高檢查質量。加強內部制度建設,搞好內部監督檢查。為了防患于未然,在單位內部形成完善的資金管理制度,使項目的開展和專項資金的使用做到公開、透明。
5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
(1)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卡片賬管理,并派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工作,定期與實物核對,定期盤點,及時處理相關財務手續。
(2)加大領導重視力度,對固定資產管理實行單位主要領導為全面責任人、分管領導責任人、使用部門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的三級管理責任制。明確有關責任人的職責范圍,定期考核責任履行情況,并將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作為組織部門考核領導干部政績的一項重要內容,促使各單位“一把手”充分認識到管好用好國有資產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固定資產購建、保管、使用、維護和盤存等制度。把國有資產管理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列入本單位工作目標。
6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往來賬戶的管理
往來賬戶是反映一個單位應收暫付或應付暫收款項的待結算賬戶。然而在現實當中,某些行政事業單位運用往來掛賬的手法,隨意調節財務收支,來達到轉移隱瞞收入、虛列支出、預提費用的目的,而造成會計信息失真的現象,隱瞞收入,逃避國家稅收。
7行政事業單位私設小金庫的現象管理措施
(1)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在全區范圍內設立“小金庫”舉報箱、公開舉報電話,舉報屬實的,按查實的違法所得給予5%的個人獎勵,最高獎勵為1萬元。
(2)建立定期檢查和結果通報制度。實施定期監督檢查,同時要求各行政事業單位建立內部審計制度,防范“小金庫”案件的發生。
(3)加大對單位及個人的處罰力度。對單位設置的“小金庫”一經查實即沒收非法所得,并對個人處以涉案金額10%以上30%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情節嚴重的會計人員追究其相關責任,直至吊銷其會計資格證書,并追究單位領導人和直接負責人的責任。
(4)與各行政事業單位當年預算經費掛鉤。各行政事業單位查處的“小金庫”資金,如確屬難以收回的,按違規額扣減單位當年經費預算。
通過對上述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現象的深入剖析,我們不難看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的審計監督意義重大。只有在有章可循的有效監督機制的約束下,我們的社會機體才會呈現出一派繁榮向上的勃勃生機,促進提高行政事業單位資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切實使人民的利益和國家的利益得到最有效的保障,才能充分發揮行政事業單位管理職能,繁榮市場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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