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審計方法論文

時間:2022-08-18 1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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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審計方法論文

近幾年,我國國土資源領域案例頻發,如何加強對國土資源的監管,促進其規范管理,依法經營,已成為土地資源專項審計工作的當務之急。**省審計廳高度重視,安排我處于2007年6月5日至7月6日,對某市本級(含1個行政區、2個經濟開發區)2006年度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就地審計。審計查出違規減免土地出讓金4306萬元,截留、坐支、挪用應繳財政土地出讓金16802萬元,低價出讓土地、少收土地出讓金5735萬元等諸多違紀違規問題,關聯單位部門幾十個。省廳適時移交省國土資源廳、某市人民政府處理,促進了國有土地出讓金及時足額征收,該審計項目被評為全省優秀審計項目。

土地出讓金專項審計實踐告訴我們,做好土地資源專項審計工作,要重視抓三點:

一、從土地檔案入手,檢查其審批的合法性

土地檔案是行政部門具體行政行為的紀錄,其承載著土地的前期批復情況、審批過程和宗地的全部信息。土地前期批復情況的準確性,直接關系出讓合同中出讓金的額度,從而得出超越劃撥目錄范圍劃撥土地、出讓合同價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限價、分攤面積錯誤而減免地價、降等降級減免地價、減少面積而少計出讓金、應“招標、拍賣、掛牌”而未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違規交易土地等問題。同時也能對國土部門的程序設立、內部控制及有無人為因素改變土地要素的行為做出評價。對檔案中記載的審批過程予以關注,重點關注國土部門的會審意見、政府專題會議紀要、領導批示或指示、相關協議和承諾等資料。從國土部門的會審意見中發現國土部門存在的降低標準低于最低限價出讓土地、甚至零地價出讓土地、不符合出讓條件仍出讓土地、超范圍劃撥土地等問題;從政府部門出臺的一些與國家土地法律法規相悖的文件或會議紀要和政府領導批示中,發現政府部門行政干預土地市場、違法違規批地的問題。

二、深入相關部門和實地,檢查土地利用的真實性

在審計過程中,注意有意識獲取有關土地利用方面的外部信息,主要是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廣告和談話等方式獲取。然后將外部信息與土地檔案進行匯總分析,從中發現疑點,再深入相關部門和實地進行調查。首先,深入發改委和規劃部門,取得審計年度內的土地利用方面的全部批復資料,與從國土部門取得的土地審批資料相比較,對于已辦立項或規劃但沒有在國土部門辦理用地審批的土地,經到現場勘察后,若是已經用地,基本可以確定屬于違法用地。其次,深入實地,對土地的實際利用情況進行調查。對臨時性用地,調查其是否建設了永久性建筑和已過臨時用地期限土地仍閑置未復墾;對以出讓或劃撥形式取得的土地,檢查其是否有私自轉讓、改變用途、改變容積率和面積不實等問題;通過現場走訪,調查是否存在沒有辦理用地手續違法使用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的問題。

三、依據土地專項資金的特點,檢查資金收入和支出的規范性

土地專項資金作為財政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國土部門在核定出收費標準后,有的要求用地單位直接到財政部門繳款,有的待收后再繳給財政,然后由財政部門按支出計劃再將資金分配給國土、建委等部門用于業務經費、土地開發和城市建設等支出。但是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國土、財政等部門并不能嚴格執行專項資金的管理規定,經常出現截留、挪用、擅自減免土地專項資金等問題。審計時應以財務審計的方式和方法,結合土地業務,對國土部門和財政部門的收入、財政部門的預算支出和相關項目單位對專項資金的具體適用的規范性進行重點審計。公務員之家:

四、抓住兩條主線,嚴把三個環節

這就是抓住土地項目的審批和土地資金流向兩條主線,順藤摸瓜,逐級延伸審計的辦法。土地專項資金的兩條主線很明顯,項目計劃的立項、報批等由主管部門負責,資金的撥付則以財政為主線層層撥付。所以我們在安排審計時,首先對主管部門進行審計調查,弄清榆林市土地項目計劃的立項、審批、資金收繳情況,再到財政部門調查每個項目資金的入庫是否與計劃一致。嚴把三個環節。一是嚴把立項審批環節。審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劃撥、轉讓的管理和政策執行情況。二是嚴把征收、管理環節。審查出讓金是否按有關規定及時足額征收。有無越權、違規減免;有無隱瞞、截留、拖欠、轉移;出讓金收支是否全額納入財政基金預算專戶管理,有無其他部門和單位代征代管或坐支。三是嚴把使用環節。重點審查財政部門是否將出讓金列入預算,并按規定撥付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土地開發費用和土地出讓業務費;應上繳上級財政的出讓金是否及時足額上繳,有無擠占挪用、截留;土地管理部門是否按規定用途使用土地開發費用和土地出讓業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