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缺陷及解決方案
時間:2022-10-11 08: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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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為獨具中國特色的審計監督形式,經濟責任審計引起了更多的重視。經過近幾年的大膽探索和穩步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是還存在著領導干部對經濟責任審計認識不到位、法規不健全、責任不明確、審計活動滯后等方面的不足,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和其結果的應用。為此,文章結合西山煤電集團財務管理特色和自身工作實踐對經濟責任審計的制度健全提出了幾點可行性建議。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必要性;問題
實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是我國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的任用、管理和監督,保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從源頭上治理和預防腐敗的一項重要措施。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對于充分發揮審計監督的職能作用,完善和改進領導干部考核、管理、任免和監督機制,貫徹依法治國方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穩定、協調、有序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一、當前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含義及其主要內容
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審計部門接受相關部門的委托,通過對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審計來評價企業領導人應當負有的經濟責任的行為。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與其他形式的審計活動不同的審計活動,它的審計對象是被審計單位的黨政領導干部受托履行職責情況或企業領導人受托經營管理狀況。
目前我國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的內容歸納起來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完成情況。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情況能說明被審查人在任期內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業績。在實際審計中經濟技術指標的選擇應根據單位的不同性質通過對比分析從而酌情而定,主要有:產量、質量和銷售指標;職工平均工資額;生產經營指標;主要生產設備利用率;長期投資收益率;資產保值增值率;資產負債率;勞動生產率等。
2.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要對其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進行審查。這表示在審查中不僅僅要對其會計報表上的數據進行審查,還要著重了解企業法定代表人在任期內是否有做假賬或授意會計人員做假賬的情況。
3.經營管理活動的合規合法性。指對企業法定代表人任期內經營管理的合法性分析。主要是審查了解該企業是否有偷稅、漏稅問題,是否有轉移資金、挪用公款和私設“小金庫”的現象,企業內是否有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產品和商品,另外經濟合同是否合法、規范也在審查范圍之內。
4.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主要是通過健全性測試,檢查控制點是否齊全、控制目標是否完整、相應的規章制度是否完善;通過符合性測試,檢查控制點是否有效、控制目標是否實現、規章制度是否貫徹落實。
5.重大投資決策的管理效益情況。重點審查投資項目的可行性和效益性,投資決策程序的規范性。
(二)當前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干部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入以及經濟領域受托經濟責任意識的不斷增強,經濟責任審計作為現代審計的一種重要類型將會越來越被各級管理部門所重視,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具體來講,目前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可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1.加強經濟責任審計,是市場經濟改革和發展的需要。由于經濟管理體制不配套,監督管理手段弱化和經營者認識上的偏差,在企業經營期間往往會暴露出一些問題,所以一些地方開始運用審計手段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實行經濟責任審計。
2.加強經濟責任審計,是嚴肅財經法紀,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的需要。開展經濟責任審計,不僅要評價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同時還揭露、查處被審計單位違反財經法紀的問題,從而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
3.加強經濟責任審計,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為管理部門考核、使用干部提供參考依據的需要。經濟責任審計是運用審計手段,以有關的數據和經濟指標評價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組織、人事部門將審計結果作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參考依據,有利于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
4.加強經濟責任審計,是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的需要。通過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可以查清領導干部任職期間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以及領導干部在財政、財務收支和其他違法違紀方面的問題。這對領導干部的清正廉潔會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5.加強經濟責任審計,是增強企業領導人的責任感和自我約束意識的需要。通過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可以使經營業績突出的企業領導人員得到充分肯定,而違反財經法紀的企業領導人員受到查處,從而促進了企業領導人員認真履行職責,自覺遵守財經法紀。
6.加強經濟責任審計,是促進企業加強管理、提高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益的需要。通過經濟責任審計,會使處于決策地位、掌握著一定權力的領導干部感到一種較強的約束力,增強當家理財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從而便于企業的管理,提高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益。
二、當前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從我國經濟責任審計實踐來看,這些年各級政府管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在實施中進行了有益的探索,總結了一些成功的經驗,但是仍然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開展,主要表現在:
(一)領導干部對經濟責任審計認識不到位
首先,一些領導干部對經濟責任審計認識不到位,重視不夠。個別地方黨政領導因平日工作繁忙而疏于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協調與督促,致使經濟責任審計開展不起來或工作無起色。其次,不少領導干部甚至認為經濟責任審計是自己要接受審查,從而不會以正確的態度去面對,也對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抱有抵觸情緒和阻撓現象。再次,對于審計機關來說,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都是地位高、權力大的領導干部,這樣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則會存在難度大、風險大和壓力大的問題。
(二)經濟責任審計法規不夠健全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國家審計的需要,我國加快了相關審計法律法規的制定。現行的經濟責任審計法律、法規與當前經濟形勢的發展之間存在著很多已不相適應,經濟責任審計法律建設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三)經濟責任審計中責任界定不夠明確
正確區分各種責任是審計評價的前提和核心。當前的經濟責任審計對被審計者責任界定不明確,在界定前任與繼任、集體與個人、故意與過失、主觀與客觀責任上涉及到審計人員主觀判斷情況的問題,目前尚未有一個具體的、客觀的、可操作性的標準來區分這些責任。
(四)審計活動實施存在滯后性
“先審后離”難以實行,審計成果利用嚴重滯后。目前經濟責任審計大多是在領導干部換屆換崗的時候進行的,往往都是“先離任后審計”。組織部門在考核任用干部時,沒有將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結果作為干部任用的依據,用人與審計脫節,即使查出了問題,也往往因為人已經離任而不了了之。審計評價結果使用的這種滯后現象,大大削弱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對領導干部的監督職能,使審計評價結果失去時效性而使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則流于形式。
(五)經濟責任評價標準體系不夠完善
我國企業經濟責任評價指標存在不少缺陷,最主要的是指標體系的涵蓋力不強,不能對企業經濟責作做出全面評價。經濟責任評價指標體系主要依靠一系列的財務指標和經濟指標進行定量評價,包括現存資產經營狀況指標體系、經濟效益指標體系、償債能力指標體系和資產管理水平指標體系等4大類,其內容不夠完整,評價過于死板,不能完全滿足現實工作。
(六)經濟責任審計人員素質有限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時間跨度長、工作量大、時限緊、要求高、責任重、風險大、群眾期望值高的綜合性審計工作。這就決定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求高、政策性強、責任大,必須要求具備有較高的政策水平,較強的業務能力和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目前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專職人員專業單一,大都屬于審計、會計系列,而具有工程、法律、宏觀經濟、計算機系列職稱的人員少,缺乏復合型審計人才;部分審計人員政治思想性不強,對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認識不到位,因而工作責任心不強,應付了事的現象時有發生;專業培訓未形成制度,知識更新緩慢,審計人員對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掌握不夠,影響了審計效率和效益的提高。
(七)審計風險較大
審計人員主要是通過會計憑證、會計報表、會計賬簿及相關資料、文件進行查證,而近幾年虛假會計信息層出不窮,會計資料的可信度降低,經濟活動中違法違紀行為更為隱蔽。對有些違規違紀行為,審計人員執行通常的審計程序很難發現,而審計又不具有紀檢、政法部門的職能和偵查手段,可能導致對領導人員應承擔的責任和取得的成績評價不恰當,與客觀事實有較大出入,形成審計風險。
(八)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運用不盡如人意
對經濟責任的界定認識不一導致了運用審計成果的指導思想不統一。用人部門不注重審計結果的分析、利用,考核、任用干部仍用老辦法,使審計成果運用不充分。聯席會議制度不健全甚至形同虛設,有關部門協作配合工作欠妥。
三、加強經濟責任審計應采取的相應措施
針對目前我國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措施來完善經濟責任審計法律法規、規范審計行為、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效率與效果。
(一)提高領導干部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認識
要提高對領導干部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認識,就要使各級領導、被審計單位和廣大群眾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積極營造良好的經濟責任審計環境。同時,加強領導干部的思想政治、政策、法制等方面的教育,增強其全面、歷史、辯證地看待和分析經濟責任審計的能力。
(二)建立健全相關法規,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化和規范化
經濟責任審計政策性強、要求高、風險大,應盡快制定有關經濟責任審計的業務規范及相關的操作指南,使其上升為國家意志,成為一種法律上的強制行為,強化經濟責任審計的嚴肅性。西山煤電集團審計處十分重視制度建設,根據國家審計署、山西省內部審計協會、山西焦煤審計部有關審計法規的規定,結合西山實際,先后組織制定了《山西焦煤西山煤電集團公司經濟責任內部審計處理處罰暫行辦法》《西山煤電集團公司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審計辦法》《內部審計項目責任管理制度》《審計處績效工資考核辦法》《山西焦煤西山煤電集團公司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辦法》《內部審計工作考核辦法》等業務管理制度,規范了各級管理部門的管理行為,為廣大審計人員執行業務操作提供方法和依據,也為審計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保障。
(三)堅持離任必審,先審后離的原則
針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監督滯后、審計結果難以有效運用以及審計任務相對集中等問題,應認真貫徹“先審后離”制度,積極推行任中審計。開展任中審計后,可以科學確定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審計哪些行業、部門(單位),審計哪些內容,審計哪些重點事先都可以做到心中有數,改變了離任審計被動、盲目的弊端。
(四)創新工作方式與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將審計關口前移,強化審計前調查。采取詢問、觀察、填寫調查表等方法,分析判斷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的健全性,并抽查部分業務進行測試,檢查內控制度的有效性和遵循性,從而發現控制的薄弱環節,即存在問題可能性較大的地方,作為實施審計的重點所在。二是將計算機輔助審計實施系統運用到經濟責任審計中,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凡有電子數據的單位,對每個會計科目按照“摘要”或“金額”進行分類匯總、分析,找出可能存在問題的地方,延伸檢查原始憑證,從而減少工作量,避免大量的重復勞動。
(五)建立科學、規范的評價體系及合理的審計機構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的選擇應當遵循與評價對象、評價責任、任職目標、評價范圍掛鉤的原則,并按照審計評價內容范圍分類設計評價模式。在評價指標體系設計中,可根據被評價領導干部的職責范圍、任期目標等具體情況,分別設計黨政機關、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組織等單位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指標體系。西山煤電集團組建了責任審計組織機構,形成了以集團審計處為核心,延伸到基層單位的三級垂直審計機構網絡。一是集團領導層面,由總會計師負責對集團責任審計業務進行全面監督并對審計質量進行監督復核。二是集團業務層面,由集團審計處負責制定企業責任審計工作制度和業務規范,編制企業年度責任審計工作計劃,組織和實施對本企業及本企業所投資的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財務收支、資產質量、經濟責任以及其他有關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三是子分公司層面,西山煤電股份公司建立了獨立的審計職能機構,負責股份公司的審計。這些舉措都為企業改善經濟效益和經濟運行質量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六)正確區分經濟責任
1.劃清前任與繼任責任。經濟責任的時間界定,應該與被審計者所在的特定職位的任期相一致。因為政策具有延續性,有些經濟活動的投入需延伸到任期后才能見效果,前任的決策或過失延伸到本期造成損失或遺留問題的應由前任負責任;對于前任的隱瞞收入以及隱瞞的支出應做適當的調整后才能界定為現任者的經營成果或經營業績。
2.劃清集體與個人責任。決策既可以是一個人決策也可以是一個團體決策。決策的成功與失敗不能完全歸結為單位某個領導個人,由集體決策造成的失誤應由集體負責,由領導者個人決策造成的失誤應由個人負責。
3.劃清故意與過失責任。明確界定經濟責任的性質。經濟責任既可能是責任人由于失誤造成的,也有可能是由于責任人故意舞弊造成的。按照不同的性質其所負擔的責任后果是不同的。
4.劃清主觀與客觀責任。在評價企業領導人的經營業績時,要對企業所處的經營環境進行全方位分析,透析企業興衰的深層原因,排除由于國家政策等客觀因素對企業經營的影響。由于企業領導人不注意調查研究、官僚主義造成的損失,與由于客觀環境變化造成的失誤有本質的區別,要區別情況,分別對待。
(七)提升審計人員素質,樹立職業審計意識
不斷提高審計人員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是確保經濟責任審計質量的根本要求。對此,西山煤電集團采取了相應舉措。第一,進一步發揮各類考試的導向作用,鼓勵審計人員參加職稱晉升、學歷教育,以考促學,不斷提高內審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第二,對內部審計人員進行定期培訓。第三,廣泛發動、積極組織了集團職工技能工種大賽。第四,積極整合審計資源,吸收基層審計人員聯合審計,采取上下聯動式審計模式開展審計項目,在工作實踐中錘煉審計人員。第五,定期組織審計人員進行審計論文研討活動。第六,堅持開展審計項目質量評優活動。這些舉措都保證了保質、保量、高效地開展經濟責任審計。
(八)防范審計風險
第一,要建立承諾制度,明確責任。要求被審計單位相關負責人做出書面承諾,保證所提供的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可靠,尤其要明確有無賬外資產。第二,要努力提高審計人員的審計風險意識。審計風險隨時隨地都可能存在,要在思想上做出高度重視,才能在實際中采取措施發現風險、預防風險、降低風險。第三,要嚴格審計程序,加強質量控制,強化審計復核制度。經濟責任審計要嚴格按《審計法》和兩個《暫行規定》規定的審計程序執行,做到依法審計、依法處理。同時,對每個審計項目,必須經過專門復核機構審核,對可能發生的審計風險進行全面監控、及時處理和防范。第四,對審計失誤要追究到底,還要總結經驗,加強審計風險的理論研究。
(九)運用審計成果,擴大審計影響
審計結果能否正確運用和處理,是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能否發揮作用的關鍵。干部管理部門必須重視審計結果,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采取問題原因不清楚不放過,問題責任不明確不放過,問題的整改不落實不放過。認真執行重大問題審計報告制度。切實做到“審而要究、審而要改、審而要用”,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在干部考核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擴大審計影響。
四、總結
實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是我國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的任用、管理和監督,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從源頭上治理和預防腐敗的一項重要措施。在實施中,法規建設、評價體系的建立、方式方法的應用以及責任劃分、風險防范和審計結果的應用等,均存在著尚需加強和改進的地方。解決這些問題主要應從提高領導認識、健全相關法規制度、正確區分經濟責任、堅持先審后離的原則、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科學評價體系、提升審計人員素質、充分防范審計風險、運用審計成果并擴大審計影響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以促進實現我國經濟責任審計行業健康、持續發展并能良好發揮其作用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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