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商品經濟理論修正

時間:2022-04-10 10:03:00

導語:計劃商品經濟理論修正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計劃商品經濟理論修正

(一)

歷史上任何一種商品經濟,都是所有制性質一般和商品生產、交換方式一般的統一。反之,客觀存在的每種商品經濟,又都是一種具體的商品經濟,即是一定的所有制性質和商品生產、交換方式的統一。所以,作為對特定社會階段商品經濟的研究,都必須側重于本階段中商品經濟具體特性的分析。認識中國現實中的商品經濟,也一定要如實地反映它的現狀屬性。中國現實中的商品經濟,在總體上應稱之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商品經濟。這個范疇區別于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更不能同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混為一談。因為,我國目前正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在這個階段中,除了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這些占主體地位的公有制經濟外,還有多種形式的非公有制經濟成分存在。僅以這一點說,就既有社會主義的商品經濟,又有非社會主義的商品經濟,把現實中的商品經濟,統稱為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顯然是不恰當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商品經濟,既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多種商品經濟形式的統一概括,又意味了這多種商品經濟形式間的對立和斗爭。以現實來說,這種斗爭是很復雜而激烈的。種種非公有制商品經濟形式,雖然程度不同地都具有為社會主義經濟服務的一面,但另一面卻都不斷地形成著對社會主義經濟的侵蝕和瓦解。在商品經濟發展的本身,多種經濟形式間的競爭也是很厲害的。而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總是處在這種不斷的斗爭和競爭中,又是在同各種商品經濟形式彼此結合、相互滲透中實現的。表現在經濟管理上,就是要兼顧公有制商品經濟形式和非公有制商品經濟形式這兩個方面,并且通過這兩方面間的相互作用及其轉化,實現對二者比重關系的把握和全社會經濟發展趨向的調節。所以,作為商品經濟理論研究,就必須如實地反映這種現狀,并且提出相應的對策。然而過去的研究則不是這樣看問題的。人們通常的看法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商品經濟~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一社會主義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這里暫且不談第二個等式能否成立,只就第一個等式說,它分明是對上述商品經濟社會結構作了抹煞。其結果,不僅造成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概念本身的不準確,而且有意無意地忽視了對各種商品經濟相互滲透、相互斗爭的研究,在實踐中產生了很不好的影響。簡言之,過去商品經濟理論研究上的一大缺陷,是它脫離開現實中商品經濟的復雜結構狀態,孤立地研究所謂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因此,作為對這一缺陷的補正,就是要回到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中商品經濟總體狀態的研究上來。在范疇上說,就要確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商品經濟這個大概念,明確社會主義商品經濟與非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及其各自形式的區別。從而,深入探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中,多種商品經濟形式間的相互作用、滲透關系,并堅持在這種作用和滲透中,認識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促使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換句話說,我們就是要從只研究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純粹形式,轉變到對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多種商品經濟形式結構中的社會它義商品經濟和它的發展的如實研究。

(二)

過去有計劃商品經濟理論研究的第二個缺陷,是它忽視了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本身作為發展過程的研究。毫無疑問,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同樣是一個發展過程。它具有不同的發展階段。從本質上講,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屬性有兩種:第一是公有制經濟;第二是采取商品生產和交換方式進行運行的經濟。叮是,公有制有低級形式和高級形式的不同,可理解為由低級形式向高級形式發展的過程;商品生產、交換方式也有不發達狀態(小商品階段)和發達狀態之別,又可看作是由不發達狀態向發達狀態的轉變過程。所以,不能認為只要是公有制的商品經濟,就是一樣貨色或一種狀態;而必須懂得:處在不同發展階段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除了都具有作為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一般性外,還分別具有著它作為本階段發展狀態的特殊性。因此,以經濟理論研究說,不’司發展階段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都必須具有其相應的具體范疇和研究重點。既然如此,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商品經濟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的實際出發,筆者以為有必要對以一「幾二個研究對象作范疇上的區分:

(1)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發展的全過程,它是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一切階段、狀態的總括;

(2)現實中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即是現實中尚處在不發達狀態的公有制商品經濟;

(3)真正發達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也就是通過長期的經濟體制改革最終實現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成熟狀態。

如果說,第一個研究對象,即稱之表現社會主義公有制商品經濟一般特征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或許不會有多少異議的話,那末,如何看待后兩個對象的區分和其范疇的確定,則尚且是有待探討的課題。這里首先涉及到對所謂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歷史位置的理解問題。如前所述,在現在通行的認識中,社會主義有汁劃的商品經濟,同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是劃等號的。然而仔細推敲,這個等式同樣是不成立的。其一,從邏輯形式看,“有計劃商品經濟”是側重于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屬性特征進行概括的范疇,而不是對其實體概括的范疇。這就是說,它實則體現了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發展某一階段的特征或某一方面的特征,不能當作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一般意義的表達。其二,從既定(尤其是十共大報告的規定)的意義看,有計劃商品經濟和它的體制,是經濟體制改革聽要達到的日標,自然不能以社一會主義商品經濟一般意義去理解的,更不能當成是現實中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本身。其三,從范疇內涵規定看,有計劃商品經濟要求形成計劃與市場“內在統一”的運行機制,而這種“內在統一”機制,只有在商品經濟高度發達和計劃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之后才能實現,也就是說,它是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高級形態的特征所以。所謂社會仁義有計劃商品經濟,應是指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發達階段或經濟體制改革目標形態的范疇。那么現實中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范疇又應是如何呢?筆者認為可稱為初級階段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黨的十三大報告中指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劃分,是與我國的特定國情直接相關的。我國是未經過資本主義充分發展而走上社會主義道路的,因而雖然現在已經進入了社會主義社會,仍無法越過“生產力落后、商品經濟不發達”的階段。反過來,以商品經濟本身看,它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也不能不具有這個“特定階段”的性質。這也就是說,我國現實中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只是一種很不發達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或尚處在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發展的初期階段。再以實際看,被劃人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商品經濟和集體所有制商品經濟兩種形式。就公有制本身講,它們都還處在比較低級的狀態,存在許多不完善之處。其次,以商品生產和交換方式看,其更具有著草創性。同時,從全社會說,一方面計劃方式,尚沒有從傳統的直接控制中解脫出來,以間接調控為主的計劃機制僅處在發育之中;另一方面,市場體系還很不健全,市場調節很不得力,市場機制的公正性和有效性還無法得到表現。所以,計劃和市場“內在統一”的經濟運行機制還遠遠不能形成,整個經濟的運行依然不得不靠計劃和市場兩種形式、手段的同時作用(“板塊結合,’),以至時而強調這個多一點,時而強調那個多一點,借以達到二者的互相補充。加之商品經濟發展所需其他條件和素質上的缺陷,現實中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事實上只處在它自身發展的初期。事實是,過去由于未能把現實中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和它的運行機制,同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及其運行機制作范疇上的區分,因而造成了許多原則性的差錯。比如,我們一方面把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它的體制確定為改革的目標,另一方面又往往認為我國現實的經濟就是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同一東西,既作為改革的終點站,又當成起點站,不僅在邏輯關系上講不通,而且造成在設置改革方案時,以理想代替現實,把改革后方能出現的東西(“內在統一”的運行機制),當成現實中存在的東西。很難設想,這種連起點站和終點站都說不清楚的旅行,會不是一次十分混亂的旅行。因此,作為對過去有計劃商品經濟理論的又一補正,我們即要克服原先忽視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發展的研究之缺陷,準確地劃分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正確地說明階段之間的相互聯系和范疇界限,從而真正把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看作一個發展過程。不錯,過去也沒有誰否認過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是發展著的,然而作為理論研究,說商品經濟發展,就一定要通過能夠表現發展過程不同階段范疇的含義區別,和對這些范疇之間關系的分析,具體地體現出這種發展關系,說明商品經濟的歷史運動。

(三)

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商品經濟研究,核心是計劃與市場的關系及其發展過程問題。從總體上說,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商品經濟發展中的計劃與市場的關系,包括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中計劃與市場的關系和發展、非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中的計劃與市場關系和發展,以及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同非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間計劃與市場的融合或相互作用等問題。其中最重要的是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中的計劃與市場關系和發展問題。而從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中的計劃與市場關系和發展的研究說,筆煮以為急需樹立的一個重要觀點是:所謂計劃與市場“板終結合”和計劃與市場的“內在統一”,以及計劃與市場結合的其他一些模式①,雖然它們在作為改革目標的選擇上是相矛盾的,而在商品經濟的實際發展過程中,卻是密切相關的。“板塊結合”和“內在統一”,都是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運行機制發展中的特定模式,后者是改革所要實現的目標模式,亦即未來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成熟形態的運行機制,前者則是向改革目標模式過渡中的模式,或現實中尚處在不發達狀態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運行機制。所以,如果說中國改革在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上,將會經歷這樣一個全過程:“產品經濟”弓不發達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分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那末它所對應的運行機制的轉變過程必將是:計劃與市場對立分計劃與市場獨立存在而配合使用(“板塊結合,’)今計劃與市場“內在統一”。從理論研究本身講,這里的關鍵是要對以下兩點進行重新確認或新的說明。第一,作為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的運行機制,主張計劃與市場的“內在統一”無疑是正確的。黨的十三大報告在提出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是計劃與市場的“內在統一”時,著重明確了三個基本觀念:

(l)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同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本質區別,在于所有制不同。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離不開市場的發育和完善,利用市場調節決不等于搞資本主義。

(2)必須把計劃工作建立在商品交換和價值規律的基礎上。國家對企業的管理應逐步轉向以間接管理為主。

(3)計劃和市場的作用范圍都是覆蓋全社會的。新的經濟運行機制,總體上來說應當是“國家調節市場,市場引導企業”。

這三點,是對所謂“內在統一”的具體解釋。無庸置疑,中國改革所要實現的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中的“商品經濟”,即是指同現代社會化生產相聯系的發達的商品經濟。而發達商品經濟是以企業作為商品生產或經營者的獨立性和市場調節機制功能的完整性為基本特征的。因為離開這兩條,企業就會失去在商品生產中的競爭活力,整個經濟就不能成為真正發達的商品經濟。所以,要建成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國家必須放手促使市場機制的發育和成熟,并把它看作是能夠覆蓋全社會的調節機制,必須使計劃工作建立在商品交換和價值鋇律的基礎上,從而最終地實現向以間接管理經濟為主的軌道上轉變。雖然作為全社會經濟計劃目標的統一,到什么時候都不能沒有,雖然保留某些行政的直接控制手段干預經濟,到什么時候或許都是必要的,但以全社會經濟運行機制的整體性能來說,它無論如何都必須完成向間接管理為主的轉變。這正象生產管理者對他的生產流水線,可以規定生產多少產品、生產什么樣規格的產品,也可以對其組合形式作必要的調整,卻決不能破壞流水線內在的規律性,改變其正常運行機制一樣。否則,流水線的功能就不能很好地發揮,或者它不是原來意義的流水線了。發達的商品經濟也就不成其為發達商品經濟本身了。國內、國外,歷史和現實的經驗還表明,把計劃和市場作為兩種各自獨立而“板塊結合”在一起的手段調節經濟,腳踏兩只船,置企業于異向目的(來自計劃的目的性和產生于市場的目的性)的沖擊之中,常常是:一方面宏觀上的計劃與市場間的配合無法形成恰到好處,另一方面,微觀中的企業又不得不處于左右為難、無所適從的情況中,這樣是不能造成一種系統完整的經濟運行機制,以確保國民經濟長期、穩定、協調發展的。這也從反面證明了把“內在統一”作為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中計劃與市場結合目標模式的合理性。十三大報告在提出“國家調節市場,市場引導企業”的運行機制模式后,緊接著講到:“國家運用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調節市場供求關系,創造適宜的經濟和社會環境,以此引導企業正確地進行經營決策。”這就告訴我們,所謂“國家分市場分企業”的模式,實質是說,國家對經濟的調節,應主要地放在創造一個良好的經濟和社會環境上,然后放手企業在宏觀計劃指導下,進行獨立自主的經營,在市場機制作用下開展平等竟爭,從而實現國家計劃、市場功能和企業行為三者間的良性聯動。第二,必須把計劃與市場關系的實際發展過程,同理論上開展對計劃與市場關系發展目標的認識區別開來,更不能用后者否認或取代前者。作為對計劃與市場關系發展的認識,其確切的答案只能有一個。所以,僅就對計劃與市場關系發展目標的研究說,肯定了“內在統一論”,就是對“板塊論”等其他模式的否定。而且,在理論上由認為計劃與市場關系的發展目標是“板塊結合”,到“內在統一”,實現了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作為改革發展目標經濟形態,同其目標運行機制的一致性認識,確是一個不小的進步。但是,以計劃與市場關系的實際發展過程說,它自然地包括了向目標模式轉化中的各種模式的存在。這些模式雖然都與目標模式有一定聯系,卻又都不能同目標模式完全一致,因而說“內在統一”是目標模式,并不等于說它是存在于實際發展過程始終的模式或唯一模式,也無法否認“板塊結合”等模式在向目標模式實際過渡中的合理性。事實是,隨著現實中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一方面將使市場體系得到建立和完善,發達商品經濟的市場機制趨向成熟,逐步承擔起了對全社會經濟活動的有效調節;另一方面,計劃的水平相應地得到提高,變為主要地在遵循商品經濟法則的前提下,實現對經濟發展的間接控制和宏觀方面的指導,基本上脫離開對經濟活動的直接干涉。這樣,計劃與市場的關系,才會由兩種各自獨立的調節手段“板塊”式結合,轉變為相互依存、相互滲透的“內在統一”式的結合。這將是一個長期而艱難的發展過程。離開這個發展過程而空談所謂“內在統一”,甚至把它說成是現實中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本身的特征,顯然是錯誤的。可見,以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發展的全過程看,采取計劃和市場兩種調節手段“板塊結合”,不僅具有它一定的合理性,而且是達到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目標運行機制的一個不可逾越的階段。我們不但不應該把計劃與市場關系發展的目標模式,同向這個目標模式過渡中的模式混為一談,或簡單地對立起來,而且還必須是通過對這兩者間聯系的恰當認識,說明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的實際發展。綜上所述,作為對過去有計劃商品經濟理論研究的又一補正,就在于要明確:同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生成發展相一致,在計劃與市場的結合上,也有一個發展過程。這里的關鍵是應把理論上對經濟運行機制目標模式的認識,同經濟機制的實際發展區別開來,既肯定“內在統一”目標模式是正確的,又承認“板塊結合”在現實發展中是不可避免的,從而變過去對經濟運行機制目標模式合理性的空洞論證,為實事求是地開展向這個合理模式實踐過程的具體研究。

(四)

堅持全面準確地研究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商品經濟,同過去有計劃商品經濟理論研究,表現在對經濟體制改革思路及其戰略選擇上,便大不一樣。作為改革戰略的選擇,必須充分地估計到改革的長期性和艱難性,必須把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和實際許可,作為改革的前提,把正確處理發展生產和改革的關系,作為推進改革的中心環節,從而在確保生產和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的同時,一步一步地、一個階段一個階段地實施改革。決不企求人為縮短或取消客觀過程,更不搞“畢其功于役”。然而,在對有計劃商品經濟采取孤立、抽象的研究中,則不是這樣。在那里,人們對改革的研究,主要地集中于對目標模式的討論或設計,而這種討論或設計,卻脫離開對現實經濟條件的實在分析,充滿了理想化的色彩。更有甚者,則把改革完全地看作為一個主觀“再造”過程:首先,在改革目標上,人們可以任意加以“假定”,在“假定”中選擇最理想、最完美的模式;進而,便可進行具體“設計”,即提出種種的改革方案;再按“設計”去實行“構造”,以達到改革的目標。于是什么東西都可以去“再造”,一個嶄新的計劃與市場內在統一的理想體制,就會象捏泥人一樣隨心所欲地捏了出來。事實是,我國改革戰略上的急于求成,確與受此種理論思路有關。由于脫離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商品經濟本身的發展看向題,我國改革的初期便出現了就體制論體制和人為提前改革任務、縮短改革進程的傾向。而真正的新舊體制轉換階段,只能是在新體制的框架基本形成、其機制功能基本齊全,并且在新舊體制的對峙中,事實能夠占據主導地位之后才能出現。實踐證明脫離了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商品經濟的實事求是的研究,用一種理想化了的理論思路指導改革,超越經濟條件生成的客觀許可,進行新體制模式的“再造”,只能導致改革戰略的急于求成,是不會把改革推向成功的。因此,作為對有計劃商品經濟理論的補正,還必須包括對這種理論有聯系的經濟體制改革戰略失誤的反思。這就是要懂得,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長期性,是由改革所要完成的根本任務、新經濟體制的目標模式和發展過程決定的,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商品經濟發展運動的規律表現。所以,不論是經濟體制改革總體戰略的制定,還是改革過程階段劃分、以及各階段中每個具體改革措施的出臺,都必須同這個發展規律相適應。認識這種規律性,不僅能夠加深進一步開展治理整頓必要性的理解,而且可以從根本上克服改革戰略上的“急性病”,確保改革長不久不懈,持續健康地深入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