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城循環經濟論文

時間:2022-08-20 11: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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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城循環經濟論文

1綿陽科技城循環經濟發展現狀

綿陽市以創建環保模范城為契機,以國家環保模范城分類指標考核標準為指導,堅持“打造新興產業、發展綠色低碳、資源有限、循環無限”的發展理念,以清潔生產技術為核心競爭力,重點打造了綿陽的科教創業園、國家大學科技園(西南科技大學)以及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城循環經濟產業園等園區,引進高端科技人才,采用國際先進工藝和設備,基本達到了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和諧統一的發展目標。綿陽發展循環經濟不僅達到了國家環保模范城分類指標,而且在建設節水型社會試點城市和在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垃圾發電、醫療廢棄物集中處置,物流、能流有序循環方面做出了大膽的嘗試;推進了綿陽文明城市、生態城市、綠色城市、低碳城市建設,為綿陽科技城的可持續發展增強了后勁。

2綿陽科技城循環經濟發展存在的問題

綿陽市財稅政策在鼓勵資源綜合利用、廢物排放處理和循環再利用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在循環經濟發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綿陽GDP不斷增長的情況下,財政收入、地方一般預算支出也都在增長,投入到環境保護的資金也在增加,而效果與支出卻不成正比例關系,可見綿陽在推進循環經濟發展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

2.1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財政投入嚴重不足

發展循環經濟,實現節能減排,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通過比較分析西方發達國家發展循環經濟的統計數據可知,環保方面的財政投入與環保效果關系密切相關。當環保投入占到GDP的1%~1.5%時,只能基本控制環境污染的加劇;當環保投入占GDP的比例達到2%~3%時,才能對生態環境起到較好的保護作用。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2012年環境統計年報的統計數據,2012年我國環境污染治理投資占同期GDP的1.59%,而綿陽GDP達到1346億元,環境污染治理投入不到當年GDP的1%;除去企業環保投資、民間環保投資以及其他非政府財政方面的資金,真正的政府財政環保和污染治理投資額度很低。綿陽科技城在環保和污染治理方面的財政投資亟需增加,否則將會嚴重束縛綿陽循環經濟的發展。

2.2缺乏一部發展循環經濟的綜合性地方法規

2009年國務院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對于全面發展循環經濟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目前,綿陽科技城有關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不少,但這些法規文件的立足點和目的不盡相同,缺乏系統性和完整性。對綿陽科技城這樣一座具有自身鮮明特色的城市而言,循環經濟立法會涉及政府職能、經濟發展、生態保護、文化建設等方方面面,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而目前這些分散的、孤立的法律規范不能滿足現實的發展需要,綿陽缺少一部能夠指導建設循環經濟型城市的綜合性法規。

2.3產業結構有待進一步優化升級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

要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實現國民經濟又快又好發展。為此必須處理好經濟增長與節能、減排、降耗和環保的關系,積極推廣和倡導節約、環保、文明的生產方式與消費方式,建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同時加快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努力提高第二產業,大力發展第三產業,積極振興第一產業,全面提升我國在國際分工體系中的地位。近年來綿陽市的經濟取得了快速的發展,2010年綿陽市GDP達到960.2億,經濟總量再創新高,第一、二、三產業構成比例為17.3:48.8:33.9;2011年,綿陽實現GDP達1189.1億元,三大產業結構比例為16.7:51.9:31.4;2012年GDP為1346.4億元,三大產業結構比例為16.3:52.4:31.3.可見綿陽市產業結構仍保持著“二三一”的工業化中期橄欖型模式,城市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將會被產業結構的內部缺陷日益制約。綜合來看,第一產業的產值比重在穩步下降,產值不斷提高;第二產業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日益明顯,已經成為綿陽經濟增長的發動機,其比重仍然呈穩固上升趨勢;第三產業產值比重每年都上下波動,雖然波動幅度不大,但是總體在逐年下降,這表明了第三產業在綿陽經濟中發展不夠充分,地位還不夠穩固,需要進一步加強。利用高新技術和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傳統的生產方式,積極發展第三產業,尤其是第三產業循環經濟,從根本上擺脫“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模式,走可持續發展的循環經濟之路,已成為綿陽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唯一的選擇模式。

2.4缺乏環境保護相關的專門稅種

隨著環保問題的日益加劇,治理與改善環境狀況迫在眉睫,財政資金的供給需求不斷增加,需要增加與循環經濟相關的稅收,以支持財政在環保方面的投入。而在綿陽科技城和我國現行稅制中,均未設立專門針對循環經濟的稅種,目前稅制中與循環經濟相關的稅種主要有資源稅、消費稅、城建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幾種,但這幾項稅收收入占綿陽稅收總收入的比重太小,根本無法發揮出稅收對循環經濟發展應有的效用,因此需要根據稅收與循環經濟之間的相互關系指定合理的稅收政策,逐步完善現行稅制,充分運用稅收的職能,在循環經濟的各個環節發揮其應有的調節作用,使其成為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加速器”。2.5稅收優惠機制不夠完善目前綿陽科技城在環保稅收優惠政策基本采用減免這一措施,手段單一且缺乏針對性,稅收優惠效果不佳。另外,稅收支出是針對污染狀況的一種事后處罰行為,并不能從污染源頭進行控制,無法有效預防和限制排污行為。資源稅的設置本是為了強迫企業減少資源的輸入量,減輕地球承載壓力,保護日益減少的自然資源。但事后征稅,意味著企業只需為大量消耗的資源按期繳納罰金即可,事實上,許多資源,尤其是非可再生資源的價值遠遠高于企業所繳納稅款。因此,稅務部門可與其他相關部門聯合,建立相應的監控機制,實時監控企業的資源使用和污染排放情況。對違規使用資源、亂排放廢棄物的企業做到早發現、早整頓,這樣既可以減少企業資金支出,又可以發揮出資源稅征收的效用。

3促進綿陽科技城循環經濟發展的財稅政策思考

3.1設立循環經濟專項資金,加大財政支出力度

2012年國家財政部和發展改革委員會聯合了《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其中對國家“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建設、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園區循環化改造示范、再制造、清潔生產、循環經濟基礎能力建設等方面的專項資金使用都做了明確規定。目前上海、湖北、山東等地多企業園區已開始申報循環經濟專項資金并得到了國家財政部支持,而綿陽市作為一個科技城,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更應該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做好環保城市領頭羊,因此綿陽科技城亟需盡快設立循環經濟專項資金。同時因為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需要巨額的資金投入,而且具有周期長、收益低的特點,因此需要政府加以鼓勵和支持。把循環經濟發展重點項目和技術開發、產業化示范項目納入綿陽市年度投資計劃和財政預算,給予直接的投資或資金補助、貸款貼息等,逐步加大對循環經濟發展的財政支持力度,以徹底改變綿陽市目前環保投入不足的狀況。

3.2建立完善的與循環經濟相關的政策法規

日本、德國、美國等發達國家為了發展循環經濟,已經創建了相對完善的法律體系,并起到了應有的效用。目前,我國主要與循環經濟有關的立法主要有三部,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從建立循環經濟法律體系的角度來說,目前的三部國家律法是遠遠不夠的。綿陽科技城應以此三部國家律法為基礎,針對地方具體情況,借鑒國內外相關律法和先進經驗,制定具有綿陽地方特色的循環經濟法規,對相關的國家律法的相關條文進行細化和補充,明確公眾、企業、社會公益監督組織機構和政府部門在發展循環經濟中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為循環經濟的發展提供完備的法律依據。

3.3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第三產業

針對綿陽科技城第三產業在綿陽經濟中發展的不夠充分、地位不夠穩固的問題,綿陽科技城應利用高新技術和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傳統的生產方式,積極發展第三產業,尤其是第三產業循環經濟,優化產業結構,建立并完善工業發展的能耗和污染排放評價標準,嚴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行業,從根本上擺脫“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模式。發揮綿陽科技城在科研技術方面的優勢,促進校企合作和軍用技術向民用轉化,大力促進科技轉化為生產力的速度,完善“資源—產品—廢棄物—再利用—再生產品”循環鏈,全力打造可持續生態產業鏈和制造模式。綿陽市政府應加大第三產業循環經濟的支持和投資力度,根據執行服務來創造價值的第三產業的特點,從服務產品與設施的設計與開發,以及整個服務周期過程中,都要考慮和進行減少服務主體、服務對象和服務途徑的直接與間接環境影響,并通過詳實資料和創造有效途徑讓服務對象積極參與,堅持“打造新興產業、發展綠色低碳、資源有限、循環無限”的發展理念,走可持續發展的循環經濟之路,從而實現第三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3.4強化財政稅收政策

合理的財稅政策可有效調控循環經濟發展,且作用直接、見效快。所以在發展循環經濟的過程中,綿陽市政府相關部門應借鑒國內外相關國家和地區的經驗和政策效果,調整財政稅收政策,改變傳統的減免稅收的單一手段,靈活運用多種操作性強的稅收政策促進循環經濟發展。(1)可擴大征稅的范圍,針對性設置稅率。為充分保護綿陽市生態環境,減少資源過度消耗和廢棄物排放污染,可擴大征稅的范圍,將水、土地、礦石、珍稀動植物等資源納入到征稅范圍,開征垃圾填埋稅、噪聲稅、大氣污染稅等稅收項目,并針對性地設置稅率。(2)改革現行消費稅制。針對綿陽科技城目前部分地區高耗能、重污染的現狀,可把目前尚未納入到消費稅收范圍的高耗能、重污染的產品納入到消費稅征收范圍。對于消費不可再生資源為原材料的產品行為征收重稅,對于節能、環保型的消費品則適當降低稅率或減免稅收。(3)進一步完善資源稅。發揮資源稅自身的特殊性,保護有限的資源,針對耗用資源的企業根據其消耗資源的類型、生態補償價值、開發成本等采用累進制方式進行征稅。通過完善的稅收政策有效約束需要大量使用自然資源輸入的企業,增加其成本負擔,有效引導其采用節能環保、清潔方式進行生產,促進循環經濟發展。

3.5完善相關優惠財政補貼政策

針對目前綿陽科技城在環保稅收優惠政策手段單一且缺乏針對性、稅收優惠效果不佳的問題,綿陽市政府應以中央制定的稅收優惠法規為基礎,適當調整稅收優惠政策的針對性。鼓勵對節能生產技術、清潔生產技術、環保技術、廢物再利用技術以及相關設備的研究開發、引進和使用,實行抵免、退稅或加速折舊等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環保企業和高新技術無污染零排放企業入駐,對企業所得稅給予減免。在發展循環經濟過程中,運用有針對性的、具體的價格補貼、企業虧損補貼、清潔生產補貼、污染零排放補貼、財政貼息、稅前還貸等財政補貼形式,引導和促進生產者發展循環經濟,大幅度地調動循環經濟建設的積極性,引導整個社會資源向循環經濟的方向發展。

3.6全面積極地發展綠色政府采購

綠色采購制度對促進資源循環利用、實現綿陽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政府應積極推進節能、環保、資源綜合利用等產品的政府采購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綿陽市已開始逐步推行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政策,提出綿陽各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用財政性資金進行采購的,在技術、服務等指標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采購節能清單所列產品,逐步淘汰低能效產品,同時要加強對產品的綠色認證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綠色產品信息,但執行力度不夠。為積極發展綠色政府采購,建議關部門出臺制定相應的政策法規,對政府實行綠色采購的主體、范圍、標準、綠色采購清單等進行明確的規定,從而更好地引導循環經濟的發展。通過政府的綠色購買行為,鼓勵企業清潔生產,引導社會團體和公眾積極參與綠色消費活動,影響消費者消費方向和企業的生產方向,從而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

3.7加強政府財政監管和導向職能

針對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權帶來的利益不一致導致的環保與資源節約方面財政政策和措施難以落實的問題,綿陽市政府在不斷完善發展循環經濟政策的過程中,應加強對財政的監管職能,明確政府在環保和循環經濟發展中的責任和義務,切實利用財政手段制裁不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經濟主體。發展循環經濟帶來的成果歸全民享有,應大力宣傳、鼓勵群眾廣泛參與循環經濟建設,使全民從思想上摒棄過去那種將增長等同于發展的觀念,樹立科學發展觀,辯證地認識經濟、社會與環境三者之間的關系,深刻認識通過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帶動經濟增長的作用。全民抵制高耗能、高污染產品消費、企業改進生產方式實現清潔、低排放生產,政府加強財政監管、制裁和宣傳,鼓勵全民積極參與資源回收和垃圾減量活動,積極促進綿陽科技城循環經濟發展。

作者:張澤明單位:西南科技大學四川省循環經濟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