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融券業務風險分析論文
時間:2022-02-05 0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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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情都是有利有弊的,融資融券交易在放大資金的同時也在放大風險。這種業務將助長投機行為,加劇價格波動,并增加整個資本市場風險。而通過借貸關系聯系在一起的銀行、證券公司也逃脫不了被投資者連帶損失的命運。
(一)信用交易對新股發行的介入的不對稱性
因為根據一般規定,新股在發行上市半年是不允許融券的,即便最短也有三個月的融券賣空禁止期。而同時,對新股發行承銷、購券的信用融資在上市以前就存在。這種不對稱的信用交易在保證新股發行成功中,發揮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一種不對稱的信用交易支持下,市場定價將有利于發行者,而因為有了這種不對稱信用交易的運用,發行者和承銷商也會在利益驅動下,更為積極地采用市場定價的方式發行新股。從而提高發行價格,降低二級市場的獲利空間。
(二)保證金交易的風險
抵押品一般是投資者本身賬戶的證券資產,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形式。通常抵押資產的價值下降時,投資者的其他證券資產價值也是同時下降的。所以“補充維持保證金要求”發生時,投資者的補償能力可能受到制約而出現債務危機。
而且,股票市場的波動帶來資產價值的變化和投資者財富的大起大落,杠桿效應自動放大這種巨大波動的幅度。當投資者選擇保證金交易方式時,其證券組合變成高風險資產。當股市走低時,杠桿作用對一個高風險的證券組合產生“補充維持保證金要求”的概率比對一個低風險的證券組合的負面的放大效應要大得多,帶來難以估量的損失。
當“補充維持保證金要求”的情況發生時,由于維持保證金低于最低要求,投資者被要求存放更多的現金或者證券資產進入“保證金賬戶”。經紀公司在股票下跌時強行賣掉投資者的股票,投資者就失去了在市場回升時重新盈利補償損失的機會,經紀公司的強行平倉會造成投資者的巨大損失。更有甚者,經紀公司可能并不等待投資者運作補償資金,甚至不必發出“補充維持保證金要求”,也不給任何通報,就賣出投資者部分或全部的證券資產,以償還貸款。也就是說,在市場不景氣時,保證金交易的投資者不僅損失資本,甚至失去對自己資產的控制。
二、融資融券業務的風險控制
基于融資融券本質上是“證券信用交易”,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四種。所以風險控制也應從信用控制的角度出發,重點考察業務關聯各方在信用方面可能產生的風險。
(一)交易制度的風險控制
1在制度設計上的風險控制。重新啟動信用交易時,在制度設計上要格外注重風險控制機制的設計。首先,應該創造良好的信用交易的大環境,特別要重視培養信用環境;其次,在信用交易的制度設計上更注重風險防范和控制,切忌僅僅單一地強調資金入市的思路。
2信用交易模式選擇的風險控制。國際比較研究表明,證券信用交易具有雙重性,因不同國家及地區證券市場完善程度的差異,對證券市場發展具有不同的影響,中國不宜采用證券金融公司主導的集中信用模式作為過渡型制度模式,而是應吸收市場化模式和專業化模式的優點,在把市場化信用交易模式作為總體目標的前提下,將證券公司融資融券許可證制度作為過渡模式,嚴格規定股票信用交易主體的市場準入條件,只有符合規定條件的創新類證券公司才有資格申請從事融資融券業務,同時要建立信用交易資信評估制度,使證券公司增強風險意識,建立健全風險控制機制,謹慎選擇客戶,防范違約風險和操作風險,有效承擔信用交易中介功能。
(二)交易主體的風險控制
1投資者風險控制。為了保護券商與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開展融資融券業務之前,券商應當與投資者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合同中需明確規定券商及投資者的權力與義務。合同中應明確規定融資融券業務流程、交易的風險與收益以及交易的杠桿效應。當投資者提交的擔保物價值與其融資融券債務之間的比例低于證券交易所規定比例時,投資者必須按照證券交易所規定以及合同的約定,補上規定比例部分的擔保物。采用二級賬戶體系利于明確融資融券業務中的法律關系,也利于轉融通中對抵押資產的運用,但要杜絕挪用客戶資產問題。為了防止普通投資者特別是剛剛入市者過度被套,造成社會動蕩,相關部門可出臺一些硬性措施制止一部分人從事融資融券業務。
2券商風險控制。融資融券交易有較強的杠桿效應,能在短時期內大規模增加交易額度,券商可以獲取更多的交易費用,但是由于投資者水平難以辨別,使得券商風險加大。所以投資者進行融資融券時,券商要對投資者的資金實力、資產來源、信用狀況及過去的交易記錄進行嚴格審查,確保建立第一道有效的防火墻。
3金融機構風險控制。金融機構在審查借款券商的抵押證券時,應著重審查用于抵押的證券是否具有進行融資融券交易的資格以及借款人資信狀況。應對其價值進行評估,并將評估過程標準化。作為貸前審批的重要依據。在對證券評估時可對該證券的流通股本、股東人數、交易規模、波動性、凈資產、凈收益、公司的發展前景等指標作出明確的規定。金融機構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開展此類業務的實施細則,并在取得監管部門批準后實施。券商通過質押證券獲取商業銀行貸款必須簽訂貸款合同,貸款合同應明確券商與商業銀行的權利、義務、風險、收益及風險防范措施等事項。同時,實施細則不僅要規定質押貸款業務的流程,還應建立銀監會、證監會許可的硬性規定。
(三)交易標的物的風險控制
1抵押證券的信用管理。不同證券的質量和價格波動性差異很大,將直接影響到信用交易的風險水平,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證券都適合作融資融券交易,而應對其資格進行認定,并將認定標準成文化,作為貸前審批的重要依據。比如在巴塞爾新資本協議中就明確提出對重要指數股票和未納人指數的股票應采用不同的質押折算系數。應著重審查用于抵押的證券是否具有進行融資融券交易的資格以及借款人資信狀況。
2信用額度管理。(1)市場整體信用額度的管理。包括對融資保證金比率和融券保證金比率的動態管理兩個方面。證券公司在融入資金購買證券時,必須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并把購得證券交給商業銀行做抵押,當證券價格下跌導致保證金比率低于保證金比利時時,商業銀行將停止向該證券公司繼續融資。(2)單只證券信用額度管理。為防止股票被過度融資融券而導致風險增加,應限制單只股票的信用交易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規定當一只股票的融資融券額達到上市公司總股本的一定比例時,交易所應停止融資買進或融券賣出,當比率下降時再恢復交易;當融券額已超過融資額時,也應停止融券交易,直到恢復平衡后再重新開始交易。(3)投資者信用額度管理。規定最低保證金,設定投資者進入證券信用交易的門檻,只允許具有一定風險承受能力及資信能力的投資者開設信用賬戶從事證券信用交易,并根據投資者的資信狀況設立不同等級的交易限額。建議以一個季度為期限選擇股票信用交易合約。還要以融資買進的全部股票作為擔保品進行抵押;同樣,在融券時,應按規定的比率向證券公司繳納一定的保證金,要以融券賣出的全部價款作為擔保品進行抵押,以預防可能的未來風險。此外,應建立信用交易的資信評估制度,資信評估機構將把信用賬戶分為不同風險等級,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信用交易主體的資信等級。這是準確評價交易主體的資信狀況,授予證券公司信用交易業務的資格和對投資者進行融資融券的重要依據,以此實現證券信用交易風險的動態控制。
3標的證券資格認定。允許融資融券的股票應該是質地比較好的中大型股票,盤子很小的股票被剔除,虧損的ST股票被剔除,漲幅太大或者換手率太高、已經有風險的股票也被剔除。對股東人數的規定實際上是剔除有莊股嫌疑的股票,因為莊股一般股東人數很少,也應被排除在外。
(四)證券信用交易的監管
考慮到證券信用交易制度的建立及其效用的有效發揮是以市場預期機制的形成為前提的,沒有一個合理和有效的預期機制,做空機制可能對市場的正常運行起破壞作用或紊亂作用要形成有效的預期機制,必須從整體上推進中國證券市場制度的創新,制定與新《證券法》相配套的證券信用交易實時控制規則和業務操作規范文件,使制度約束成為市場運行的常量而非變量。此外,由于市場波動與保證金比例呈同方向變化,保證金比率在證券信用交易中具有杠桿效應,對保證金比例的調控應成為中國證券信用交易監管的有效手段。
摘要:融資融券是中國資本市場推出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是促進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的有效舉措。該制度是現代多層次證券市場的基礎,有利于完善市場運行機制,完善證券市場制度性建設。但是在中國現行資本市場上,由于市場發育時間較短,交易制度仍然存在漏洞,雖然相關的各項準備在不斷推進,但這項交易制度對資本市場的相關影響方面尚未進行大規模的深入探討。對于可能出現的問題也應及早尋求相應對策。
關鍵詞:融資融券;風險;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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