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外匯經營問題探討
時間:2022-11-12 03: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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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問題
“代位監管”履職能力有待提高。一是銀行業務人員素質直接影響“代位監管”水平。一方面,外匯指定銀行大多采取綜合柜員制,而許多窗口經辦人員對外匯管理政策、法規的掌握和了解不夠;另一方面,受經費和時間等因素制約,銀行外匯從業人員的外匯政策培訓不足,不能及時了解相關政策法規動態,這就難免柜員在執行外匯政策的過程中出現違規問題。二是銀行追求自身利益與“代位監管”之間存在沖突。一方面,商業銀行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并將其作為員工考核的核心內容,因而極易導致片面追求經營績效而放松監督把關;另一方面,代位監管職能則要求銀行工作人員審慎經營,加強業務審核力度和敏感性,對顯而易見的違規行為或風險應能迅速識別并及時控制。這兩方面存在內在沖突,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并侵蝕了銀行的“代位監管”職能。因此出現了個別銀行在辦理代客業務時,真實性審核把關不嚴,協助涉匯主體打政策“擦邊球”,甚至在明知違反政策的情形下違規為客戶辦理業務的情況。部門定位模糊致內部協調不暢。為了促進外匯業務的有效發展,大部分銀行設立了國際業務部。但國際業務部在定位上比較模糊,很大程度上處于“行中行”狀態。雖然各銀行在文件上都將外匯儲蓄、會計、計劃、信貸管理職能劃歸相應部門管理,但由于國際業務部門之外的員工對外匯業務知識缺乏了解,實際業務中會導致協調配合不暢的問題。其突出表現在信貸部門與國際業務部門在國際貿易融資方面職責不分、手續繁瑣、效率低下。信貸決策效率不高已成為阻礙外匯業務市場開拓的重要因素之一。外匯風險審計能力不強。目前,有些銀行尚未建立獨立于外匯業務經營部門的外匯風險管理和控制部門,對外匯風險的審計能力普遍較弱,外匯風險管理體系的內部審計頻率低,內容不夠全面,缺乏科學有效的審計方法。另外一個重要問題是,外匯交易、外匯風險具有很強的技術性,非專業內審人員很難發現銀行外匯業務中的潛在風險點,而國內銀行往往缺乏真正熟悉外匯業務和外匯風險的內審人員,因此,內部風險審計的監督作用大打折扣。內控制度缺乏規范性。通過對外匯指定銀行內控制度的檢查發現,部分外匯指定銀行內控制度存在過于概括、簡單、片面、可操作性不強等不規范問題。一是內控制度越位。部分銀行的內控制度未能切實結合轄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存在簡單搬用上級行制度和文件的現象,內控制度范圍大大超出轄區的業務范圍,不能很好地指導業務辦理。二是內控制度缺位。部分銀行內控制度沒有涵蓋全部業務,或者制度內容過于簡單,沒有具體的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缺乏可操作性。三是內控制度建設滯后。個別外匯指定銀行未能根據本地區外匯業務特點和業務發展需要,及時修訂、完善內控制度,致使內控出現盲點,造成一定的風險隱患。
幾點建議
強化責任意識,明確外匯指定銀行代位監管職責。一是建立銀行業務人員培訓長效機制。銀行從業人員對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能力、對業務操作的技能水平,直接影響管理政策的執行效果。因此,各銀行應盡量保證外匯從業人員的穩定性;外匯局則應根據實際情況,對銀行外匯崗位的人員進行不定期培訓,解答其在外匯政策法規執行中遇到的問題,統一各銀行的操作標準,明確具體操作細節,并建立業務人員考試題庫,不定期組織外匯指定銀行分/支行網點前臺外匯經辦人員考試,同時將考試結果反饋各銀行,以規范其業務操作。二是引導銀行樹立合規經營理念。引導銀行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時,進一步增強全局觀念和大局意識,將實現利益最大化與風險最低化作為經營目標,使銀行充分認識履行代位監管職能也是自我保護和風險防范。此外,營造銀行間良性競爭的環境也十分重要。這樣可降低個別銀行因過度競爭而產生的違規經營壓力,充分發揮“代位監管”的職能。三是進一步明確外匯指定銀行“代位監管”職責。應完善現行法律、法規,從法律、法規上明確銀行在辦理外匯業務時應承擔的管理職責和義務,明確銀行對外匯業務管理的內容所具有的權限,增加法律約束的剛性。對于下放到銀行審核辦理的業務,外匯管理部門應著重抓好事前培訓和事后監管,定期對外匯指定銀行進行監督檢查與指導,為銀行提供明確和詳細的操作依據,減少銀行操作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從而保證業務辦理的合規性。加強內部溝通協調,形成業務辦理合力。應明確國際業務部門的定位,加強國際業務、信貸、會計、計劃等部門間的協調,尤其是要加強國際業務與信貸部門之間的協調,促使各部門忠實地履行本外幣一體化經營的職責;同時,應設置專崗,配齊設施,落實專人負責外匯業務的市場營銷。上級行要加大現場檢查、指導和督促力度,加強人員培訓,加強對全行辦理外匯業務能力的培養,并加強上下聯動,形成業務辦理合力,以進一步拓展外匯市場。培養專業外匯風險審計人員,提升風險審計水平。外匯指定銀行應高度重視內部審計對風險管理的作用,在審計部門中盡快配備熟悉國際業務,能夠對外匯風險進行審計的專業人員,運用科學、有效的審計方法,加強外匯風險內部審計。在此基礎上,及時提示外匯業務經營中的潛在風險,評估外匯風險控制方面的差距,并確保各項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得到有效執行。規范內控制度范疇,構建內控管理框架。制度不健全或存在漏洞是管理效率低下及引發管理風險的重要原因。內部控制制度應有統一的標準,規范的內容,要明確每一業務層次上的控制措施,實行適當的職責分離,以從源頭上有效遏制崗位風險和防范案件的發生。一是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外匯指定銀行要對現有的各種規章制度進行認真研究整理,根據外匯業務特點和風險控制需要,建立內控制度,并且根據不同的業務系統制定具體操作規程和業務操作流程。操作流程應根據崗位設定相應責任,將各崗位的要求具體到項目,量化到個人。二是實現崗位制約。應科學設置各職能部門內部的工作崗位,實現崗位、工序間的相互制約。對重要業務崗位,必須實行崗位輪換和現場審計等制度,力促每位員工在其自身的崗位上,能按照內控機制管理的要求,努力落實、力爭提高,實行長效管理。三是制訂一套系統的制度落實監督方法。有了切實可行的制度,還必須配合適時的監督檢查,才能保證業務持續、穩健地發展。應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可采取自查、領導抽查、不同崗位人員之間交叉檢查等方式進行,并建立回訪制度;對未認真落實整改措施仍存在問題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從重處罰。
本文作者:那洪生工作單位:外匯局黑龍江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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