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財務審計體系化探討

時間:2022-08-02 11: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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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財務審計體系化探討

受傳統審計實踐影響,在部分人的認識里,內部審計通常指的就是內部財務審計。實際上,進入21世紀以后,審計理論界普遍的觀點認為:內部審計是在一個組織內部對各種經營活動與控制系統的獨立評價,以確定既定的政策和程序是否貫徹,建立的標準是否遵循,資源利用是否有效,以及單位的目標是否達到。內部審計的職責不僅包括審核會計賬目,還包括稽查、評價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業內各組織機構執行指定職能的效率,并向企業最高管理部門提出報告,從而保證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嚴密。通常情況下,內部審計可分為內部財務審計及內部經營管理審計兩大類。雖然我國內部財務審計工作開展得比較早,但實務中內部審計在單位組織結構中的職能定位、如何充分切實履行內部審計的職責等問題一直未停止探討。以下就企業內部財務審計的定義、組織定位、實施、與外部審計關系、審計隊伍建設等談談個人的幾點思考。

一、企業內部財務審計

企業內部財務審計是指由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或審計人員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企業的管理制度對企業及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合法、合規、相關內控制度的健全、有效,以及財務信息的真實、正確進行審查和評價的獨立的經濟監督、評價活動。可以這樣認為,充分發揮內部審計機構的作用是執行會計監督制度的保證,同時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機構也是強化內部控制制度的一項基本措施。

二、內部審計的組織定位

內部審計要在企業中生根發芽、健康發展,必須把握“監督”與“服務”的分寸,強化對組織目標的服務職能。因此,內部審計根據其所面對的服務對象不同,會出現不同的職能定位。通常情況下,內部審計有設在決策層、監督層、執行層三種模式,分別對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監事會、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紀委書記等負責(見圖1)。根據企業發展的不同需求,內部審計的組織定位會發生變化。從現代企業治理機構考慮,在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在經營管理系統設置審計部門,職能性審計計劃和報告須經審計委員會批準認可,日常性的行政性審計計劃和報告向管理層主要領導負責,內部審計部門的人事管理、資源計劃決策權屬于審計委員會;這種模式較科學有效,也為國內外理論界廣為倡導。企業治理層、管理層應清楚地意識到內部審計是內部控制必不可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并為其積極發揮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內部財務審計的實施

1、審計方法的運用

企業財務審計的方法通常主要有:查詢法、審閱法、核對法、調節法、盤存法、估計法、分析法等等。在具體審計工作中,審計人員需要根據企業的不同情況,綜合運用各種方法。一般情況下,審計人員在審查書面資料時會采取順查和逆差兩種方式,也會進行詳查和抽查。對客觀實物進行證實時,可能采取盤點、調節、鑒定幾種方式。在審計調查中,審計人員可能會通過觀察、詢問、函證、調查表等方式實施。當然,審計抽樣有多種方法,如:固定樣本容量抽樣法、停—走抽樣法、發現抽樣法、平均值估計抽樣法、差額估計抽樣法、比率估計抽樣法等等。審計人員在分析性復核時,更多的會采取比率分析法、趨勢分析法、賬戶分析法、環境分析法等幾種方法。而穿行測試法、文字說明法、制表法、流程圖法等方法會經常在內部控制符合性測試中使用。這些方法為審計工作的高效開展提供了技術支持。

2、審計程序的規范

(1)對環境分析。審計人員需要對企業的外部環境和內部環境進行分析。外部環境包括宏觀環境和企業經營環境,如當地的法律法規要求、政治環境、行業背景等。內部環境主要包括企業可以控制的一些因素,有企業的組織結構、人員、企業戰略、系統、技術和企業文化。這些都是影響財務會計報告真實性的直接因素,審計人員必須予以關注。

(2)深入了解企業經營現狀,發現舞弊征兆。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需要關注資金短缺對營運周轉的影響、融資能力的變化、產業發展和資金的供給平衡、技術研發投入對產品的影響及其風險、客戶的可持續發展及現金流狀況、供應商的可持續發展及供貨狀況、經營政策的變化、行業周期的影響、管理層完成預算目標的可能、產品單一或少數產品對企業的影響、管理層的職業道德、企業人力資源流動情況及價格水平。通過深入了解企業經營現狀,有助于發現舞弊征兆。

(3)進行風險評估。企業財務審計中,風險評估貫穿于審計的全過程。現實的財務造假涉及財務報告的方方面面,幾乎每個會計科目都可能是不真實的,因此需要審計人員要有強烈的風險意識,對風險的評估要具體而詳細,并且與總體風險水平相一致。也就是說風險導向審計與“系統性”的造假相對應,也應該是一項系統工程。我們應關注異常事項或重大經濟活動,同時也應對經常發生的小錯弊事項予以足夠的重視。

(4)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審計人員在工作中必須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客觀地評估所觀察的情況及所搜集的證據,并對于任何潛在的負面指標或跡象,需要認真分析,多方查證,以確定其是否導致財務報表重大不實表達。審計人員不僅應了解會計審計問題,對于企業的營業性質與風險及交易的經濟實質,也必須徹底了解。作為審計人員,必須要有好奇心及敏銳的觀察力,對于看似無關的問題或線索,能鍥而不舍,發現事物內在聯系和規律。

(5)深入現場調研。深入生產及管理現場,通過詢問、觀察及查閱等方式,直接了解企業的經濟活動,能更好理解企業會計核算。審計人員對現場情況勘察及業務數據的分析往往更有助于發現問題。

(6)積極利用專家工作。在實際工作中,審計人員必須向工程、技術、市場、人事、金融、會計等各方面的專家進行請教,彌補專業知識和能力的不足,保證在審計過程中能更高效。

(7)執行具體會計科目審計程序。對具體會計科目、會計報表附注、會計報表等的審計,目前都是比較成熟的審計程序,無論是政府審計或是社會審計,通常都制定了一般情況下適用的審計程序,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過程中應適當選擇、保持職業判斷,取得適當審計證據,為審計報告或結論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

(8)及時出具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的編制必須綜合考慮在審計中涉及的各方面情況,及時、真實、準確地反映企業的客觀評價。審計報告正式出具前必須與被審計單位管理層進行溝通交換意見,并將溝通過程和內容記錄存檔。審計報告的出具必須考慮審計風險,措辭應嚴謹,結論應有據,分析應條理,建議應可行。

3、審計風險的考慮審計人員在財務審計中要注意對審計風險進行防范,至少需要做到以下幾點:內部財務審計人員要有全面的財務與法律知識;規范審計調查取證的操作水平;認真聽取和研究被審計單位的反饋意見;建立健全審計質量內控制度;正確履行規定的審計程序。

四、與外部審計的關系

1、與外部審計工作的配合企業通常所需要接受的外部審計包括政府審計、社會審計、上級審計幾種。政府審計的機構涉及審計署、財政部、稅務局、證監會等相關部門;社會審計機構涉及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等中介組織;而上級審計機構涉及到直接上級或間接上級實施或組織審計的相關職能部門或機構。審計人員應了解外部審計的工作流程及時間安排,在審計過程中與外部審計加強溝通,并組織相關部門配合外部審計機構順利實施審計工作。當然,審計人員與外部審計的配合仍應符合其在組織中的職能定位。

2、外部審計結果的利用在收到外部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或審計結果通知書時,內部審計部門應組織相關部門進一步分析報告中所提出的問題,針對出現問題的原因提出能夠避免重復發生類似問題的解決方案,并督促相關部門及時整改。

3、外部審計工作的利用內部審計外包實際上是對外部審計工作的利用,審計結果仍由內部審計機構負責。在特定條件下開展內部審計外包可以節約審計成本,并提供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應該說,內部審計工作外包是內部審計的一項重要內容,必須建立起相關的質量保證措施,控制審計風險。

五、內部審計人員的培養

加強審計隊伍建設、提高內審人員素質是內部審計發展的必由之路。加強內部審計人員的培養,是實現審計工作有效性的前提條件。

1、制度基本保障企業應在審計人員任用、培訓、定崗、升遷等方面制定出相應的規定和具體要求,以保證審計人員具備基本素質,滿足機構正常運作的需要。

2、后續教育培訓重視和加強包括財會專業在內的各相關專業知識的培訓,使審計人員具有較為寬廣、堅實的專業知識基礎,使其能適應和處理不同類型業務及復雜問題,從而為決策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見與建議;培訓方式可采取“送出去”和“請進來”相結合,“專題”和“系統”相結合。審計人員應自覺加強學習,“自學”與“培訓”相結合,切實提高自身的專業勝任能力。

3、職業道德要求審計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恪守客觀、公正、廉潔的原則;在工作中,審計人員能開放自己的思維,嚴格自己的行為,更好地為組織目標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