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設項目風險控制分析
時間:2022-07-16 09: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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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T融資模式特點
BT融資項目實際上是上世紀八十年代興起的一種能夠融合項目運營、設計和建設的模式,也就是建設移交,這種融資模式主要表現為在建設政府項目的開始時期,利用項目投資方對建設項目進行投資,完成工程以后利用項目發起方來對項目進行購買,在購買以后對項目進行移交。BT融資模式的主要特點為以下幾點:(1)主體特殊性。BT融資的主體主要由私人投資以及政府投資等兩方面構成。政府即是私人投資方也是實施監督和管理者,擁有兩個身份。(2)客體特殊性。BT融資項目的主要客體基礎建設項目主要有公路、橋梁等,基本上都是社會項目,政府具有一定的代管和建設的權利,所以就需要政府切實做好利益和責任的權衡,建立相應的管理監督權。(3)監督權與所有權特殊性。在建設項目的時候,投資人具有所有權,這是這種融資模式的主要特點,以此來區分于其他模式,在把權利移交到政府的時候,投資人就僅擁有債權,因此就需要政府做好所有權力的管理。(4)建設效率和項目設計效率比較高。為了能夠更好地完成項目準備工作,提高資金回收速度,會盡量壓縮工期,因此這種方式比其他方式效率高。(5)避免出現不必要的外匯風險。在建設融入BT項目的時候,如果加入的是國外資本,那么在移交之后,就會導致出現外匯流出問題,從而保證可以補償必須的利潤成本,BT方式可以很好地解決這種問題。(6)特殊風險性。在建設項目開始時候,BT投資方承擔了主要的風險,在移交到政府以后,只是承擔資金風險,政府不會承擔風險,但是一旦開始進入運行模式就會出現多方面風險。(7)合同的組合性。在進行BT項目融資的時候,所涉及的方面比較廣泛,包括建設、融資、轉讓、投資等,其中涉及的所有都是通過合同來制約的,因此,BT融資具有一定的合同組合性。
2BT模式下風險分析
2.1BT融資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設前期風險分析
(1)缺少法律風險管理。BT融資模式下的高速公路建設實際上是新事物,發展的比較晚,目前國內還沒有相關的法律,沒有形成完善的管理機制,相關規定也比較迷糊,從而導致政府責任不明顯和審批不嚴格以及互相推卸責任。一旦在建設中出現承包商誠信問題以及合同出現問題等現象,沒有足夠的法律支持,從而給高速公路BT融資帶來了困難。由于法律的不完善,導致項目產權不明確,在進行移交之前簽合同之后的歸屬權沒有明確界定,增加了融資風險。(2)制定合同存在的風險。在高速公路建設BT融資簽合同的時候,所涉及的方面非常廣泛,因此會出現很多風險。從投資人方面來說,盡可能想要降低風險,而且希望發起人在后期建設資金方面能夠分擔責任,從而導致合同談判時間比較長;從政府方面來說,在實施項目的時候,可以增加社會發展,改變建設情況,但是也會導致建設方案內容不完善,不能進行充分的準備,導致形式問題比較嚴重;從主體方面來說,在進行高速公路BT項目的時候所需要的招標、準備、談判、簽署合同所涉及的審批、許可以及貸款等多方面環節,導致人為因素多,操作難度增加,增加了融資成本,從而增加了融資的風險。
2.2BT融資模式下高速項目建設期風險分析
(1)在管理和融資方面存在風險。在建設項目進行確定投資人的時候,由于前期建設準備不是很充足,因而在工作之后出現了相關的問題,在設計招標方案的時候僅僅考慮財務費用和計價費用等方面的利益和優勢,沒有充分考慮在措施和組織方案等方面的競爭性報價,導致出現資金不能及時到位的問題,此外,在初期建設BT項目的時候,基本上都是以政府作為銀行擔保,不是利用BT融資方作為擔保,從而導致融資能力出現風險。(2)出現投資超標風險。在建設高速公路BT融資的項目時,因為沒有完善的管理機制、管理規范和管理合同的指導,導致合同風險不確定,從而出現項目實報實銷,還需要一邊設計一邊施工,不斷優化施工方案和設計方案,從而增加了控制投資的難度,此外,由于項目自身的特殊性,使得政府規劃的時候比較松散,投資者基本上承擔了所有的風險,從而增加了項目風險的不確定因素。
2.3BT融資模式下高速公路項目轉讓期風險分析
(1)融資發起人中的回購風險。如果BT模式中的B、T鏈之間出現斷裂,那么回購環節就會出現問題,在進行項目移交以后,政府不能夠依照合同進行足額、定期支付工程款項。因為政策和手段不協調,從而出現政策風險增加的問題,例如,資金投入大,但是政府沒有足夠的資金;類似于這種資金方面的不足導致的支付問題很多。基于這樣的模式,如果在進行BT融資的時候沒有明確的第三方擔保,就很有可能會出現賠償問題,從而增加了投資風險。(2)項目移交時候的風險。在進行BT融資移交的時候,主要出現以下幾方面的風險:①質量風險。在進行交接的時候,應該嚴格檢查工程的質量,明確日后出現質量問題該由誰負責。②資金問題。在實際建設的時候,計劃總是在不斷更改,會導致計劃和實際出現差異,這種風險應該由政府承擔。③稅收風險。依據實際稅收規定,稅收應該由當地稅局征收,在移交的時候,如果不能免除,應該算在合同之內。④移交時間。支付和移交時間雖然有很多規定,但是在實際建設的時候,很有可能會出現意外情況,因此,就需要延遲移交時間。
3如何規避這些風險
3.1在融資模式下高速公路項目控制前期風險的對策
(1)應該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針對于項目建設中出現的制度和規范不完善以及合同不規范、移交、建設等問題,政府部門應該建立相應的法律明確各項義務,增加法律建設的步伐,規范市場運作,從而保證各個方面的基本權益,促進經濟發展。(2)建立相關的決策部門。依據風險管理的機理,政府部門應該明確項目的界限,設置完善合理的行政監測機制,避免出現政策風險,實現利益最大化。(3)選擇適合的投資人。在進行風險防范的時候,需要科學合理的選擇投資人,經過嚴格的選拔,考察投資方的投資能力和建設項目的管理能力以及對金融決策的分析能力,找到最符合要求的投資人,促進項目的發展。(4)適當加入第三方公司,以此作為咨詢法律的依據。實際上BT項目是非常復雜的,參與人員的方面也是比較廣泛的,想要很好地完成項目的建設就需要第三方公司進行監督和管理,最大限度地規避項目風險。
3.2在BT模式下高速公路項目控制建設期風險對策
(1)完善質量管理機制。在工程建設時期,控制項目的質量是高速公路的核心關鍵部分,選擇優秀施工單位是保證質量的基礎,監督管理機制的好壞是界定施工質量的關鍵,因此,就需要把項目中的技術、隱蔽工程作為關鍵,建設完善的質量監控機制。(2)建立反饋機制和風險管理機制。風險評估是控制項目風險的關鍵所在,在建設BT項目的時候,需要具備一定的管理經驗,協調風險管理機制和反饋機制,促進風險防范的建立。(3)建設相應的項目融資小組。在項目建設的時候,資金來源是多方面的,因此需要進行協調,共同進行集資,因此就需要建立融資小組,促進風險的防范。
3.3BT融資模式下高速公路項目控制轉讓期風險對策
(1)完善和制定相應的移交機制。在項目進行移交的時候,應該建立移交委員會,以此來保障能夠很好地處理工作問題,解決回購資金、稅收等移交過程中的問題,保證項目的公正和透明性,最好由公正機構來進行項目移交的見證。(2)完善BT融資項目的回購方案。在項目進行移交之前,政府和相關單位應該明確建立相關控制策略和回購方案,從而保障資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3)制定相應的回購程序和條件。在政府支付和回購期限之內,應該制定明確回購條件,一般應該預留不低于建設費用5%的保證金。
4結束語
本文主要研究和分析了BT融資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過程中會出現的風險主要包括移交風險、建筑風險、法律風險、合同風險等多方面風險,提出了控制風險的對策,從而促進BT融資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的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項目建設的速度,促進建筑行業和國家經濟的發展。
作者:程勇 單位:貴州路橋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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