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論后經濟危機話語權
時間:2022-09-07 0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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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后經濟危機時代,中國的貿易爭端和摩擦頻發,中國方面的應對方式各異。事實上,從中國加入WTO以后,在貿易爭端領域的發言權就一直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中國應提升自己的話語權,進而保護自己在世界貿易中的利益。這需要企業與政府的共同努力。
關鍵詞:后經濟危機時代;貿易爭端;企業;政府
1經濟危機以來針對中國的重大貿易爭端事件回顧
1.1美國對華輪胎特保案
美國總統奧巴馬在北京時間2009年9月12日宣布,對從中國進口的所有小轎車和輕型卡車輪胎實施為期三年的懲罰性關稅,懲罰性關稅稅率第一年為35%,第二年為30%,第三年為25%。中國政府2009年9月14日正式就美國限制中國輪胎進口的特殊保障措施啟動了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程序。
1.2中美禽肉貿易爭端
2007年8月2日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了《2008年農業撥款案》,其中第731條款列明“不得將政府撥款用于制訂和實施有關中國禽肉產品輸美的規定”。同時,美國《2008年綜合撥款法案》第733條也有相同規定。2009年3月10日,美國參議院通過的《2009年綜合撥款法案》第727條也有對中國禽肉的歧視性規定。2009年3月11日,總統奧巴馬簽署了《2009年綜合撥款法案》。該條款的出臺以限制政府資金使用途徑的方式繼續將我國禽肉制品拒之門外。2009年4月17日,中國政府通過常駐WTO代表團致函美方,就美2009年綜合撥款法案第727節(簡稱“727條款”)提起了WTO爭端解決項下的磋商請求。
除此以外,還有歐盟與中國螺絲釘與螺絲栓爭端等等等等。
2中國在爭端機制上話語權現狀的原因分析
中國在2001年加入WTO以后,在爭端解決領域就似乎一直保持著沉默,是一個“安靜的成員”,截至2008年,中國正式參與WTO爭端解決機制的案例共有13起,其中作為申訴方參與的有2起,作為被訴方參與的有11起,而在這段期間,WTO一共受理了378起案件。為何中國在貿易爭端領域的話語權如此薄弱呢,原因是多樣的。
2.1“貿易大國”但不是“貿易強國”
(1)進出口依賴度大。
從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中國對外貿的依存度很大,屬于中等貿易依存度國家行列,始終穩定在60%左右,這也就是說貿易是推動中國經濟發展的一個最重要的因素,貿易的發展對經濟有著“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關鍵影響,面對這一巨大的經濟助動力,中國當然是想盡可能大地保全利益,而對于一些貿易爭端,往往會造成經濟和政治上的雙重打擊,所以除非貿易爭端涉及到了非常重要和關鍵的行業,不管企業還是政府都更愿意采取息事寧人的做法。而從國外的角度看,中國的飛速發展的進出口貿易,不僅威脅了他們本國相關產業的發展,也擠占了他們的國際市場,而且中國對他們巨大的貿易出口也使他們成為了中國的大市場,花了很多錢還受到了傷害,自然會使這些國家將自己受損的利益訴諸于通過貿易保護爭奪回來。
2.2進出口結構不合理,利潤率低
中國的進出口結構有著很明顯的失衡現象,在進口方面,主要是以資本密集型的高技術含量產品和能源產品為主。而出口的產品主要的勞動性密集型產品,附加值和技術含量都比較低,而且在中國的出口貿易中,“三來一補”貿易也占據了很大的比重,這意味著中國的貿易雖然量大,但是質量卻不高。很多的企業依賴進口國外的技術生存,與此同時,很多出口企業卻靠著薄利多銷的模式賺取很低的利潤,經濟危機后,沿海大規模的中小型外貿企業的倒閉就是一個例證,沒有了大量的訂單,企業就很難生存。
另外,典型的“中國制造”:輕紡織品,本質上是依賴著中國低廉的勞動力成本生存的,使得出口企業的議價能力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一方面這種低技術含量的產品不可能賣出很高的價錢,另一方面,對勞動力的“剝削”又時刻受著政府政策的影響,一旦最低工資標準有所提高,中小型企業的生存空間將進一步被擠占。
這樣的情況導致了中國空有巨大的貿易額,卻沒有相應的在貿易領域的國際地位和話語權。
2.3私人企業主法制意識薄弱
雖然在面對國際社會的貿易指責時,中國一些民營企業也不乏有積極應對、主動爭取自身權益的代表,比如在美國對中國出口玻璃征收反侵銷的案件中,福耀玻璃企業就積極應訴,最終獲得了勝利。但是,大多數的中國企業在面對國外的懲罰措施時,還是采取一種消極的態度,而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就是企業對國內相關法制和WTO的相關規則以及與其進行貿易的國家的法制都不甚了解,因此當這些國家提出我國企業違背了WTO的相關規則時,企業往往不知道自己的錯誤在哪里,是什么,同時想要采取措施去維護自身權利時,又不知道相關國內法的程序。反觀國外的跨國公司,有著非常完善的專業團隊和應對機制,往往能夠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因此,企業的法制意識淡薄也是造成中國在WTO中話語權受限的原因。
2.4政府與企業的溝通不暢
WTO爭端解決機制的程序是磋商、斡旋調解、專家組、上訴機構審查、爭端解決機構的建議或裁定的實施和監督以及補償與交叉報復。在整個過程中,光憑企業或是政府的一己之力都是不可能完成的,借鑒歐美發達國家的經驗可以看到,一個貿易爭端訴訟的完成,需要企業的積極應對和配合,更需要政府的指導與支持。因此企業與政府的溝通尤為重要。
中國現在的進出口中私人企業占到了很大一部分,而這些企業在面對來自其他國家的壓力的時候,無疑是脆弱的,即使是相對強大的國營企業,在面對國際貿易糾紛時也經驗不足。在對外貿易發達的沿海省市,從事出口是一種利益驅動,并不是在完全了解國際貿易的具體情況和相關法律程序的前提下,因此面對貿易爭端對大多數企業來說,是先有實踐經歷,再去惡補相關的理論知識,因此往往會比較慌亂,為了息事寧人或是追求一時解決而接受國外的一些懲罰措施,導致國外市場的流失和自身利益的巨大損失。政府作為一個比較強勢的主體,既能通過相關途徑便利地獲得起訴國有關的情況,也能通過強勢的話語權爭取到比較有利的解決方式,政府手中掌握著許多有益的資源能夠對企業應訴產生很大的幫助。因此,如果政府與企業之間不能建立起長期有效的溝通機制保證企業了解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程序、政府了解企業經營情況,以使企業在面對爭端時能夠合理應對,必然會導致中國在國際上總是保持沉默。如果企業在面對爭端時總是采取一種消極的態度,就會讓一些發達國家看準中國在貿易爭端解決上的弱勢,從而不斷發難,這種多陷阱的貿易環境又會讓企業在面對爭端時更加謹慎,陷入一種惡性循環,導致中國的話語權越來越被忽視。2.5國內對WTO爭端解決機制研究的滯后以及相關人才的緊缺
不得不承認,中國對WTO貿易爭端解決機制的研究和了解在國際上還處于一個比較低的水平,這一點嚴重限制了我們利用爭端解決機制的能力和在WTO的發言權。受到國內法制水平和語言溝通障礙的限制,國內對WTO貿易爭端解決機制的研究比較滯后,造成了我們在這方面人才的緊缺。在中國參與的WTO爭端解決的案件中,基本上都是聘請國外律師,2009年的輪胎特保案,雖然中國最后取得了比較滿意的結果,美國國際貿易法庭裁決認定,美國商務部對中國輪胎同時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的做法構成了重復征稅,必須立即停止,但是整個過程中方的申辯都是由美國律師尼爾•波特完成的,這反應了中國在對WTO機制研究上的弱點。
3改善現狀的措施
3.1改善貿易結構,提升貿易地位
從宏觀上說,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只有具備發達的經濟實力才能真正改善政治權利。要爭取中國在WTO的話語權,首先就必須使中國成為WTO中一名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的成員。中國已經有著讓人無法忽視的貿易額和貿易增長勢頭,進一步就是要改善自身貿易結構,提升貿易地位。
具體來說,出口上應該加大出口產品的附加值,提高出口產品的技術含量,在向國外進口了先進的產品后,學習其技術并加以創新,開發出我們自己的產品,而不是簡單復制國外的產品。同時對于出口企業應該整合重組,形成規模優勢,使其具備一定的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培養大型進出口企業。
3.2積極主動參與WTO爭端貿易機制
在WTO的爭端解決機制中,除了起訴方與被訴方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主體:第三方。第三方可以收到起訴方和被訴方的書面材料,提交自己對本案的意見,并且出席聽證會。中國通過作為第三方參與案件審理,可以發表對案件的意見,在一定程度上維護自己的貿易利益。同時,可以了解爭端雙方對焦點問題辯論的依據與技巧、專家小組、上訴機構關注的要點與思維邏輯,從而鍛煉中國的WTO專業人才。這不僅可以解決我國在應對WTO貿易爭端方面經驗和人才缺乏的問題,也可以通過增大在WTO發表觀點的方式提高在WTO的話語權。
除此之外,中國也應該要積極使用WTO貿易爭端結局機制。當作為被訴方,應積極應訴,同時按照程序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在自己的貿易利益受到損害時,政府和企業也應該聯合起來,通過官方與民間共同努力的方式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3.3提升中小企業對WTO爭端解決機制和的認知和法制意識
中國現在對外貿易,特別是出口貿易很大一部分是由中小型企業推動的,因此很多民營企業往往會成為貿易爭端的主要對象,通過政府對提供相關信息的咨詢和風險預警以及企業自身主動去了解WTO相關的規則和程序來提高企業的應訴能力。
同時,企業在與其他國家進行貿易時是否了解了國外的法律法規也是影響到企業在面對貿易爭端時抗爭能力的一個重要因素,只有企業提高自身法制意識,才能在國際舞臺上更好地利用法律工具為自己的利益申辯,進而提升我們整個國家在WTO的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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