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分析論文

時間:2022-12-03 08: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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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分析論文

[摘要]經濟責任審計是審計機關根據干部管理,監督工作的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對單位的財務活動,財經法規和經濟效益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及領導干部個人履行經濟責任,遵守財紀法律和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的監督評價活動。而此項工作不但涉及財經審計法律法規,而且涉及到對人的評價和人事管理,因而審計的責任和難度風險很大,所以我們要做到有效的防范和降低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成因分析,探討了防范和降低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有效措施。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風險表現風險防范措施

經濟責任審計是我們黨和政府為加強對領導干部或企業領導人任職期間所負責單位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以及黨政領導干部或企業領導人員履行經濟責任,遵守財經紀律和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監督,簽證和評價活動。近幾年來,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一種新的審計方式和內容。因此,必然會增加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及其表現

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在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所收集的會計資料不真實、不可靠、未能全面了解責任者所在單位的情況而作出了錯誤的估計和判斷,從而導致對責任者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不準確或發表了不恰當的審計意見,引起不良后果的可能性。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和其他審計風險一樣,處處存在,貫穿于審計工作的全過程。在審計實踐中,我們常見的風險有以下方面:

(一)審計準備階段的審計風險

審計準備階段的審計風險,主要是指審計人員在審計前未按規定的審計程序開展工作,而使被審計對象以不按法定程序進行操作為由提出異議或申請行政訴訟的可能性。主要表現在:

1.沒有堅持“先審計后離任”原則;

2.忽略審計通知書的時間界限;

3.審前不作調查,對責任者和所在單位的情況心中無數,抓不住重點,責任不明確,措施不到位。

(二)審計實施階段的審計風險

審計實施階段的審計風險,主要是指審計人員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因專業技能、政策水平、綜合素質等主觀和客觀原因的影響,導致審計結果產生偏差的可能性。主要表現在:

1.取證風險:如果審計人員所取得的審計證據不完備就不能滿足客觀性、相關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就會導致審計結果偏離事實,而產生風險。

2.檢查風險:是指審計人員由于在實質性檢查的現場作業中所造成的失誤使審計結果偏離事實的可能性。在進行審計抽樣檢查時,選取的樣本量不夠,使審計結果誤差較大,可能會遺漏違紀違法的審計事項。

(三)出具報告階段的審計風險

出具報告階段的審計風險,主要是指審計人員由于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對審計事項把握不全面,對責任者的經濟責任評價不準確,未能按照規定征求被審計對象的意見,給審計主體帶來不良影響和某種損失的可能性。

二、經濟責任審計的防范措施

(一)建立健全的經濟責任審計相關法規、制度

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人是主要的風險源和管理單元。負有經濟責任的管理人員,擔任著實現組織目標的任務,承擔著一定的防范風險的責任。明確管理人員的經濟責任,并且對他們進行經濟責任的審計,是風險管理的主要控制點。建立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法規制度,規范運作,加強立法,建章立制,是防范審計風險的根本措施。建立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行政執法責任的相關法規和制度,使經濟責任審計成為一項權責對等,機制平衡的經濟監督形式。其關鍵就在于使審計內容,操作程序,方法體系,評價結果應用以及部門協調等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提高并逐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實踐的規范性。所以,在環境因素方面我們應做到:了解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明確對審計對象的經濟責任范圍,正確理解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提出切合實際的審計要求,建立健全的經濟責任體系。

(二)在審計內容、程序、方法等方面注意審計風險的規避,合理選擇審計方案

1、注重內控制度的評審,預測潛在風險。內控制度評審是審計的重要內容,而且其本身也可起到防范審計風險的作用。若內控制度不存在、不合理、不健全或執行乏力,就必須實施詳細全面審計并予以提示,從而降低風險。并且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執行與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和管理能力是息息相關的,加強內控制度的評審,則奠定了對責任人評價的基礎工作,可以提前預測潛在的風險。

2、合理確定審計重點和范圍,規避風險。經濟責任審計一定要限定在審計所規定的范圍和內容之內。對在審計中未涉及到或雖然已涉及到但未獲得充分證據或難以分清責任的事項,不做任何

評價,規避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

3、規范審計工作程序,預防風險。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實施的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審計法規和審計規范,從確定審計項目計劃、編制審計方案、送達審計通知書、審計取證、審計報告、征求意見到最終審計結論等每個環節都要按法定程序和要求進行,避免審計人員執法的隨意性,預防程序不當引發風險。

4、運用科學有效的審計方法,查賬與查實有機結合,避開表面信息的干擾,減少風險。分清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在常規的財務審計過程中,應當關注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并針對其薄弱環節及時加以糾正,督促其整改,促進被審計單位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并做好審計資料的有效利用。在此基礎上實施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并能夠減少審計風險。

5、加強復核、征求意見、化解風險。內部審計機構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相關的審計工作質量控制制度,在實際工作中嚴格遵守,規范操作,嚴把質量關。如制定審計工作底稿復核制度,在滿足對審計工作底稿復核的要求的同時,也有利于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另外,對每個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報告,可組織有關主管進行反復討論修改;對出具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力求措詞適當、評價公正,經得起推敲;對于審計中未涉及和證據不充分的問題不做評價、不下結論;審計報告要征求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領導人的意見,認真落實不同意見并妥善處理。這樣才能提高審計工作質量,最大限度地化解、減少人為因素造成的審計風險。

(三)審計評價進一步健全相關性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

評價要客觀、公正、謹慎。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關鍵環節。審計評價應建立在查清審計事實、準確界定經濟責任的基礎之上,充分考慮政策、市場等主客觀因素,盡可能用量化方法來進行。評價時應注意:對審計過程中未涉及的具體事項和審計證據不足的審計事項只用客觀真實的方法將有關事項反映清楚,不作審計評價;對某些事項要全面辯證分析后再作評價。要嚴格按照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以審計查明的事實為依據,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不能照搬照抄被審計對象的述職報告和工作總結。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該到位的必須到位,審計什么,評價什么。杜絕進行經濟責任審計以外的多余評價,如政治堅定、作風民主、工作扎實、政績突出等等。審計就是一種監督,沒有義務、沒有責任進行這樣的評價。另外,評價時注意區分是責任者任期前還是任期內的責任、是直接責任還是管理責任、是主觀原因還是客觀原因造成的經濟責任、是職責范圍內還是范圍外的責任等,以有效地防范風險。

(四)提高審計人員的自身素質

經濟責任審計涉及的內容很廣,對審計人員能力要求很高,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具備宏觀經濟管理知識,政策法規和審計、會計專業知識,綜合分析能力等,如果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不夠全面,就會嚴重制約和影響審計工作質量。所以要加強審計人員的職業培訓和繼續教育,提高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和風險分析與控制能力,遵守職業道德保持謹慎的職業態度,嚴格遵守審計程序。

總之,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最重要的是加強審計質量控制,嚴格執行審計規范,才能真正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其最終目的是把審計風險降到最低限度,從而提高審計結果的可信度與權威性。

參考文獻

[1]馮偉.《淺議審計人員職業道德》.審計理論與實踐,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