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我國會計法律制度的完善詮釋

時間:2022-04-21 0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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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我國會計法律制度的完善詮釋

【論文摘要】公司治理涉及各種利益相關者責權利的劃分和制衡。會計是連接權利和利益的紐帶,會計信息質量在公司治理結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公司治理中對各種利益相關者的約束與制衡機制需要以會計信息作保障。會計目標與公司治理目標具有內在的關聯性,在我國公司目前所處的經濟環境下,公司目標是影響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因素會計法律制度完善對我國公司治理具有重要的意義。

【論文關鍵詞】公司治理;會計目標;法律經濟學;會計立法

一、引言

公司治理是指連接并規范所有者、支配者、決策者、執行者以及使用者相互關系的權、責、利關系合理匹配的制度安排。從本質上講,公司治理結構是企業所有權安排的具體化,是有關公司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這些安排決定了公司的目標、行為,決定了公司利益相關者中在公司治理關系中的地位。股東、經管階層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對企業實際控制權的影響最終表現為對其利益實現程度的影響,而公司會計活動的結果,具有直接調節各利益相關主體利益的作用。因此,在公司治理中,會計目標的實現與公司治理目標具有內在的關聯性。一方面,會計功能的發揮與控制目標的實現有賴于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另一方面,由于會計信息在公司治理中具有反映、控制和監督的功能,會計行為可以在公司治理中發揮重要作用。在維護企業所有者和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方面,會計法與公司治理的目標是一致的。中國企業股份制改造以來,法學界對會計法律制度的研究雖然已經取得一定的成果,但從公司治理的視角研究會計法律制度卻明顯滯后于我國公司治理的實踐,已有的成果也局限于公司治理結構缺陷的角度研究公司的會計行為,這種研究方法由于規范分析方法的缺失,其研究會成果對公司治理與會計立法并無多大助益。本文在分析國外有關會計目標理論的基礎上,會計目標模式與公司治理模式之間的互動與對應關系進行了歸納和評析,并對我國會計法律規范的完善進行了初步構想。

二、會計目標的價值基礎與公司治理模式的選擇

會計目標是公司治理模式選擇的基礎,也是從法律經濟學視角研究會計法律規范的邏輯前提。在不同的社會經濟環境和法律制度背景下,人們對于會計目標的價值基礎就有不同的的認識。自上世紀60年代以來,兩大法系國家關于會計目標價值基礎的爭論就一直沒有停息,其中有代表性的觀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兩派學說之中,即受托責任學派和決策有用學派。盡管兩個學派的觀點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其關于會計目標價值基礎的理論觀點,對兩大法系國家公司治理模式的影響是深遠的。

(一)受托責任學派與內部治理為主導的“德日治理模式”

受托責任學派形成于公司制盛行之時。該學派認為,由于社會資本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必然造就資本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委托關系,在這種關系中,受托經營者應當對委托者盡忠誠、勤勉的義務,會計目標就是向資源的提供者報告資源受托管理的情況。此種理論觀點稱之為“受托責任觀”。在德日為代表的大陸法系國家,主導會計目標價值的理論基礎即是“受托責任觀”。由資本市場的欠發達,德日企業的融資主要依賴于銀行貸款,銀行是主要的會計信息使用者,會計目標的定位必然要傾向于銀行。在德日模式下,公司治理主要依靠內部控制機制對管理當局進行監控,會計的基本目標主要是反映經營者受托責任履行情況的信息。

(二)決策有用學派與外部治理為主導的“英美治理模式”

決策有用學派是在證券市場規模日益擴大化和規范化的歷史背景下形成的。在該學派看來,會計目標就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利于其決策的會計信息,因此認為會計信息是資源利用決策的基礎。在英美為代表的普通法系國家,主導會計目標價值的理論基礎即是“決策有用學觀”。由于英美國家具有高度發達的資本市場,投資者必須通過資本市場以股票或其他證券買賣的方式來決定自己的投資方向,社會資源分配主要通過資本市場進行,其會計目標必然定位于決策有用觀。在英美模式下,公司治理主要依靠外部控制機制對公司經理層進行監控,會計就以為公司經營者的經營者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為基本目標。

三、對會計目標與公司治理關系的法律經濟學評價

(一)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公司的法律經濟學價值

如上所述,受托責任學派把會計目標定位于為公司股東的投資決策需要,決策有用學派則把會計目標定位于公司經營者的經營決策需要,兩者實際上都只是客觀反映了現代公司的產權特點,而對其他利益主體的關注是不充分的。從法律經濟學的角度來看,會計目標如果定位于單一的主體,則構成對效率價值與公平價值的雙重擬制,從而在根本上動搖公司存在的社會經濟基礎。公司不僅僅是股東和經理層的事業,而且需要關注各利益相關者的權益。在市場經濟體制中,這些利益相關者彼此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平等交易的契約關系。在這組合約安排中,公司作為他們之間合約的連接點,將這些利益相關者緊密地聯結在一起。因此,公司治理在承認和保護股東利益的同時,還要權衡和調節各種利益沖突。

“效率”指資源的有效使用與有效配置,“公平”是指獲取收人或積累財產的機會公平。效率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在沒有效率或效率低下,生產力就不可能發展,產品與勞務的供給就不可能充裕,公平也就失去了實現的物質保障。但一個公司為追求效率而不顧公平,它就因無法贏得包括利益相關者在內的廣大投資者的信賴而維持公司的高效率。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初級階段,國家是重要的利益相關者,會計目標的確定也要受制于現行的公法制度框架,滿足國家宏觀調控的需要。

因此,在進行價值選擇時,我們不能效率與公平絕對化,而應該在肯定公司治理機制奉行效率優先價值取向的同時,也不能忽視兼顧公平的價值要求。

(二)我國公司治理結構的特征與會計目標定位的路徑

1、我國公司治理結構的特征:一是資本市場不發達。企業的經營活動并不是完全以資本市場為導向,在較長的一段時間里,資本市場都不會在企業資本籌集上發揮主要作用,企業大量資本的取得,仍大都采用直接投資的方式,只有少部分資金從資本市場籌集。在我國市場和法律制度不完善的情況下,交易的不規范是普遍的存在的;二是股權高度集中。在資本市場完善的情況下,股東可以“用腳投票”來對公司的經營不善及時作出反映。然而,我國目前的證券市場還只是企業的融資渠道,通過資本市場對經營者實行外部約束的機制還沒有形成;三是內部人控制嚴重。董事會本應在監督經營者方面起重要作用,但我國目前大多數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存在著董事會地位模糊的現象,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發揮應有作用的機制缺乏必要的保障。

2、我國公司會計目標定位與路徑選擇

根據我國公司治理結構的特點和會計立法的現狀,我國公司會計目標應該定位為:會計人員在依法享有會計權利的前提下,有效地履行義務,創造出既忠實于會計現象又對社會有著較高利用價值的會計信息。從長期看,“決策有用觀”是會計目標的必然選擇,但“決策有用觀”是建立在完全有效的證券市場假設基礎上的。而在中國當前的會計環境下,證券市場剛剛發展還很不完善,由于市場機制不完善,市場會計信息使用者對真實的會計信息需求嚴重不足,公司治理結構存在障礙,會計信息失真是當前我國會計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因此應更強調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即定位于“受托責任觀”為主。隨著中國會計環境的健全,資本市場發育成熟,并在社會經濟中具有全面影響時,再逐步提高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再定位于“決策有用觀”。

四、完善我國會計法律制度的基本構想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會計制度改革取得了輝煌的成就,會計立法也取得了豐碩成果。然而,隨著公司股份制改造和公司治理實踐的逐步深人,會計立法的滯后與不足也逐漸顯露出來。為規范公司治理,我國會計法律制度急需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完善。

(一)會計監管體系

會計監管模式可分為行業自律、政府主導以及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相結合三種模式。筆者認為,在我國目前的經濟環境下,我國的會計監管體系應該包括會計監管立法體系和會計監管執法體系。會計監管的立法體系解決的是會計監管的法律建設問題,它是實現會計監管的手段和工具;會計監管的執法體系需要從會計監管活動中各要素之間的互動關系來體現,它主要包括會計監管主體、會計監管對象以及會計監管范圍等問題。如上所述,這種“三位一體”的會計監管體系框架是由我國公司的會計目標與公司治理模式決定的。

(二)會計監管體制

由于我國現行會計法確立的是政府主導型監管模式,因而會計監管體制主要涉及到會計監管權的設定和分配。由于我國目前實行的是多頭監管體制,會計法律規范之間沖突嚴重,極不利于公司會計目標的實現,有必要進行改革和完善。筆者認為,監管體制的改革和完善必須解決以下幾個問題:明確會計主體的法律責任,建立訴訟機制,實行民事賠償責任追究制度;統一會計立法,加強會計法律規范之間的協調性;明確監管主體之間的權責,建立責任追究機制等。

(三)法律責任制度

目前的法律對于會計、會計監管中的法律責任雖然已經有了許多規定,但是無論從立法上還是從實踐上看,主要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會計人員的民事責任缺位是立法上的一大缺陷;二是司法會計制度不適應改革的需要;三是有關監管者的法律責任規定不夠明確。這些問題,應成為進一步完善我國會計立法的重要內容。

(四)會計國際化

按照國際會計規范的構成構建我國會計準則的結構框架。內容包括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加快具體會計準則的制定、頒布和實施,盡早實現從行業會計制度向具體會計準則的轉變;二是參照國際會計準則體系的構成,補充和完善我國會計準則的相關內容,如物價變動會計準則、施工合同會計準則、租賃會計準則、外幣匯率變動影響會計準則、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等等。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其基本經濟制度決定了會計制度的制定應能體現會計主體利益與國家利益協調的要求。我國的市場經濟是宏觀調控下的市場經濟,會計制度的制定不僅要滿足會計主體核算與報告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的需要,而且要滿足國家宏觀調控的需要。

五、結語

在我國經濟轉軌的過程中,我們必須意識到經濟的發展程度、企業的組織形式以及銀行的作用對公司治理和會計目標的影響。轉軌經濟的公司治理和會計目標模式應該植根于現實的經濟與社會環境。中國目前的國情以及公司治理結構發展現狀來看,中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過渡發展目標模式應是“市場導向型”與“行政監管導向型”相結合的模式。無論是加強會計立法,還是加強公司治理,兩者的最終目標都是一致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