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設規劃評價及方法
時間:2022-01-05 10: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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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完整的城市總體規劃實施評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基于城市建設狀況的評價、基于城市總體規劃作用的評價、基于城市總體規劃實施績效的評價。其中,基于城市建設狀況的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是完整的城市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是指作為法定規劃的城市總體規劃在建設的過程中是否得到了有效實施,城市總體規劃的具體執行狀況和程度。由此可知,基于城市建設狀況的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是城市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基礎。本文主要從基礎性評價、甄別性評價、結構性評價三個方面就基于城市建設狀況的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及其方法這一主題進行簡要闡述。
關鍵詞:城市總體規劃;規劃實施評價;評價方法
城市總體規劃實施評價主要是指經過一段時間的實施后對法定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情況與結果予以評價的活動。不僅如此,城市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開展往往有著多種目的,如編制新的城市總體規劃、定期檢查規劃的執行情況、改革規劃實施的相關制度和機制等,評價的目的不同,評價的內容和方法也不同。所以,在評價開展之前首先需要根據評價的目的選擇合適的評價內容和方法。作為完整的城市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基于城市建設狀況的總體規劃實施評價主要是對城市總體規劃在規劃實施評價年限內在城市建設過程中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評價。所以,其評價的對象是在規劃實施評價年限內所涉及的各項建設活動的結果,即城市建設成果。值得一提的是這一建設結果既包括新建的也包括改造的。所以,基于城市建設狀況的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就是針對城市建設成果是否符合法定總體規劃成果這一評價依據所開展的評價,是對這兩者一致性的評價。基于城市建設狀況的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及其方法主要包括基礎性評價、甄別性評價、結構性評價等。
1基礎性評價
基礎性評價又可以稱之為實現度或符合度評價,主要是比對規劃實施評價年限內的城市建設成果與城市總體規劃成果,從而揭示出城市建設行為與規劃結果的符合程度或一致性。所以,基礎性評價的核心在于評價年限內的城市建設成果與法定規劃內容是否相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如何。從基于城市建設狀況的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工作的開展來看,土地的使用狀況是城市規劃中最核心的內容。雖然土地的使用狀況并不是衡量總體規劃實施狀況的唯一標準,但其他各項的內容往往是以土地使用狀況為線索而得到的。除此之外,土地使用狀況也是城市建設成果最能夠直接反應出來的。所以,在評價年限內對各項建設用地的實施情況進行評價是基礎性評價的主要內容。評價工作的開展可以通過兩種途徑進行:1)通過調查繪制出現在的土地使用狀況圖,然后將土地使用現狀圖與城市總體規劃制定時的土地使用狀況圖進行對比即通過比對評價期內的城市建設成果和法定規劃土地使用圖找到兩者之間的差異。通過這一途徑獲得的資料不僅與總體規劃的制定工作密切相連而且方法熟練、資料的調查和整理效率都較高,因而,這一途徑是現在最為常用的途徑。不可否認的是,這一途徑在運用的過程中有可能會遺漏掉用地性質不變但實際發生過建設行為的用地,這種情況就會對結構性評價和績效性評價產生誤差。2)通過比對評價年限內規劃主管部門所發放的所有“一書兩證”和法定規劃成果。這一途徑可以避免上一種途徑可能帶來的資料遺漏問題,但同時也會增加較大的工作量。
2甄別性評價
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城市建設在一定的時期內必然會出現一系列與規劃成果不相符的建設成果。甄別性評價就是從合理性和效果性兩個方面剖析不符合規劃的建設成果產生的原因及其使用效果是否與總體規劃的原則和目標等相一致的評價。從某種角度上說,真正能夠為后續總體規劃的制定、規劃實施制度的改進和完善提供線索的恰恰是在對這些與規劃成果不相符合的建設成果進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獲得的。甄別性評價主要涉及兩個方面:1)合理性評價。合理性評價主要是指對與法定規劃成果不相符的城市建設成果出現的原因進行分析并對改變規劃內容的決策的合理性作出判斷。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中,不符合規劃成果的建設成果是否合理是必須要作出判斷的內容。城市建設項目實施的合理性判斷必須與特定的社會經濟環境、政策背景相聯系,理智的合乎理性的分析其背后的原因。需要注意的是,做出合理性判斷的最高標準是看其是否有助于促進更加美好城市的建設。2)效果性評價。效果性評價主要是依據與法定規劃不相符的建設成果實際建成后的使用情況對其建設的合理性和調整的必要性所進行的評價。本文所指的效果性評價主要是指城市建成結果的內容設施等與法定規劃成果的規定及要求有所不同,但其建成后的實際效果卻更符合規劃的目標和居民的意愿或者對于規劃的后續實施更有利。
3結構性評價
結構性評價主要是指通過梳理所有城市建設成果的空間結構關系來評價法定城市規劃結果所制定的城市空間結構的實施程度。城市總體規劃并不僅僅是對單項要素的組織與安排,更是對城市整體結構的組織與安排,統籌兼顧城市各要素之間的關系。所以,總體規劃實施評價一定不能只局限于對各具體要素實施情況的評價更應該突出這些建設成果對城市結構的貢獻,這也是城市總體規劃引導城市發展的重要方面。結構性評價中的結構并不局限于規劃評價年限內的各個城市建設成果之間的關系,更強調其與整個城市空間的實現或完善之間的關系。結構性評價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各類城市建設用地在數量、空間上的關系;中心體系、交通路網、綠地的實施情況;各項建設之間的關系。
4結語
作為城市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一部分,基于城市建設狀況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僅僅只是對規劃實施評價年限內城市建設成果是否與法定規劃成果相一致的判斷,絕大多數的工作集中在對結果的評價及描述性方面,因而更多的是為后續的評價打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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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學強 單位:榮成市石島管理區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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