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議貧困生認定中的問題及策略
時間:2022-12-07 11: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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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認定、資助貧困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國主要以獎學金、勤工助學、生源地貸款、特殊困難學生補助和減免學費等措施手段來資助貧困生。高校學生資助體系已經趨向完善,各種資助和獎勵機制也極大地改善了貧困生的經濟狀況。然而,伴隨貧困生資助工作的深化以及社會經濟大環境的變化,貧困生的產生源和數量結構出現新的動向,相伴而生的問題也接踵而至,獨立學院貧困生的界定工作面臨新的困惑,貧困生的資助工作遇到新的挑戰。
1.貧困生認定工作缺乏規范性
獨立學院由于本身收費較高,已從事實上拒絕了大部分家庭經濟特殊困難的學生。但仍然有一部分只達到“三本”分數線的經濟困難家庭迫切希望子女成才,無奈選擇了獨立學院教育。因而,獨立學院如何正確合理地界定、資助貧困生,使其貧困生認定工作比之其他高校,更具有特殊性和困難性。能否做好獨立學院貧困生認定工作,直接關系到獨立學院教育的公平、公正和平等的真正實現。近年來,獨立學院對貧困生的認定基本上采用“學生申請—班主任確認—學校審批”的流程和方式。這是一種缺少嚴謹性的簡單方式,采用這種簡單的方式界定貧困生的直接后果便是導致申請人數逐年急劇上升,甚至有些班級出現了絕大多數學生蜂擁申請的情況,有些家庭經濟并不太困難的學生,也努力加入到貧困生隊伍之中。一方面,貧困生申請數量急劇增長,一方面,貧困生認定工作表現出乏力之態。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是獨立院校不可能派出足夠人力奔赴貧困申請生家鄉予以實地調查。貧困生的認定工作更多地要靠社會相關部門配合,要靠社會誠信和個人誠信來完成。實際情況是,在調查貧困申請生的過程中,一些村委會、街道辦、民政部門礙于情面,為便捷其辦事流程,開出了可信度較低的證明,甚至達到家庭經濟困難認定表零拒絕率。所有這一切,使得資助工作的公正性發生偏移。
2.缺乏對貧困生健康心理人格的有效教育
貧困生申請量的極速攀升同獨立院校在校生的心理人格密切相關。有的申請者是真正的貧困生,由于自身的貧困導致其產生自卑、敏感、焦慮、虛榮等心理問題,隱瞞自己的貧困現實,致使貧困生認定過程中產生遺漏,本該資助的未得到資助。有的申請者家庭條件較好,本不需要資助,但在從眾心理的支配下,抱著“不要白不要”心態也加入到申報者的行列,致使不該資助的得到資助,造成國家寶貴的助學資金目的偏向,事實上是對貧困生國家權益的剝奪。獨立學院學生工作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內容是對受教育者的心理人格進行重新塑造,克服他們的自卑心理和從眾心理,樹立健全的心理人格,在此基礎上,貧困生的認定工作無疑事半功倍。
3.獨立學院貧困生的物質資助機制不完善
首先,銀行貸款不力。目前用于貧困生資助的銀行貸款有四種形式: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對學生辦理的無息借款;一般性商業助學貸款。其中,國家助學貸款資助力度和規模最大,是助學貸款的主要內容。但貧困生在具體貸款過程中往往遇到貸款規模限制、貸款手續復雜等多重困難,其結果是難以獲得助學貸款;其次,國家每年給予高校學生的助學貸款額度上限為6000元,而獨立院校學生每年的學費在15000元左右,兩相比對,即使順利獲得貸款,獨立院校貧困生每年仍有9000元左右的費用缺口;再者,國家設立的“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以及一些企業的獎學金相對于龐大的貧困生群體依然猶如杯水車薪。
二、幾點建議
1.從新生入手加強對大學生的誠信和感恩教育
誠實守信是大學生應該具備的基本的道德素質。誠信缺失是當前社會的普遍現象,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作為高等人才的育人之所,對大學生的誠信教育愈加凸現其必要性、重要性和緊迫性。為此獨立學院應從新生入學開始積極開展對大學生的誠信教育。并在大學期間結合思想政治教育課和各種社會實踐活動,強化對其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的合理而正確的引導。比如,可組織召開主題班會,討論誠信缺失的深層原因以及大學生在該問題上肩負的責任;可在圖書館等公共場所開辟心理學研討室,盡早解決青年學子的各種心理問題,促使其健康人格的形成和固化;建立“勤工助學”與“國家助學金”聯合的掛鉤制度,使得那些真正需要資助的同學不僅能得到資助,而且還可以通過自力更生的體驗,增強其自立自強的決心和感恩國家、社會的心理,引導大學生進行自我脫困。
2.在現有界定流程中增加班級評議環節
現有的貧困生界定方法簡單而疏略,應予以完善。班級評議不失為一種有效的補充。每個班級的大學生學習生活在一起,彼此間有更多更深的了解,利用這一特點,可組織學生對貧困生的確認給予公開評議,其操作程序如下:首先召開班級會議,宣講國家助學政策和學校相關規定,公布貧困生認定標準;接著在自愿的前提下,貧困生申請者陳述自己的家庭經濟情況和需要資助的方式、途徑、數額等。在開會之前,申請者可將自己的陳述稿或家庭經濟情況書面文字,通過班主任許可的途徑進行,以便讓更多評議者了解自己的貧困狀況;隨后全體班級學生依據自己掌握的信息對貧困生申請者進行無記名投票;最后由班主任公布評議結果。班級評議不是貧困生認定的最終結果,只是認定過程中的環節之一,而且是一個重要的環節。有了這個環節,貧困生認定工作的真實性將會顯著提高。
3.建立動態的貧困生數據庫
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在一定時間范圍內處于變化的狀態中。比如,有些家庭平時生活還能正常維持,一旦遇到災病,就沒有抵御風險的能力,一下子陷入危機中。因此,建立一套包括貧困生家庭經濟狀況、社會關系、父母職業動向、受助歷史等信息內容的數據庫,以班主任為單位每學期及時調查跟蹤,對相關信息進行調整和補充,實施貧困生動態管理,并將相關工作資料存至班級檔案中,以供輔導員每年的貧困生認定工作參考,可較好地保證認定工作的公正性。
4.運用監督機制,舉報和懲戒并重
獨立院校要制定一整套貧困生工作制度和規范,其中就包括監督機制、舉報方法和懲戒規定。一旦發現貧困生申請者有弄虛作假的不實信息,或者以不正當手段騙取資助金,以及將資助金用于奢侈生活、揮霍浪費等現象,必須按照相關規定予以懲戒并追回資助金。沒有完善的監督機制,沒有嚴格的懲戒行為,貧困生資助工作中的違規現象就可能反復出現。總之,獨立學院貧困生的認定應把握好以下幾點:以加強學生誠信和感恩教育為基礎;以院校自身認定為主,生源地證明為輔,發動班級學生的“公證人”的積極性,做好貧困生的認定工作;通過建立健全完善的監督、舉報機制,確保真正的貧困生得到資助金,確保國家資助政策的順利實施。
作者:宋桂萍單位: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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