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地聯動共學共育理論下法制教育論文
時間:2022-12-26 11: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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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地聯動主要是指利用學校教學資源和地方司法機關資源開展公民普法活動。受教育對象為公民,目標是以提高公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在全國對廣大干部和群眾進行關于維護和遵守社會主義法制的宣傳和教育。增強依法治國的觀念,形成依法辦事的習慣,維護和保證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形成良好的法律氛圍和執法環境。本次研究活動主要著眼于學校和地方互動的體制和機制。體制主要研究的是開展普法活動的組織領導、執行過程、質量監控、問題處理和意見反饋等。機制建設主要就校地如何利用對方資源、如何開展公民法制教育、如何創新法制教育形式等展開研究。
(一)“校地聯動共學共育”實踐活動背景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1954年,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頒布;改革開放后,鄧小平同志提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在“兩手抓”過程中明確提出需“一手抓建設,一手抓法制”;隨著法治理念的不斷深入,黨的十五大將依法治國寫入黨章;這些里程碑式的法治進程彰顯了黨和國家對依法治國理念的推崇。我國已經進行了四次較為大規模的普及宣傳教育,并且,五五普法正在進行之中,但是對公民法制教育方法簡單;公民法制教育對象泛化、無針對性;公民法制教育的內容枯燥,重點不突出;各相關單位沒有建立聯動的普法機制。特別是作為承擔著服務社會任務的高校,除了要運用社會資源加強對在校大學生的法制教育外,也應該積極主動地服務地方,為社會公民做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當前加強對公民法制教育已經成為全社會迫切需要研究和解決的課題,因此,一種成體系、有計劃、有步驟的“校地聯動共學共育”實踐活動應運而生了。
(二)“校地聯動共學共育”的主要特點
“校地聯動共學共育”的公民法制教育格局改變了學校單一的、只是向學生講授法律法規的法律教學活動,同時也擴展了司法機關功能,學校和地方司法機關除了傳統的功能外,相互協作進行公民法制教育,促進了全社會法制意識的提高。學校具有法律理論的優勢,但缺乏司法實踐的仿真環節。地方司法機關因為較多的履行了司法功能而對案件本身的教育功能沒有得到有效的發揮,浪費了公民教育的資源。校地聯手,便可實現司法教育領域的理實一體化。該項目以公民法制教育為主要內容,主要研究如何利用學校教學資源和地方司法資源,調動校地雙方對開展公民進行法制教育積極性,使校地雙方都以推進公民法制教育為使命,二者合力,緊密配合共同推進公民法制教育的進程。“校地聯動共學共育”有三個較為明顯的特征:一是系統性強。以往項目的研究都是以大學生、高中生、公民、法制、法治等為單一對象,這次研究活動突破了研究對象本身,實現了對象前移,把施教主體作為研究對象,較以往是顛覆性的改變,并且把教育主體進行合二為一,進行系統性研究;其次是針對性強。此項目不是“遍地開花”,而是針對公民法制教育的實施,進行擴散式思維,對開展公民法制教育進行擴展式研究,盡可能的在以校地聯動,互學共育的前提下,解決推進公民法制教育的問題;三是教育主體雙向化。以往的研究,大多傾向于調動社會因素為高校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而忽視了高校對地方法制教育重要作用。此次研究,創新在于探索了高校和地方行政、司法機關相互學習、相互教育的聯動機制,雙方如何在公民法制教育進程中聯動發揮作用。
二、“校地聯動共學共育”背景條件下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以及依法治國概念的提出社會主義法制得到不斷完善以及法律宣傳在教育領域的滲透,“校地聯動共學共育”應運而生。“校地聯動共學共育”以校園為背景,滲透法制教育,是一種有機的利用學校資源開展普法教育的活動。在這一實踐活動過程中,校園是主要的陣地和資源,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法制教育,是推動“校地聯動共學共育”活動發展的重要措施,是保證這項實踐生命力及滲透力的必然途徑,同時更是促進我國法制教育走進校園,引導社會主力軍健康發展的必然舉措。筆者將從以下對加強和推進大學生法制教育的重要作用展開詳盡的論述:
(一)大學生法制教育是我國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法制意識及理念的強化成為當下急需進行的工作。大學生作為一個較其他人群而言,在學識、理解力以及價值等方面更為突出,是我國公民的重要組成,同時更是我國經濟建設的主力軍和接班人。加強和推進大學生法制教育,是我國社會法制教育工作開展的需要,同時更是我國經濟快速持續發展的需要。
(二)大學生法制教育的加強是保障“校地聯動共學共育”效果的重要措施
“校地聯動共學共育”是當前我國法制教育普及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它以校園資源為基礎支撐,面向社會成員開展法制滲透與法制引導的工作。加強、推進大學生教育工作,能在校園中營造一種較為突出的法制氛圍,從校園輻射開來,進而引導整個社會法制教育的持續推進。如此一來,不僅能對“校地聯動共學共育”法制教育活動的開展起到有效的鋪墊作用,同時還能發揮除校園基地作用之外的另一個作用,即導入和滲透的作用,從而保證“校地聯動共學共育”的最終成果。
(三)大學生法制教育的推進能夠促進大學生更加全面的發展
通過上文論述,我們已經大致了解了大學生群體在整個社會體系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以及發揮的重要作用。但是就這些角色和作用的實現來說,僅僅依靠專業知識教育是遠遠不夠的。隨著信息時代與經濟時代的發展,大學生受到的視聽沖擊越來越多,心理承受力也越來越脆弱,長期的高等教育并沒有賦予它們較強的適應力和應變力,知識層次豐富但是又缺乏社會經驗,這樣一類人群在走向社會時,如果沒有明確的引導和法律知識的灌輸,是極為容易走上歧途的。因此,結合大學生的實際特點來看,法制教育的加強與推進不僅是幫助大學生成為經濟建設主力軍的重要措施,同時更是促進大學生全面發展,幫助大學生形成更為健全認識體系的重要途徑。
三、加強與推進大學生法制教育的具體措施
大學生是特殊的社會人群,他們介于學生與社會人之間,擁有豐富的知識體系及學習能力,但是在即將面臨社會生活時,又顯得經驗不足,手足無措。在“校地聯動共學共育”實踐活動的背景與條件下,加強大學生法制教育,不僅是促進“校地聯動共學共育”這一實踐活動發展,保障其成果的重要措施,同時更是從大學生發展角度出發,促進大學生健康全面成長的有效途徑。下文論述中,筆者結合“校地聯動共學共育”的活動與實踐背景,圍繞大學生法制教育推進的具體措施提出了建議和意見。
(一)設置專門的法制教育課程,引起足夠重視
大學生法制教育的加強和推進,首先應從課程的設置入手。作為學校來說,應結合自己已經擁有的法律資源,合理的設置一些法律知識普及的課程,引起學生對法律知識的重視,逐步培養學生理性的法律邏輯與思維。大學課程中,有一些專業是以法律課程為基礎的,如律師專業等。就這一部分學生來說,法制理念以及法律意識較強,走的是較為專業的方向。相對而言,就大學的其他專業來說,涉及的法律課程就較少了,甚至大多是是缺乏的。針對這一情況,建議在保證法律相關專業教學質量與教學效果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專業的教學資源,將這些教學資源輻射到其他專業來,合理的設置一些選修課程或是公共課程,實現資源優化利用的同時,營造一種突出的法制教育氛圍,為大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進一步落實奠定基礎,創造條件。
(二)開展專題教育講座,灌輸法制理念
如果說法制教育課程的設置是導入的話,那么專題法制教育講座的開展就是滲透了。在這一措施中,建議高校可以邀請一些公安單位或是較為著名的講師等,對大學生進行某一感興趣的內容進行教育和引導。比如,大學生戀愛是常事,當感情趨于成熟的時候,男女雙方可能會選擇同居。但是就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社會民眾對這一概念較為敏感,甚至覺得羞于說出口,同居部分的法律也是較為欠缺的。在對這一專題進行法制教育滲透的過程中,建議可以借鑒一些國外的法律經驗,讓學生對“同居”這一概念能有一個正確的法律概念,以便在今后遇到類似問題的時候能做出正確的選擇與判斷。在開展專題法制教育講座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其一是專題與大學生的興趣傾向應保持一致;其二是一定要與學生進行互動。
(三)充分利用“校地聯動共學共育”這一環境,幫助學生融入到社會法制教育體系
無論如何,大學生最終是要進入社會,成為一個社會人的。加強和推進大學生法制教育,僅僅局限在校園這一區域是不可行的,只有讓學生與社會實際進行接觸,學生所掌握的法律知識及形成的法律理念才能派上用場,而不是紙上談兵。結合“校地聯動共學共育”實踐活動的背景來看,校園作為根本的基地,承載著這一實踐活動的資源需求,但是同時也為大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實踐的平臺和渠道。因此,就大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推進來說,還應充分利用“校地聯動共學共育”這一實踐活動背景,走入社會,接觸實例,讓法律意識成為立體的東西,指引正確的成長道路。
作者:李莉車緒武單位:陜西鐵路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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