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超常兒童教育現狀分析論文

時間:2022-11-22 11:31:00

導語:我國超常兒童教育現狀分析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我國超常兒童教育現狀分析論文

摘要:對超常兒童的教育。家庭、學校、社會都負有責任。國家應該成立專門的機構負責對超常兒童的鑒別和教育;家庭學校的地位應得到法律支持承認;相關部門應該制定相關配套措施,使其教學更完善。

關鍵詞:超常兒童;學校教育;家庭學校;個性化教育

20世紀初心理測驗興起以后,人們提出以智商(Io)作為定義“天才”兒童的標準。如美國著名心理學家特孟認為“天才”兒童是那些智商超過140的兒童。我國大陸的心理學家首先于1978年提出了“超常兒童”(supemor-realchildren)術語。它一方面指這些兒童的非凡表現不完全是天生的,而是先天因素和后天教育培養兩者交互作用的結果;另一方面,超常兒童只是兒童群體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完全不同于兒童群體的獨立群體。“超常”一詞具有明顯的統計學意義,“低常”、“常態”和“超常”構成了一個連續的整體。超常兒童是那些比總體平均水平高出兩個標準差的兒童。根據這個標準,一般來說,比總體平均成績高出兩個標準差的兒童占總數的3%左右。根據3%的比例,我國現有14歲以下超常兒童約800多萬。

一、我國超常兒童教育的現狀

我國的超常兒童教育尚處在起步階段,對超常兒童的培養還沒有正式的法律規定,國家并沒有針對超常兒童制定的教學計劃、教學要求和教材,對超常兒童進行專門鑒定、教育、評估的機構也比較少,大部分的中小學沒有專門針對個別超常兒童制定的教學計劃,培養措施以及專門的教材、課程;對于那些被父母送進學校的超常兒童應進行哪一年級的教育。學校也并沒有進行嚴格、科學的鑒定評估。雖然有些學校也有所謂的“培優班”、“實驗班”,但這與超常兒童的教育在意義上并不完全相同。許多超常兒童在學校并沒有接受到能最大程度開發其潛力的課程。雖然對超常兒童的教育,是教育體系應該承擔的義務,但是實際上,很多學校對超常兒童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可操作的程序、規則和個性化教育方式,這些超常兒童的培養實際仍然依靠父母。我們的教育是“為了一切孩子、一切為了孩子、為了孩子的一切”。為了一切孩子,意思就是要使每一個孩子得到良好的教育,也就是提供適合其發展規律、特點和需要的教育形式和機會。超常兒童的情況千差萬別,智力基礎各不相同,他們需要的是有針對性的個別化的教育。但是,目前我們的學校教育由于師資、配套措施等原因根本不可能做到這一點。

超常兒童往往有各方面發展不平衡性的特點,他們的智齡與實際年齡有差距,智力、情緒、身體發育不同步,而這個特點往往與學校的規章制度發生矛盾。例如,按照身體發育的情況,10歲兒童如果上小學也許上午下午各上三節課,但是如果他上初中上午下午就要各上四節課。如果上高中的話,在校時間會更長。能不能提前離校?體育課超常兒童如何上?這些看起來很瑣碎的問題給學校管理帶來了很多挑戰。·而且由于超常兒童的年齡在班級中偏小。社會化程度和心理發育遠不如智力發展的快,極容易被大孩子欺負,給孩子的成長帶來陰影。周圍的人的贊譽,無形中會助長超常兒童自以為是的性格,使他們容易養成優越感,形成畸形自尊心,養成懶惰、自私的心理。這樣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極為不利,也使孩子產生適應社會和交際的困難。兒童期的同伴關系對兒童的身心發展有著重要的作用,但是對于一般孩子來說很容易的交朋友。對超常兒童來說則要困難的多。在班里,他周圍的同學年齡比他大,覺得他太幼稚,沒有共同話題。而和他同齡的孩子則不同班、不在一起學習生活。因此超常兒童幾乎總是孤獨的,他們最親密的伙伴就是父母。

綜上所述,在我國目前的情況下,學校不可能做到對超常兒童有針對性的個性化教育,而一般的學校教育也未必是超常兒童成長的最佳方式。

二、對我國超常兒童教育的建議

(一)制定針對超常兒童教育的法律法規

在國外,如美國、加拿大、以色列、俄羅斯等國。相關法律制度與規章上都有針對超常兒童的專門規定。而在我國,由于超常兒童的教育剛剛起步,還沒有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我國專門從事超常兒童心理研究的人數很少,開展超常教育的學校也非常少。因此,國家教育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對超常兒童教育的研究投入,以保證對實踐有力的指導。(二)成立專門的教育機構

在印度,有專門的天才管理機構,叫做“新黎明學校組織機構”,學生一切生活費用都由中央政府負擔,除了泰米爾納杜邦外,每個區都有一所這樣的天才兒童學校。印度70%的人口在農村,農村兒童占青少年的大多數,天才兒童學校保證了農村天才兒童像城市兒童一樣獲得高質量的教育,充分挖掘他們的潛力,實現教育公平。同樣是人口大國,我國不僅沒有專門的官方的教育機構,非官方的類似科技大學少年班這樣的學校和機構也很少。我國和印度的經濟狀況、人口狀況相似,可以學習他們的做法。成立專門的超常兒童教育機構,進行超常兒童的鑒別、教育。在這樣的學校,超常兒童能夠與同齡人生活在一起。更有利于心理的健康成長。

(三)給予家庭學校明確的法律、政策支持

在美國,據專家估計,有學齡人口2%的兒童是在自己家里接受系統教育的,而且這個數字以每年15%-20%的速度遞增。家庭學校已經成為了家庭對教育類型的合法選擇,因為10年前美國國會正式確認家庭學校的合法性,并特別指出,在家里教孩子的父母無需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而在我國,根據《義務教育法》,學齡兒童必須接受義務教育,也就是說父母不將學齡兒童送進學校讀書是違法行為。我國法律這樣的規定主要目的在于確保適齡兒童接受教育,保障兒童的受教育權。然而我國經濟、社會、教育水平發展并不平衡,地域間存在很大差別,而且我國對超常兒童的研究與教育相對落后,從事這方面工作的專業人員也比較少,像科大少年班這樣專門進行超常兒童教育的機構數量偏少,鑒于地域、經濟等的限制,不可能每個超常兒童都有條件進入這樣的專門機構學習,而在一般學校內又缺乏針對超常兒童的專門的培養計劃、措施,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父母有能力有資質對自己的孩子進行更有針對性的教育,應該說是一個很好的選擇。在我國目前的狀況下,超常兒童的培養工作仍然主要是靠家庭來完成的。因此,希望國家盡快對家庭學校的合法性、父母的教學資格作出明確規定,以使家庭學校在超常兒童或非超常兒童的教育中獲得合理的地位。

美國的家庭學校不僅獲得了合法地位,國家也有配套措施發展家庭學校。美國有專供家庭學校使用的課本。在一些州還專為這些家庭學校孩子開設網上課堂,無論他們是在農村地區還是城市地區,他們可以在家做作業,參加網上的討論會。還有的社區設立了資料信息中心,為家庭學校的孩子提供幫助,他們可以在中心選修一至兩門學科。家庭學校的父母會共同分擔一些學科的教學任務,他們還常常聯合,組織學生上體育課,或去博物館等歷史名勝參觀訪問,可以說,美國的家庭學校已經有了跟進配套的管理措施和更成熟的運行模式。因此美國家庭學校取得顯著的成績也不足為怪了:小學階段在家上學的學生掌握的知識往往比公立或私立學校的同級生高出一個年級的水平。到了八年級,更是高出了四個年級的水平。對于剛畢業的第一代家庭學校的孩子,數以百計的大學在查閱了他們的論文、講義和試卷后錄取了他們。

在我國,盡管家庭學校也一樣的承擔了培養超常兒童的責任,但發展卻遠沒有美國成熟,國家政策支持和社區服務建設遠未跟上。家長們往往是單打獨斗,沒有相應的教材和咨詢機構,因此,在教育中出現各種偏差也就毫不奇怪了。盡管中美兩國的經濟、文化背景有著巨大的差異,但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們可以借鑒他們成功的管理措施。

三、結束語

盡管超常兒童與殘疾兒童一樣是兒童中的少數,但他們有權力要求與其他兒童一樣得到適合自己發展需要的教育形式和機會。教育公平的真正含義是根據每個人與生俱來的素質去促進他們的最佳發展,每個人都是有差異的。所以教育應該給每個人均等的機會,這與我們素質教育和民主社會的核心理念相一致。而最大限度的開發超常兒童的潛力,是家庭、學校、社會應當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對超常兒童的教育不僅關系到超常兒童個人。而且與國家的建設發展息息相關。如何促使超常兒童健康全面的成長,使他們能夠擁有健全的人格,智力資源又得到最大程度的開發,應該成為全社會重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