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音樂價值觀研究

時間:2022-04-17 03: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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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音樂價值觀研究

1網絡音樂

1.1網絡音樂的定義

目前,學界關于網絡音樂概念的界定有多種觀點,這些定義分別采用描述性、規定性的方式從網絡音樂的創作形式、傳播途徑、存在特點、消費模式等方面對網絡音樂進行了相關界定。例如所有借助于網絡進行傳播的音樂均可稱之為網絡音樂[1]。這種觀點著重在傳播途徑上區分了網絡音樂與傳統音樂。還有學者認為網絡音樂僅指音樂制作人或音樂愛好者將音符轉化為數字技術,通過網絡生成的音樂作品[2]。這種定義側重于網絡音樂的創作方式和制作技術兩個方面。以上兩種觀點反映出,當前關于網絡音樂的界定仍然停留在現象層面,僅根據網絡音樂的特點對其進行概念界定難免會有以偏概全之嫌。2006年,文化部的《關于網絡音樂發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見》中指出:網絡音樂是通過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等各種有線和無線方式傳播的音樂產品,其主要特點是形成了數字化的音樂產品制作、傳播和消費模式。其主要包含通過電信互聯網提供在計算機終端下載或者播放的互聯網在線音樂和無線網絡運營商通過無線增值服務提供在手機終端播放的無線音樂[3]。這種定義對網絡音樂的屬性、傳播途徑、特點及結構進行了揭示,較為全面的對網絡音樂做出了界定。另有一些學者分別從文化、藝術等研究視角對網絡音樂進行了概念的界定。縱觀近幾年的研究成果,基于教育學視角對網絡音樂的研究相當薄弱,對網絡音樂的教育價值研究較少。探討網絡音樂對中學音樂教育的價值,需立足于教育學視角對網絡音樂進行概念界定。據此,把網絡音樂定義為:網絡音樂是根據音樂教育對學生的培養要求和學生的身心發展規律,旨在促進學生發展而有組織、有計劃、有目的地采用的一種內容載體及其工具形式。這樣界定內涵有三:首先,將網絡音樂作為音樂教育的一種內容和工具形式,視網絡音樂為音樂教育的構成要素;其次,網絡音樂的運用需根據音樂教育與學生發展的內在要求,表明使用網絡音樂的目的性,這也成為肯定網絡音樂教育價值的前提;最后,為促進學生發展而有組織、有計劃的運用網絡音樂,表明網絡音樂本身具有內在的教育價值和作用,能夠引起教育界對網絡音樂教育作用的思考,進而形成對網絡音樂教育價值的正確認識。

1.2網絡音樂的特點及其教育性思考

網絡音樂自產生之日起就以其獨特的存在和表現形式顯示出自身的特點。隨著網絡的普及與發展,網絡音樂打破了傳統音樂的固有體系,并對傳統音樂進行了繼承與創新,使音樂呈現出多元化發展局面。但網絡音樂在發展的同時也對音樂藝術的價值規范、創作觀念、審美取向等形成了新的沖擊。表現為:在音樂創作層面,網絡音樂具有開放、自由、民主的特征,其創作主體不再局限于音樂專業人士,呈現出大眾化趨勢;在音樂傳播與使用層面,網絡音樂不受時間、空間、地域限制,使不同群體隨時隨地都能交流與共享;在音樂類型上,網絡音樂表現出種類多元的特征,并以不同的主題和風格彰顯著時代性。音樂是美的集中表現,是人們認識生活、認識社會、認識世界的主要手段[4]。網絡音樂作為音樂的組成部分,能夠幫助人們去感悟生活、了解社會,樹立良好的審美價值取向和世界觀。但在積極作用的背后,同樣存在人們對它的質疑。人們懷疑網絡音樂“異彩紛呈”背后的內涵問題、管理與規范問題、娛樂性與欣賞性問題、高雅與低俗問題、音樂價值觀念問題等。網絡音樂遭受的質疑及其屬性特征也給它在音樂教育中的應用帶來新的思考。音樂教育有其特殊的教育對象和教育目的,其對象是身心發展尚未成熟的學生,其目的可一般表述為旨在促進學生取得良好的發展。網絡音樂作為音樂教育的一種要素,以內容和手段的形式在不同方面、不同程度上影響著學生。如何發揮網絡音樂積極教育的作用,克服其不良教育影響,這勢必要成為當前音樂教育領域引人深思的問題。

2網絡音樂教育價值的闡釋

探討網絡音樂的教育價值是網絡音樂在音樂教育中發揮作用的邏輯起點,具有重要意義。網絡音樂的教育價值實質上是網絡音樂融入音樂教育后,其價值的繼承、繁衍和創生。人們一般認為,教育價值的研究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即:理論價值研究、實踐價值研究和介于二者之間的價值觀研究[5]。基于此,探討網絡音樂的教育價值則需對其理論價值、實踐價值以及理論與實踐之間的價值觀進行考察。具體來說,主要有三種觀點。第一種觀點把教育價值分為教育的價值和教育中的價值[6]。這種觀點基于目的與手段的關系把教育的價值作為目的,把教育中的價值作為手段與途徑;第二種觀點把教育價值分為社會價值和個人價值[7]。這種觀點是基于教育的社會本位觀與個人本位觀對教育價值進行研究;第三種觀點把教育價值分為宏觀價值與微觀價值[8]。這種觀點立足于教育對社會發展、個人發展的價值和教育活動中的價值進行研究,宏觀價值指教育對社會和個人發展的促進作用,微觀價值指教育活動中具體的價值作用。探究網絡音樂在音樂教育中的價值,無異于對網絡音樂的教育價值做出了范圍的限定。基于對網絡音樂的本體價值和上述三種觀點的思考和汲取,認為網絡音樂存在三種教育價值,即:網絡音樂的本體教育價值、網絡音樂的教育價值和網絡音樂在教育中的價值。網絡音樂的本體教育價值主要表現在對網絡音樂存在的科學性和客觀性的認識以及對其自身具有的價值作用的肯定,使網絡音樂與音樂教育融合具備可能性與合理性前提。網絡音樂的教育價值表現為網絡音樂的應用有利于實現音樂教育目的,以音樂教育目的的達成和學生的發展為出發點和歸宿。網絡音樂在教育中的價值則表現為把網絡音樂作為達成音樂教育目的的內容和途徑。因此,網絡音樂的本體價值是其在音樂教育領域發揮價值作用的基礎;網絡音樂的教育價值是音樂教育價值追求的組成部分,是以目的為導向的價值;而網絡音樂在音樂教育中的價值則表現為它有助于實現音樂教育目的,是具體化的工具性價值。網絡音樂具有的三種教育價值是目的與手段的統一,充分認識網絡音樂在音樂教育領域中的價值有助于對網絡音樂形成正確的認識、發揮網絡音樂對實現音樂教育目的的作用、提高網絡音樂應用的科學性與實效性。

3網絡音樂在中學音樂教育中的價值

3.1改變音樂教育觀念,彰顯音樂教育的時代性

網絡音樂的出現不僅豐富了音樂文化,也推動了音樂教育事業的發展。網絡音樂是對傳統音樂的繼承與創新,并表現出諸多本體特性,是時展的產物,具有很高的教育價值。隨著新時期音樂教育事業的發展,網絡音樂逐漸被引入到音樂教育領域,與音樂教育進行了融合。這種融合使音樂教育在保留傳統的同時萌發出許多新特性,給音樂教育賦予了時代特征。它使音樂教育工作者的教學觀念由封閉、單一轉向開放、多元,使教師的主體性和主導作用發生變化、教學方法和途徑靈活多樣、教學內容突破了書本的限定等。同時,網絡音樂在教育領域中的應用也對教師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教師在提高對網絡和媒體工具的應用能力、掌握使用網絡和媒體工具方法的基礎上具備對網絡音樂進行解析、講授、評價等的綜合素養,全面提高對音樂教育的宏觀把握與具體操作能力。

3.2充實音樂教學內容,提高學生學習興趣

把網絡音樂作為教學內容是發揮網絡音樂本體價值和網絡音樂在音樂教育中的價值的具體表現。網絡音樂的獨特存在形式使其可以借助教學媒體成為師生共同的學習對象,這是對傳統以書本為載體的教學內容的發展。當前,處于中學學習階段的學生具有個性鮮明、想法多元、崇尚自由、追求娛樂等心理特征,尚處于人格形成的不穩定時期,具有很強的變化性和波動性。網絡音樂憑借鮮明的主題特色、靈活的演繹形式、個性化的藝術風格和彰顯時代氣息的內涵等特點極大程度的迎合并滿足了學生的心理需要,成為當今學生群體倍感興趣的學習內容。網絡音樂的上述特點不僅使其成為教學內容具備了可能,其本身更是對教學內容的充實和拓展,有利于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強化學生的學習動機,對提高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3.3豐富音樂教學形式,拓寬音樂學習路徑

網絡音樂的繁榮發展使音樂學習不再局限于學校的課堂之中,而是將學習的場域延伸至家庭和社會。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學生可以運用網絡隨時隨地獲取音樂資源,開展學習、欣賞、娛樂等音樂活動,這對傳統的課堂音樂學習來說是一場顛覆性的革命,徹底打破了以往音樂學習范式和途徑的單一,拓寬了音樂學習渠道,呈現出音樂學習方式的多元化局面。同樣,在音樂教學方面,網絡音樂的應用使音樂教學方式不再局限于教師的示范,它能夠通過教學媒體以不同的形式呈現在師生面前,成為師生共同學習的客體和教師間接教育學生的媒介。教師通過視頻、音頻等不同類型的網絡音樂對學生進行直觀教學,引導學生開展模仿、分析、練習等一系列學習活動,使音樂課堂教學更為生動、形象。網絡音樂的應用豐富了音樂的教學形式和學習途徑,這也是網絡音樂在音樂教育中的價值的具體表現。

3.4形成客觀評價機制,保證評價科學準確

客觀、科學的評價能夠對音樂的教與學起到良好的指導和激勵作用。傳統音樂教學的主體多以教師為主,通過教師的示范和講解等方式引導學生進行學習。這樣,針對教師教學進行的評價會存在不客觀、不科學等問題,往往表現為評價主體單一、評價方式缺乏多樣性、主觀色彩濃重等傾向。通過網絡音樂開展音樂教學能夠有效的克服評價存在的問題。無論把網絡音樂視為教學內容還是教學手段,在其教育性上都發揮著教學主體的作用,在其工具性上又是教師教和學生學的客體。因此,在評價過程中,網絡音樂及其教育價值便成為受評客體,教師和學生便成為了評價主體。這種主客體關系的轉變,使評價主體和評價方式由單一走向多元,評價過程無需受到客體心理感受、情感體驗等因素影響,克服了評價的主觀化傾向,切實提高了評價的客觀性、科學性、準確性和實效性。這既是對網絡音樂教育價值的診斷和評估,也是對網絡音樂教育價值的肯定。

3.5降低教學資源成本,資源獲取快捷便利

網絡音樂超越了傳統音樂所受的時間與空間、地域與國界限制,極大程度的實現了資源的共享與整合,使人們不再局限于書本、音樂會、磁帶、碟片等載體獲取音樂資源。這不僅擴大了音樂教育資源的選擇范圍,也降低了獲取音樂教育資源的成本。依托網絡,廣大師生可以根據教與學的需要進行快捷迅速的資源搜索來獲得滿足教育需要的內容。與此同時,網絡音樂具有內涵豐富、主題各異、形式多樣等資源特點,這些特點為滿足師生的教育需要提供了廣闊的、個性化的選擇空間和范圍。無論是欣賞、娛樂,或者學習、交流,運用網絡音樂都減少了資源獲取的時間,降低了資源使用的成本,表現出空前的廉價性與便捷性,展現出當前音樂教育的時代特征。

4網絡音樂在中學音樂教育中的局限性

網絡音樂與音樂教育的融合給音樂教育的發展帶來了前所有未的變革,使音樂的教學內容、教學形式、教學手段和方法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和進步。但在運用網絡音樂進行音樂教育的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同樣是“異彩紛呈”、“錯綜復雜”。這些問題不能回避、不可回避,也不得回避[9]。必須正視、思考這些問題,探索發揮網絡音樂最大教育價值的有效策略。首先,在教學過程方面。教學過程是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對人類已有知識經驗的認識活動和改造主觀世界、形成和諧發展個性的實踐活動的統一[10]。教師、學生和實踐活動構成了教學過程的主要要素。而運用網絡音樂進行音樂教學,無論是把它作為學習的客體(教學內容)還是教學主體(替代教師授課),整個教學過程都會淡化教師與學生之間的關系,尤其體現在師生之間的心理關系、倫理關系、社會關系方面,使師生之間的情感淡薄、思想溝通受限,教學過程機械僵化,缺乏生動色彩。其次,網絡音樂的運用改變了教師與學生之間的教學關系。教師在教學中發揮著主導作用,這種主導作用表現為對教學過程的宏觀組織、具體操作和對學生的積極引導。運用網絡音樂進行教學,尤其是網絡音樂替代教師發揮教學作用時(把網絡音樂作為教的主體)容易淡化教師的主導作用,使教師主動性的發揮受到限制,表現出被動傾向。第三,在教學評價層面。通過網絡音樂開展教學,雖然可以保證評價客觀、準確,但就教學過程整體來說,易出現:評價注重教學效果,忽略效果背后的理念;評價注重網絡音樂的本體作用,忽略教師的主導作用;注重評價的診斷功能和管理功能,忽略評價的激勵功能和導向功能等問題。這些問題尚待音樂教育工作者深入思考。

5深化網絡音樂對于中學音樂教育價值的反思

網絡音樂固有價值,但價值只是其成為教育資源、發揮教育作用的前提條件,而不是教育價值本身。因此,要正確認識網絡音樂的本體價值,開發其教育價值,科學、合理的運用網絡音樂開展音樂教育,全面提升音樂教育質量。首先,挖掘網絡音樂的資源優勢,提高音樂教育成效。運用網絡音樂進行音樂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為通過網絡音樂建立音樂教育的輔助機制。這就必然要求音樂教育工作者和學習者要正確看待網絡音樂的優勢與不足,結合當前音樂教育的性質和內在需要,合理開發網絡音樂的資源優勢,發揮網絡音樂作為教學主體與學習客體、內容與手段的整體功能。其次,消除網絡音樂的負面作用,發揮網絡音樂的正向功能。網絡音樂類型、特點及其屬性決定了它對不同受用群體在多方面有著不同程度的作用。受音樂學習者身心發展水平和音樂教育性質的影響和規約,要充分發揮網絡音樂的積極作用,克服網絡音樂對音樂學習者的不良影響及其反教育性作用。這也是當前學界關于網絡音樂的“教育性”與“娛樂性”、“高雅”與“低俗”問題討論的關鍵所在。最后,建立網絡音樂選擇與使用標準,規范網絡音樂在教育領域應用的管理。規范網絡音樂應用的管理,形成良好的選擇與使用標準有利于優化網絡音樂的來源、認識網絡音樂的教育性作用、完善網絡音樂的使用方法、合理把握網絡音樂的使用程度;有利于構建網絡音樂“選擇-應用-效果分析-價值評價”全方位、一體化的作用與保障機制,發揮網絡音樂的最大教育價值。

作者:陳飛1李璐2工作單位:1.東北師范大學教育學部2.東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