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學在高師音樂教育的應用

時間:2022-03-20 04: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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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學在高師音樂教育的應用

摘要:音樂教師發展與其教師教育模式息息相關,文章從案例教學的概念定義入手,詳細論述了其在高師音樂教育中的滲透、實施與應用,并針對教育教學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出了相應的對策,以促進案例教學在高師音樂教育中的功能實現。

關鍵詞:案例教學;高師音樂教育;教師

一、讓師范生像教師一樣思維———案例教學迫在眉睫

在充滿不確定性的VUCA時代,教師專業化已成為世界各國教師教育的發展趨勢,傳統外控的理論傳輸教學模式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在高師音樂教育教學中,教學成果與教學目標相距甚遠,對于學生能力素質的專業培養教育也開始受到社會普遍關注,人們開始探索一種新型的真實課堂教學模式———案例教學。微觀上,在教學內容方面,師范類音樂課程更注重學生理論知識培養,忽視學生實踐能力的獲得;在課程實施方面,現行課程體制下高師音樂教育教學針對性普遍不強,單純課堂舉例已無法滿足學生真正了解當前音樂教育現狀。此外,當下高師音樂教育課堂,多種教學法無法有效結合,灌輸教學法仍占據主導地位,學生學習主觀能動性較欠缺,導致學生在參加工作后上手較慢,耽擱了學生的教師職業成長進程。宏觀上,21世紀以來,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得到了充分實施,教師教學質量直接影響到基礎課程改革的質量,音樂教師的職前教育對于音樂教師教學“質”的提升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2016年3月17日,教育部以教師〔2016〕2號印發《關于加強師范生教育實踐的意見》,要求“豐富創新教育實踐的形式,豐富師范生的教育實踐體驗,提升教育實踐效果”[1]。由此可見,加強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是促進職前教師迅速提高其技能、改進教育教學水平的關鍵所在。

二、案例教學概念界定與其在高師音樂教育領域中的獨特價值

(一)概念界定。1.案例。案例一詞來自英文“case”,意為情形、例子、事例等。筆者發現,國內外眾多研究者都對“案例”進行了不同角度的描述,其中,斯坦福大學教授舒爾曼認為案例即“某一事件”,“以揭示人類行為和意圖為案例報告的核心內容”[2];我國鄭金洲博士則認為,案例是“真實教育情境中的典型性的教育故事”[3],具有啟發人思考的功能。綜上所述,筆者以為,在師范教師教育中,案例即為教材,此教材特殊性在于它內含教育教學的實際情境,從而區別于其他教學方法,它更多情況下是一個載體,承擔了現實問題與教師想表達的觀點,通過對案例的解讀,學生了解當前的教育現狀和其中所隱藏的教學問題,從而獲得自身的訓練。2.案例教學。在當前教育領域中,各方學者對于案例教學的定義仍然具有些許差異,結合各方學者觀點,筆者將案例教學與傳統教學進行了一定對比(見下表)。筆者以為,案例教學應當具有三個核心特征:(1)必須以事實為依據,體現真實性;(2)應包含一個或數個教學問題,這些問題沒有最佳答案,需要學生討論提出解決思路及方案;(3)需要明確教學目的,即通過這堂案例教學能促進學生哪些知識與技能的習得。這種教學不再是簡單的“灌輸式”教學,它在強調教師“教”的基礎上,更加注重學生的“學”,擺脫了教學的盲目性。(二)案例教學在高師音樂教育領域中的獨特價值。《一個國家的準備:21世紀的教師》報告中提到:“教學案例闡釋了許多教學方面的問題,因此我們應該把它作為教學的主要關注點。”[4]案例教學相對于傳統高師音樂教育的課程與教學,更為注重對學生實踐能力和問題解決能力的培養,具有其獨特的價值:(1)它能夠促進音樂理論與藝術實踐的結合,縮短現實教學過程中課堂與實踐的差距。(2)它更有利于音樂類師范生教師技能的培養,促進其學習方式的轉變。在此背景下,要求職前音樂教師通過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學習形式獲得經驗與技能的呼聲日益高漲,音樂教育研究者們的焦點開始向教師教育內容與方法上轉移,案例教學“以事實為依據”、對實際情況采用白描式記錄,為它在音樂教師教育領域的發展創造了需求空間,既符合了教學目標,又切實應對了當下師范生教育的特性,因此它必然會被引入高師音樂教育領域中來。

三、案例教學在高師音樂教育中的應用

案例教學如今已經成為一套較成熟的教學模式,但對于高師音樂教育領域而言,如何將案例教學具體貫徹于學生技能技巧培養中,仍然是一個有待解決的新問題。內固于案例教學的普遍性,外接于音樂教師教育的特殊性,筆者將于下文中具體探討在高師音樂教育領域中案例教學的實際應用。(一)確立音樂教學案例庫。案例教學古而有之,在此教學模式中,案例是其區別于其他教學方法的主要標志,筆者以為,符合高校音樂師范生特點、適用于教學者提高學生教學技能的案例,在滿足其本身真實性與啟發性的前提下,仍需考慮以下幾方面因素:(1)目的性。即所選案例與當前教學主題需相吻合,符合本堂課的教學目標。過多與教學主題不符的案例內容,容易分散學生閱讀材料的注意力,從而導致無法與課堂理論知識相銜接,因此,案例中所蘊含的問題務必要與教學知識點及教學思想相關,才能對教學起到促進作用。(2)時效性。目前,正處于全面實施新一輪基礎音樂教育課程改革的階段,“新高考”政策的出臺、新《高中音樂課程標準》的頒發、對核心素養的重視及新課程所提出的全新理念,無不體現出此時音樂教育的蓬勃發展。在此洪流中,職前高師音樂教師教育所選課無論是從案例本身還是知識性等方面都要與時代相吻合,緊跟當下音樂教育發展步伐。(3)共情性。即教師所選案例要能對學生起到吸引作用,從而激發學生的主動探究興趣,引起這些職前音樂教師的移情效應。通過案例的解讀,使學生在已儲備的知識點及自身經歷中找尋到與案例信息的共通點,從而產生強烈認同感,甚至形成“角色替代”的化學反應。在建立符合本校師范生特點的音樂教學案例庫時,案例的搜索尤為重要,在這一過程中,教師應當充分考慮到學生的接受程度,結合案例選擇的目的性、時效性、共情性等條件,選擇與當前音樂教育界現狀相契合的案例,從而提升學生的職業教學技能。(二)案例教學的實施。1.案例呈示。案例教學的第一步就是案例的呈示,在此階段,教師可以根據不同的教學需求使用不同的呈示方法(如視頻、錄音、文獻資料等),案例的呈示不單單是將案例發給學生,更重要的是在教學之初就激發學生對于該案例的興趣,提高學習熱情,因此,教師在備課時需選擇恰當的呈現案例的時機,采用一種最合適的呈現形式。2.情景帶入。情景帶入就是告訴學生現在所處情境,教師通過對案例的大致介紹,使學生了解、掌握案例中各個角色的情況,從而使其更易融入案例中教師的角色。在這一階段,教師應適時起到引導的作用,幫助學生抓住問題的關鍵,并在介紹案例的同時穿插進音樂教育理論的灌輸,從而使學生在之后的討論思考過程中,能夠將該案例與所學音樂教學理論聯系起來,做到理論實踐兩不誤。3.分組討論。何為分組討論?其實就是學生對于“假如是你,你會怎么辦?”這一問題進行交流與探討。在經過了案例呈示與情景帶入兩環節后,學生通過小組討論,集思廣益,從而得出結論。在此過程中,教師應為學生創建一個和諧友好的討論環境,確定學生的主體地位,但與此同時,當學生偏離交流主題時,教師應給予指導,使討論能夠緊密圍繞案例問題進行,最大限度地發揮案例教學的功效。4.焦點發言,即教師的引導發言。教師在學生分組討論后,可以進行一個小型的案例分析匯報展示,通過不同組別學生對于案例的不同解答與分析,教師對于各個觀點進行點評與啟發,使學生在此過程中獲得對于音樂教育的正確認識,對教學進行反思。5.延伸思考。到了此時,學生已經形成了一定的觀點,教師可以“趁熱打鐵”,給足材料對學生進行再追問、再思考。材料可以是一個新的案例,或是當下與案例有關的國家出臺的一些有關音樂教育的政策法規,通過對新材料的再認知,加深學生對于案例的反思,爭取能讓學生“抽絲剝繭”,找到案例背后的內在規律,建立理論依據。(三)案例教學的反思與總結。案例的反思與總結是案例教學的必要環節,經過了前面五個步驟的學習解讀后,教師根據本堂課的教學目標,結合學生對課堂案例的了解分析情況,對整個案例分析過程進行一個全方位的總結、歸納與評價,給予學生思考更多的可能性,主要包括以下幾點:首先,針對分組討論過程中每一組的表現給予一個綜合的評價,并歸納其中一些較具代表性的意見,使學生了解自身的判斷分析情況。其次,對案例進行升華總結,將案例中所包含問題與相關音樂教育理論和技能進行一定聯系,提高學生在教學中利用所學教育理論去解釋所面臨教學現象的能力。最后,教師應對學生的分析思路、語言表達準確性、分析過程中容易被忽視的問題進行統一的概況與客觀的評價。在教師評估整個案例分析后,可令音樂師范生撰寫案例研究報告。讓學生自己來總結在這堂案例教學課中學到了什么、解決了什么問題、有哪些地方待完善等,通過學習報告,促使學生進行課后再反思,加深對案例的認識,從而促進理論內化為其教學實踐的可用知識。

四、案例教學實施的問題與對策

(一)案例教學存在的問題。案例教學在音樂類教師教育中的運用,很大程度上能提高學生分析、解決實際情況下教育問題的能力,并提供了大量基礎音樂教育現狀的信息,但其在高師音樂教育過程當中,仍有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1.開課時間的限制。師范類音樂教育理論課開課一般只有一學期,一周也只有兩個課時左右,而案例教學的采編與選用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教師選取一則案例并進行備課與分析,也需要花費許多時間,這就導致學生在課堂上進行案例教學的次數大大減少,此外,如果課堂討論不夠深入,也會使得案例教學“形同虛設”,淪為形式。師范院校理論課開課時間限制了案例教學的實施,也加大了推廣的難度。2.案例與知識體系的矛盾。案例教學過程中,每一則案例敘述的是一個特定的事件,涉及的也是特定的教師、學生及教學環境,縱然案例教學在課堂中為學生提供了一個現實具體的情境,但它畢竟遠離了知識與理論,反映的現象較為復雜、混亂,一旦案例無法全方位地適應學生的知識體系,就容易導致學生難以對案例中所得出的結論進行概括性的理論認識。3.學生自身的水平差異。案例教學是一門以“學”為主、以“教”為輔的教學模式,教師在案例教學課堂中主要起到的是一個引導的作用,主體是學生,而大多師范類學生個體性差異較大,水平高的學生通過案例尚能舉一反三,而自學能力較差的學生甚至可能連對案例的一定見解都提不出來,分組討論時也同樣存在學生積極性的差異。因此,學生自身的水平差異很有可能影響到整體的教學效果,反而達不到預期的目標。(二)案例教學的實施對策。案例教學的培養模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何解決這些難題?如何真正發揮案例教學的良好效能?一系列問題引起我們的思考。隨著研究的深入,結合筆者的研究體會認為以下三點能夠對案例教學在高師音樂教育中的開展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1.對案例教學進行推廣。目前開展案例教學課程的師范類院校少之又少,更多都是處于起步階段,因此,對案例教學的推廣迫在眉睫。各高校之間可以開展相應的案例教學交流研討會,與各個學科教師進行案例選擇的探討,同時教師自身也應搜集各類典型的音樂教學案例,并在課堂上大力實施,從而促進案例教學的發展。2.提高教學者水平。在當下師范類院校中,許多音樂理論教師對于案例教學并不了解,因此,教師也需要相應的案例教學培訓,通過對教師案例教學與專業技能兩方面的培養,提高教師水平,促進教師教學效能,從而把控課堂,掌握學生在案例教學課堂中的方向,真正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3.師范生學習理性的回歸。從學生角度而言,應及時更新自身的學習觀念。在案例教學過程中,學生是課堂的主人,是學習的主體,因此,師范生探究、合作意識的培養以及對于音樂理論知識的再反思是案例教學能否有效實施并產生促進作用的前提。只有使學生保持對學習的興趣,積極探究當下音樂教育新理念新思潮,才能確保其主動對案例進行分析與觀察。

五、結語

學術界關于案例教學的研究已經取得了不少成果,但高師音樂教育中案例教學課的教學內容如何組織、課程如何設置、課后評價如何與當下音樂教育生態進行對接,仍需要我們去反思、去探索。案例教學是連接理論與實踐的橋梁,它對于培養音樂類師范生像教師一樣進行思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它須以巨量的“實踐經驗”作為其后盾,本文的研究僅僅只是對案例教學在高師音樂教育的運用上進行了理論上的初步探索,對許多實踐方面的內容還缺乏深入的研究,當下,音樂教育處于蓬勃發展的時期,職前音樂教師的培養愈發受到重視,期待學術界在此方面進行更深入的思考與跟進,使案例教學在本學科教學中獲得長足的發展。

參考文獻:

[1]教育部關于加強師范生教育實踐的意見[Z].https://baike.baidu.com/item/19518730?fr=aladdin

[2][美]朱迪恩•H•舒爾曼.教師教育中的案例教學法[M].郅庭瑾,譯.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7.

[3]鄭金洲.案例教學指南[M].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0.[4]洪明.教師教育的理論與實踐[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2.

作者:資利萍 龔鈺婷 單位:湖南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