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教學與學生創新能力論文
時間:2022-08-17 0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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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教育是整個基礎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培養學生創新能力的一個重要渠道。要成功地在實施音樂教育的過程中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首先要澄清音樂教師對“創新”問題的兩點模糊認識。……
其一,“創新”并不專指科學發明創造,如果把指導學生搞小制作、小發明當作培養學生創新能力的惟一途徑,顯然是從狹義上理解了創新教育的含義。這種模糊認識的存在,導致部分音樂教師把自己當作局外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事實上,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它需要各學科密切協調,需要教師全員參與。要使學生具有創新的意識、膽識,具有良好的創新意志品質,要幫助學生掌握創新的思維方式和創新的基本方法,絕非單靠某幾門學科的教師所能完成。相反地,音樂學科具有其他學科不可替代的獨特功能。它可為學生提供更為自由、廣闊的想象與創造的空間,故而音樂課堂也就理所當然地成了培養學生創新能力的重要陣地。
其二,對“創新”的含義不可定位過高,新與舊是相比較而言的,以什么作為比較的參照系,決定了音樂教師對培養學生創新能力所持有的態度。那種把“創新”的含義定位為“前所未有”、“世界首創”的認識顯然是以人類歷史作為參照系的。在中小學生中有多少人能搞出這種意義上的“創新”呢?對“創新”的含義定位過高,直接地引發了教師們的畏難情緒:就憑我們這樣的水平,能指導學生創出什么新玩意兒來嗎?其實在創新教育中,“新”的比較參照系是被界定在一個很小的范圍內的。班級或團隊中別人沒有說過、沒有做過的可以看作是新的,甚至在學生個人歷史上沒有說過和做過的也可以看作是新的。當然,判斷某行為是否屬于“創新”,還牽涉到價值取向問題。在學校創新教育中,如果過于看重創新的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則很容易滑入“功利主義”的泥沼。學校創新教育應該著重于評判“創新”的發展價值,假如學生能從與眾不同的角度思考某一問題,能用別出心裁的方法完成某道習題,都應視為有較高的價值的“創新”,因為用發展的眼光看,這樣的學生將來很可能會成為具有創新能力的人才。從這種意義上來說,創新并不神秘,創新教育并不是無從下手。
澄清了以上兩點模糊認識,也就解決了在音樂教學中培養學生創新能力的可行性問題。有了這個大前提,我們才有可能探討在音樂教學中培養學生創新能力的方法與途徑問題。
如何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呢?我認為首先要解決的是教師的觀念問題。
長期以來,我們的教師習慣于夸大自己在課堂上的“主導”作用,習慣于把學生當作教學的對象,當作知識的承載體。為了在有限的教學時間內向學生傳輸盡可能多的知識信息,增大課堂容量,于是“填鴨式”的教學方法幾乎成了課堂教學普遍采用的方法。反映在音樂教學上,教師為了確保“基本技能”和“基礎知識”教學目標得到落實,一味地強求學生進行枯燥的技能訓練,不厭其煩地、長時間地講解樂理知識,要求學生背誦大量音樂家的生辰年月、代表作品等等。這種把學生當作教學活動的客體的做法,極大地損傷了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積極性,影響了學生個性的發展。古代中國尚有四大發明,而當代中國雖然擁有的科技人員的絕對數在世界名列前茅,具有劃時代意義的科學發明卻聊聊無幾。中國人突然變笨了嗎?當然不是。說到底,還是教育出了問題。在中國的學校里,教師是學生的管教者,是“上帝”。而在美國的學校里,學生是教師的“上帝”,是教師服務的對象。前不久新聞媒體曾報道:美國有兩名女教師赤身裸體給學生上生理課,此事引起輿論嘩然。我們姑且不從倫理道德的角度去評說此舉的是非功過,但我們可以從一個側面去觀察美國的教師是如何把學生當做教學的主體的。此時的教師既是學生探索人體奧秘的引導者,又是學生觀察、了解的對象,這種煞費苦心為學生服務的意識不正是我們的教師所缺乏的嗎?當然,國內也有不少教師正在嘗試角色的轉換,比如有的音樂教師一改過去站在講臺上,居高臨下,俯視眾生的做法,走到學生中間去;與學生圍坐在一起,甚至也像小孩一樣戴著頭飾與學生一起唱唱、跳跳,把個音樂課上得生動活潑、輕輕松松。從表面上看,這只是上課形式的變化。其實,營造和諧、民主的教學氛圍,以學生為教學活動的主體,為學生創設高度自由的想象與創造的環境,才是這種變化的實質。歸根到底,教師觀念的變化才是這種變化的實質。
教師的觀念轉變了,接著就應該考慮從哪些方面去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我認為,應該著眼于非智力因素與智力因素兩個方面。
學生創新的意識、膽識以及意志品質均屬于非智力因素。在傳統教育思想的束縛下,學生循規蹈矩,不敢越雷池,不想標新立異,即使偶有另辟蹊徑的“非分”舉動往往也會在初嘗失敗的苦澀后就心灰意冷,這就反映了學生在創新能力的非智力因素方面存在嚴重的缺陷。要彌補學生這方面的缺陷,首先要打破學生對老師的迷信,不要把老師的話當“圣旨”,要讓他們用質疑的態度去聽取老師的講解,用批判的眼光去看待周圍的事物,因為沒有懷疑就沒有科學的發明,就沒有人類社會的進步。
許多成功的教學實例給我們一個啟迪,教師在課堂上故意作錯誤的講解和示范,可以打破學生對老師“盲從”,培養學生的求異思維。現在我們習慣于把學生當作一群羊,驅趕著他們在一條狹長的巷道里“一直向前走,不要朝兩邊看”,這樣的學生怎么可能有創新的精神呢?如果我們的音樂教師能作一些嘗試,我想一定受益匪淺。如在上音樂課之前告訴學生,老師在講解音樂作品、音樂知識時,在示范演唱和演奏時都故意安排了一些錯誤,誰發現的錯誤多,老師就會獎勵誰。可以想象,只要建立起有效的激勵機制,學生的學習態度定會由“被動接受”型轉變為“主動探究”型。長此以往,學生的求異思維將會逐漸養成,創新的意識亦將由此而生。
有了創新的意識不等于就能進行創新。我們的學生普遍地還缺乏創新的膽識。其實這膽識孩子們本來是有的,只不過是隨著年齡的增長,膽識就在家長和老師的“緊箍咒”中逐漸消失了。比如說:幼兒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看見新奇的玩具一定會拆開來看個究竟,然后再隨意地東拼西湊,哪怕那是家長花幾百大元新買的遙控電動玩具也照拆不誤。碰到這種情況,恐怕很少有家長為之拍手叫好,而讓孩子嘗點皮肉之苦的做法,倒是司空見慣。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學校里。孩子們進了音樂室就喜歡擺弄陳列在教室里的樂器,他們從自己胡亂“制造”出的嘈雜音響中獲得無限樂趣。在國外,老師會用贊賞的眼神鼓勵學生們的“胡作非為”。而在中國,這種“不軌”之舉一旦被老師發現,照例會遭到一通臭罵。可想而知,學生的探索熱情和創造沖動也就隨著老師的臭罵聲飛到了九霄云外。由此而造成的對學生的傷害還只是淺層的。有極少數教師以粗暴的態度嘲諷、訓斥那些敢于發表不同見解的學生,從而徹底、干凈地摘了學生的“膽”,無情地扼殺了學生的創新精神。下面的例子,充分說明了這種情況的嚴重性。
在一節音樂課上,教師引導學生們欣賞琵琶曲《大浪淘沙》,講到興頭上,教師像是在提問,又像是在自語:“那起伏的旋律描繪了什么樣的自然景色呢?”一學生搶嘴道:“像空中亂云翻滾。”教師聽罷,臉色一沉,譏諷道:“就數你神氣!也不想想這首曲子的曲名是什么。是大—浪—淘—沙!難道亂云是可以淘沙的嗎?信口開河。”
在另一節音樂課上,老師問學生們:附圖的節奏型模仿了什么動物奔跑的聲音?同學們異口同聲地回答:“馬──。”然而混雜其中的一個不和諧的聲音引起了老師的警覺:“剛才是誰在說‘牛’?”老師大有興師問罪之意。這時,一個毛頭小子怯生生地站了起來:“是我。”老師一見,氣不打一處來:“我看你倒是像頭牛,不動腦子!”學生一片哄笑。在這哄笑聲中,坐在后排聽課的我,隱約聽到那學生在低聲嘟噥:“笑什么?牛急了也是會奔跑的嘛。”我不知道上課的老師是否聽到了這句話,也不知道這位教師是否熟悉名曲《西班牙斗牛士》的旋律。
音樂確實是一種語言,但不是一般意義的語言。它所描述的形象通常帶有模糊性,正是這種模糊性,給人們提供了展開想象的巨大空間。如果我們的教師一定要以自己的理解去統一學生對某音樂形象的認識,這無疑是給學生的思維罩上了一具大鐵籠,對學生與眾不同的言行作不適當的評價,更摧毀了學生的自信心。我想,上述事例中的兩個學生,恐怕這輩子也不敢“亂說亂動”了。
現在我們應該明白,學生的“膽”其實是教師給的。當你要求學生就某個問題進行討論,而學生依然正襟危坐,默不作聲時,不要埋怨學生;當學生在探索與創造的過程中因碰到困難而退縮時,不要埋怨學生。教師有責任為學生營造一個“敢想、敢說、敢干”的氛圍。當學生碰到困難時,教師應該積極地幫助他們排憂解難,應該鼓勵他們不要懼怕挫折和失敗。有意識地去培養他們堅毅的創新意志品質。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為新世紀的中國培養出一群“虎”,而不是一群“羔羊”。
學生僅僅“敢創新”還不夠,還要“會創新”。要使學生會創新,就必須幫助他們儲備豐富的基礎知識,掌握必要的基本技能,養成多向可變的思維習慣,學會基本的創新方法。一言以蔽之,要注重從智力因素方面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
世界上的一切發明創造都與已知元素密切聯系,都建立在舊的知識基礎之上。實行傳承性教育向創新性教育的轉變,不等于就可以降低對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方面的要求。那種把“傳承”與“創新”對立起來的做法是錯誤的。沒有“傳承”何以“創新”?如果讓一個既不認識也唱不準樂譜的學生創作一段短小的旋律,他能做到嗎?可見,從某種意義上說,進行創新性教育對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方面的要求將會更高。問題是:那種“填鴨式”的教學方法應該廢止,那些并非經常使用的知識信息不要強塞給學生。重要的是:要讓學生掌握獲取知識信息的途徑,有條件的地區要讓學生學會使用電腦,學會通過互聯網絡檢索、調閱所需的資料。誰都不會懷疑這一點:電腦在記憶的容量與準確程度方面遠遠勝過人腦。而人腦與電腦相比,其優勢在于,人能夠利用已知信息進行創造性思維。如果我提出讓小學生完成一份“維也納古典樂派在西方音樂發展史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報告,你一定會說:“這種研究生做的題目,小學生怎么做得出來?”然而,這題目如果讓美國的小學生去做,他們一定會讓你吃驚!奧秘就在于他們會迅速敲擊鍵盤,把世界各大圖書館中有關的資料統統調過來,經篩選后連拷貝加摘錄,最后成為自己的文章。這一事實告訴我們,一個人能否成功地進行創新,創新成果是優是劣,其知識儲備是否豐富是重要的,但不是決定性的。起決定作用的是,他如何利用已有的知識信息,如何在這些信息的基礎上形成自己獨到的見解。這就存在一個創新思維的質量問題,也就是創新性思維是否具有邏輯性、多向性的問題。有一例子能清楚地說明這一點。
在一節音樂課上,老師教唱歌曲《小熊請客》。這首歌有三段歌詞,第一段歌詞是:“喵喵喵,真呀真快樂,今天過節小熊請客。我們到它家里去,又吃又玩又唱歌。喵喵喵,喵喵喵,真呀真快樂。”另兩段歌詞除了動物的叫聲換成小狗、小雞的叫聲外,其余部分均不變。學生會唱后老師說:“小熊不僅請了小貓、小狗、小雞來作客,還請了其他許多動物。同學們能不能自己創作一段歌詞,唱出別的動物快樂的心情呢?”這個創作要求并不高,學生們很快地就把小羊、小鴨、青蛙的叫聲填進去創作了新的歌詞。但有一個同學在創作時碰到了困難,他起先想創作小白兔的歌,覺得不行;接著想創作小刺猥的歌,還是不行;第三個他想到了大象,又不行。老師問他:“為什么不能給這些動物創作歌呢?”學生回答:不知道這些動物怎么叫。這時另一個同學急切地向老師表示:他能夠創作大象的歌。原來,這位學生用大象的腳步聲“噔、噔、噔”替代動物的叫聲,創作了大象的歌。這個事例告訴我們,前一位學生思維的邏輯性沒有問題,因為他明白:不知道某種動物怎么叫,就不能創作該動物唱的歌詞。從邏輯學的角度講,這是一種因果關系。然而,他在思維的多向性方面出了問題,“模仿動物的叫聲”這種思維定勢,限制了他的思維方向,使他的創新進程受到了阻礙。在學生進行創新的過程中,教師一定要了解學生思維的軌跡,并加以引導,提高他們思維的質量。
能否掌握基本的創新方法,這也是學生創新能力的一個重要方面。世界上每天都有數不清的創新成果問世,然而細細分析這些成果的作者們所采用的創新方法,也不過就那么幾種!比如“加減法”、“重組法”、“模仿法”、“遷移法”等等。把鉛筆加上橡皮,就有了橡皮頭鉛筆;坦克加上船,就有了兩棲坦克;雨傘去掉柄,就有了降落傘;火車去掉輪子,就有了懸浮式列車。以上就是“加減法”。把原先手術室中無序排列的燈重新組合,就有了無影燈;把傳統式店鋪的柜臺、貨架重新排列,就有了超市。這就是“重組法”。模仿鳥的飛行,就有了飛機;模仿蝙蝠捕蟲的方法,就有了雷達。這就是“模仿法”。由利用電話線路開發電腦網絡,想到利用有線電視線路開發電腦網絡;由利用電視臺開辦遠程教育,想到利用電腦網絡開辦網上學校。不用說,這就是“遷移法”。
以上這些創新方法,教師必須讓學生在音樂實踐中逐步“發現”,加以總結并學會運用。其實,不少音樂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已經這么做了。比如,有一位教師在指導學生進行節奏創作時準備了四張卡片,卡片上分別寫有如下節奏:附圖。把四張卡片按一定順序排列起來,就形成了含有四個小節的節奏譜。老師提示學生用重新排列這些卡片的方式創作新的節奏譜。這實際上就讓學生了解了創新的方法之一:“重組法”。再如,有一位教師在指導學生進行旋律創作時,要求學生在附圖后面續寫兩小節,有的學生感到困難。這時老師提示學生:“能不能從老師給的兩小節曲譜中‘抹’去一些音,把剩下的音調整時值后,用來作為后兩小節呢?”經過討論,學生們終于完成了這個創作任務。下面的曲譜中,后兩節是學生們的得意之作(箭頭所指的音在后兩小節中被‘抹’去):
附圖
在這次創作實踐中,老師讓學生掌握了“加減法”這種創新的基本方法。這樣的例子很多,在此恕不一一列舉。
我們切不可以為,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只能通過作曲訓練來實現。其實,在音樂教學的各項活動中均可達成這個目標。因此,可以肯定地說,在音樂教學中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其途徑是廣泛的。
在唱歌教學中,我們可以讓學生為歌曲重新填詞;可以讓學生根據自己的想象,用不同的方法來處理歌曲;可以由學生自己決定采用不同的演唱形式;甚至可以指導學生把某些歌曲加上少量對白,改編成有情節的音樂小品。
在欣賞教學中,我們可以讓學生邊聽邊用體態及簡單的動作表現自己的感受;可以讓他們把自己對某段音樂的感受嘗試用文字或語言表達出來,甚至可以要求學生畫一幅畫來表現音樂的意境。
在律動和歌表演中,可以讓學生自己設計動作;可以讓學生自由結合,自由分組,并設計本組的隊形變化等。
在器樂教學中看來很難有機會滲透對學生創新能力的培養,但有的老師在進行打擊樂訓練時要求學生自己設計制作簡易的打擊樂器,這不也培養了學生的創新能力嗎?還有的老師在訓練學生吹奏豎笛時,自己吹出一個“問句”,要求學生吹出“答句”,雖然這“問句”與“答句”都是極短的旋律,但對一個相同的“問句”,被“問”的學生要作出與其他若干同學不同的“回答”卻是要費一番腦筋的。
有人說,在樂理知識教學中很難體現對學生創新能力的培養,有一個例子可以證明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某教師在講解漸強、漸弱的力度記號時,不是先寫出這兩種記號,而是先讓學生聽老師敲鼓聲的力度變化,再要求學生用動作或圖形來表示自己的感受。有的同學聽完后用漸漸蹲下又漸漸站起來表示漸弱、漸強的變化;有的同學用吹氣球時氣球大小變化的動作來表示這種感受;更多的同學用五花八門的圖形表示了自己的感受。下面列舉幾種表示漸強的圖形:
附圖
老師根據這些圖形的共性,抽象概括出了音樂常用力度記號“∠”,從而既講解了樂理知識又培養了學生的創新能力。
上例給我們一個啟示:只要教師自己具有創新的意識,就不愁找不到培養學生創新能力的途徑。
最后,我想就外部環境問題提出幾點看法。第一,現行的音樂教學大綱和教材在培養學生創新能力方面尚存在嚴重缺陷。大綱中對學生創造力的要求過于籠統,沒有明確的指標。我們應該借鑒國外成功的經驗,修訂自己的大綱和教材。第二,要重新構建學生音樂學業成績評價體系,制定科學的評價標準,選擇合理的考評方法,使之既能測定學生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水平,又能衡量學生創新能力的優劣。評價的標準和方法對音樂教學有導向作用,故而不容忽視。第三,各級領導及學生家長要理解、支持音樂教師的教學改革工作,給他們一個寬松的環境,讓他們放開手腳,大膽探索培養學生創新能力的新路子、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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