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投資缺陷原因與對策
時間:2022-09-06 09:19:36
導語:林業投資缺陷原因與對策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在市場經濟取向的投資體制改革過程中,作為國民經濟基礎產業的林業投資,客觀上面臨著投資不足的客觀現實,這不僅是因為林業長期依賴政府投資而不能適應現行投資體制改革的需要,更主要的是因為林業的基礎產業特征和由此而形成的體制性投資障礙的存在。
一、林業投資不足的宏觀環境原因
林業投資不足有多方面的原因,就經濟環境而言主要有:
(一)分配體制改革使得中央政府對林業的投資能力相對減弱。因為財政分配體制的改革一直都是過量地向地方、部門、企業和個人方面傾斜,財政占國民收入的比重相對減少,使中央集中分配的財力越來越少,這直接影響了中央對林業的投資規模,中央政府對林業投資相對減少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林業所承擔的社會,經濟任務卻日益加重,林業不僅要向社會低價提洪木材原料和其他林副產品,而且還要承擔繁重的環境和生態的保護任務,因而林業的投資需求是日益增大,這兩方面的原因,使得林業投資缺口進一步擴大。
(二)分級包干的財政體制使得地方政府對林業的投資相對減少。固為分級包干的財政體制強化了地方利益,促使地方政府的短期化行為,地方政府對實現任期目標,對投資風險大,利潤薄,周期長的林業投資毫無興趣,而把財力集中于高效益,回收期短,見效快的產業部門,使原有的林業投資照常處于被擠占,一壓再壓的境地,進一步加劇了林業投資的短缺。
(三)投資體制的改革促使林業資本非林化傾向。隨著投資體制的改革,傳統的林業投資機制被商品林業和現代林業需要的新機制取代,新的林業經營主體有了較大的投資自主權和投資選擇領域,投資的效益和風險是投資者決定l的主要參考因素,這從某種程度__匕增加了林業投資的機會成本,必然導致林業資源、資本的非林化傾向。如對林業事業經費非法和合法的侵蝕,林農和林業經營單位把從國家或集體得到的林業資金或補貼用于搞多種經營,非林產業和消費領域等,使得林業投資進一步惡化。
(四)推行承包責任制也使林業積累性投資大為減少。由、手承包制的實行,一不僅弱化了林業的積累能力,‘承包者不能有足夠的林業積累用于林業再投資,承包的經營組織形式難以履行林業投資主體的職責,而林農則更不能充當林業投資主體的角色,用于林業生產建設、積累的投資微乎其微。銀行受盈利性和風險性的約束,也不愿更多地向林業投資貸款。以上僅是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的某些措施,造成林業投資不足的環境方面的原因,此外,林業投資不足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
二、林業投麥不足的深層原因分析
林業投資不足除了宏觀經濟環境的原因外還有產業特征等深層原因,主要有:
(一)產業特征方面的原因。首先是林業投資周期長,投資后難以獲得直接效益和直接經濟效益,盡管林業資源短缺,價值規伴卻很難對其直接起作用,往往得不到投資主體的垂視,只能靠國家的重點扶持,在非經濟發達國家,國家的財力是有限的:而且主要是傾斜到高效益的產業,我國是發展中國家,需要傾斜的基礎產華又多,這便造成了林業投資相對不足的局面。其次是投資主體對林業產品價格反應遲鈍,這一方面是因為林業投資要有較大的規模,林業規模效益比較明顯,與一般加工業比較,林業產品相對簡單,需求也較單一,適合于大規模生產,另一方面是因為林業投資額大而且生產組織也較嚴格,這種與投資規模相適應的大額投資和組織管理能力不是一般預算外投資主體所能具備的。第三,市場體系不健全,價格信號失真,林業投資預期收益很難測算。林業的大規模投資,客觀上要有較發達的融資手段和具有風險承擔能力的投資主體,通過金融手段使分散于各林業單位和個人的資金能集中使用,雖然我國的資金市場和證券市場發展較快,但在立法方面缺乏配套措施,林業證券投資尚未付諸實踐,另一方面,林業投資活動取決于對未來林產品市場狀況的預測,而林業投資周期長,投資主體往往很難根據市場的現貸價格對資本投向做出比較和決策,需要有期貸價格和資本市場價格作參數,而目前我國的木材和森林的期貨市場尚未真正建立,價格參數殘缺不齊和失真等等,都使得林業投資者無法對林業投資前景作出準確估價,而紛紛投向可頂見性強的項目上,造成林業投資不足的局面。
(二)體制特征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地方政府缺乏投資約束。在現行體制中,地方政府嚴重干預經濟,政府管企業的投資,但又不承擔投資風險。政府向國家爭取更多的資金主要是用于過多過濫的小型加工業,這樣一方面分散了國家對林業投資的財力,也刺激了各投資主體向一般加工業投資,甚至把林業的專項基金也導向一般加工業。其次是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尚未真正確立。目前我國的企、業行為既有市場發揮作用的一面,又有上級行政部門干預的一,.面,這就難免造成投資決策可能偏離市場規則的要求,使資產的存量難以及時調節,使原來:就短缺的產業難以通過市場自動伸長,這也是林業投資長期不足的深層原因。第三,投資的宏觀調控體系不健全。保持國民經濟的協調發展、一方面要依賴市場機制的間接調節一企業;,根據市場信號作出靈敏的反應,另一方面也要依賴宏觀的調控一通過投資結構的調控,積極引導企業的行為,而目前這種調控體系尚未建成,.而以往以指令代替企業自主權,并以軟預算約束來使企業對市場的信號失去反應,這樣的投資決策和投資管理,必然造成林業投資的不足。
三、改革林業投資的對策
基于上述分析,我們認為要從根本上解決林業投資不足的間題還不現實,在目前條件下只能爭取過渡性的一些對策:
(一)強化林業各投資主體的職能,加強各投資行為的約束,核定中央,地方用于林業基本建設投資,林業更新投資,林業科技三項費用的比例,明確投資者的責權利,防止投資行為的隨意性,造成林業投資的流失。為此,一是中央財政支持防護林和生態林的投資,并對林業經營進行補助或政策優惠,’吸引林農,農村集體和銀行對林業的投資。二是地方政府要加強區域林業基礎設施建設。三是銀行應從國家的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要求出發,保證一般性林業生產經營項目資金需求和林業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需求,四是科學合理地組織林農個人對林業投入,林業主管部門和農村集體組織協調林業經濟活動。
(二)強化林業投資的主要途徑。一方面要加大林業基本建設的拔款,貸款和林業各項:事業費用以及對林業生產的各種補貼,貼息等直接投入,對有償還能力的林業投資項目應采_取有償使用,誰投資誰受益,把盡可能多的財政支持林業資金通過銀行貸款投入到林業‘:中去,國家財政對林業直接投入宜采用聯合投入、配套投入、補助投入、貼息投入等形式,充;分發揮地方、集體和林農投資的積極性。同時,政府應理順林產,昂購銷關系,大力發展森林二保險事業,以分散、平抑林業生產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通過立法形式,規范政府及集體、林農投資行為,硬化林業投資約束,有效地調整林業投資方向、規模以及投資過程中的各種經濟關系。
(三)建立健全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走科技興林的路子。首先是要引導林區經濟走甄依靠科技進步的扒道上來,實行統一計劃,多方投資、分期分批、建設林業社會化服務體一系,其次是建立林業服務系統,林業機電服務系統、林業物質技術供應保障系統和經營管理_服務系統,以合作服務、社會服務、國家服務形式、為林農提供正確的市場信息以及必要的;資金技術和物質,引導林農的生產經營決策,提高林業生產的社會化、專業化程度。
(四)深化林業體制改革,大力發展林紙聯合,開放森林市場。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通過各種形式的聯合投資林業已具備條件,其中林紙結合是解決林業投資不足的有效辦法,把林業的下游產業的高額利潤以合同的形式投向林業是今后解決林業資金不足的主要手段。、此外,建立各種森林市場和期貨市場,把長期投資轉化為短缺投資,使投資主體可以通過市二場信號和市場買賣不斷調整投資決策,為林業投資創造一個良好投資環境。
- 上一篇:交通局作風轉變年工作方案
- 下一篇:交通局問題排查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