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銀行中國化與范式研究
時間:2022-05-12 10: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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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存在兩類“科技銀行”:銀行類“科技銀行”和非銀行類“科技銀行”,前者以硅谷銀行為代表,后者以西部技術投資公司(WesternTechnologyIn-vestment,以下簡稱WTI)為代表(朱鴻鳴、趙昌文等,2011)〔2〕。兩類“科技銀行”代表兩類不同“科技銀行”范式:硅谷銀行范式和WTI范式。關于兩類“科技銀行”的異同,DMIbrahim(2009)〔10〕采取訪談法,在對美國主要“科技銀行”工作人員訪談的基礎上,對其進行了詳盡研究。DMIbrahim發現,銀行類“科技銀行”和非銀行類“科技銀行”在風險控制方面都強調客戶的遴選,如以企業是否有VC支持和是否擁有知識產權作為信號來判斷企業質量;都強調與VC的緊密合作和創業企業家的日常交流,認為正的經營現金流量并不一定是必要的,將創投提供的后續融資視為還款來源。但銀行類“科技銀行”可以,而非銀行類“科技銀行”不能通過監控貸款企業的存款賬戶來實施風險控制。在盈利模式方面,兩者都收取較高的利率。銀行類“科技銀行”收取利率相對較低,一般是在基準利率基礎上增加1%到2%,而非銀行類“科技銀行”收取利率則較高,一般都在10%以上。銀行類“科技銀行”之所以收取相對較低的利率,主要是由于其吸納的企業存款能帶來的其他衍生收益。在單筆貸款額方面,非銀行類“科技銀行”要高于銀行類“科技銀行”。期權收益是美國“科技銀行”收益的重要來源。需要注意的是,在動機上,獲取期權收益并不是其開展科技貸款業務的主要目的;在實際結果上,期權收益也不占“科技銀行”收入的主要部分。以硅谷銀行為例,總體來講,期權收益占非利息收入比例很低,也不占利潤的主要部分。即便沒有期權收益,硅谷銀行的盈利能力依然很強,仍能保持運營的可持續性。值得注意的是,在員工能力方面,DMIbrahim的研究表明“科技銀行”的運營并不一定像VC一樣需要技術專家。這與國內的觀念不同,在中國,“科技銀行”實踐者和理論研究者一般都認為“科技銀行”需要既懂技術又懂金融的復合型人才。
“科技銀行”中國范式
科技支行是商業銀行內部設立的支行或分行級別的科技信貸專營機構,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是在直接復制硅谷銀行模式未果的情況下做出的現實選擇??萍贾惺钱斍啊翱萍笺y行”中國化的主流模式,據不完全統計,截止2011年12月20日,近3年來全國7個省至少成立了23家科技支行,其中江蘇省的科技支行數占全國科技支行總數的70%以上,超過一半的科技支行為當地城市商業銀行或農村商業銀行設立。杭州銀行科技支行是目前運營相對成功的科技支行②〔11,12〕。作為硅谷銀行范式的中國化,科技支行范式在很多方面與硅谷銀行范式相似,如選址、定位、盈利模式與風險控制。在機構性質方面,兩者也有一定相似之處,雖然硅谷銀行是獨立法人,而科技支行或分行是非獨立法人機構,但科技支行可以通過獲得帶有“一行兩制”色彩的特殊政策來盡量保持營運的獨立性。全國一半以上的科技支行都由當地中小銀行設立,這一現象其內在邏輯便在于當地中小銀行能給予科技支行更大的獨立性。由于中美科技金融生態的差異,科技支行范式與硅谷銀行范式也存在顯著差異。在定位上,囿于中國創投業發展滯后的現實,科技支行將目標客戶定為有發展前景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而非有VC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在風險控制方面,科技支行范式除了重視創投的作用外,也強調通過與擔保機構和政府的聯動來控制風險。在政策支持方面,科技銀行模式強調政策支持是必要的,而硅谷銀行模式對此并無特別要求??萍贾袨槭裁粗饕性诮K,而非北京、上海和深圳等金融資源稟賦和科技資源稟賦都更高的地區,其主要原因便在于有效的政策支持是科技支行范式的重要原則。值得注意的是,在利息方面,雖然科技支行范式要求高風險高利率,但在實際運營中,政府出于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目的,一般都要求科技支行按基準利率或優惠利率放貸。對于優惠利率所導致的未覆蓋的風險,政府采取貼息或提供擔保、設置風險補償基金等方式予以處理。對硅谷銀行范式的一些誤讀也是導致科技支行范式與硅谷銀行范式存在差異的重要原因。如在盈利模式方面,科技支行范式十分強調期權收益,其主要原因便在于大部分“科技銀行”實踐者和理論研究者均認為大量期權收益的獲得是硅谷銀行成功的至關重要的因素,認為在中國若不能獲得期權收益就意味著不能有效復制硅谷銀行模式。但實際上,硅谷銀行范式僅將期權收益的獲得視為“中彩票”,利息收入才是重點。很明顯,科技支行范式對期權收益的過度關注正是對硅谷銀行范式誤讀所造成的。此外,在風險控制方面,科技支行范式強調抵質押物,對企業的經營現金流量十分關注;但硅谷銀行范式則認為創投提供的后續融資是企業重要的還款來源,認為正經營現金流量不是必要的,對企業經營現金流量和抵質押物的關注度相對較低。這種差異雖然有科技金融生態差異的因素,但對硅谷銀行范式研究得不透也是重要原因??萍夹≠J公司是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的簡稱。國內目前存在兩類性質不同的科技小貸公司:天津模式科技小貸公司和江蘇模式科技小貸公司。本文的科技小貸公司特指江蘇模式科技小貸公司。這類科技小貸公司“是不吸收公眾存款,面向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園區)內企業,經營小額貸款和創業投資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1年12月20日,江蘇省內已有至少15家以上的科技小貸公司正式運營。由于科技小貸公司和科技支行在性質上和業務種類上存在很大的差異,科技小貸公司范式和科技支行范式在盈利模式和風險控制方面存在顯著差異。在盈利模式方面,科技小貸公司可投可貸,既可以獲取利息收益,也可以獲取期權收益及股權收益,而科技支行在獲取期權收益及股權收益方面面臨重重限制。此外,科技小貸公司還可以獲取較高的利息(可以達到基準利率的兩倍以上),而科技支行在運營過程中,經常被要求按基準利率給予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或利息上浮幅度很受限。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科技小貸公司范式認為杠桿率至關重要,杠桿率的提高既可以增強科技小貸公司的商業可持續性,也能增強其科技貸款供給能力;但科技支行并不太在意此,因為科技支行幾乎不受杠桿率限制〔2〕。在風險控制方面,科技支行不僅受到總行政策的影響,還受到銀監部門的監管,因此其對不良貸款容忍率低,而科技小貸公司的不良貸款容忍率則不受監管部門監管,只要能夠滿足商業可持續性便可,因此不良貸款容忍率高。此外,科技小貸公司缺乏科技支行擁有的通過監控客戶存款賬戶來實施風險控制的機制。在政策支持方面,科技小貸公司范式也強調政策支持的必要性。但在實踐中,由于政府對其認識未上升到“科技銀行”的高度,科技小貸公司所獲政策支持力度遠遠低于科技支行??萍紓鶛嗳谫Y平臺是科技型中小企業債權融資平臺的簡稱,是一種政府主導的,虛擬的、集成式的“科技銀行”,通過財政嵌入金融交易結構的方式為科技貸款供給主體提供一種風險控制機制,達到激勵其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發放科技貸款的結果。蘇州市科技金融服務中心運營的“科貸通”是科技債權融資平臺的典型。與科技支行和科技小貸公司不同的是,科技債權融資平臺本身并不是信貸主體,而是一種機制,一種促使商業銀行“科技銀行”化的機制。其主要業務模式是促使商業銀行發放科技貸款的模式。在業務模式方面,科技債權融資平臺的“常識”原則包括財政嵌入金融交易結構和聚合科技金融供給主體。所謂財政嵌入金融交易結構是指通過補貼、貼息和風險補償等財政資金運用方式來改變科技貸款供給主體的科技貸款業務的風險收益結構。在風險控制方面,科技債權融資平臺關注的是財政專項資金的風險,其范式是通過對財政專項資金的穩健性運營,保證平臺運營的可持續性,擺脫依賴政府財政資金持續注入來維持平臺運營的思路。科技債權融資平臺范式在美國并無對應的范式,是一種基于中國國情的“科技銀行”范式的創新。
結論及建議
近年來,“科技銀行”實踐在中國取得了巨大進步,產生了科技支行、科技小貸公司和科技債權融資平臺3種不同類別的“科技銀行”,拓展了“科技銀行”的概念,并相應形成了科技支行范式、科技小貸公司范式和科技債權融資平臺范式。但對“科技銀行”美國范式的片面理解以及對硅谷銀行范式的誤讀嚴重阻礙了“科技銀行”的發展:科技支行在業務開展方面并不盡如人意;科技小貸公司和科技債權融資平臺的實踐僅在個別省份開展;“科技銀行”風險控制能力仍需進一步提升?!翱萍笺y行”的發展的確需要政策上的支持及政策上的突破,但更需要全面了解和借鑒“科技銀行”美國范式,更需要“科技銀行”理念和范式上的突破,更需要在范式創新基礎上的政策支持。在觀念的突破上,首先要與時俱進,突破“科技銀行必須首先是銀行”這一觀念的限制,將“科技銀行”的本質特征定義為商業可持續性地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對“科技銀行”進行廣義化理解為信貸機構,乃至一種科技貸款機制。這有利于在“科技銀行”實踐的過程中突破單一范式的限制,充分發揮民間智慧,不斷推動“科技銀行”中國范式的創新及演進。在對“科技銀行”廣義化理解的基礎上,基于“科技銀行”范式“常識”原則,我們提出以下促進“科技銀行”發展的政策建議:(1)大力推動科技支行的發展。科技支行方面,要全面、準確認識硅谷銀行范式的內核,不要把眼睛只盯在股權或期權上,應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產品創新和創新風險控制機制上,如借鑒硅谷銀行模式,嘗試將創投提供的后續融資作為還款重要來源考慮。政府方面,在加強政策支持時,也應堅持市場化原則,適當放寬對科技支行貸款利率方面的實質性限制,允許科技支行按風險收益配比法則定價科技貸款。(2)大力推動科技小貸公司的發展??萍夹≠J公司,要加強與銀行、創投和擔保機構等科技金融供給主體的交流,提升風險控制能力。政府方面,首先要將科技小貸公司視為“科技銀行”,推動相關優惠政策的普惠化,其次是有步驟地、在風險可控的原則下逐步放開科技小貸公司資產負債率的限制,即適度增加杠桿率。(3)推動科技債權融資平臺的發展。創新政府作用機制、在金融資源富集、科技資源富集和財政實力雄厚的地區推廣科技債權融資平臺,并注重科技債權融資平臺的風險控制和運營的可持續性。不斷探索市場化的科技債權融資平臺模式。(4)大力發展創業投資,營造促進“科技銀行”發展的良好科技金融生態環境。要推動創業投資與“科技銀行”和其他科技金融主體的互動,優化創業投資風險收益結構,以“科技銀行”促創業投資發展,以創業投資促“科技銀行”發展。
本文作者:朱鴻鳴趙昌文工作單位:四川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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