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農牧生產管理論文

時間:2022-07-03 07:43:00

導語:地區農牧生產管理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地區農牧生產管理論文

現今甘肅省黃河以西,特別是烏鞘嶺以西,有一條位于龍首山、合黎山、北山和阿爾金山、南山(祁連山)之間的狹長地帶,世稱河西走廊。它是漢唐間西域與內地進行往來的交通孔道,本文要討論的是在漢唐間,它由游牧經濟經歷艱難曲折,轉變為重要的農牧生產基地。

河西走廊地區在西漢政府力量進入以前,長期是西戎和月氏、烏孫、匈奴等族人生活棲息的場所。戰國秦漢時,雄據漠北的匈奴,"隨畜牧而轉移,……毋城郭常處耕田之業"〔1〕,力量強大,受其威脅的秦、趙、燕諸國,只好筑長城以資防守。隨著匈奴勢力的西漸,"隨畜移徙,與匈奴同俗,控弦者可一二十萬","居敦煌,祁連間"的大月氏被匈奴單于打敗,大眾遠徙,"其余小眾不能去者保南山羌,號小月氏"〔2〕。烏孫也是"隨畜逐水草,與匈奴同俗"。《后漢書·西羌傳》云:"漢興,匈奴冒頓兵強,破東胡,走月氏,威震百蠻,臣服諸羌。"匈奴順利進據河西,并迅速控制了西域。

后世地志綜述了河西在漢朝前后的政治形勢:肅州(酒泉),"古西戎地,六國時,月氏居焉。后為匈奴所逐,奔逃西徙,匈奴得其地,使休屠、昆邪王分守之。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昆邪王殺休屠王,并將其眾來降,以其地為武威、酒泉郡,以隔絕胡與羌通之路。"涼州(武威),"自六國至秦,戎狄及月氏居焉。后匈奴破月氏,……月氏乃遠過大宛,西擊大夏而臣之。匈奴使休屠王及渾邪王居其地,漢武帝之討北邊,……得其地,遂置張掖、酒泉、敦煌、武威四郡,昭帝又置金城郡,謂之河西五郡。"甘州(張掖),"自六國至秦,戎狄月氏居焉。漢初為匈奴右地。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乃分武威、酒泉地,置張掖、敦煌郡、斷匈奴之右臂"〔3〕。沙州(敦煌),"西戎所居,古流沙之地,……其后子孫為羌戎代有其地,……按’十三州志’云:瓜州之戎為月氏所逐。秦并六國,筑長城,西不過臨洮,則秦未有此地,漢武帝后元六年(?)分酒泉之地置敦煌郡,徙郡人以實之"〔4〕。這些簡略記述表明,河西原為月氏、烏孫人居地,受匈奴逼迫而西遷。漢武帝時,幾次發兵打擊匈奴,霍去病領兵,"濟居延(水),遂臻小月氏,攻祁連山,揚武乎@①得(張掖),得單于……及相國、都尉以眾降下者二千五百人"〔5〕。打敗了匈奴,漢朝在河西分設四郡。有關四郡設置年限,《漢書·武帝紀》和《地理志》的系年互異,眾多學者如張維華、勞干、嚴耕望、陳夢家、黃文弼、周振鶴、日比野大夫等人已分別作了不少考辨,意見雖互有異同,大都認為《地理志》系年誤。大致說,張掖、敦煌、酒泉三郡是武帝時建制,武威郡很可能遲至宣帝時才設置。經過漢軍對匈奴的一再打擊,誠如《霍去病傳》所云:"轉戰六日,過焉支山千有余里",旋越居延,過小月氏,至祁連山,殺死及俘虜共三萬余人。唐初《括地志》云:"焉支山,一名刪丹山,在甘州刪丹縣東南五十里",《西河舊事》云:"山東西二百余里,南北百里,有松柏五木,美水草,冬溫夏涼,宜畜牧,匈奴失二山,乃歌云:亡我祁連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燕(焉)支山,使我嫁婦無顏色。"〔6〕由此可見,匈奴占領河西時,以祁連山為主體的高山草甸草原是良好天然牧場,西戎、月氏、烏孫、匈奴,在河西長期盛行游牧,有否農作,則未見諸史籍。

漢朝與匈奴爭奪河西伊始,漢中人張騫受命西行,聯絡月氏共攻匈奴。當他經歷艱苦曲折到達時,月氏人生活已安定。又離漢遠,不再抱怨匈奴,騫不得要領而歸。他想到被趕走的烏孫人,"蠻夷戀故地,又貪漢物","厚賂烏孫,招以東居故地,……則是斷匈奴右臂",武帝派他出使。"烏孫遠漢,未知其大小,又近匈奴,服屬日久,其大臣皆不欲徙"〔7〕。招引目的又沒有達到。"烏孫王既不肯東還,漢乃于渾邪王故地置酒泉郡,稍發徙民以充實之"。也就是說:"北卻匈奴,西逐諸羌","河西地空,稍徙人以實之"〔8〕。河西地空,既是月氏與烏孫人的西徙,又是匈奴與西羌人的離去,某些沒有西去的月氏人"南入山阻,依諸羌居止,遂共與婚姻"。霍去病進軍湟中時,"月氏來降,與漢人錯居,雖依附縣官,而首鼠兩端,其從漢兵戰斗,隨勢強弱",他們并不忠實依附于漢。其時,眾多羌人主要聚居于黃土高原所屬的隴右,不在河西四郡境內。《漢書·地理志》云:"自武威以西,本匈奴昆邪王休屠王地,武帝時攘之。初置四郡以通西域,隔絕南羌匈奴。其民或以關東下貧,或以報怨過當,或以@②逆亡道,家屬徙焉。習俗頗殊,地廣民稀,水草宜畜牧,故涼州之畜為天下饒。"建置河西四郡時,境內地廣民稀,漢政府從外地遷入的人,包括了關東的貧苦大眾和某些犯法臣僚的家屬。河西走廊地勢高,又深處內陸,雨水少,草地宜牧,有利畜群繁殖飼養。酒泉太守辛武賢說,匈奴人"以畜產為命"〔9〕,涼州饒畜產,良有以也。

徙入河西的關東下貧自是一般務農的貧苦大眾。《漢書·武帝紀》所說"徙民以實之",正是指的這類人。通過他們勤奮力作,河西大地上,創造出"風雨時節,谷糴常賤,少盜賊"(《地理志》)的良好局面。

河西四郡建制也和內地一樣,是以郡統縣,但諸縣建置年限,史書多失記。《地理志》稱敦煌郡"冥安縣,南籍端水出南羌中,西北入其澤,溉民田"。效谷縣,師古注引"桑飲說,孝武元封六年(公元前105年),濟南崔不意為魚澤尉,教力田,以勤效得谷,因立為縣名"。"龍勒縣,氐置水出南羌中,東北入澤,溉民田"。從居延簡牘所見,諸縣級政權下設大量鄉里機構,正與內地郡縣相同。

上述敦煌郡縣的"民田"自是百姓們的田地。居延簡記:

三@③@④長居延西道里公乘徐宗年五十宅一區…田五十畝…〔10〕

候長@①得廣昌里公乘禮忠年卅…宅一區…田五頃…〔11〕

徐宗和禮忠乃是低爵位的戍守官員,居延@①得都是屬于張掖郡。兩戶的田宅自是其家的私有家產,據日本學者研究,二簡均為漢宣帝時事〔12〕。漢置河西四郡未久,張掖、敦煌等地的私有田產已在迅速發展。東漢初年,任延為武威郡守,北有匈奴、南鄰羌人。"民畏寇抄,多廢田業",他派兵征討,使之有所畏懼,不敢進犯,同樣是表明武威郡境內私田已是廣泛存在。從眾多新、舊居延簡中,不難看到有關更賦、兵役、徭役的種種記事,正是河西民眾承擔賦役的寫照。官府對大批從外地移居河西的貧民必定要分別給予田地和住宅,貸借耕牛農具種子,才能啟動他們從事農作。趙過推行代田法時,"又教邊郡及居延城"〔13〕。在居延等邊地推行代田法,即是以個體生產者為對象的。

漢武帝以來,"朔方、西河、河西、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史記》卷二九《河渠書》),很概括地說明了河西酒泉等地引河水灌溉。《漢書·地理志》比較具體地介紹了諸郡河川的溉田。居延簡127·6云〔14〕:

第十三@③長賢□井水五十步深二丈五立泉二尺五上可治田度給吏卒@⑤

這是張掖郡居延地區開井修渠,下泉流涌出或是深達2.5丈的立泉,開渠自是用于灌溉。

漢宣帝時,"漢遣破羌將軍辛武賢將兵一萬五千人至敦煌,遣使者案行表,穿卑dī@⑥侯井以西,欲通渠轉谷,積居廬倉以討之"。孟康注卑dī@⑥侯井云:"大井六通渠也。下泉流涌出,在白龍堆東土山下"〔15〕,說明西漢政府想通過河渠運糧以討烏孫。井渠在白龍堆以東,是歸屬于河西敦煌地區的。地下通流的井渠在內地罕見,因河西雨量少,很難滿足農作物所需水分。所幸地勢高峻,高山終年積雪,夏日融化,水聚以成井渠,或流行于地面,或通流于地下,成為山麓地區農田灌溉的主要水源。漢光武帝時,武威郡守任延,以"河西舊少雨澤,乃為置水官吏,修理溝渠,皆蒙其利"〔16〕。正是依賴水源灌溉,嚴重缺水的河西綠洲才能生意盎然,建成豐收良田。

采用屯田方式是漢代在河西發展農業生產的重要途徑。軍屯初創于西漢,歷代大多沿襲,它曾有效地維持了邊軍的糧食供應,開拓了邊防的耕地。應劭說:"武帝始開三邊,徙民屯田,皆與犁牛。"〔17〕居延簡513·23,303·29云〔18〕:

延壽乃大初三年中父以負馬田敦煌,延壽與父俱來田事已。

延壽父子在敦煌田作,可能即是徙民屯作的成員,官府供應耕作者使用牲口。

《武帝紀》載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秋,馬生渥洼水中"。注引李斐言:"南陽新野有暴利長,當武帝時遭刑,屯田敦煌界,數于北水旁見群野馬中有奇者與凡馬異,來飲此水。"非常清楚,南陽新野人暴利長是以弛刑徒身分屯田敦煌。聯想史書屢見因罪徙敦煌的官員如解萬年、陳湯、薛況、李尋、解光等等,很可能是與田事有關。居延簡常見"田卒"、"戍卒"〔19〕,農時耕耘,戰事打仗,有閑負責戍守,例由官府支付衣食,是為軍屯。武帝時,"初置張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開田官,斥塞卒六十萬人戍田之","益發戍甲卒十八萬酒泉、張掖北,置居延休屠以衛酒泉"〔20〕。塞卒即是既戍且耕。《昭帝紀》載始元二年(公元前85年)冬,"調故吏將屯田張掖郡",征調故吏為屯田官,使領兵屯田張掖。居延新簡E.P.T52·105云〔21〕:

……□□酒泉、張掖農官田卒@⑤

居延簡303·15,513·17云〔22〕:

……謹案居延始元二年戍田卒千五百人為xīng@⑦馬田官穿涇渠……

還有敦煌郡疏勒河流域的屯田簡文,限于篇幅,不再引用。

可見酒泉、張掖等地的農官是以田卒屯作。以戍田卒千多人在居延興修水利,從事集體勞動。居延新簡云〔23〕:

第四長安親,正月乙卯初作,盡八月戊戌,積三□□日,用積卒二萬七千一百@⑧三人,率百廿一人,奇卅九人,墾田@⑧一頃@⑧四畝百廿四步,率人田卅四畝,得谷二千九百一十三石一斗一升,率人得廿四石,奇九石。

此簡為卒作簿,它紀錄從正月乙卯日開始耕作,至八月戊戌日止,每人作了二百□□日(原件作三□□日,疑有誤),共計27143個人工,平均合121人,剩余39個人工,共墾田41頃44畝124步,人均墾田34畝,共得谷2913石1斗1升,人均得谷24石,剩余9石。按簡文所記,可知漢代以戍卒耕作的勞動生產率仍比較低。

墾田已廣泛使用鐵工具。居延新簡E.P.T52·15及E.P.T52·488分別記〔24〕:

@⑨田以鐵器為本,北邊郡毋鐵官,@⑩(仰)器內郡,令郡以時博賣予細民,毋令豪富吏民得多取,販賣細民。

甲渠候官建始四年(公元前29年)十月旦見鐵器簿。

鐵器例由官府統一專賣,禁止豪富販賣以害民,屯田處所的官員將鐵器一一登記入簿,以供人們使用。

農作廣泛使用耕牛,牛在河西各地養育不少,李廣利受命遠征大宛,"歲余而出敦煌六萬人,負私從者不與,牛十萬,馬三萬匹,驢橐駝以萬數赍糧"〔25〕。居延簡中多處記錄了牛,甚至牛的毛色、年齒、性別等等,都有清晰記錄。內有一簡云〔26〕:

@⑤十五日,令史宮移牛籍大守府求樂不得,樂吏毋告劾亡滿三日五日以上

為牛設籍,表明官府很重視對耕牛的登記。60年代,已有人為居延簡中的牛籍作過考釋〔27〕,為牛設籍,顯示河西屯田使用耕牛的極端重要性。

耕牛、鐵農器與勞動者在河西地區的結合方式,我尚未看到具體資料,可能與陜西榆林東漢壁畫一人扶犁二牛拉犁的牛耕方式相近,因為直至唐宋之際敦煌壁畫仍是一人二牛耕地。

河西地區經過兩漢時的大力墾殖,特別是軍事屯田的開拓,初步改變了過去單一的游牧經濟面貌。兩漢之際,"天下擾亂,唯河西獨安,而姑臧稱為富邑,通貨羌胡、市日四合"。"河西殷富",頗為有名。光武帝賜授竇融涼州牧璽書云:"五郡(四郡外,加金城郡)兵馬精強,倉庫有蓄,民庶殷富,外則折挫羌胡,內則百姓蒙福。"〔28〕民富倉儲,正是河西農作豐收景象。隨著當地農牧經濟的發展,培育出了一批豪族。前述敦煌令狐氏、索氏而外,隴右豪族梁統先后出任酒泉、武威太守,辛彤為敦煌太守,梁騰為酒泉農都尉。眾所周知,農都尉乃是主管屯田殖谷的。

出土簡牘所見河西田作以粟為主,麥、麋、黍、豆、@①①@①②也占一定比重。@①①@①②尤難見于史書,居延簡云:"入谷六十三石三斗三升少,其卅三石三斗三升@①①@①②,卅石粟。"當代字書也明示@①①@①②為谷類〔29〕。《居延新簡》第197頁云:"……馬食@①①@①②六石@⑤",顯示以它為馬飼料。

總之,自西漢在河西設郡以迄東漢末的百多年中,河西社會由戎夷諸族人長期從事游牧為生,在統一帝國的軍屯啟動下,官私農作迅速發展。從畜牧轉向田作,開墾耕田,興修水利,鑄造農具,農業管理的變革,如此等等,使河西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受自然地貌的制約,在沙、礫、草原、綠洲相錯其間的高原山原地帶,不可能盡變為農田。因地制宜,且照應河西長期是民族雜居的傳統,農牧兼作便成為漢代以及后世在河西進行農業經營的重大特色。

伴隨統一漢帝國的瓦解,河西地區或歸屬中原政權,或由占領當地的統治者獨立建國,呈現出十分錯綜復雜的景況。

漢魏之際,華北大亂,河西地方豪強"驅略羌胡"追隨張掖人張進作亂,酒泉人黃華自稱太守,武威三種胡人并起鈔掠,武威太守向中原告急。曹魏任命金城太守護羌校尉蘇則出兵救援,胡人降服,進而圍攻張掖,殺了張進,平定河西,社會秩序初步得到安定。

因為"河右少雨,常苦乏谷"。魏明帝時,徐邈為涼州刺史持節領護羌校尉,大力修整武威、酒泉的鹽池,以換取羌人的糧食。由此看來,河西羌人當時已在從事農作。徐邈在涼州,"廣開水田,募貧民佃之,家家豐足,倉庫盈溢"〔30〕。少雨的河西居然開辟出了少量水田耕作,取得了良好成績。保證百姓日食,供應當地駐軍外,有盈余換取錢財,以供通商費用。他進而在境內興辦學校,禁斷淫祀,羌胡人犯小過錯一律不咎,犯了大罪的,先通報他們的部帥,然后才量刑處理,以此很受羌胡信任,彼此和平相處。

漢末大亂時,敦煌有二三十年沒有郡級官,"大姓雄張,遂以為俗"。倉慈在曹魏時出任太守,面對貧富差異的現實,采取扶貧和抑挫權豪的政策,按人口占地多少分等交稅,以使負擔相對合理。又從寬處理屬縣的獄訟案件以紓民困。西域胡商常受豪族阻隔與欺負,積怨甚深,他大力推行改革,胡人如果愿去內地洛陽,主動協助辦理過所,自內地回西域路經敦煌的,平價收購所帶貨物,并以當地物品與他們交易,然后派吏民護送他們上路。這些舉措很受胡漢人們的擁戴。皇甫隆任敦煌太守,注意到當地人的田作技巧不嫻熟,引水浸泡土塊很爛,然后才進行田作,以致耗水過多。早在西漢時,中原內地已用耬犁播種,敦煌卻遲至曹魏時尚不知道,"不曉作耬犁,用水及種,人牛功力既費,而收谷更少"。皇甫隆上任,推薦以耬犁播種,且行且搖,種乃隨下,省力又省糧種。他還教育人們節約用水,實行衍溉。如此辦理,年終一結帳,"其年省庸力過半,得谷加五"〔31〕。

晉初,段灼表陳時政云:"昔伐蜀,募取涼州兵馬,羌胡健兒,許以重報,五千余人隨(鄧)艾討賊,功皆第一。"曹魏出兵滅蜀,從涼州召募勇敢善戰的羌胡,表明漢代關西出將的尚武風習至魏晉時仍在沿襲。

魏晉之際,河西混亂,地方豪族和羌戎的矛盾錯綜復雜。鮮卑樹機能乘機起兵,泰始七年(公元271年)和咸寧四年(公元278年)先后殺死涼州刺史牽弘和楊欣。在朝廷鼎力支助下,武威太守馬隆出兵,削平了叛亂,河西獲得了初步安定。西晉中年,國內政局日趨不穩。漢人張軌目睹涼州地位重要,請求出任護羌校尉涼州刺史。他注意安定境內,發展實力。"中州避難來者日月相繼,(軌)分武威置武興郡以居之"。派參軍杜勛向朝廷獻馬五百匹,dié@①③布三萬匹。及西晉大亂,派步騎與胡騎各二萬聲援朝廷。"永嘉元年(公元307年),嘉麥-莖九穗生姑臧"〔32〕。《西河舊事》云:"河西牛羊肥,酪過精好。"〔33〕張天錫談到西土所出是,"桑葚甜甘,鴟xiāo@①④革響,乳酪養性,人無dù@①⑤心"。這一切顯示涼州的畜牧與農作并存,畜牧優勝。前涼晚年谷貴,"出倉谷與百姓,秋收三倍征之"。剝削很重,也正是涼州田作不旺的曲折反映。

前涼立國七十余年亡于前秦,苻堅盛世,"徙江漢之人萬余戶于敦煌,中州之人有田疇不辟者亦徙七千余戶",以利促進河西農作。不久,前秦喪敗,河西地區為后涼、南涼、北涼、西涼所分割,大致形勢是后涼據姑臧,南涼據樂都,北涼據張掖,西涼據敦煌、酒泉。

氐人呂光受苻堅命出征西域。回歸東土時,得知苻堅已死,便自稱涼州牧、酒泉公。其時"谷價yǒng@①⑥貴,斗直五百。人相食,死者大半"。此后十余年內,南涼、北涼常來攻伐,"河西之民不得農植,谷價yǒng@①⑥貴。斗直錢五千文,人相食,餓死者千余口(?),姑臧城門晝閉,樵cǎi@①⑦路斷,民請出城乞為夷虜奴婢者日有數百,……于是積尸盈于衢路,戶絕者十有九焉"〔34〕。自漢代以來,姑臧長期是河西的重要城市,十六國荒亂,使它破敗若此。

后涼為了對抗北涼攻襲,主動向南涼求援。南涼禿發氏原是河西鮮卑,烏孤在位,"務農桑",很想據守姑臧,迫于形勢,只好遷于樂都,稱河西王。為適應形勢,強化統治,"置晉人于諸城,勸課農桑,以供軍國之用,我則習戰法以誅未賓",即是讓漢人務農,鮮卑人作戰。和敵軍交戰時,"命諸郡縣悉驅牛羊于野"。一次向后秦姚興獻馬3000匹,羊30000口。涼州主簿胡威為此對姚興說,"若軍國須馬,直煩尚書一符,臣州三千余戶各輸一馬,朝下夕辦,何難之有",表明涼州依舊盛產馬匹。南涼所部乙弗不聽命,禿發@①⑧檀率騎出征,"獲牛馬羊四十余萬"〔35〕。這都很足以說明河西鮮卑及其屬部對牧事的依賴。另一方面,大臣孟愷為勸阻出征談到了國內形勢是"連年不收,上下饑弊,……百姓騷動,下不安業"。禿發@①⑧檀承認"今不種多年,內外俱窘,事宜西行,以拯此弊"。面對同一困境,君臣謀求解脫的方式很不相同。聯系到南涼指責北涼,"掠我邊疆,殘我禾稼"。沮渠氏確曾"遣其將運糧于湟河"〔36〕。這一切表明,南涼國內并未徹底廢棄田作。

匈奴在東漢衰敗后,某些稱為"貲虜"的匈奴奴婢"亡匿在金城、武威、酒泉北,黑水西,河東西,畜牧逐水草,鈔盜涼州,部落稍多,有數萬",這些人長期存在。十六國時,沮渠蒙遜的從兄男成"逃奔貲虜,扇動諸夷,眾至數千,進攻福祿(酒泉)建安"〔37〕,他們的生活方式是否仍舊逐水草為生,史籍沒有證明。我們知道建立北涼的盧水胡沮渠氏是以張掖為其主要根據地。早在東漢章帝時,居于武威、張掖間的盧水胡曾進行反叛〔38〕。張掖是漢代屯田重點區。魏晉以來,當地農作基本態勢未變。久居其地的盧水胡估計已逐漸參與農作。后涼與沮渠氏交爭。"燒氐池,張掖谷麥"。南北涼相攻,禿發@①⑧檀率兵"次于氐池,蒙遜嬰城固守,芟其禾苗,至于赤泉而還",氐池位于張掖東南,現今民樂縣地,赤泉在氐池縣北。由此看來,北涼所在張掖附近的田作仍較興旺。嘗因春旱,蒙遜下詔自責云:"頃自春炎旱,害及時苗,碧原青野,倏為枯壤。將刑政失中,下有冤獄乎?役繁賦重,上天所譴乎!"此后,其子興國為西秦所擒,他派人送谷30萬斛求贖〔39〕。《吐魯番出土文書》第一冊第39頁收北涼玄始十二年(公元423年)翟定辭為雇人耕@①⑨事,凡此種種,約略可見北涼境內的農作是比相鄰諸國較盛。

漢人李hào@②⑩原為敦煌郡守,進稱涼公。"遂屯玉門、陽關,廣田積谷,為東伐之資"。改元建初,遷都酒泉。他將前秦時徙自內地的民眾,"分南人五千戶置會稽郡,中州人五千戶置廣夏郡,余萬三千戶分置武威、武興、張掖三郡"〔40〕。他注意到敦煌郡大眾殷,制御西域,使其子李讓為郡守,"自余諸子,皆在戎間,率先士伍"。斯113號建初十二年(公元416年)正月籍,記敦煌郡敦煌縣西宕鄉高昌里11戶56行殘籍,約略可以察知西涼兵戶的役事實況。

西涼國留意"敦勸稼穡",曾經"年谷頻登",但"國狹民稀"。力量甚弱,北涼侵襲,"大芟秋稼而還"。強敵當前,汜稱建議"罷宮室之務,止游畋之娛,后宮嬪妃,諸夷子女,躬受分田,身勸蠶績,……百姓租稅,專擬軍國"。國主李歆沒有采納。沮渠蒙遜親自率兵二萬進攻敦煌,"三面起dī@②①,以水灌城"〔41〕。西涼遂被滅亡。

鮮卑拓跋氏所建代國為前秦所滅。苻堅敗亡,拓跋氏復建魏國。北魏太武帝曾在短短八年內(公元431-439年),派李順出使北涼八次,了解敵情,其后,采納崔浩、伊馥等人計謀,進攻北涼。太武帝看到河西"姑臧城外,水草豐饒"〔42〕,認定為發展牲畜的好場所。

隨著北涼覆滅,吏民三萬余戶被遷往平城,不少河西文士也受吸引而去。北魏留兵鎮守河西。良好的畜牧環境適應了拓跋族人的游牧愛好,"世祖之平統萬。定秦隴,以河西水草善,乃以為牧地,畜產滋息,馬至二百余萬匹。橐駝將半之,牛羊則無數"。至孝文帝時,"河西之牧彌滋"〔43〕。總的說來,北魏太武帝以后的七八十年間,官府在河西的地方行政,不論是設軍鎮戍,或是置郡縣,長期都沒有對農作給予應有的注意。

魏孝明帝時,涼州刺史袁翻議論邊防軍事涉及所在農事云:

河西捍御強敵,惟涼州、敦煌而已。涼州土廣民稀,糧仗素缺。敦煌酒泉,空虛尤甚。……西海郡本屬涼州,今在酒泉直北,張掖西北千二百里,……正是北虜往來之沖要,漢家行軍之舊道,土地沃衍,大宜耕殖。……即可永為重戍,鎮防西北。……凡諸州鎮應徙之兵,隨宜割配,且田且戍,……一二年后,足食足兵。斯固安邊保塞之長計也,……入春,西海之間即令播種,至秋,收一年之食,使不復勞轉輸之功也。且西海北垂即是大磧,野獸所聚千百為群,正是蠕蠕射獵之處,殖田以自供,籍獸以自給,彼此相資,足以自固。〔44〕

顯而易見,直至北魏后期,涼州、敦煌、酒泉等地,并無一片完土與樂園。河西自西漢中葉以來,田作原已日趨發展,西海即漢代居延地區,屯田成績卓著,經歷五百年后,雖然仍是土沃可耕,面前卻是一片荒涼景色。努力且田且戍,方可免予轉運,聊供邊防軍用。北魏統治者對田作的長期不重視,致使河西今不如昔,農作處于艱難低下的水準。

北魏末年,王室衰微,河西擾亂,魏孝武帝西遷,開始了西魏北周的統治。大統十二年(公元546年),涼州刺史宇文仲和據州獨立,西魏實權人物宇文泰派獨孤信出兵,活捉宇文仲和,遷涼州民六千戶去長安。回首南涼時涼州僅三千戶,不難看出此時的涼州居民有了較大增多。平定涼州,史寧起了積極配合作用,他兩任涼州刺史,戰敗"抄掠河右"的柔然,"前后獲數萬人",他聽任突厥可汗"假道涼州"襲擊吐谷渾。突厥與吐谷渾都是隨水草畜牧為生,涼州居民多雜戎夷。周明帝時,吐谷渾入侵涼州,殺刺史是云寶,賀蘭祥出征檄文稱,吐渾"入我姑臧,俘我河縣,芟夷我菽麥,虔劉我蒼生"〔45〕。這些事實說明,涼州地區的游牧經濟相當突出,和東漢時的經濟狀況相比較,確已出現了明顯的差異。

"大統十二年,分涼州以居張掖之地為西涼州"。韓褒任刺史六年,"羌胡之俗,輕貧弱,尚豪富。……褒乃悉募貧人以充兵士,優復其家,蠲免徭賦,又調富人財物以振給之,每西域商貨至,又先盡貧者市之,于是貧富漸均,戶口殷實"。其時,原州刺史李賢曾隨獨孤信平涼州,"又撫慰張掖等五郡"〔46〕。張掖曾是漢魏間河西農作發達地區,經歷五涼以來的社會大動亂,民族雜居,羌胡日趨漢化,貧富差異增大。

瓜州是敦煌鎮的改置,它是西域通往內地的首站,在中西交通地位上享有盛名。北朝后期,涌現出了一批瓜州"首望"、"義首"、"豪右"。西魏末年,"三輔著姓"韋zhèn@②②出任瓜州刺史,"雅性清儉,兼有武略,蕃夷贈遺,一無所受,胡人畏威,不敢為寇,公私安靜,夷夏懷之",任期屆滿,仍很受吏民戀慕。(《周書》卷三九)

敦煌出土斯613號文書,經日本學者山本達郎考定為西魏大統十三年(公元547年)的計帳文書。他的意見迅速獲得眾多學者的廣泛贊許和支持。文書殘卷是迄今發現北朝均田稅役制的唯一出土文獻。值得注意的是,此件文書問世前一年,瓜州(敦煌)城民張保殺害刺史成慶,響應涼州刺史宇文仲和公開對抗西魏朝廷。晉昌人呂興又殺郡守郭肆以聲援張保。明顯看出西魏政府當時并未穩固地統治河西地區。號稱"西土冠冕"的敦煌令孤整偽裝依附,乘機集眾誅殺呂興,張保也被迫出奔吐渾。西魏使臣申徽參與平叛有功,因被任命為瓜州刺史。"徽在州五稔(公元546-551年),儉約率下,邊人樂而安之"〔47〕。顯而易見,瓜州敦煌地區大統十三年的均田稅役計帳正是在他的任期內制訂,并獲得了邊民廣泛支持的。

鑒于殘文書所記有關受田、賦役、戶等、臺資等等內容,已有不少學者進行了多角度的研究。且與本題關涉不大。毋需贅述。這里,只簡單提示尚少討論的幾項特色。

其一,殘卷所記諸戶主與妻室姓名以及各戶四至的主人名字,可以看出,敦煌地區廣泛存在漢胡雜居,戶主劉文成、候老生與少數族戶主共天婆羅門等等便是明顯的事例。

其二,少數族人家庭,如戶主王皮亂,妻阿雷處姬,還有兩個女兒分別出嫁給受(壽)昌郡民泣陵申安和xiào@②③谷縣斛斯已奴黨王叔子,其家成員和親戚都是少數族人,他們和漢人同等受田,同樣交納稅役,說明他們業已脫離游牧,從事田作。

其三,河西地區雖是地廣人稀,但所在可耕荒田并不多,加以豪族們的霸占。因而很難按田令依法授足。

其四,按各戶受田狀況,說明它不是按北魏大和均田令實施,同樣也不符合北周的田令規定,而是在西魏新統治區內按當地實際情況所采取的權宜措施,以利促進社會安定和加強統治。

總之,在魏晉南北朝幾百年亂世里,如果說,西晉滅亡以前,河西地區有魏晉政權控制,亂事影響較小,田作仍在持續進行。此后,五涼分裂統治一百多年間,河西經受了長期無休止的戰亂與多民族的交叉統治,農業生產受到了極大破壞,畜牧經濟也蒙受了重大創傷。北魏占領河西后,有意讓當地發展畜牧業,河西畜牧業由是獲得了極大的發展,田作則是萎縮不振。其后,西魏北周的統治者比較關心農事,田作是稍有復蘇,但處境維艱,很難說達到了漢魏時期的生產水平。

隋唐是統一中央集權的大國,河西作為與西方商貿的樞紐,發揮了重大作用。

隋代,河西常受吐谷渾與突厥的侵擾。先后任命賀婁子干與乞伏慧為涼州總管,便與"邊塞未安"密切攸關。文帝讓涼州總管"勒民為堡,營田積谷以備不虞"。賀婁子干上書云:"隴西河右,土曠民稀,邊境未寧,不可廣為田種。比見屯田之所獲少費多,虛役人功,卒逢踐暴。屯田疏遠者請皆廢省,但隴右之民以畜牧為事,若更屯聚,彌不獲安,只可嚴謹斥候,豈容集人聚畜,請要路之所,加其防守,但使鎮戍相接,烽候相望,民雖散居,必謂無慮。"〔48〕由此可知,隋初在河西營田,得不償失,除了自然條件制約外,還有社會環境不寧的影響。宇文弼談到突厥侵擾,"黠虜之勢,來如激矢,去若絕xáan@②④,若欲追躡,良為難及"。因此,優先安定社會環境乃是田作的重要前提。其后,煬帝在政局紛擾時,《隋書·煬帝紀》稱,"盛興屯田于玉門、柳城之外",這種短暫行為,肯定不會有積極成果。

隋唐之際,"家富于財"的武威姑臧人李軌乘亂起兵,很快占有五郡,與吐谷渾、突厥交結,囂張一時,但被"涼州奕世豪望"的安興貴兄弟"引諸胡眾"迅速擊敗了,由此可知,涼州境內社會矛盾極為錯綜復雜。唐太宗貞觀初,涼州都督李大亮說:"河西氓庶,積御蕃夷,州縣蕭條,戶口鮮少,加因隋亂,減耗尤多。突厥未平之前尚不安業,匈奴微弱以來始就農畝,"〔49〕充分展示了社會安定對農事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唐平定高昌后,每年要調發千余人去那里防守。褚遂良疏諫稱,"王師初發之@②⑤,河西供役之年,飛芻wǎn@②⑥粟十室九空。……設令張掖塵飛,酒泉烽舉,陛下豈能得高昌一人菽粟而及事乎?"自長安至西州五千多里,其中半數以上里程要跨越河西地區,運糧應役,困累無窮,如果在途中發生亂事,則將前功盡棄。玄宗開元時,韋湊反對四鎮經略安撫使郭虔guàn@②⑦募兵五萬人出征安西,他嚴肅地說:"一行萬人詣六千余里,咸給遞@②⑧,并供熟食,道次州縣,將何以供?秦隴之西,人戶漸少,涼州已去,沙磧悠然。……縱令必克,其獲幾何?"〔50〕舉此二例,可知河西地區對長安與西域間的交往承擔了很繁重的負荷。

玄奘西行求法,目睹"涼州為河西都會,襟帶西蕃,蔥右諸國商侶往來,無有停絕"〔51〕。所稱涼州自然是就城區而言,并不涉及涼州所轄廣大地區。其后,陳子昂在武則天執政時說:"頃至涼州,問其倉儲惟有六萬余石,以支兵防,才周今歲。雖云屯田收者猶在此外,略問其數,得亦不多。"〔52〕可見經歷了六七十年發展,涼州農作仍不夠發展。

唐代河西仍是多民族聚居地。吐谷渾、吐蕃、回紇、突厥等族不時在此交爭,貞觀六年(公元632年)契bì@②⑨族酋長何力率部落六千余家降唐,被安置于甘、涼之間,經歷了八九十年,至開元八年(公元719年)十一月,突厥戰敗了唐河西節度使楊敬述,才被遷往他處〔53〕。

唐高宗時,吐蕃與吐谷渾連年交戰,吐谷渾失敗,"走投涼州,請徙居內地"。不久,突厥勢力復興,攻占鐵勒在漠北的故地,迫使回紇、契bì@②⑨、思結、渾部,徙居甘、涼之間。玄宗"開元中,回鶻漸盛,殺涼州都督王君@③⑩",切斷了安西通往長安的通路〔54〕。《舊唐書·地理志》記吐渾、興昔等"八州府,并無縣,皆吐渾,契bì@②⑨、思結等部,寄在涼州界內"。說明眾多少數族人確是聚居于涼州。開元時,河西節度使崔希逸鎮守涼州,"時吐蕃與漢樹柵為界,置守捉使"。他建議雙方"各去守備",撤除守備后,"吐蕃畜牧被野"。(《舊唐書》卷一九六上)可知彼此大設關防,是很不利于生產發展。

隨著唐朝國力增強,包括河西在內的整個邊疆局勢迅速發生了重大變化。武則天有句名言:"王師外鎮,必藉邊境營田。""恭勤不怠"的婁師德,在河隴等地檢校營田長達四十多年,"民夷安之"〔55〕。由是,自武周以至玄宗盛世。唐代河西屯田獲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發展。

武周垂拱二年(公元686年),陳子昂縱論河西形勢說:"河西諸州,地居邊遠","比者國家所以制其(指吐蕃)不得東侵,實由甘、涼素有蓄積,士馬強盛,以扼其喉,故其力屈,勢不能動。"而目前卻是涼州地廣,存糧甚少,"涼府雖曰雄藩,其實已甚虛竭","今國家欲制河西,定戎虜,此州不足,未可速圖。又至甘州,責其糧數,稱現在所zhù@③①積者四十余萬石,今年屯收猶不入計。……甘州地廣糧多,左右受敵,其所管戶不滿三千,屯田廣遠,倉蓄狼籍。……今瓜肅鎮防御仰食甘州,一旬不給,便至饑餒,然則河西之命今并懸于甘州矣。……得甘州狀稱,今年屯收用為善熟,為兵防數少,百姓不多,屯田廣遠,收獲難遍,時節既過,遂有凋固,所以三分收不過二,人力又少,未入倉儲,縱已收刈,尚多在野"〔56〕。他如此具體地揭示了涼甘地區發展農作的不平衡,甘州地區自西漢以來農作已有較大發展,隨著唐代的屯田經營,生產是繼續有了新的長進。

涼州地區的田作,此后也有了迅速發展。武則天晚年,郭元振任涼州都督,突厥、吐蕃不敢侵擾,"夷夏畏慕",使"甘州刺史李漢通開置屯田,盡其水陸之利。舊涼州粟麥斛至數千,及漢通收率之后,數年豐稔,乃至一匹絹糴數十斛,積軍糧支數十年"〔57〕。說明涼州都督區內屯作已有發展。《唐六典》卷七記開元盛世的河西屯田數,赤水36屯,大斗16屯,建康15屯,甘州19屯,肅州7屯,玉門5屯。其中赤水、大斗、建康均在涼州境內,按《通典》卷二記開元廿五年(公元737年)令,"隸州鎮諸軍者,每五十頃為一屯"。顯而易見,涼州屯田在唐代盛世是有了重大進展。陳子昂說武則天時,甘州有40余屯,開元時僅存19屯,說明屯田規模是在不斷發生變化。沙州僅玉門5屯,陳鴻《東城老父傳》記"河州敦煌道,@②⑤屯田,實邊食,余粟轉輸靈州,漕下黃河,入太原倉,備關中兇年"。所言顯有夸大,但敦煌有屯田大致不會虛假。唐代屯田收入,《通典》卷二記天寶八年(公元749年)全國歲收一百九十一萬多石,河西屯收二十六萬多石,約占全國的14%。

需要順便說明,唐前期所置十道或十五道中,并無河西道。它是景云二年(公元711年)五月,自隴右道分置。在此之前,元年十二月,"置河西節度、支度、營田等使,領涼、甘、肅、伊、瓜、沙、西七州,治涼州"〔58〕。天寶盛世,"河西節度斷隔吐蕃、突厥,統赤水、大斗、建康、寧寇、玉門、墨離、豆盧、新泉八軍,張掖、交城、白亭三守捉,屯涼、肅、瓜、沙、會五州之境,治涼州,兵七萬三千人"。(《資治通鑒》卷二一五)

官府屯田而外,河西還有更多的民間田作。《中國古代籍帳研究》第342-343頁引大谷2835號文書,記武周時,沙州逃戶在甘、涼、瓜、肅等刑,"例被招攜安置,常遣守莊農作,撫恤類若家僮"。河西諸州招懷沙州的逃戶參加田作。說明諸州民間都在努力發展農業生產。

沙州敦煌出土武周、唐玄宗與代宗時的眾多戶籍殘卷,分別記錄了當地各戶受田的具體情況,諸如口分田、永業田的差異,已受田、未受田的不同。在田地各段的四至中,可以看到諸如買田、自田、官田、勛田、觀田、墓田、退田等等田名。斯2593號《沙州志》云:"沙州者,古瓜州地。其地平川多沙@③②,人以耕稼為業,草木略與東華夏同。"〔59〕沙州民戶廣泛田作,那是一目了然的。

玄宗開元中,瓜州刺史張守guī@③③打敗了入侵的吐蕃,"瓜州地多沙磧,不宜稼穡,每年少雨,以雪水溉田,至是渠堰盡為賊所毀,既地少林木,難為修葺,守guī@③③設祭祈禱,終宿而山水暴至。大漂材木,塞澗而流,直至城下,守guī@③③使取充堰。于是水道復舊,州人刻石以紀其事"〔60〕。它很形象地說明了河西少雨,修渠的迫切性和使用雪水在內灌溉的重要性。

敦煌出土戶籍殘卷記各戶每一地段所在位置以及它的四至,廣泛與水渠密切相關。如天寶六載(公元747年)敦煌郡敦煌縣龍勒鄉都鄉里程什住戶,"一段伍畝永業,城西七里平渠。東渠,西渠,南河,北渠"。又如大歷四年(公元769年)沙州敦煌縣懸泉鄉宜禾里手實索思禮戶,"一段玖畝口分,城西十五里瓜渠。東渠,西渠,南路,北渠"。如此等等,突出說明了當地田畝依賴水渠灌溉。

敦煌出土伯2005號《沙州都督府圖經》記甘泉水(今黨河)"分水以灌田園,荷鍤成云,決渠降雨,其腴如涇,其濁如河,加以節氣少雨,山谷多雪,立夏之后,山暖雪消,雪水入河,朝減夕漲"。"(州城)西北又分一渠,北名都鄉渠,又從馬圈口分一渠,于州西北流,名宜秋渠。……五谷皆饒,唯無稻黍,其水溉田即盡,更無流派"。"宜秋渠,……在州西南廿五里,……其渠下地宜晚禾,因號為宜秋渠"〔61〕。將沙州水渠對農事的作用言之鑿鑿。敦煌出土伯2507號《開元水部式》殘卷云:"河西諸州用水溉田,其州縣府鎮官人公廨田及職田,計營頃畝,共百姓均出人功,同修渠堰。若田多水少,亦準百姓量減少營","沙州用水澆田,令縣官檢校,仍置前官四人,三月以后九月以前行水時,前官各借官馬一匹"〔62〕,這是將河西用水溉田加以法制化了。早在武周時,陳子昂已指出,甘州諸屯,"皆因水利,濁河溉灌,良沃不待天時,四十余屯,并為奧壤"。水是農業的命脈,河西水流更有其特殊性。敦煌因地制宜,大修水渠,使點滴水流都能得到充分使用。

唐代盛世,河西官私田作都獲得了重大發展,屯田收入以外,官府倉儲也大為豐滿。《通典》卷一二記河西正倉糧70萬石,和糴糧37萬石,義倉糧38萬石,都大大超過了隴右道的收入。可以推知,河西的糧食生產實是盛況空前。

與此同時,安定的社會環境對河西畜牧生產也很有利。《資治通鑒》卷二○七記風閣舍人崔融言:"江南食魚,河西食肉,一日不可無","一朝禁止,百姓勞弊"。(《文苑英華》卷七六八《斷屠議》)一日不可缺的肉食習俗,正是以大量牲畜的繁殖為前提的。郭元振為涼州都督五年,"牛羊被野,路不拾遺"。開元時,突厥出兵"掠涼州羊馬",唐代涼州產馬仍很負盛名〔63〕。

《元和郡縣志》卷四○甘州張掖縣祁連山,"張掖酒泉二界上,美水茂草,山中冬溫夏涼,宜放牧,牛羊充肥,乳酪濃好,……作酥特好"。山丹縣焉支山,"水草茂美,與祁連山同"。甘州張掖人趙武孟"以馳騁佃獵為事"。(《舊唐書》卷九二)瓜州普昌縣,"冥水,自吐谷渾界流入大澤,東西二百六十里,南北六十里,豐水草,宜畜牧"。《唐六典》卷三記"甘、肅、瓜、涼等州(貢)野馬皮"。宋人程大昌云,野馬皮制靴,騎而越水,水不透里,極為可貴。

玄宗天寶末,安史叛亂發生,邊防兵內調,吐蕃乘機迅速攻沒河西諸地。法人戴密微撰《吐蕃僧諍記》第二章歷敘吐蕃在占領區推行蕃化統治以及所在居民進行反抗諸事實。唐文宗時,遣使至西域,"見甘、涼、瓜、沙等州城邑如故,陷吐蕃之人見唐使者旌節,夾道歡呼,涕泣曰:皇帝猶念陷蕃生靈否?其人皆天寶中陷吐蕃者子孫,其言語小訛,而衣服未改"〔64〕。很可概見陷蕃百姓強烈的反抗政治意識。宣宗時,"張掖人張義潮募兵擊走吐蕃","奉瓜、沙、伊、肅、甘等十一州地圖"進獻,"繕甲兵,耕且戰,悉復余州"。唐授予張義潮歸義軍節度使,由是開啟了前后相繼的張氏和曹氏的歸義軍時代。

吐蕃占領河西后,氣勢一度很盛,但其內部社會矛盾也在迅速增漲,鄯州都督尚婢婢與其宰相論恐熱的交爭很激烈,下層奴婢@③④末的反抗也是方興未艾。吐蕃貴族統治正在迅速走向沒落。原先被吐蕃安置在甘州一帶的回鶻也是日趨衰弱。吐蕃人與回鶻人的畜牧生活固然仍在進行,敦煌文書中所見"牧羊人"例為胡姓,正是他們從事畜牧的良好例證。另一方面,吐蕃人與回鶻人也確有一些在從事農作。王建所述涼州吐蕃人,"多來中國收婦女,一半生男為漢語,蕃人舊日不耕犁,相學如今種禾黍"。回鶻人在甘州,"其地宜白麥、青@③⑤麥、黃麻、蔥韭、胡荽,以橐駝耕而種"〔65〕。以駝耕地,種植春麥等糧食作物。

《敦煌資料第一集》比較集中收錄了吐蕃占領時期的多件貸麥(粟)契,借者或"無種子",或"缺糧用",借貸利息極高,若不按時交納,"仍任掣奪家資牛畜,用充麥直"。契約通常注明使用漢斗。借貸人既有漢人、少數族人,還有出家的和尚。"敦煌大蕃、久陷戎壘"。但他們仍在繼續廣泛種麥。

五代后唐時,"涼州郭外數十里尚有漢民陷沒者耕作"。后晉時,高居誨出使西域,"自涼州西行五百里至甘州,甘州,回鶻牙也。……自甘州西始沙磧,磧無水,載水以行。……西至瓜州、沙州,二州多中國人,聞晉使者來,其刺史曹元深等郊迎,問使者天子起居"。由于雨少,"地無水而嘗寒多雪,每天暖雪消乃得水"。北宋太宗時,"殿直丁惟清往涼州市馬,惟清至,而境大豐稔"〔66〕。這些都說明歸義軍時代的河西仍有相當發達的農業。

元朝人馬端臨曾經綜合評論說,河西"自東漢以來,民物富庶與中州不殊"〔67〕,所言大致屬實。自漢至唐的統一安定時期,全國范圍內一派生產興旺景象,唐前期的天寶盛世,自長安西盡唐境,"閭閻相望,桑麻翳野,天下稱富庶者無如隴右",所言雖有夸張,但有一定事實為基礎。包括屯田在內的官私農作促進了河西的欣欣向榮。如果以一百多年盛世的唐前期和同樣是一百多年的五涼混亂時期相比較,更可以清晰看出社會安定與否對河西社會的嚴重影響。有了良好生產基礎,吐蕃占領時期的暴力未能徹底摧毀農事,田作畜牧均在低調進行。至北宋真宗以后,河西地區相繼為西夏所占。《西夏書事》卷二七記宋神宗元豐八年(公元1085年)西夏銀夏等地大旱,"運甘、涼諸州粟濟之"。《契丹國志》卷二一記西夏貢馬、@③⑥、狐、兔等物。表明黨項羌統治河西期間,它既是畜牧區,更有相當發達的農業,已不復是過去那種單純畜牧經濟,且比晚唐五代進步,成為比較發展的農牧兼作區了。

注釋:

〔1〕《史記》卷一一○《匈奴傳》,第2879頁;《漢書》卷九四上《匈奴傳》,第3734頁。中華書局點校本,以下所引諸正史均同。

〔2〕《史記》卷一二三《大宛傳》,第3161頁;《漢書》卷九六上《西域傳》,第3890-3891頁。

〔3〕《元和郡縣圖志》卷四○《隴右道》,中華書局1983年點校本,第1017-1018、1022頁。

〔4〕《太平寰宇記》卷一五三《隴右道》,清光緒八年金陵書局刻本,第1頁下。"后元六年"誤,史無其年。《漢書》卷六作元鼎六年,又卷二八下《地理志》作后元年。何者為是,待考。

〔5〕《漢書》卷五五《霍去病傳》,第2479-2480頁。

〔6〕《史記》卷一一○《匈奴傳》,第2909頁,司馬貞《索隱》引《西河舊事》,而張守節《史記正義》引《括地志》記為《西河故事》;《太平御覽》卷五○《地部》引《西河舊事》,又引《涼州記》文字都相同,中華書局影印本1985年版,第244頁。

〔7〕《漢書》卷六一《張騫傳》,第2692頁,又卷九六下《西域傳》,第3902頁。

〔8〕《資治通鑒》卷二○元鼎二年,中華書局點校本,第658頁;《后漢書》卷八七《西羌傳》,第2876-2877頁。

〔9〕《漢書》卷六九《趙充國傳》,第2977頁。

〔10〕〔11〕〔14〕〔18〕〔26〕謝桂華等:《居延漢簡釋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第34、61、208、623、57頁。

〔12〕〔日〕永田英正:《論禮忠簡與徐宗簡》,《簡牘研究譯叢》第二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年版,第35-57頁。

〔13〕《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第1139頁。

〔15〕《漢書》卷九六下《西域傳》,第3907頁。

〔16〕《后漢書》卷七六《任延傳》,第2463頁。

〔17〕《漢書》卷七《昭帝紀》元風三年條注引,第229頁。

〔19〕〔日〕尾形勇:《漢代屯田制的幾個問題》,《簡牘研究譯叢》第一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3年版,第262-296頁;參看《中國屯墾史》上冊,農業出版社1990年版,第221頁。

〔20〕《史記》卷三○《平準書》,第1439頁,又卷一二三《大宛傳》,第3176頁;《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及師古注,第173頁,又卷六一《李廣利傳》,第2700頁。

〔21〕〔24〕《居延新簡》,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235、228、260頁。

〔22〕謝桂華等:《居延漢簡釋文合校》,第497頁;參看〔日〕吉村昌之《漢代邊郡的田官組織》,《簡帛研究譯叢》第一輯,湖南出版社1996年版,第184-205頁。

〔23〕轉引趙儷生《漢屯田勞動者所受剝削之性質與數額上之差異》,《西北師院學報》1982年第2期,又見同氏《中國土地制度史》,齊魯書社1984年版,第76頁,趙先生說是1972年出土新簡,我通讀《居延新簡》而未見,心存疑惑,持此請教謝桂華先生,確知未收入。"卒作簿"名,采用謝先生意見。

〔25〕《漢書》卷六一《李廣利傳》,第2700頁,又卷九六下《西域傳》,第3913頁。

〔27〕沈元:《居延漢簡牛籍校釋》,《考古》1962年第8期,第426-428頁。

〔28〕《后漢書》卷三一《孔奮傳》,第1098頁,又卷二三《竇融傳》,第799頁。

〔29〕謝桂華等:《居延漢簡釋文合校》,第499頁,按許慎《說文》七上禾部,"@①①@①②,谷名",中華書局1963年版;《宋本玉篇》卷一五禾部,"@①①@①②,jì@③⑦名",中國書店1983年版,第288頁。

〔30〕《三國志》卷二七《徐邈傳》,第740頁;《晉書》卷二六《食貨志》,第784頁。

〔31〕《三國志》卷一六《倉慈傳》注引《魏略》,第513頁;《晉書》卷二六《食貨志》,第785頁。

〔32〕《晉書》卷八六《張軌傳》,第2225頁;《太平御覽》卷八三八《百谷部》引《前涼錄》,第3744頁。

〔33〕余嘉錫:《世說新語箋疏》上卷上《言語》注引《西河舊事》,中華書局點校本1983年版,第146-147頁。

〔34〕《魏書》卷九五《呂光傳》,第2087頁。所稱"餓死千余口",據《晉書》卷一二二《呂光載記》,第3071頁;《資治通鑒》卷一一二,第3536頁,均記為"餓死十余萬口",疑近真實。

〔35〕《晉書》卷一二六《禿發@①⑧檀載記》,第3152-3155頁,又《禿發利鹿孤載記》,第3145頁;《資治通鑒》卷一一四義熙二年四月,第3590頁,又卷一一六義熙四年五月,第3666頁。

〔36〕《晉書》卷一二六《禿發@①⑧檀載記》,第3152-3155頁,又卷一二九《沮渠蒙遜載記》,第3196頁。

〔37〕《三國志》卷三○《烏丸鮮卑東夷傳》注引《魏略·西戎傳》,第859頁;《晉書》卷一二二《呂光載記》,第3061頁。

〔38〕《后漢書》卷一六《鄧訓傳》,"元和三年,盧水胡反畔",第609頁。

〔39〕《晉書》卷一二六《禿發烏孤載記》,第3143頁;又《禿發@①⑧檀載記》,第3149頁;又卷一二九《沮渠蒙遜載記》,第3197-3198頁;《資治通鑒》卷一二一元嘉六年夏,第3812頁。

〔40〕《晉書》卷八七《李hào@②⑩傳》,第2259、2263-2265頁。

〔41〕《資治通鑒》卷一一九永初元年七月,第3736-3737頁;《晉書》卷八七《李歆傳》,第2268-2271頁。

〔42〕《資治通鑒》卷一二三元嘉十六年八月,第3874頁;《魏書》卷三五《崔浩傳》,第822-823頁。

〔43〕《魏書》卷一一○《食貨志》,第857頁,記"馬二百余萬匹";《通典》卷二五《太仆卿》作"馬三百余萬匹",中華書局點校本1988年版,第706頁。

〔44〕《魏書》卷六九《袁翻傳》,第1542-1543頁;《北史》卷四七,第1715-1716頁,文字全同。

〔45〕《周書》卷一九《宇文貴傳》,第314頁,又卷二○《賀蘭祥傳》,第338頁。

〔46〕《太平寰宇記》卷一五二《隴右道》,第8頁上;《周書》卷三七《韓褒傳》,第661頁,又卷二五《李賢傳》,第416頁。

〔47〕《周書》卷三二《申徽傳》,第556頁,又卷三九《韋zhèn@②②傳》,第694頁。

〔48〕《隋書》卷五三《賀婁子干傳》,第1352頁,又卷四○《王世積傳》,第1173頁,亦言"涼州士曠人稀"。

〔49〕《舊唐書》卷六二《李大亮傳》,第2388頁。

〔50〕《舊唐書》卷八○《褚遂良傳》,第2736-2737頁,又卷一○三《郭虔guàn@②⑦傳》第3188-3189頁。

〔51〕惠立、彥cóng@③⑧:《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一,中華書局點校本1983年版,第11頁。

〔52〕〔56〕《陳子昂集》卷八《上西蕃邊州安危事》,上海中華書局1960年版,第193-195頁。

〔53〕《資治通鑒》卷一九四貞觀六年,第6099頁,又卷二一二開元八年,第6742頁。關于"六千余家",《舊唐書》卷一○九《契bì@②⑨何力傳》作"千余家",第3291頁。

〔54〕《資治通鑒》卷二○一龍朔三年五月,第6335-6336頁;《舊唐書》卷一九九《鐵勒傳》,第5349頁,又卷一九五《回紇傳》,第5198頁;《新唐書》卷二一七上《回鶻傳》,第6114頁。

〔55〕《舊唐書》卷一八五上《王方翼傳》,第4802頁,又卷九三《婁師德傳》,第2976頁。

〔57〕《舊唐書》卷九七《郭元振傳》,第3044頁;《新唐書》卷一二二本傳記稻收豐衍,似在甘州種稻,第4362頁。

〔58〕《唐會要》卷七○《州縣分望道》,叢書集成本,1936年,第1213頁;《資治通鑒》卷二一○景云二年五月,第6666頁;《新唐書》卷六七《方鎮表》,第1861-1862頁。

〔59〕斯2593號,轉引王仲犖《敦煌石室地志殘卷考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版,第143頁。

〔60〕《舊唐書》卷一○三《張守guī@③③傳》,第3194頁;《新唐書》卷一三三本傳作"耕者如舊",第4548-4549頁。

〔61〕伯2005號,轉引王仲犖《敦煌石室地志殘卷考釋》,第110-114頁。

〔62〕伯2507號,轉引劉俊文《敦煌吐蕃唐代法制文書考釋》,中華書局1989年版,第328-329頁。

〔63〕《資治通鑒》卷二一○開元八年十月,第6743頁;《舊唐書》卷一九四上《突厥傳》作開元九年秋,第5175頁;《新五代史》卷七四《吐蕃》,第913頁。

〔64〕《舊五代史》卷一三八《吐蕃》,第1839頁;《新五代史》卷七四,第914頁;《五代會要》卷三○《吐蕃》,第357頁。

〔65〕《全唐詩》卷二九八王建《涼州行》,中華書局1979年版;《新五代史》卷七四《回鶻》,第916頁。

〔66〕《宋史》卷四九二《吐蕃傳》,第14152-14154頁;《新五代史》卷七四《于田》,第917-918頁;《宋會要輯稿·方域》二一之一四至一五《西涼府》,中華書局影印本1957年版,第7668頁。

〔67〕《文獻通考》卷三三二《輿地考》,中華書局影印十通本1986年版,第2537頁。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為角右加樂

@②左字為讠右加孛

@③原字為土右加焦

@④原字為阝右加隧右半部下加火

@⑤原字為□內加/

@⑥原字為革右加是

@⑦原字為馬右加辛

@⑧原字為一橫四豎

@⑨原字為豕右加艮

@⑩原字為仰右半部

@①①原字為禾右加旁

@①②原字為禾右加皇

@①③原字為疊右加毛

@①④原字為號右加鳥

@①⑤原字為女右加石

@①⑥原字為氵右加勇

@①⑦原字為扌右加采

@①⑧原字為亻右加辱

@①⑨原字為廣下加禾

@②⑩原字為日下加高

@②①原字為阝右加是

@②②原字為王右加真

@②③原字為交右加力

@②④原字為纟右加玄

@②⑤原字為止下加夕

@②⑥原字為車右加免

@②⑦原字為王右加灌右半部

@②⑧原字為馬右加犬

@②⑨原字為艸下加必

@③⑩原字為龜上半部下加罕上半部下加比下加大

@③①原字為貝右加寧

@③②原字為氵右加鹵

@③③原字為王右加圭

@③④原字為口右加溫右半部

@③⑤原字為走右加累

@③⑥原字為馬右加拖右半部

@③⑦原字為禾右加祭

@③⑧原字為忄右加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