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執法現狀和存在問題淺析

時間:2022-05-30 0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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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執法現狀和存在問題淺析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戰略推進,城市建設步伐加快,城市規模日趨擴大,為了依法管理城市建設,我市在城管執法過程中作了有益的探索和嘗試,較好地發揮了城管執法在城市管理和創建活動中作用。

一、我市城管執法基本成效

我市城管執法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在市人大監督支持下,各個相關部門積極開展工作,通過幾年努力,取得一定的成效表現在。

1、是通過經常性宣傳城市建設、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提高了全民的法律素質,增強了管理相對人的守法自覺性,有效地改善了城市管理的執法環境,夯實了依法管理城市的基礎。

2、是通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章立制,完善執法依據,明確執法職責,落實執法責任,保證了城管執法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公開化,健全了依法管理城市的機制。

3、是通過對城市管理隊伍的培訓、教育,提高了執法隊伍的業務水平和依法辦事的能力,通過強化內部監督機制,工作作風得到較大改進,城市管理職能得到有效全面落實。

4、是通過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訂一批切實可行的城市管理方面的規范性文件,明確了部門職責,增加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細化了部門在城市管理的工作任務,使法律、法規和規章得到全面有效實施。

5、是通過對由市建設局負責執行的城市規劃、市政公用、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房地產和建筑業等6項法律、法規、規章中的行政處罰由市城建監察大隊統一實施,加大城管執法力度,嚴格查處各類違法行為,樹立城管執法權威性,保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優化了城市環境,提升了城市品位,促進了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二、我市城管執法基本現狀

我市現行城管執法任務主要是由市建設局負責,涉及我市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中的行政處罰任務由市城建監察大隊承擔。市城建監察大隊是××××年×月組建,隸屬于市建設局,承擔由市建設局負責執行的城市規劃、市政公用、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房地產和建筑業等6大管理職能的法律、法規、規章中的行政處罰、行政檢查任務。同時工商、環保、衛生、公安交警等部門按照本部門專業法律、法規和規章賦予的職能依法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市建設局增掛市城管辦牌子,城管辦、城建監察大隊負責人由市建設局黨委委員兼任。市一級成立城市綜合管理委員會,市委、市人大、政府、政協領導參加,具體協調各部門在城市執法、城市管理過程中的各類矛盾。城市的日常管理如監督檢查、行政處罰主要是由城建監察大隊負責,大隊人員×人,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下設五個中隊(即:市容一中、二中隊,規劃、建筑業中隊、房地產、渣土中隊、村鎮建設中隊),各中隊人、財、物由大隊統一管理,分工不分家,同時,市城建監察大隊還承擔對鎮(鄉)、街道辦事處村鎮規劃執法管理,并對鄉鎮、街道辦事處的環境衛生管理進行業務指導,同時承擔城市建設過程中拆遷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動中后勤管理保障工作。城管辦工作主要承辦市城管委日常事務,創建、迎檢資料整理匯總、工作計劃安排、會議籌備等工作。

由于城管執法涉及面廣,參與管理部門分散,執法依據多,被管對象復雜。因此,盡管我市城管執法起步雖早,也經歷了從分散在部門內部幾個大(中)隊執法模式到以部門為單位即一個部一個執法大隊為主的較為統一的執法模式,如:××××年×月以前,市建設局下面有規劃監察大隊、房地產監察大隊、園林綠化監察大隊、市容環境中隊等多支大隊,到×年×月以后,統一組織為城建監察大隊,工作對建設局負責。這在依法加強城市建設管理方面發揮過重要作用,但也應看到與當前城市建設管理要求越來越不適應。綜觀我市城管執法、城市管理現狀看,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管理體制不順。由于受傳統影響,雖然圍繞城市建設系統統一了城市規劃、市容環境衛生、城市綠化、市政公用、房地產、建筑業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政處罰權,但城管執法沒有超脫、獨立的機構,作為承擔城管執法任務日常機構城市監察大隊,僅是建設局下屬機構,城建監察大隊日常執法權是受建設局委托,沒有法定職權,工作缺乏主動權,城管城建合一,管理與處罰合一,執法任務難以勝任,造成以城建代城管,依法管理城市很難擺到議事日程。同時城市管理還涉及其他方面管理職權又分散在如環保、衛生、交通等各個執法部門,日常工作僅依靠聯合執法或集中整治等階段性活動來進行城管執法,導致執法工作不能經常化,城市長效管理機制難建立保持。

2、機構設置分散。城市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部門多,具體該誰管很難分清,我市雖在對城市建設、城市管理的6大法律、法規、規章的處罰權相對獨立,但這種獨立僅限于內部分工不,日常操作法律依據還是同源的。而且這種相對獨立的體制內部又有局、辦、大隊,甚至中隊,各個執法單位自成體系,管各自的“小九九”,特別是“相對獨立”以外的有關部門職責難以協作,造成執法很難形成合力。另外由于各行政執法部門均有自己的執法隊伍,有各自的執法依據,同一違法行為往往被多個執法隊伍用不同依據去處罰,產生一事多罰,造成職責交叉,多頭執法,導致直接損害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影響了政府的形象。還有在查處違法案件時會遭遇部門保護主義,有利于自己的做,不利于自己的推,相互扯皮,相互推諉,影響執法公正性、嚴肅性,城管執法權威難樹立。

3、城管執法力量薄弱。一方面城市規模擴大,外來人口集聚,人們對城管要求提高,城管執法領域廣,由于受制于內部體制影響,一些非份內職責,也會落到城管執法隊伍上,如城市拆遷、重大活動的維持秩序等活動,而城管執法力量不能得到及時充實,執法隊伍得不到壯大,導致城管執法人員疲憊應戰,被動工作。另一方面,由于地理環境和地域范圍原因,城市人群中,遵守城市管理秩序、自覺守法意識不強,管理相對人素質較低,有的受利益驅動,違法現象時常發生,違法地域也逐漸擴大,增加城市管理難度。因此,城管執法面臨隊伍人數少、執法手段相對弱化,執法力量分散,同時由于受經濟收入等影響,一些執法隊員積極性不高,直接影響城管執法質量。

4、城管執法環境有待于改進。由于我們是縣級市、城市管理相對人大量來自農村,管轄的范圍大量屬于城郊結合部,城管執法工作量大,而且長期以來“城市病”沒有得到徹底根治,如外來務工人員增加,有的由于地理習慣、生活環境不同,加之,文明素質相對較低、生活觀念陳舊,直接影響城市管理。另外,城市污染、違章占道經營等城市“玩癥”不同程度加大了城管執法的難度,增加了城管執法工作量,不同程度影響城管執法環境,有時也動搖了城管執法人員的信念。

三、對策

1、理順城管執法體制。根據城市管理要求,把分散在各部門職責,按照《行政處罰法》要求,建立相對集中行政處罰制度。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的要求,在完善現有城建監察大隊已經承擔的城市規劃、市政公用、市容衛生、園林綠化、房地產和建筑業等6項法律、法規和規章中行政處罰職能基礎上,再對分散在環保、工商、公安交通的與城市管理密切影響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中的行政處罰權適當進行集中,并具體落實到城管綜合執法機構,隸屬于政府序列,作為城市管理執法主體,對城市管理中的違法現象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使城管執法機構從城管執法中的管理職能中分離出來,專門行使行政處罰職權,徹底改變建管不分、管罰不分現象,通過市政府統一指揮,使得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既獨立又專門化,提高城管執法的質量和效率,以保證城管執法目標實現。

2、積極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城管執法涉及法律、法規很多,分散在各部門實施,老百姓知之不多,了解甚少,因此,要采取各種形式,通過廣泛渠道,集中、持久地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普及城市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不法律知識,提高人民群眾的守法自覺性。特別是開展行政相對人的培訓宣傳教育,如經營戶、個體戶等從業人員的培訓,增強老百姓法律意識,讓老百姓自覺守法,從整體上提高市民自身素質,從而有效改善城管執法環境。

3、加強城管執法隊伍建設。一方面隨著城市規模擴大,要不斷壯大、充實城市執法隊伍,要使城管執法力量與城市管理面臨的任務要求相適應,建立一支高標準、嚴要求、高水平的城市執法隊伍。同時,要加強對城管執法人員教育,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和政治素質,成為一專多能的執法隊伍。三是要切實改善城管執法手段,從裝備上、經費上、物資上保障城管執法。四是強化城管執法監督,通過建立措施、完善制度、規范執法程序,強化對城管執法的監督,通過推行政務公開,公開職責范圍,公開辦事程序,收費標準、辦事結果,充分體現城管“執法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