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化廠經營管理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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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原廠的內遷復廠及發展概況
“八一三”淞滬會戰爆發后,日軍大舉進犯上海,地處該地的天原廠被迫停產,總經理吳蘊初向上海工廠遷移監督委員會提出內遷要求。9月5日雙方達成內遷預算。預算決定給予天原廠補助金額28萬元、地皮100畝,并息借建筑費50萬元,流動金30萬元[1]63。天原廠的重要器材設備于1937年10月27日在上海起運,先后途經蘇州、鎮江、南京等地,同年12月12日抵達漢口[2]201-202。與此同時,天原廠在漢口劉家廟購得土地200畝,并設立辦事處,準備立足武漢。此后南京失守,武漢形勢日益嚴峻,吳蘊初決定將天原廠再度西遷至四川。經過長途遷移后,天原廠的各種物資器材于1939年春陸續運抵重慶,并選定嘉陵江北岸貓兒石作為廠址。隨著各種物資器材的陸續到達及員工的努力工作,天原廠于1940年6月重新開工投產,實現內遷復廠。遷渝后的天原廠,在抗戰期間雖歷經各種困境,但從整體來看,也取得了較大程度的發展。
(一)產品產量增加
天原廠作為抗戰時期大后方為數不多的大型化工企業,主要從事基本的化學原料生產,其在1940年至1945年的產量如表1所示。從表1可見,天原廠出產的產品主要包括燒堿(100%)、45°B’e液體燒堿、鹽酸(20%)、20°B’e鹽酸、漂白粉(含氯量35%)及純鹽酸六大類,除純鹽酸表中只列了六年的整體產量外,其余均單列了每年的產量統計數據。六年間天原廠主要產品產量都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前五類產品的最大生產值較1940年的生產值分別增長574%、262%、527%、212%和482%。
(二)設備得到不斷擴充
遷入重慶開工以來,天原廠便根據自身的實際發展情況及經濟部資源委員會命其進行擴充的奉令,一直進行著擴充工作。1941年,因其“鹽酸過剩決先加建粉塔壹座”[2]248,該項工程于次年三月份完工。1942年2月起“開始建筑鹽棧房一所,化鹽池三只,及石灰棧一所”,于該年九月內相繼完工。其后“第二排電槽五十只之石身及輕氣箱七十只,以及陰極花鐵板”等也相繼開工建造,于1944年完工。與此同時,為維持兩列電槽持續工作,“須備第三座粉塔,以便掉換修理”[2]250,天原廠亦于1943年5月份將增建第三座漂粉塔的任務交由昌華營造廠承擔建造。
二、天原廠的經營管理
抗戰期間,天原廠面臨著職工工作積極性不高以及跳槽、物價上漲和資金不足等諸多困境。因此,其采取了一系列的經營管理措施來予以應對,這些措施主要包括實施獎懲制度、完善職工福利保障、讓售股權和尋求政府支持。
(一)實施獎懲制度,提高職工工作積極性
為提高工人工作積極性,天原廠制定了一系列激勵性措施。為增加產品產量,天原廠在1941年5月頒布的工友獎金簡則中規定,從該年四月份起,工人“每產50度燒堿30公斤,提出國幣一元作為獎勵金”、篩灰間的工人“除應得規定級獎金外,每工作一天,另加給獎金四角正”[3]303;漂粉塔上的工人依照“漂粉塔接用電槽全部氯氣之工作天數計算”[4]給予相應的獎金;對于暑期仍堅持工作的職員,天原廠“為答酬職員暑假內之辦事勞績起見,特給時期獎金以資鼓勵”[5]。此外,對于日常的加班,從1942年起規定“凡星期日員工輪到休息仍照常工作者,加給薪工一天”[6]。為促進產品銷售,天原廠積極鼓勵推銷員對其產品進行營銷,制定了獎勵營業推銷員的章則,即規定從客戶實付的總貨價中抽出相應比例的總貨價對營業推銷員進行獎勵,漂白粉為其所售價格的1.5%,鹽酸為1%,燒堿為0.75%。[3]446在實施獎勵制度的同時,為盡量減少職工懶惰的行為,企業也制定了一系列懲罰性措施。如針對該廠所招藝徒,規定“曠工二次者,予以記過之處分”、“記過三次者予以除名”、“如有品行不良,違反廠規時,得視情形之輕重予以申斥、警告、記過及除名之處分”[3]335。此外,工廠也會對職工所涉及的懲罰及時布告,如在對燒窯工人陶過明、秦海清、練習生李志翰處分時就布告,指出此三人“不遵守廠規,制造私物,姑念初犯,從實免懲……以后如有同樣行為自應嚴予處罰”[7],這一處分布告的公布,除對應受懲罰工人進行處分外,也達到了以儆效尤的目的。職工在獎勵措施的激勵和懲罰措施的約束下,不得不考慮自身的行為所帶來的后果,從而選擇規范自己的行為,避免工作的懶惰。
(二)完善職工福利制度,構建起完善的保障體系
吳蘊初曾對前來參觀天原廠的抗戰時期著名記者徐盈表示“工人跳廠跳得兇,好容易請來的工人,一轉眼就被別人用高價拉去了”,因此“一再表示對于工人福利特別注意”[8]124。為保證職工福利,天原廠在食住方面下了很大功夫。為應對后方生活困難情形,對員工及其家屬均提供食宿補貼。隨著戰爭的持續,大后方通貨膨脹日益嚴重,職工生活也變得日益困難。為此天原廠對職工給予了更多的伙食補貼。在1942年改訂的工友生活津貼辦法中,即規定技工生活津貼為“每月四十元”,長工及藝徒每月生活津貼為“拾五元”,短工每月生活津貼為“拾元”[9]。不僅對職工給予津貼,天原廠也對家屬給予米貼補助。1941年的家屬米貼暫行辦法中規定:凡米價超過鎮價“每斗六元時,其超出之價數由本廠予以津貼”,無自給能力的技工子女每人每月“按一市半計示,成人倍之”,技工家屬米貼以“四市斗為限”,技工之外的工友及藝徒服務未達六個月者,家屬米貼按技工家屬米貼的“二成”份額供給,達六個月至十二個月者則“豐數”供給[10]。此外,職工平時的膳食也“概由廠方供給,有在外自膳者,由廠方津貼”[11]。1942年8月,在職員宿舍行將落成之時,亦頒布職員宿舍申請辦法,規定“凡本廠現任職員有家眷在渝,或確已通知其家眷設法內來者,均可備向廠申請登記”,申請之租金分為每月75元和60元兩等,供職工自行選擇。[12]除以上福利措施外,天原廠還采取了更多的配套福利措施,如對在職亡故者的職工家屬給予職工撫恤、春節期間對職工發給年終酬金和提供職工圖書館以供職工使用等,構建了比較完善的職工保障制度。
(三)讓售股權和尋求政府支持,緩解資金不足
資金不足是戰時天原廠發展受限主要因素之一。為此,天原廠采取了讓售股權和尋求政府支持的辦法來緩解資金不足的問題。其一,讓售部分股權。作為股份有限公司,天原廠擁有讓售股權、增加股本等權利。在1940年12月召開的董事會議上,董事長朱子謙在會上宣讀了董事會前總經理吳蘊初的提案,吳認為“現在環境頻惡,朝不保夕,為保全股東血本起見,擬于必要時以凈得渝幣壹百零五萬元為目標”[2]280,請求政府收購其股權。之后,天原電化廠與金城銀行簽訂讓售股權的協議,使得金城銀行獲得天原廠47%的股權。金城銀行將所擁有的這部分股權在1943年5月轉給經濟部資源委員會。此后,1943年10月初天原廠召開臨時股東會議,會上提及天原廠近來遇到“運鹽船只損失及電力不足,生產減退,資本不敷周轉”[3]199的困難,并通過了增加資本為一千萬元的決定。經濟部資源委員由此按其所占的股權比例認股四百七十萬元。其二,尋求政府支持。在資金缺乏的情況下,天原廠多次請求經濟部工礦調整處給予資金上的支持。1939年經濟部工礦調整處“準予照借建筑款參拾萬元整”[2]223。其后,在工料價格不斷上漲的情況下,再次向經濟部工礦調整處請求“繼續撥借國幣貳拾萬元”[2]224,經濟部工礦調整處最終同意給予其貨款,“周息柒厘,四年期滿”[2]226。在經濟部工礦處的資金支持下,天原廠解決了在籌建后方工廠中資金不足的問題。在發展的過程中,天原廠亦得到經濟部工礦調整處的資金支持,1942年6月8日天原電化廠上呈道“所存舶來材料于擴充電槽后僅敷一年之用……并請將擴充貸款直接撥貨”,工礦調整處其后明確表態其協助該廠擴充第二排電槽,“由本處直接貸與之一百萬元以原有資產作抵處”,此外“經四聯核定貸與之一百萬元”[3]470-480。通過讓售部分股權和尋求政府支持,天原廠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資金不足的問題。
三、天原廠的管理成效分析
抗戰期間,內遷到大后方的天原廠通過實施一系列的經營管理措施,使其在戰時艱難的環境下生存下來,其產品產量和經營業績自然成為考量經營成效的兩個重要指標。天原廠的產品產量如前文分析,從整體上看,其在大后方從事生產的1940—1945年之間,各項產品的產量都有一個整體上的提升。但天原廠的產品產量也在一些個別的年份、個別的產品上出現了一些較大的產量變動。例如其45°B’e液體燒堿1943年850噸,1944年增加到1232噸,漲幅高達約44.9%。1944年的年度報告分析書中明確提到其上漲的主要原因在于1944年下半年度“第二列電槽開工后,產量倍增”[2]258。此外漂白粉的產量1941年453噸,1942年卻下降到137噸,下降幅度高達約69.8%,造成其漂粉產量在1942年大減的原因主要在于經濟部工礦調整處實施戰時統制政策后,“白紙之限價頗低”,致使紙廠“不用漂白粉而用石灰,以制‘灰紙’來替代‘白紙’”,以尋求減輕其生產成本。即使承購商想購買漂粉,也需“填單申請,憑證運銷手續較煩”[2]249,政府所采取的統制措施嚴重影響到天原廠漂粉的銷量。天原廠的經營業績,若單從產品產量來說無疑較為客觀。但經營業績除涉及到產品產量指標外,還涉及到營業收入、銷售成本、銷售支出、銷售費用和營業盈余等相關指標。因此天原廠的經營業績不能僅憑產量衡量,而應從多方面去考查。從該企業1944和1945兩年的盈余收支,可以管窺其戰時的業績情況。天原廠在抗戰的后兩年發展中,尚在盈利之中,但其盈利額度所占營業總收入的百分比已從1944年的26.56%降至1945年的3.79%,可以說盈利程度處于嚴重的下滑之中,造成其盈余在一年之中嚴重下滑的原因,主要是受大后方日益嚴重的通貨膨脹和政府統制政策的影響。大后方的通貨膨脹從抗戰開始便已存在,重慶的基要商品物價指數如以1937年1月至6月的物價總指數等于1作為標準,則短短的五年多時間內,于1943年12月達到了200.33。更為嚴重的是,1944年1月為218.24,1945年12月達到了1404.48,上漲速度尤其之快[13]165-170。日益嚴重的通貨膨脹致使天原廠的銷售成本占營業總收入的百分比從1944年的46.99%上升至1945年的77.61%。僅電價上漲一項,即使得1944年度電力一項“約占間接成本百分之四十”,而在1945年度,在電力用量減少的情況下,電力一項所占的間接成本“反占百分之四十四”。經濟部工礦調整處對天原廠所售的產品售價實施統制,此種統制在之前物價較為規則的上漲期間,“每次售價調整,尚能顧到”,但在1945年后方“趨直線上漲,每次呈請調整,俟奉令施行時”[2]263,物價早已發生較大變化,造成生產成本與銷售價格的脫節。從天原廠自身購進所需的基本生產資料和出售的產品兩方面來看,天原廠都嚴重受到大后方日益嚴重的通貨膨脹的影響。此外,政府的統制政策也影響到天原廠正常的經營銷售。在客戶購置天原產品方面,客戶如需購置天原產品必須向經濟部工礦調整處填具購料申請書,呈明所需請購貨品的名稱、成色、牌號、數量及用途等內容,在取得準購證號后方能前往購買[14]。客戶在購買到所需產品后,在運輸途中,還需有經濟部工礦調整處發給的工業材料移動證,方能獲得沿途關卡查驗放行[15]。大量的用戶因“申請手續煩瑣與困難,恒疾首蹙額,視為畏途”,更有購買者因政府對其購買數量進行限制等因素,即便是在得到批準購買后仍“放棄其準購權利”[2]260。此外,天原廠購置用料方面也受到政府統制的影響。如在1942年,天原廠的變壓器、防空設備需用水泥,需先上呈經濟部工礦調整處填具申請,并發給“該項水泥準購證”后方能購買。再如,在擴充加建化鹽池等需用水泥時,需附上“各項建筑圖樣及水泥用途表”呈請經濟部工礦調整處給予核實,即便在核實后,工礦調整處也亦未能完全滿足請購水泥的需求,僅給予“水泥混凝土工程需用之水泥約四十三桶”[16]。由此可以明顯看出政府的統制政策對于天原電化廠發展所產生的不利。
總之,抗戰時期,天原廠通過采取一系列有效的經營管理措施,使得該廠產品產量得以增加。但電力時常不足、通貨膨脹等因素也制約了天原廠的進一步發展。實際上,戰時天原電化廠的發展與存在的問題也是抗戰時期大后方企業普遍呈現的特點與問題。
作者:廖進單位:西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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