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項目外匯監管激勵機制論文
時間:2022-04-08 10:49:00
導語:資本項目外匯監管激勵機制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在實現人民幣完全可兌換的過渡期,資本項目監管成為外匯管理的主題。然而,由于監管激勵機制不健全,監管的有效性受到較大局限,因此有必要借鑒經濟機制設計理論對我國資本項目管理的阻礙因素進行分析和檢討。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后,我國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了對資本項目的外匯監管。但是由于對經濟機制設計理論借鑒與實踐的缺乏,仍然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現實缺陷。具體表現為:1、博弈規則不完善。2、博弈信息不真實。3、監管手段落后,成本居高不下。4、激勵和參與軟約束。資本項目有效監管激勵機制的對策設計:1、建立完善的監管博弈規則。2、建立暢通的監管信息機制。3、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
在實現人民幣完全可兌換的過渡期,資本項目監管成為外匯管理的主題。然而,由于監管激勵機制不健全,監管的有效性受到較大局限,因此有必要借鑒經濟機制設計理論對我國資本項目管理的阻礙因素進行分析和檢討。
一、經濟機制設計理論對資本項目監管的借鑒意義
經濟學中不對稱信息也稱不完全信息,指的是市場中某些參與人擁有但另一些參與人不擁有的信息。委托�關系的最一般特征是委托者與者之間具有不對稱的信息。其中掌握私人信息多者稱為“人”,掌握私人信息少者稱為“委托人”。經濟機制設計理論主要研究的是:對于委托人任意給定的一種目標,能否并且如何設計一個機制使人達成這種目標。
經濟機制設計是一類特殊的不完全信息博弈。其中委托人處于主導地位,即由委托人選擇機制或者設計一個博弈規則。委托人設計機制的最大目的是最優化實現自己的目標。但這樣做面臨兩個約束:一是參與約束,即人對機制的認同,在參與機制下得到的好處必須大于或等于其不接受該機制時得到的利益(主要表現為機會成本,有時也表現為欺騙收益)。二是激勵相容約束,人在所設計的機制下,必須有積極性自愿選擇委托人所希望的行動。一個有效的(或者說相對最優的)、可實施的機制必須既滿足參與約束又滿足激勵相容約束。委托人的根本是設計一個激勵(獎懲)規則以誘使人從自身利益出發吐露實情,同時選擇對委托人有利的行動。
典型的機制設計存在三個步驟:第一步,委托人設計一個“機制”,即博弈規則;第二步,人同時選擇接受或不接受委托人設計的機制。第三步,接受機制的人根據機制的規定進行行動。
對資本項目的監管主要在于對資本流入和流出的監管,流入和流出必然涉及到外匯賬戶余額的變動。而這一切都是以經營外匯的銀行(包括中資和外資銀行)為運作中介的,可以說銀行是外匯管理的關鍵環節。實踐表明,外匯局在履行監管過程中與被監管者(各經營外匯銀行)之間實際上也構成了一種委托與的博弈關系。從對企業在銀行賬戶中資金流出、入及銀行自身外匯經營情況的掌握看,外匯銀行處于信息的優勢,屬于人的地位。外匯局對信息的了解具有不確定性,處于信息的劣勢,屬于委托人的地位。外匯局要想獲取真實信息,或者說保證銀行作出對監管目標有利的舉措,就必須設計和建立一個有效的激勵機制。
因此,為了順利實現我國外匯管理“十五”規劃,進一步促進國際收支平衡,對前述委托�與機制設計理論的借鑒成為改革現行資本項目管理機制的指南。委托�機制的好壞直接決定著外匯監管的成本和效率,其既可作為檢驗改革是否有效的標準,也可以啟發改革設計的思路。
二、資本項目監管激勵機制的現實缺陷與表現
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后,我國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了對資本項目的外匯監管。但是由于對經濟機制設計理論借鑒與實踐的缺乏,仍然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現實缺陷。具體表現為:
1、博弈規則不完善。對有些資本項目業務的監管缺乏相應的法規依據,無法可依;有些雖有規定卻不健全,對違規行為的處罰規定過于籠統和簡單。無論是對人還是委托者,則要么存在無法可依的“真空地帶”,要么出現有法不依的“監管寬容”。東南亞金融危機爆發后,我國更是出現了大量通過行政命令、規定和通知實施監管的現象,監管顯得盲目和浮躁,執行起來無所適從,達不到預期的監管目的和效果。
2、博弈信息不真實。資本項目基礎數據失真,家底不清。主要原因在于一些經營外匯銀行把關不嚴,甚至搞假賬、假表,弄虛作假,使得一些企業逃、套、騙購外匯和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時有發生。這些人“人為”的不正常因素往往誘使委托人��外匯管理部門的監管跌進“信息失真的陷阱”。東南亞金融危機啟示我們,如果外匯監管部門對有關信息掌握和預見不夠,家底不清,就很容易在發生危機后,不能迅速采取應對之策。
3、監管手段落后,成本居高不下。在國外外匯項目監管普遍的是中央銀行專門設一個管理局,然后下邊再借助于各商業銀行進行間接管理。但在我國卻似乎存在一種對外匯銀行不放心的心理,外匯管理部門對可以不直接監管的項目也親力親為,結果往往事與愿違,引致管理成本不斷加大,而監管信息獲取和效率并沒有等比提高。同時,過分增加監管程序和環節,使得銀行和企業的經營效率降低,沒有達到“雙贏”。
4、激勵和參與軟約束。資本項目監管的主要目標是調控資本流出、入,維護國際收支平衡,但這一目標和銀行的利益并沒有很好地協調,銀行在主觀追求利益的同時,客觀上和外管目標并不完全一致。相比遵從現行資本項目管理規定所付出的代價,一些銀行和企業更愿意獲取違規收益,一些個人則通過欺騙獲得額外收益而飽私囊。相應地對這些違規機構和個人的處罰卻一般是既往不咎或象征性地罰點款了事。處罰成本明顯小于違規收益,使違規現象無形中得到縱容,形成檢查一過違規重演的惡性循環,外匯監管激勵效應大打折扣。
三、資本項目有效監管激勵機制的對策設計
1、建立完善的監管博弈規則
(1)明確監管機制設計的目標。在不同的階段和不同的經濟發展背景下,資本項目監和應有相當具體和有所側重的目標。只有監管目標明確了,才能設計一個有效的監管博弈規則和激勵機制。
(2)完善和提升監管博弈規則。完善的“博弈規則”是監管激勵機制建立的基礎。要改變當前大量通過行政命令、規定和通知實施監管的狀況,適時地將其成熟的內容上升為法律,從而使其具有相應的權威和威懾作用,并在一定時期內保持法規的穩定性,以便于“委托人”和“人”遵從。同時要完善立法機制,規范立法程序,保證法規的科學性、前瞻性和適用性的統一。
(3)由于一些監管數據統計對外匯銀行利益沒有實質影響,銀行往往沒有利益動力。因此,為了強化監管,在外匯管理法規中應明確規定銀行及時提供真實、準確、完整數據和資料的職責。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的,要加大懲罰力度,以保證信息源的真實性。
2、建立暢通的監管信息機制
(1)實現信息一體化。要構建外匯監管信息共享機制,避免各部門收集和使用信息的零散性和片面性,達到監管信息互訪、信息資源共享。這樣就能構造一個高效、快速、準確的監管信息系統,盡快打通由于信息渠道不暢所帶來的瓶頸束縛。
(2)建立現場和非現場監管檢查的信息互補機制。現實中激勵機制設計面臨的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是如何建立對人經營的評價標準。委托人總是希望評價標準盡可能客觀一些,因為評價標準越客觀,對人努力水平的推斷就越準確,激勵機制就越強。要致力建立和健全一套科學、合理的監管指標和分析評價方法。對情況出現異常、向不利方向變化幅度大的銀行,要及時進行預警質詢,并酌情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檢查情況則反饋給非現場部門,形成信息共享和互補機制。
(3)外匯局應對外匯管理所需的信息進行歸納和整理,制定詳細的信息需求和填報說明,形成信息指引,并且保持一定的穩定性和前瞻性。銀行則相應設計和調整會計科目及報表系統,這樣,外匯局就能夠直接從銀行所報報表上采集所需的外匯管理信息,完善非現場監管,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外匯局對信息要求隨意性大,則必然會加大自身和銀行獲得所需信息的成本,也影響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3、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
(1)以銀行為中介,實行間接監管。間接監管模式就是要將外匯局從目前繁雜的柜臺性操作中超脫出來,重點強化對外匯銀行及其相關業務環節的監督管理。外匯局則主要負責對銀行辦理資本項下日常結售匯,賬戶開立、使用,資金劃轉等業務的事后檢查,突出重點性工作。
(2)加大對人違反“博弈規則”的處罰力度。銀行業獲取機制外欺騙收益的成本的最主要組成部分是違規操作一旦被發現和查處將要付出的處罰成本。由于這一成本可以直接由外匯局(委托人)調節和控制,所以相對人來說最難以預測和最具威懾力。
(3)采取堅決的措施在銀行領域“打假掃非”,保持信息源的真實性。
- 上一篇:黨建解放思想經營模式思考
- 下一篇:農業現狀引發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