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勞動合同問題探討
時間:2022-03-31 03: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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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勞動關系是我國社會關系中的重要方面,對社會各項建設和社會和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隨著科技的發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給社會關系也帶來了一定的影響。互聯網時代背景下,我國勞動關系在勞動合同方面也呈現了兼容性和開放型的特點,給雙方帶來了更多的便利。但是由于網絡建設的制度化尚不完善,因此勞動合同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本文主要探究了“互聯網+”背景下勞動合同中的問題,主要從互聯網時代背景入手,闡述了勞動合同中的問題及原因,最后對問題提出一些建議。希望通過本文的闡述對更多企業或個人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提供借鑒意義,保障自身的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發展。
關鍵詞:“互聯網+”;勞動合同;勞動法;用人單位
進入21世紀以來,科技發生了日新月異的變化,互聯網席卷全球,世界進入互聯網時代。由于互聯網的開放性和兼容性也使得我國的勞動關系發生了變化,勞動關系呈現了多元化、復雜化、靈活化的特點。為了推動互聯網時代下勞動關系的和諧發展,勞動合同也必須進行完善,適應時展的需求。
一、勞動合同簡述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所確定的勞動關系憑證,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之上根據雙方的勞動關系以及權利和義務簽訂的協議。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依據勞動合同,勞動者加入民營企業、個體經濟或國家企事業單位等用人單位,并成為該單位的一員。在該單位承擔工作職務、遵守單位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這是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同時用人單位必須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并按照勞動者工作的數量和質量支付一定的勞動報酬;而且單位要依據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同時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1]。勞動合同在社會發展中具有重要意義,對于勞動者而言它能夠為勞動者提供就業崗位和勞動報酬,成為勞動者保障權益的依據;對于企業而言,它是企業合理使用勞動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最后,對于社會而言,簽訂勞動合同能夠減少勞動糾紛,規范勞動關系,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發展。
二、“互聯網+”時代下勞動合同的問題
隨著社會的發展,互聯網時代下社會勞動關系發生了變化,呈現出復雜性、靈活性、多元化等特點。近年來各種安全事故也是層出不窮,在事故發生后由于勞動合同的不健全責任的認定和追究也有一定的難度。針對這些現象筆者收集資料發現目前“互聯網+”時代下勞動合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一)勞動關系雙方信息有誤。“互聯網+”時代背景下,很多勞動關系都是通過網絡確定的。雖然現在互聯網上有實名制使用方式來確認合同雙方的身份,但很多用戶在個人信息上仍存在虛假情況。例如企業的電子郵箱以及必須實名注冊的電子郵箱,相對較為容易證明其使用人的身份,但平時人們常用的免費電子郵箱,如果當事人否認則很難證明,這時就容易引發責任爭議。而且一些用人單位在通過網絡簽訂勞動合同時也沒有對勞動者的信息進行確定。這樣一來就導致一些專業能力和個人素養較低的人員進入單位,容易引發各種安全事故。另外,互聯網的發展也給一些不法分子帶來了可乘之機,他們利于網絡技術成立空殼公司,再通過互聯網招聘信息,欺騙勞動者簽訂虛假勞動合同,損害勞動者權益。(二)勞動合同形式存在漏洞。傳統的勞動合同在簽訂時都是面對面地用紙質合同書來簽訂,但是由于互聯網時代的發展,為了打破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勞動合同在電子形式和口頭形式的運用上變得更為廣泛。《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所以電子形式的勞動合同是符合書面的構成要件的,但口頭的合同就在法律上不夠嚴謹和有效。也就造成了勞動合同形式的漏洞。所以勞動關系就會出現存在大量事實勞動關系的問題。事實勞動關系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某些勞動權利和義務達成意思一致,形成口頭協議卻缺乏合法的形式要件,并已經發生勞動行為的勞動關系。我國《勞動法》并不承認口頭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2]。但是在我國實際生活中,這種事實勞動關系比比皆是,這也是我國勞動糾紛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另外,在互聯網時代下,電子勞動合同也未必完全比得上紙質合同安全。由于現代技術的發達,電子勞動合同的可靠性和可信性較低。一些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可以利用現代技術私自改動勞動合同內容,引發勞動糾紛。而一些勞動者由于法律意識單薄他們未必清楚要學會為自己保存電子勞動合同的證據,以致于自己無法證明自己的身份,是不是公司的一員,或者無法證明自己的權利、義務與責任的內容。(三)勞動合同責任不明確。目前我國多數勞動糾紛都是由于勞動合同在簽訂時雙方的責任義務不明確引起的。很多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明確了自身的義務,但是卻在執行時沒有履行自身的義務,或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與歸責問題有關的內容壓根沒有明確。并且在互聯上時代下,共享經濟和虛擬貨幣盛行,很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是通過互聯網溝通交流提供勞動的,根本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這樣一來,一旦出現問題,在責任的追究和認定中就會有一定的難度,勞動者也無法保證自身的權益。
三、互聯網時代下勞動合同問題原因探究
“互聯網+”背景下,不僅促進了經濟的發展,也推動了就業,越來越多以互聯網為基礎的企業如雨后春筍不斷涌現。但是在經濟和科技發展的背后關于勞動關系和勞動合同的問題也日益突出,究其原因,涉及了多個方面。(一)勞動者法律意識淡薄。關于勞動合同問題的原因,我們從勞動者的角度出發不難發現很多勞動者都是由于法律意識淡薄導致自己的權益受損。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勞動者受到傳統用工觀念的影響。一些企業的固定勞動者對勞動合同并不在意,他們多數人認反正自己已經成為了該企業的職工并且有一定的年限了,而勞動合同只是形式而已可有可無,所以簽不簽勞動合同無所謂。這樣就導致很多勞動者根據沒有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意識,特別是一些企事業單位中。其次是部分勞動者的知識素養有限,對勞動合同和《勞動法》的認知不足。我國大部分勞動者都是大專以下的學歷并且農村地區的占多數。由于這些勞動者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淡薄,缺乏自我保護意識,不知道要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制度來保護自己。即使部分勞動者懂法,但我國勞動力市場總體而言呈現供大于求的態勢,勞動者較難找到工作,所以一旦有單位錄用,他們也不會因為勞動合同不完善就辭職[3]。(二)企業沒有履行勞動合同。從企業的角度出發來看我國的勞動合同問題,多數原因在于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義務造成的。特別是互聯網時代中,由于缺乏實名制,一些勞動者是通過網絡提供勞動,企業也是通過網絡支付勞動報酬的。這樣一來,部分企業直接不簽訂勞動合同,即使簽訂了勞動合同也通過各種手段逃避責任和義務。而由于是通過互聯網進行的,很多勞動者想追究責任維護權益也無處下手。還有三方勞動合同,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通過中介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一旦出現問題,責任認定就存在推諉扯皮,也造成了勞動糾紛。
四、如何在互聯網時代下促進勞動合同的完善
在“互聯網+”時代背景下,促進勞動合同的完善,保證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需要從多個角度出發結合實際情況,完善勞動合同,提高企業和勞動者的法律意識。(一)提高法律意識、樹立維權觀念。減少勞動糾紛,保障雙方的權益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法律觀念,樹立維權的觀念。面對我國多數勞動糾紛是由于缺乏勞動合同造成的這種情況,國家應該加強關于勞動關系相關的法律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識。各級政府應該以縣為單位定期組織一些關于勞動權益問題的學習交流會,組織企業和勞動者參加。讓雙方都能夠充分認識到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重要性,并且讓雙方了解到如何正確地維護自身的權益。另外針對一些從事互聯網相關產業的勞動者,政府應專門講解一些互聯網企業相關安全知識和法律知識,防止勞動者由于對互聯網的認知不足造成自身的權益受損[4]。(二)完善雙方信息,簽訂勞動合同。加強思想建設,提高法律觀念是減少勞動合同問題的基礎,只有大家正確地認識勞動合同,才知道如何通過勞動合同維護自身的權益。面對互聯網的兼容性以及勞動關系的復雜性,減少勞動合同問題還需要結合互聯網的特點。面對網絡信息的安全性較低,存在虛假的情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交流的初期應加強對信息的考核,勞動者確認企業信息;企業對勞動者的信息進行審查。雙方在確認彼此信息真實有效后,堅持平等自愿的原則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中雙方必須明確勞動關系、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通過這種方式減少由于虛假信息為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帶來損害,保證雙方的合法權益[5]。(三)加強法制建設,加強監督作用。最后是國家完善法制建設,加強監督作用。因為目前互聯網尚未完成實名制,所以很多人認為不論做什么都不用承擔責任,網絡詐騙也就越來越多。面對這種情況,國家應加強對網絡的監管。一些企業和勞動者若通過互聯網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必須要通過公安機關進行備案[6]。這樣一方面能夠減少虛假信息對雙方的損害,保障雙方的權益;另一方面也能夠監督雙方履行勞動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減少勞動糾紛。另外各地區應該專門成立處理勞動糾紛的部分,對一些不履行勞動合同義務和責任的勞動者或用人單位進行處理,凈化勞動市場的環境。
五、結語
總而言之,互聯網的發展給人們的生活和工作帶來了便利,促進了就業;推動了經濟的發展,但是另一方面,在“互聯網+”的時代背景下,勞動糾紛也日漸增加。面對勞動合同的問題,國家應該加強法制建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勞動者應充分認識到勞動合同的重要性,與用人單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最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應該嚴格履行勞動合同中的責任和義務,共同促進勞動關系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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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史秀亮.“互聯網+”模式下勞動關系的認定[D].蘭州大學,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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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郭才森.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制度研究[D].山東大學,2005.
[5]伍美云.中國勞動關系研究的演變及其制度嵌入[D].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8.
[6]劉福奇.對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探討[J].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學報,2006,20(1):49-52.
作者:彭雪宸 單位:江西師范大學政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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