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對策

時間:2022-03-17 08:17:00

導語:國有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對策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國有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對策

1我國國有商業銀行面臨的風險分析

(1)利率風險。

根據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頒布的《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的定義,利率風險是指銀行財務因利率的不利變動而遭受的風險。市場利率發生波動以及銀行資產和負債期限不匹配都會造成該種風險。在現實市場中,資金供給和需求的相互作用造成市場利率不斷發生變化,利率風險的存在使銀行暴露在利率的不利變動中。利率風險主要有基準風險、重定價風險、收益率曲線風險和期權風險等四種表現形式。過高的利率風險將對銀行的利潤和資本造成很大的威脅。

(2)信用風險。

商業銀行面臨的信用風險是指借款者在貸款到期沒有償還貸款本息,或由于借款者信用評級下降給銀行帶來損失的可能性。商業銀行所面臨的風險信用主要分為道德風險和企業風險兩大類。其中,道德風險來源于信息不對稱,即銀行由于缺乏對于借款者借款的目的和用途的完全了解而產生了帶來損失的可能性。企業風險則是由于借款企業的經營狀況不佳而不能按期還本付息的風險。

(3)流動性風險。

商業銀行將面臨市場流動性風險和現金流風險,前者是由于市場交易不足而無法按照當前交易價值進行交易所造成,后者是指現金流不能滿足債務支付的需要,迫使機構提前清算,從而使賬面上的潛在損失轉化為實際損失的風險。目前,上述特點還未暴露在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中,但是隨著國有商業銀行向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型企業的轉變,流動性危機出現的可能性加大。

(4)經營風險。

經營風險是指由于不規范的內部操作流程以及人員、系統或是突發外部事件導致的直接或間接損失的可能性。我國金融業所實行的分業經營,導致了商業銀行具有經營對象同質性,貸款對象單一性等特點。我國商業銀行的貸款對象大多限定于國有企業,并且具有一定的專業貸款方向。20世紀90年代,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的倒閉、重組、改制等原因,使得國有商業銀行難以收回貸款。

2我國國有商業銀行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銀行風險管理權力責任制度模糊,缺少必要激勵約束。

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管理缺乏清晰的權力責任制度、激勵約束制度以及責任追究制度。權力責任制度的缺陷,是指目前貸款權力的分布完全根據行政級別而不是根據風險管理能力來劃分;而激勵約束制度的缺陷則表現在激勵不足、約束過度時銀行信貸人員會選擇消極怠工,而激勵過分、約束不足時則會選擇鋌而走險。

(2)銀行風險衡量方面存在缺陷,風險量化體系有待完善。

商業銀行的信用評級主要用于銀行授信管理和授信業務運作過程。受內外部因素的制約,我國的信用評級的其他重要作用發揮不夠:在信用評級方法上,目前商業銀行的做法與巴塞爾銀行新框架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在信用評級的組織和程序方面,存在分工不明確等問題。尤其是在進行風險量化時,計量分析不足,缺乏量化手段;現有量化指標不能體現出行業和規模之間的差別;指標的調整速度和行業風險的變化不協調。使計算結果失真。

(3)社會經濟環境有待加強,外部作用加劇商業銀行風險。

目前,我國的信用評級機構的信用評級業務尚處于起步階段,大多數信用評級機構的影響力不大,社會各界對信用評級的重要性認識不夠。由于信用中介行業發展滯后,已有信用數據庫小、覆蓋面窄,無法對市場主題的信用級別做出公正、客觀、真實的評估。

3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增強風險管理的可行性對策

(1)培養和建立自身的風險管理意識,營造健康積極的風險管理氛圍。

加強風險管理,應首先注意國有商業銀行內部風險管理文化建設。即在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形成積極應對,防患于未然的風險與內控管理文化,上行下效,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上級應鼓勵基層工作人員及時揭示和報告風險。金融風險往往是動態的,商業銀行業務層面的經營者和基層管理者對于具體業務中的風險往往最為敏感,了解的最為透徹。所以,每一位員工對風險管理工作都有足夠的認識與重視才有可能使工作中的不良金融風險盡早暴露,使銀行的可能損失降到最小。如此,把風險管理作為一項動態指標融入到商業銀行的日常經營管理中,形成健康積極的風險管理氛圍,在注意收益最大化的同時也關注風險的重要意義,使銀行始終處于穩健經營,持續發展的狀態。

(2)科學化治理結構,集中監督力量,樹立正確的監督方向。

國有商業銀行應當按照公司法的組建規定,結合現代公司治理結構的要求,在決策層、執行層、監督層和業務經營管理層的基礎上,加強監事會職能,設立股東大會、董事會等監督機制。由此在商業銀行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中,可以通過監督事權的內在集中統一,外在監督機制的引入,達到合理運行監督機構,理順銀行治理結構,有效制衡銀行內部人員控制的目的,形成銀行治理中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高管人員相輔相成相互制約架構。以保證銀行的有效運作。

(3)強化內部控制建設,加強風險管理職能。

不同類型的銀行風險,其產生根源、形成機理、特征和引起的后果各不相同則需要采取不同的防范和化解措施。為了有效解決這一問題,國有商業銀行應建立識別、評估以及監控全面風險的內部控制結構,完善以風險管理委員會為中心,以總行、分支行的風險管理職能部門為執行機構的風險管理體系。在實際操作中,主要以風險防范為核心,加強業務標準化,實行有專門管理層負責的定期檢查機制,建立起與商業銀行日常業務發展同步延伸的反饋機制,系統地加強風險管理職能。

(4)運用科學信息決策系統,建立風險測評模型。

建立風險管理信息收集系統和決策支持系統,有利于將商業銀行的信貸、會計、風險管理、市場拓展等部門搜集整理的信息匯集后自動分類、整理并分析,供內部人員作信貸審批、風險審查之用,以此給銀行整個業務管理過程提供及時、完備、明晰的信息來源和傳遞渠道。同時借鑒西方風險管理的綜合計量模型及量化計算方法。例如風險價值法、風險調整的資本收益法、信貸矩陣法、建立科學而實用的風險評測模型,以提高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和風險決策水平。

綜上所述,我國國有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制度體系,進行整體管理策略,通過獨立且權威的風險管理部門實現對銀行內部各個機構的風險進行有機統一的管理,通過科學的風險管理模式實現對各種類型風險的全面、全程管理。通過合理明確的職能、權責劃分,實現風險管理職責在各個業務部門之間有效協調和聯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