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和諧實現條件分析論文
時間:2022-11-17 0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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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先需要實現黨內和諧,以黨內和諧的示范帶動全社會的和諧。要實現黨內和諧,需要具備相應的主客觀條件。首先,黨內在思想上必須統一;其次,黨的各級組織必須具有凝聚力;第三,黨內必須充分發揚民主;第四,黨內必須嚴厲懲治腐敗行為。
關鍵詞:和諧社會;黨內和諧;思想統一;組織有力;發揚民主;懲治腐敗
當前,構建和諧社會已經引起舉國上下的廣泛關注,也是必須研究和回答的重大社會現實問題。要實現社會的和諧,首先黨內必須和諧。因此,黨內和諧與否,關系著中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興衰成敗。建設和諧的黨內關系,對保持國家的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大意義。
實現黨內和諧需要具備哪些必備條件呢?
一、黨內在思想上必須統一
思想和諧的前提是黨的思想理論符合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和共產黨執政規律,能夠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于創造性,具有科學性、人民性、民主性、開放性,能夠指導全黨帶領人民全面推進中國社會的全面進步和人的全面發展。思想和諧是一種動態的和諧,就是在黨的思想理論的與時俱進中,在馬克思主義與中國實際的結合中,以及在實踐中、在加強黨的思想理論建設中不斷在新的更高的層次上求得共識。有了思想和諧,就會有黨的行動的和諧,黨組織就必然具有凝聚力、戰斗力和創造力。
歷來十分重視意識形態方面的工作,要求我黨堅持用無產階級思想克服各種非無產階級思想,他認為這些非無產階級意識一定會反映出來,這就決定了“黨內不同思想的對立和斗爭,是經常發生的”[1]。曾經講過,有了“主義”,人們才有所指望,有所趨向。“古田會議決議”是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用無產階級思想占領意識形態陣地的一篇光輝文獻,他在這個決議中明確規定,黨的領導機關要重視意識形態工作,一定要鏟除各種錯誤思想的根苗,把紅軍完全建立在馬列主義的基礎上。關于人民民主專政的理論、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理論、關于處理好社會主義建設十大關系的理論都是建立在馬克思主義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基礎之上的,都是馬克思主義與中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具體實踐相結合的產物。構建黨內和諧,必須接受馬克思主義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指導,必須堅持馬克思主義認識論、辯證法、唯物論和實事求是,理論聯系實際的思想路線。只有這樣,我們黨的建設才能夠建立在科學理性的基礎上,才能使我們少走彎路,沿著正確的軌道不斷向前發展。
應該說,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不可動搖地占據著我們黨內的主導地位和領導地位,這是主旋律,但在主旋律上,夾雜著噪音,一些錯誤的思想和觀念還一定程度存在于我們黨內。要從根本上消除這些不健康的思想意識,在黨內形成和諧統一的思想氛圍,就必須大力加強黨員干部的教育,使他們筑起堅不可摧的思想大堤。一是要正確處理好一元化和多元化的關系。在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是我們立黨立國的根本指導思想,是社會主義的靈魂。我們必須堅持用馬克思主義來指導和統一全黨的思想認識。這并不是要通過強制地、單純劃一的只能容納一個聲音、一種觀點的“萬馬齊喑”來實現,而是要通過營造“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良好氛圍來加以促進。二是正確處理好黨性和個性的關系。黨性與個性是辯證統一的,對黨員來說,黨性是個性健康發展的基礎和前提;個性的充分發展又有利于更好地為黨的事業工作,從而更具體地堅持黨性原則,二者為增強黨的和諧所必需。各級黨組織要積極引導廣大黨員在堅持黨性原則的前提下,在為黨的事業奮斗的實踐中發展和完善自己的個性。三是要正確處理好物質和意識的關系。要形成黨內思想上的和諧統一,不僅需要各級黨組織通過政治動員,把廣大黨員的思想統一到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上來,同時還需要多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千方百計為社會創造更多的物質財富,讓人民群眾真正嘗到和諧社會帶來的實惠,這樣才能進一步調動人民群眾參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主動性和創造性,把一切積極因素調動和凝聚到和諧社會的建設發展上來。
二、黨的各級組織必須具有凝聚力
組織和諧具體表現為黨組織之間、黨員與黨組織之間、黨組織與其他組織之間關系的和諧。它是黨的和諧的重要保證,沒有黨內組織上的和諧,就不可能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就不可能形成黨內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和良好氛圍。歷史經驗證明,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重要保證。早在1938年的六屆六中全會上,在講到黨的紀律的“四個服從”時說:“誰破壞了這些紀律,誰就破壞了黨的統一。”[2]建國初期,他在總結高饒事件教訓后,建議七屆四中全會制定了《關于增強黨的團結的決議》,指出,“黨的團結是黨的生命”。這一點,不但被我們黨的歷史發展所證明,也被世界上其他政黨的歷史發展所證明。黨的團結和統一,始終是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發展的最重要的問題之一。對于我們這樣的執政黨來說,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既是全黨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全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所以,指出:“團結就是力量,團結出凝聚力,出戰斗力,出新的生命力,革命時期這樣,建設時期也是這樣。”[3]要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就要維護中央權威,這是我們黨和其他政黨的歷史經驗教訓反復證明了的。一個沒有中央權威的黨,必然導致黨內的自由主義、分散主義泛濫。這樣的黨,是不能有真正的團結統一的。當然,我們黨所要求的維護中央權威,并不是不要民主,只要集中,更不是要搞封建的專制主義,而是要在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基礎上,維護中央權威。
現在,一些無視中央權威的現象,在有些地區、部門和領導干部那里時有發生。如改革開放以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現象一直存在著,這既削弱了中央權威,又破壞了民主集中制和黨的團結統一,對黨的事業損害極大。因此,維護中央權威,也是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內在要求。首先,要不斷促進各級黨組織的和諧。據統計,目前全國有450多萬個黨組織,這些黨組織如果能夠團結和諧,起到應有的戰斗堡壘作用,有號召力、凝聚力,黨群關系順暢,全社會就能和諧。要嚴格遵守黨章規定的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服從中央的要求,時刻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級黨組織應該充分尊重和聽取下級的意見,關心、幫助和指導下級工作。要正確劃分各級組織的責、權、利關系,充分調動各級組織的積極性、創造性和主動性。其次,要不斷促進黨組織與其他組織之間關系的和諧。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應該充分保證和發揮參政黨的作用,為派進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提供場所和途徑。要在堅持黨的政治領導的前提下,應與工青婦等各種群眾組織加強溝通和協調,并賦予它們相對的自主性、獨立性,提供更廣闊的活動空間,使之成為群眾利益表達的重要渠道,進行社會整合的特定主體。此外,還應鼓勵社會上的各種民間群眾團體、組織在特定范圍內的合法發展。第三,要不斷促進黨員與黨組織之間的和諧關系。黨組織既要強調黨的紀律的嚴肅性,嚴格要求每一個黨員履行義務,又要不斷疏通黨內民主渠道,保證黨員的民主權利,鼓勵黨員在黨的理論、方針、政策指導下思考問題,獨立負責工作的創造精神,充分發揮廣大黨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三、黨內必須充分發揚內民主是黨的生命,是黨的活力的源泉,更是黨內和諧最重要的基礎。實踐證明,發展黨內民主,有利于最大限度地發揮各級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集中全體黨員的智慧,凝聚全黨的意志和力量;有利于進一步解放思想,在黨組織內部形成認真學習的風氣、民主討論的風氣、積極探索的風氣和求真務實的風氣,鞏固和發展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有利于全黨或組織內部拿起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實行行之有效的黨內監督,不斷提高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
在領導中國革命和建設的過程中,對黨內民主問題作了全面系統的理論論述。在《為爭取千百萬群眾進入抗日民族統一戰線而斗爭》一文中指出,為了在全黨和全國發現許多新的干部和領袖,“黨內的民主是必要的”,[1]首次明確使用了“黨內民主”這一概念。“黨內民主”這一概念的提出,為我們黨發展黨內民主,為保證黨的事業的興旺發達奠定了理論基礎。認為,黨內民主是一個黨員對待黨內其他同志應當具有的態度,即平等的態度。具體地說,就是一個黨員對待黨內其他同志“要有同志的、朋友的、兄弟的、姐妹的態度”[4]。平等是民主的基礎,采取平等待人的態度對于居于領導地位的黨員干部來說尤為重要。他提出,處在偉大斗爭面前的中國共產黨,要求整個黨的領導機關、全黨的黨員和干部,高度地發揮其積極性,才能取得勝利。而積極性的發揮,則有賴于黨內生活的民主化。他特別強調指出:“擴大黨內民主,應看做是鞏固黨和發展黨的必要的步驟,是使黨在偉大斗爭中生動活躍,勝任愉快,生長新的力量,突破戰爭難關的一個重要的武器。”[1]科學地闡述了黨內民主的內涵,從黨的事業的全局高度論述了發展黨內民主的重要性,提出了正確處理民主和集中的關系,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負責相結合,正確處理黨性和個性的關系,正確處理少數人和多數人的關系,建立和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黨的委員會制度,正確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等一系列正確主張。
指出,發揚黨內民主,讓人說話,要明確兩個界限。“一個是,遵守黨的紀律,少數服從多數,全黨服從中央。另一個是,不準組織秘密集團。”[5]只要不是違反紀律的,只要不是搞秘密集團活動的,都應當允許他講話,講錯了也不要處罰。只要服從決議,服從多數人決定的東西,少數人可以保留不同意見。認為,容許少數人保留意見有兩方面好處:一是錯誤的意見只是暫時保留,經過時間推移和實踐檢驗,最終會得到改正,這樣照樣達到了糾正錯誤的目的;二是少數人的意見在許多時候是正確的,在這種情形下,允許少數人保留不同意見,實際上就是堅持真理。發展黨內民主,重點是要建立和完善黨內民主的各項具體制度,對此進行了有益的探索。第一,建立和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明確指出:“實現黨內民主的辦法,是實行代表大會及代表會議的制度。”[6]黨的代表大會制度是黨的一項根本的組織制度,是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行使民主權利的重要途徑。為完善這一制度,1956年提出了建立常任代表制度的設想。近年來,我們黨在市縣進行的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的試點,正是對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提出的常任制的恢復和具體實踐。第二,建立和完善黨的委員會制度。早在1948年,就為中共中央起草了《關于健全黨委制》的決定,指出了個人決定重要問題的危害性,提出健全黨委制的關鍵在于建立健全的黨委會議制度。指出:“黨委制是保證集體領導、防止個人包辦的黨的重要制度。”[7]的黨內民主思想,為我們在新形勢下加強黨內民主建設提供了許多重要的啟示。
四、黨內必須嚴厲懲治腐敗行為
腐敗是一種歷史現象,戰勝腐敗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歷來主張對腐敗分子一定要嚴懲,決不姑息。為此,他在全黨發動了以運動為代表的多次整黨整風運動,堅決把腐敗分子從黨內清理出去,純潔黨的隊伍。而且,他從高級干部抓起,敢于打“大老虎”,以達到警示教育的目的。建國后不久,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還開展了“三反”、“五反”運動。指出,“反貪污、反浪費一事,實是全黨一件大事”,“應把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斗爭看做如同鎮壓反革命的斗爭一樣的重要。”[8]認真嚴肅地處理了劉青山、張子善案件,同意法院對他們作出死刑判決。在公審劉青山、張子善大會之前說:“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能夠挽救20個、200個,2000個,20000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干部。”[9]通過運動,狠狠打擊了不法資本家和蛻化變質分子,打退了資產階級的猖狂進攻,為社會政治經濟秩序的穩定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同時鞏固了無產階級專政,純潔了黨的隊伍,保證社會主義事業的順利進行。
今天,我們黨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共產黨員必須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的約束。要堅持在紀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要克服執紀不嚴、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問題。對違紀國法的,不論涉及哪一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都要嚴肅查處。唯有如此,才能維護黨的紀律的嚴肅性,才能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成為實現和諧社會的強有力保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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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190-191.
[9]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M].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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