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教育中創造能力培養論文
時間:2022-11-06 04: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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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因斯坦說過:“想象力比知識更重要。想象力推動世界,是知識進化的源泉。我的一切都來源于音樂的啟發。”想象力是一把開啟心靈的鑰匙,通過它可以使靈感得到創造性的發揮。因此,音樂教學已成為促進學生全身心健康發展、塑造“創造型”人才的一個重要途徑。
音樂作為創新性最強的學科之一,音樂在人的發展和個性特征形成方面所表現出來的最大優勢就是培養人的創新精神。音樂學科的實踐性特征,教學內容所具有的體驗性和操作性特征,決定了音樂創造性教學活動的內容和形式是獨特多樣的。成功的音樂教育就是通過音樂教育教學活動,激發學生的創造興趣,培養創新精神,發掘創新潛能。總書記曾指出“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是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1997年美籍華人諾貝爾物理獎獲得者朱棣文教授說:“中國有大量的最優秀的人才。來美國留學的年輕人都非常出色,他們學習很刻苦,書面成績很好,但動手能力差,創新精神不足。”這一中肯的語言道出了對創新精神的深情呼喚。開發人的創造力,培養人的創新意識、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應該成為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
作為素質教育的音樂教學,必須舍棄一切單調、枯燥、令學生感到厭煩的內容和模式,必須是使受教育者在良好的心態、輕松的氣氛和愉快的環境中潛移默化地實施的。長期以來我們習慣了教師講學生聽的教學方法,即使是經過改革后的啟發式教學也存在著把學生的思維限制在教師所規定的范圍內的偏頗。在音樂教學中,過去我們認為學生會演唱、演奏就是個好學生了,現在看就不夠了,不僅會演唱、演奏,還要會創作,才是好學生。只有敢于創新,發展創造性思維,才能成為一個有創造性才能的人。如何在音樂教育中培養學生的創造能力呢?我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必須樹立現代教育觀念,構建開放的音樂教學模式,培養創新意識
美國教育學家杜威曾提出“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生長”的教育思想,即教育本身就是生活,是學生現在生活的過程,而不是將來生活的準備;教育不是把外面的東西強迫學生去吸收,而是使學生的本能得以生長。學校與老師應主張讓學生實踐,在實踐中發展,在發展中創造。我國傳統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與學生未來發展需要脫節,以“灌輸式”的教學模式為主要特征,以傳授音樂知識、訓練音樂技能為主要教學目標,過分強調教師的主導作用,而忽視了學生的主體作用,把音樂教育禁錮在固定的區域內,壓制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參與性,不能有效激發學生熱愛音樂本性,反而失落了“音樂”這一特殊的藝術形式的創造特質,極大地束縛了學生的求異思維和創新意識。因此必須變革現有封閉的音樂教學模式,構建以“主體性、創新性”為特征的開放教學模式,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幫助學生創造一個自主、創新的教與學的氛圍,讓學生在活動中體驗,在實踐中學習,營造讓學生自主表演的“旋轉舞臺”和“夢想劇場”,使學生的心理素質、協調能力和創新思維都能得到良好的發展。要積極改革班級授課形式,針對音樂教學特點,盡可能限制班額,以小班教學為主,與班級授課、小組學習、個別輔導、活動教學等多樣化的教學組織形式有機結合,為學生提供廣泛的活動空間,加強參與音樂教學的對話交流、充分調動學生思維與情感發揮。使學生自主參與,自主實踐與創造。讓學生在彈性環境中自然發展和創造。通過自主地體驗和探索,求新、求異、求廣地學習,逐步培養創新的意識和膽識,從而使音樂課真正的“活”起來,煥發出創造的活力。
二、必須改革音樂課程教材的內容養創新能力
目前我國課程教材設置(尤其是基礎教育)上明顯存在課程結構不合理、課程功能不健全、課堂模式單一等弊端。因此,必須扭轉課程教材過分強調學科體系、脫離學生實際、脫離時代社會發展的局面,突出課程教材的綜合性和實踐性,建立以學生發展為中心,既重知識積累、又重能力培養的復合型課程體系。音樂課程應根據不同學生的年齡和心理特點,把音樂學習與文學、生活、游戲有機結合起來,把抽象的音樂概念、復雜的音樂原理以及枯燥的技能訓練,轉化成生動有趣的游戲,使之形象化、具體化,讓學生通過自身的活動,把聽、視、觸等各種感覺活動和運動、唱歌、表演、游戲、舞蹈等結合起來,從而把他們從座位的束縛中解放出來,讓他們既動口、動手、動腳,也要動腦,蹦蹦跳跳地進入音樂世界,在輕松愉快的氣氛中獲得音樂知識、技能,培養思維能力,同時也受到美的熏陶。同時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廣泛開展音樂第二課堂活動;鼓勵學生動手動腦,在活動中實行啟發式和討論式教學,營造寬松的校園氛圍,給學生以創造的時間和空間,激發學生獨立思考和創新意識。“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只有放手讓學生主動參與實踐,學生的個性及天賦才能得以自由發揮,才能更好地培養積極思考、勇于創新的品格。三、必須改革音樂教學方法,培養創新能力
今天,我們許多老師仍然采用“填鴨式”“滿堂灌”的教學方法,學生被動接受知識,可貴的創新意識早就被扼殺掉了,學生最多只對結果、目標感興趣,而對探求真理的過程缺乏熱情與向往。這樣的教學,只能導致學生厭學流失,只能培養出思維僵化、思想守舊、亦步亦趨的“應聲蟲”,即使“得天下英才而育之”,也培養不出多少英才,這實在是教育的失敗與悲哀。因此,大力改革音樂教學方法勢在必行。要堅持從有利于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和求知欲,從有利于學生全面和諧、主動發展,從有利于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從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等原則實行改革。鼓勵學生參與討論爭辯、參與校內外實踐活動、參與社會調查,鼓勵大膽思維、大膽實踐、大膽發現、大膽創造,通過設立各類音樂比賽獎項,正確引導、保護、培養學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挑戰性甚至是冒險性,培養良好的個性化品質,不拘一格育人才。“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在放手學生主動參與的同時,要注重學習方法的指導,注重分層教學、分類指導,注重科學的學習方法的傳授。只有采取正確的科學的教學方法,鼓勵學生主動參與實踐,學生的實踐能力才會提高、創新精神才會發揚,才能不斷進發創造的“火花”。同時強調建立新型的師生關系。師生之間的民主、親密、平等、和諧的關系,是培養學生創新精神的主要前提。因此,作為教師,我們要深刻地理解學生,了解學生的能力、動機、興趣、態度,打好藝術教育的基礎,積極激發學生追求真、善、美,引導學生進行創造性學習。
四、建立科學評價機制,增強創新活力
科學的評價是實施素質教育的一個重要的內在因素。它包括觀念、品質、情感、習慣、態度、個性、創造力等的評價。音樂教學的主要任務不是培養“音樂家”,而是培養能“終身熱愛音樂,學習音樂,享受音樂的人”。強調音樂興趣的愛好與音樂審美能力的培養,強調通過音樂教育開發創造潛能,培養全面、和諧、充分發展的個體才是音樂教學追求的目標。對音樂創造活動的評價應主要著眼于創造性活動的過程。在教學過程中應設定生動有趣的創造性活動的內容、形式和情景,發展學生的想象力,增強學生的創造意識。音樂本身并沒有統一的標尺來衡量,不能完全用一首歌、一張卷子的形式來評定一個學生一學期的學習效果。應在教學中構建開放的音樂評價方法,建立一套全新的以凸現創新素質為主的評價標準,為培養學生創新精神作出正確的導向功能。往往音樂評價手段的不正確,可能會扼殺學生的音樂學習欲望和興趣,會把音樂教育引向歧途,更不用說對學生創新精神和創造能力的培養。應采用口試與筆試相結合,考試與考查相結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評價形式上,采取師生互評、學生互評,個體評估、群體評估等形式,進行綜合評價。讓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不斷品嘗和體驗學習音樂的喜悅和成功,喚起學生的創新熱情,促進學生身心的健康發展。
音樂家冼星海說過:“音樂是人生最大的快樂,音樂是生活中一股清泉,音樂是陶冶性情的熔爐。”在創新教育成為世界教育一大發展趨勢的今天,我們每一位音樂工作者都應在教學實踐中,運用創新的教學理念,不斷探索研究新型的教學方法,發展學生的創造性思維,讓學生積極自主地接觸音樂、參與音樂、創作音樂,培養學生良好的人文素養,為學生終身喜愛音樂、學習音樂、享受音樂奠定良好的基礎。
參考文獻:
[1]《創造性思維與教學》陳龍安著中國輕工業出版社1999.6
[2]《中國音樂教育》1999.第4期
[3]《創造思考教育》1999.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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